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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银琴:《诗经》的形成、演变与影响(2)


    记者:《诗经》从一开始就是周代礼乐制度的组成部分,《诗经》作品的创作、编辑以及流传,始终都是在周代礼乐制度发展演变的系统内进行的。这个过程是怎么完成的呢?
    马银琴:考察《诗经》作品创作、编辑与流传的历史过程,是我的第一本专著《两周诗史》的核心内容。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从西周初年武王时代开始,就有一些纪祖颂功的作品被创作出来,比如《大雅·绵》,记述了周人在古公亶父的带领下由沮、漆迁岐、立国的经过,末尾叙及文王继承公亶父之志,平虞芮之质而称王之事。这首记述祖先功德的诗,应该是《周颂·天作》相配合,在祭祀太王、文王的仪式上使用的。到了周公制礼作乐,更多的仪式乐歌被创作出来。这些配合仪式用乐的歌辞,就是《诗经》中时代最早的一批作品。经过成王时期的发展,到康王三年“定乐歌”的活动中,这些乐歌得到第一次整理:一方面,以《颂》为名的,用于郊天祭祖仪式的乐歌文本出现,所以在此后的周穆王时,祭公谋父进谏周穆王时就已经加以称引了。另一方面,与《颂》配合使用的纪祖颂功的《大雅》之歌也在一定的名目下编定成册。从西周后期的引诗情况来看,最初的诗文本是以《颂》、《雅》分立的形式流传。康王时代的“定乐歌”,不但保存了一批周初的仪式乐歌,提供了一个在后世重修礼乐的活动中不断扩大的文本基础,而且确定了这个文本以仪式乐歌为内容的编定精神,并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后世诗文本的结构。今天的《诗经》,便是在康王时代出现的文本基础上,经过好几代人的努力一步一步逐渐完成的。
    康王“定乐歌”之后,在诗文本形成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阶段出现在周穆王时代。我们现在说“周公制礼作乐”,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的“周制”,是经过周初一百多年的发展,一直到周穆王时代才趋于完善的。有人在对考古出土的西周时代的青铜器铭文所反映出来的祭祖礼的情况进行研究之后发现,在西周初年的二十种祭祖礼中,有十七种是与殷商时代相同的。而到穆王时代之后,昭穆制度成为周人祭祖的基本形式。与祭祖礼在昭穆时代发生变化的情况一样,其它的许多礼仪也大都在穆王时代走向成熟和完善。各种社会行为方式朝典礼化、制度化方向的发展为当时的制礼作乐活动提供了现实的礼制基础,反过来,发生在穆王时代的大规模的制礼作乐活动,也使这一时代成为周代礼制发展的分水岭。讲究礼乐相须为用的周人来说,制礼就意味着作乐,因此,周穆王时代再次出现了仪式乐歌创作的繁荣。除了继续制作祭祖礼仪中使用的献祭、颂功之歌,如《周颂·执竞》、《载见》,《大雅·棫朴》、《文王有声》之外,最引人注目的是出现了一类新的乐歌——燕享乐歌,它们是《大雅·行苇》、《既醉》和《凫鹥》。燕享乐歌的出现,既是燕享礼成熟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也开辟了中国燕乐文化发展的先河。
    穆王之后,对诗文本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时期就是被史家盛道的“宣王中兴”时代。周宣王是经历了厉王时的“国人暴动”之后继承王位的,他继位之后,“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的一系列措施使周王朝的礼乐文化再次焕发出活力。各种礼仪制度的发展使这一时期仪式乐歌的需要大增,传统的为仪式乐歌创作歌辞的做法已经不能满足礼乐仪式的需要。于是,在继续为各类仪式创作歌辞的同时,从宣王时代开始,仪式乐歌在来源上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变化,一些原本不是为了仪式配乐的目的创作出来的诗歌,如讽谏之诗、民间歌唱等 ,以各种不同的目的而被纳入了仪式用乐的行列。为了与那些直接为仪式的目的进行创作的乐歌制作方法相区别,我借用后世一个惯常的说法,把这种现象称为“采诗入乐”。这采诗入乐又分两种情况,一种单纯是为配乐,另一种则是为了讽谏执政者,比如由召穆公等人献进的《大雅·民劳》等“厉王变大雅”。除了这些由公卿列士献进的讽刺诗通过仪式讽谏的方式被编入诗文本之外,还有一部分《国风》作品,也就是所谓的“变风”,也在“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的名义下被采集起来,这些作品被编在一起,合称为《诗》。这大概是最早的被称为“诗”的文本,只是在当时,这个“诗”文本和《雅》、《颂》还没有合编到一起,各自是独立流传的。宣王时代采诗入乐的乐歌制作方式,改变了周初以来仪式歌唱中颂圣之辞一统天下的局面,讽谏之诗、怨刺之辞进入仪式,并因此堂而皇之地进入了以仪式乐歌为基本内容的诗文本。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直接影响了诗文本的内容,使仪式乐歌在全心全意的歌颂之外,出现了怨刺的内容。与此同时,仪式乐歌内容的革命,也带来了指代这些内容的概念内涵的革命。在此之前,《雅》《颂》仪式之“歌”与讽谏怨刺之“诗”是别类分立的两类作品,性质不同,用途各异。但从讽谏怨刺之“诗”进入仪式开始,“歌”与“诗”由最初的别类分立走向合流。诗文本的内容与性质由此开始发生改变。
    之后就到了平王时代。周幽王的昏庸给周王室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经过两周之际近二十年“二王并立”的混乱之后,周平王在诸侯的帮助下夺得王权,东迁洛邑。“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原则。周平王的政权稳固之后,重修礼乐成为必然之举。与诗文本的编辑相关联的工作主要有三项:第一项工作,是提升传统音乐“二南”的地位,让“二南”从“阴声”“杂乐”变成为东周王室的宫廷正乐,并重新配辞,这些诗歌就是《诗经》中被称为“正风”的《周南》与《召南》;第二项工作,是整理西周末年至东迁之前产生的讽刺诗,在“刺宣王”和“刺幽王”的名义下把它们收集起来,编进了《大雅》和《小雅》当中;第三项工作就是采集诸侯国风,把它们作为周王室正乐之外的散乐,纳入周乐的体系当中。如《郑风》、《卫风》、《秦风》等,都是在这个时期开始进入周乐的。能否进入周乐以及它在周乐中的位置,这体现着诸侯国与周王室关系的亲疏远近,所以在这一时期被纳入周乐体系的国风,都来自于对周平王东迁有过帮助的诸侯国。在这一次编辑活动中,由于大量讽刺诗以及诸侯国风的加入,诗文本的性质与结构发生了彻底的改变:以仪式乐歌为对象的编辑原则被美刺观念所取代,对中国诗学发生深远影响的美刺传统正式确立;《诗》与《雅》、《颂》分编的形式被打破,《国风》和大、小《雅》合编,在《颂》仍然以独立的形式流传时,史籍中被明确称为《诗》的、《风》《雅》合编的诗文本终于产生了。
    再往后就到了“尊王攘夷”、周礼因此格外煊赫的齐桓公时代。春秋前期,在整个社会在从“尊王道”到“施霸道”的转型中,周王室的地位虽然不可挽回地进一步式微,但齐桓公、管仲君臣求霸过程中所采取的“尊王崇礼”的策略,使得周礼在这一时期格式地煊赫起来,“礼”不但被视为立国、立身之本,而且成为外交场合十分重要的斗争工具。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发生了诗文本形成史上的第五次编辑活动。这一次编辑的对象与以前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周王室的诗歌不再是被编辑的主体,而春秋前期出现的各国风诗则成为最重要的内容。另外,就诗文本的结构而言,這一次编辑活动中最重要的事件就是纳《颂》入《诗》,《风》、《雅》、《颂》合集的《诗》出现。
    诗文本形成史上的最后一个里程碑就是孔子删《诗》。关于孔子删《诗》,至今争议不断。除了《两周诗史》中的相关讨论之外,我去年又在《文学遗产》第5期发表《再议孔子删<诗>》,详细讨论过这个问题。从文化传承的方面来讲,孔子不仅是缔造儒家学派的宗师,同时,他也是周代文化的直接继承者与传播者。孔子不仅以周文王的直接继承者自居,而且他自认为是周代文化的唯一继承人。因此,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末年,当执政者失去了恢复周道、重修礼乐的意识与能力时,以天下为已任的孔子,必然主动地承担起恢复和弘扬周人礼乐文化的历史责任,知其不可仍勉力为之。在其周游列国,干七十余君而莫之能用的情况下,论次《诗》、《书》,修起《礼》、《乐》,通过教授弟子来传成、康之道、述周公之训,也就成为孔子的唯一选择。“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穆,编次其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 这种保存和传播礼乐文化的历史责任感,是原来由朝廷主持的“删诗”“正乐”活动最终转变成为孔子私人行为的内在依据。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孔子的“删诗”,并不是从众多零散的诗歌中选择三百零五篇诗歌作品,编辑成一个《诗》的“选本”,而是一项集合众本、校勘定篇的古籍整理工作。根据各方面的资料,这项工作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增删诗篇。《秦风》、《陈风》、《曹风》中十首产生于春秋中后期的诗歌,以及《鲁颂》,都是在孔子整理诗文本的过程中增入《诗》中的。二,调整次序。今本《诗经》与襄公二十九年季札所观“周乐”在次序上表现出来的差异,是孔子依据“亲亲尊尊”周礼原则进行调整的结果。三,雅化语言。所谓“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实际上,在诗文本累次被编辑的过程中,相应的雅言化的工作一直在进行。“子所雅言”,只是诗文本雅言化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而已。
    诗文本的形成过程,不但表现为一个作品内容不断扩大、结构形式日趋稳定的过程,同时也表现为一个仪式色彩不断弱化、德义成分不断加强的过程。作为周代礼乐制度的组成部分,诗文本的编辑直接反映了周代礼乐制度发展演变的历史状况。当历次由王室乐官主持的、发生于礼乐复兴时代的诗文本的编辑活动,最后转变成孔子的个人行为在春秋末年发生时,作为一种标志,这一事件实质上宣告了周代礼乐制度的完全崩溃。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诗经》作品伴随着周代礼乐制度的发生、发展被创作、编辑到最后结集为《诗》的历史,因此,我们说,《诗》是周代礼乐制度产物,也是周代礼乐制度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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