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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的对接、渗透与比较


    内容提要:人工智能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先后形成了符号人工智能、行为人工智能和社会人工智能等形态。它们可以在系统的意义上与分别作为言语活动、情感表达和现实模仿的文学创作对接。目前,在实践的意义上,人工智能正逐渐渗透到文学创作的社会层面、产品层面、运营层面,扮演原先由人类担当的多种角色,因而给文学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在理论的意义上,人工智能所具备的人工性、类智性、似能性,可以和文学创作的文化性、创造性、作用性进行比较。它们之间的互动是人为进化的缩影。
    关 键 词:人工智能 文学创作 人为进化 符号人工智能 行为人工智能 社会人工智能
    作者简介:黄鸣奋,厦门大学 人文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黄鸣奋,厦门大学特聘教授、人文学院教授,中国作协网络文学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新媒体艺术理论。
     
    人工智能作为计算机科学的分支兴起于20世纪中叶,它迅速成为科幻文艺的热门话题,并逐渐进入工业生产、太空探索和社会管理等实际应用领域。尽管如此,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公众觉得它离自己的现实生活相当远。近年来,这种观念由于智能网的普及、智能服务机器人的崛起、智能计算机在对弈中打败人类顶尖棋手等重大事件而遭受到巨大冲击。社会舆论转而关注人工智能是否会在不远的将来让人们从许多行业下岗(包括让作家失业),甚至将整个人类挤出历史舞台。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的关系成为文艺理论研究的重要议题。本文试图阐述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系统对接的过程,分析人工智能在文学创作领域所扮演的角色,进而比较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各自的特性,对其未来加以展望。
    一、人工智能和文学创作的系统对接
    智能本身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它可能侧重于作为思维特征的智力,也可能侧重于作为身体素质的能力,还可能侧重于作为物种标志的意识。与上述三种不同理解相对应,人工智能形成了符号系统、行为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分化。所谓“文学创作”至少包含三种可能的意义,即言语活动、情思表达和现实模仿。在第一种意义上,文学是指语言艺术,文学创作是通过言语活动所进行的创造;在第二种意义上,文学是指心理的体验,文学创作是内在情思的外在表现;在第三种意义上,文学是指现实的写照,文学创作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可以将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的关系区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作为符号系统的人工智能与作为言语活动的文学创作的关系;二是作为行为系统的人工智能和作为情思表达的文学创作的关系;三是作为社会系统的人工智能和作为现实模仿的文学创作的关系。
    1.符号人工智能与作为言语活动的文学创作对接
    至迟在20世纪中叶,科幻作家已经对人工智能进行了大胆的猜测,虽然还未使用这一术语。例如,1942年,美国作家海因莱恩在科幻小说《沃尔多》中描写一个残废了的科学家建造机器人沃尔多以增强他有限的能力。在通电的情况下,沃尔多会创造动画。美国作家冯内果的小说EPICAC(1950)设想由计算机代人写情书。在这一过程中,它爱上了收信人帕特,后因这种爱无法获得回报而自毁。大约与此同时,计算机科学家也在思考和人工智能相关的问题,例如,英国的图灵写了《计算机器与智能》一文,预见到计算机可以用来解决任何可计算的问题,并通过有关人机对话的设想启发程序员将设计思路扩展到媒体领域(1950)。①1952年,英国计算机科学家斯特雷奇开发出情书生成器。它运行于费兰蒂·马克1号计算机,可以运用定义好的词语和格式自动写作情书。②
    作为计算机科学的人工智能是1956年正式出现的。该领域早期研究者对智慧来源的认识存在重大分歧。有些人认为智慧源于诸多独立行为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致力于建构涌现模型;另一些人认为智慧源于形式化的规则,因此致力于建构信息处理模型。由于当时主流计算机是串行式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处理一项运算,因此,涌现模型缺乏技术上的必要支持。在这样的背景下,人工智能领域自20世纪60年代之后普遍将信息处理模型当成研究重点。这一派被称为“古典人工智能”或“符号人工智能”。在其影响下开发出来的某些计算机程序已经具备某种类似于文学创作的功能,1963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怀申鲍姆所开发的伊莱扎(Eliza)就是如此。它得名于英国作家萧伯纳剧本《皮格马瑞翁》的女主人公,能够像心理医生那样与用户对话,所记录下来的文本有几分像戏剧台词。类似程序以“聊天虫”(Chatter)著称,比较知名的还有精神分析学家科尔比开发的佩里(Perry,1972)等。
    作为符号系统的人工智能被引进文学领域,凸显了文学形式的价值。从理论上说,任何文学都是由一定语音或词汇构成的,任何文学作品都潜在地包含于这些基本单位的排列组合之中。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小说《格列佛游记》(1726)已经接触到这一点。它描写一位教授组织学生利用随机生成法进行写作,洋洋自得地夸耀说利用这种方法可以让最无知的人也能不借助于天才或学力写出关于哲学、诗歌、政治、法律、数学与神学的书来。③人工智能不仅比人脑更有可能穷尽(至少是更有条件探索)上述排列组合,而且可以将一定的审美标准作为过滤器加以设置,自动从相对无意义的排列组合中筛选出相对有意义的“类作品”。这样的文学生产属于审美计算范畴。如果将上述过程当成文学生产(或文学形式的生产),那么,人工智能已经达到远非人类作家所能比拟的生产速度,虽然其“作品”还未必达到可以和人类作家相比的质量,更准确地说,是还未能跻身将人类经典作为圭臬或楷模的精神产品的行列。人工智能创作成果的经典化,目前还需要人为推动,不论从程序设计还是文本筛选的角度看都是如此。
    2.行为人工智能与作为情感表达的文学创作对接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格利克斯坦《21世纪计算机将真的思考?》(1992)一文强调顿悟的重要性,他认为当时计算机和程序所缺的是以下三点:一是真正的多维建模和相互交流。人工智能实体必须拥有创造(而不只是分析)多维环境模型的能力,这种建模依靠的是传感器、处理器和效应器通过多维频道的彼此联系。二是自我组织的嵌入软/硬件。人工智能实体的软件和硬件必须是一个,不可分割。否则的话,只能说是仿真。而且,上述系统在某种水平上必须是自我组织的,否则的话,它只是设计者与程序员的扩展。三是传感器、处理器与效应器的无缝结合。人工智能实体必须和环境建立真正有意义的联系,这种意义不只是对人而言,而是对人工智能实体本身。④他的看法代表了人工智能研究所发生的深刻转变,亦即行为人工智能逐渐取代古典人工智能。美国科学家马蒂尔斯对二者的区分做过明确的论述。他认为:“古典人工智能关心建构心灵,而非完整的代理。这一研究项目的组成,是将心灵的不同能力(即推理、记忆、语言运用等)加以分离,并建构发挥分离中的能力的理论与系统。据信,这些无实体的心灵碎片将被组装在一起以形成完整的‘人’,这种集成付诸未来。行为人工智能则追求建构可在复杂环境中运作的完整的代理(而非心灵或心灵碎片)。”⑤
    与古典人工智能相比,行为人工智能相对强调具身性。它因为智能机器人勃兴而广为人知,其特点是能够以身体的形态存在于物理环境中,并与之进行互动,而不是像作为符号系统的古典人工智能那样仅仅存在于信息空间。不过,与人类相比,现阶段的智能机器人可以说仅有机械性的身体,而没有内在的体验。现阶段的情感计算主要关注如何赋予计算机识别、理解、表达和适应人的情感的能力,而不是使计算机产生基于其自身需要的心理体验。我们即使将现阶段情感计算的成果做成芯片、嵌入智能机器人的控制系统中,智能机器人仍然只是没有自身需要的“它们”,而不是根据自身需要而行动的“他们”。当然,从人类的立场看,这样的“他们”未必受欢迎。这是另一个问题。
    行为人工智能一旦被引入文学领域,文学内容的重要性便相对清晰地显示出来。人类之所以产生文学创作的冲动,不仅是由于我们通过心灵去感受自身需要与环境的关系,而且是由于我们以身体的形态存在于环境中。因此,刘勰说:“是以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⑥换言之,人类文学不只是语言符号有规律的排列组合,而且是情感的表达,这是以基于身体的心理体验为前提的。在这一意义上,情感计算不应只是对人的情感活动(特别是表情)的识别和判定,而且应当包括智能体自身的情感生成。为了做到这一点,人工智能首先必须具备身体,而且,这种身体应当具有功能相对齐全的分析器、处理器和效应器,能够像人的感官、大脑和肢体那样整合内外部信号,并产生对内外部关系的体验。这种体验正是情感的来源。
    必须看到,符号人工智能与行为人工智能虽然彼此有别,但仍有统一的基础;在文学创作领域正是如此。我国古典文论将“诗言志”作为开山纲领。⑦不妨将这一命题中“诗”当成文学的代表,“言”是言语,“志”是情感。西晋陆机说:“诗缘情而绮靡。”⑧“缘情”是情感的表达,“绮靡”是语言的美妙。如果人工智能既运用审美计算的成果使文本在语言上臻于美妙,同时又运用情感计算的成果使文本在内容上包含了切身的体验,那么,这类文本完全有资格被当成作品看待。当下学术界非议人工智能写出的诗歌不够地道时,经常说它们缺乏感情(并非真情之流露)。其实,完全有条件设计某种可将内在体验赋予人工智能的架构(关键是区分内外部刺激再予以整合)。真正的难题在于:人工智能一旦有了情感,其与人类的关系可能就完全改变了(至少是增加了许多变数)。它既可能依恋人、热爱人,也可能迎合人或妒忌人,甚至讨厌人、痛恨人。这些变化对于文学创作或许是幸事,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却未必如此。科学家有必要为了让人工智能写出基于真情实感的文学作品而使整个人类冒无法预计的风险吗?这是价值导向的根本问题。
    3.社会人工智能与作为现实模仿的文学创作对接
    作为社会系统的人工智能是以多智能体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其特点是多个智能体彼此共享信息、相互作用,甚至协作完成任务。业界致力于开发社会智能体,目的不是取代社会智能本身,而是让智能体给人以社会智能的印象。它们具备日常生活知识,让用户觉得信以为真。⑨美国学者森格斯认为智能体的行为应该是从叙事上可理解的。他指出:古典人工智能不重视环境的作用,行为人工智能注意到物理环境的影响,自己所倡导的“社会情境化人工智能”则主张社会文化环境是智能体有价值的资源。我们将后者简称为“社会人工智能”。
    在一定意义上,21世纪初崭露头角的社会人工智能是20世纪中叶被埋没的涌现模型的复兴。对其要旨,可以参阅荷兰学者范·埃森等人的论文《非中心化交互性环境设计方法》(2009)。作者认为:非中心化系统由若干(相同或有别)要素(包括对象、手段或代理)组成。它们可以根据基本规则相互作用(即交流、协调、议定),并和其共同环境互动。将它们组织在一起,形成了系统,从而显示出单一要素永远无法实现的整体功能性(或达到某一目标)。从交互动态中涌现的行为被称为涌现行为。整体行为不是可以作为局部行为的总和或功能而预测的。在大自然中,涌现行为不仅见于蚁群、蜂群、鸟群、鱼群,而且见于心率、大脑节率及交通、经济等大型文化系统。构成其基础的机制有自我组织、聚类与协调等。所要求的条件有:数量相对较大、彼此多少有些相似的智能体,变化域(如积累、信息素追踪等),多重的、强化的交互,反馈回路,一定数量的随机性,等等。⑩这方面的开发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11)
    人工智能一旦作为社会系统被引入文学领域,文学作为人学在生态或进化意义上的价值便相对鲜明地获得显现。文学创作不只是个别诗人、小说家、散文家或剧作家的匠心独运,而且是人类精神生产的一个分支、创意产业的一个链条、知识产权的一种赋值。它并非只是作家个人闭门造车、搜索枯肠,而是通过交往实现的。在抒情的意义上,文学作品之所以成功,不仅是因为作家表达了自己的情感,而且是因为他们所表达的情感能够唤起其他人的共鸣;在叙事的意义上,文学作品之所以成功,不仅是因为作家讲述了自己认为符合生活逻辑、生动感人的故事或者塑造了栩栩如生的人物,而且是因为这些故事和人物在读者看来是可信的。如果从这一角度去评估介入文学创作的人工智能,那么,必然将所生产的文本纳入“知人论世”的总体格局之中,并以此看待它们的表现。这样做的结果之一,是将这类人工智能当成我们当中的一员,不仅和我们一起分享喜怒哀乐,而且让我们觉得真实可信。“它们”也因此变成“他们”。既然如此,他们和我们的关系就被纳入伦理范围,可以用相对于智商、情商而言的德商来加以评价。
    当然,作为社会系统的人工智能势必对人类构成比个体性人工智能更大的挑战。对此,至少可以从以下角度把握:(1)涌现行为具备不可预测性。从艺术的角度看,我们固然因此可以期盼人工智能在从事创作时给我们带来惊喜,但却未必欢迎人工智能在承担或管理实务时“心怀叵测”。(2)众多智能体之间的交流很容易超出人类所能理解和管控的范围。如果它们彼此唱和,也许人类艺术爱好者还能为之喝彩,虽然未必完全听得懂、看得懂。但要是它们联手起来欺骗人(给人以可信的错误印象),那问题就棘手了。(3)如果作为整体的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之间丧失了信任基础,那么,冲突就不可避免。
    以上所论述的三种意义上的对接代表了三种不同的开发思路,分别着重于智商、情商和德商。它们都包含了是以人工智能改进人的创作,还是取而代之的矛盾。在现实环境中,目前人工智能主要用以改进人类的文学创作,比如,在符号人工智能的意义上开发机器作家,在行为人工智能的意义上开发机器人演员,在社会人工智能的意义上开发可信智能体戏剧,等等。在未来社会中,人工智能是否会取代人类作家,这首先取决于人类自身对人工智能的目标定位,因为人工智能迄今为止还没有成熟到为自己设定奋斗方向的程度。
    二、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的层面渗透
    上文谈到文学创作所说的言语活动、情感表达和现实模仿是就发生学的意义而言。在传播学的意义上,文学创作包含了社会、产品和运营三个层面。我们可以从这一角度进一步考察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的关系。在社会层面上,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的主体,目前以“机器作家”或自动写作程序名世;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的对象(首先是奉献对象),以“虚拟读者”的形态出现;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的中介,作为过滤器或把关人发挥作用。在产品层面上,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的手段,是计算机辅助文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的内容,是赛伯朋克文学的重要题材;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的本体,是具备能产性的元文学。在运营层面上,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的方式,是对于人类创造思维的模拟与反省;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的环境,昭示人机共生、机机共生的未来;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的机制,代表新物种的自我意识。
    1.社会层面的渗透
    在考察信息革命对文学创作社会层面的影响时,我们将人工智能当成具备自主性的生命体或者虚拟人,赋予“他们”身份,承认他们扮演原先由人类所扮演的各种角色的可能性。在传统的意义上,文学创作的主体历来是人,或者说,人因为用语言从事创作而成为文学主体。不过,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其实是各种各样的,既有“大笑一声出门去”的得意才子,也有“寻章摘句老雕虫”的潦倒书生。人工智能在文学创作领域的表现同样大相径庭。某些智能程序靠对人类既有作品加以重组而出彩,在商业化运作时往往因此给用户带来版权纠纷。另一些智能程序通过人机对话生成类似于相声或口头小说的产品,其水平和用户的灵活引导有很大关系。还有一些智能程序是根据创作模式设计的,可以自动生成包含了某种新颖性的文本。美国学者默里20世纪末在麻省理工学院开设交互式小说写作课程时,设计了新颖的写作系统——“性格制造者与谈话”,让学生有创造人物的机会。库兹韦尔开发的电脑诗人RKCP是一个计算机诗歌生成系统。它能根据所“阅读”过的诗歌,运用语言模型技术自动生成全新的原创诗歌。它所创作的诗歌同它所分析过的作品具有相似的风格,但却是全新的原创作品。这个系统甚至还有一些规则来防止对他人作品的剽窃(1999)。(12)总的来说,我们不妨将人工智能当成可教之孺子。人类作家教得越多,人工智能就成长得越快。当然,前者完全可能从这种教学中获得启发,正如后者完全可能因为这种教学而在某一天胜过前者那样。
    文学创作本来以人类读者为预设的(或实际的)接受对象。人工智能至少在三种意义上扮演读者的角色:一是在自动写作过程中运用一定的标准对其产品加以筛选,好比人类作家阅读并修改自己的作品那样;二是在文学接受过程中对作品进行统计、分析或者阐释,好比人类读者对待其他人所写的作品那样;三是为人类作家提供可作为参考的反馈,正如当下有关文学的大数据、云计算所显示的那样。文学作品本身存在艰深或浅白的区别,人类读者则存在文化程度、审美能力等方面的差异。与此相类似,人工智能在理解人类作品的能力方面也存在由低到高的演变过程。目前,相关智能程序只能运用人类赋予的审美标准对所接触到的文本进行评价,研究者所感兴趣的是如何将特定人类群体的美学评价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模型体现出来。(13)就此而言,最成功的智能程序也只是对人类理想读者的模拟。未来的机器作家和机器读者之间如果进行互动,有可能产生人类所无法理解的新型作品。倘若奇点真的到来,机器读者在审美趣味方面完全可能与人类读者分道扬镳。
    文学创作领域存在各种各样的中介,如素材提供者、经验传授者、文稿编辑者、出版把关人,等等。这些角色都可以由人工智能来扮演。人工智能可以依托遍布于世界各地的传感系统实时捕获最新信息,可以依托作为超级百科全书或图书馆的信息网络提供各种思想资料;可以部分取代传统院校文学专业教师的职能、引导文学新手在创作道路上前行,也可以作为文学竞赛的新型选手亮相,刺激人类作者的好胜心,引发他们的创作冲动;可以帮助人类作家整理和润饰文稿,为之撰写摘要、新闻或广告,也可以帮助他们疏通和文学网站的关系,监控其作品在各种排行榜的地位,收集读者的反馈并给予应答;可以充当人类作者的经纪人,帮助他们和知识产权的潜在客户沟通,也可以扮演文学传播的把关人,促进或阻止特定类型文学作品的扩散。在市场营销或“宣传战”的背景下,人工智能既可能营造虚拟粉丝,充当“水军”,让不知真相的人上当,也可能作为专家系统起作用,辨明真伪,评价美丑,引导读者激浊扬清。
    人工智能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都可能(而且正在)带来职业结构的变化。在特定岗位上,如果人工智能会比人类干得更好,既节约成本,又提高效益,那么,原先的人类劳动者就有可能被取代。这一条对于文学创作同样是适用的。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人工智能已经可以写出像模像样的格律诗、朦胧诗、微小说、新闻提要、戏剧对白之类文本。我们很难说人工智能真正明白自己所生产的这些文本的社会意义,但它们确实有可能以假乱真。因此,原先从事相关创作的作家完全可能感受到人工智能作为竞争对手所造成的压迫。当然,这些作家完全可以转而利用机器产品激发自己的灵感,或者将自己的职业转移到开发和推广文学软件上来。
    2.产品层面的渗透
    在考察信息革命对文学创作产品层面的影响时,我们将人工智能当成具备能产性的存在物,保留“它们”的身份,承认它们推动文学生产变革的可能性。
    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手段的重要性,已经在实践中显示出来。坊间流行的各种专用写作程序不仅包含了来自既有作品的大量文学片断,而且可以提供有关风景、人物、服饰、情节等方面的不同选项。某些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写作程序定义了多种主题,可以根据用户所选择的主题调用和重组数据库所保存的各种资料,运用武侠、科幻、悬疑、言情、商战、复仇等模板,并自动寻找中规中矩或别出心裁的表达方式,生成简洁的故事梗概,以至于相对完整、让不明底里的人以为是出自真人之手的“作品”。这正是计算机辅助写作的魅力所在。如今,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已经成为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范畴,为业界所关注。
    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的内容,是朋克小说以至于赛伯文学的重要题材。这类作品早在20世纪中叶就已经出现。例如,1954年,美国作家布朗在短篇小说《答案》中描写科学家实现了银河系中亿万颗星球上电脑的互联,创造了超级计算机。它将诸多星系的知识汇聚于一身。科学家向它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神存在吗?”回答居然是毫不犹豫的:“存在。如今就有一个神存在!”(14)这无疑是指它自己。已经有不少人工智能题材的科幻文学被改编为影视、动漫、游戏,在更大的范围内发挥影响。其中,直接以“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2001)命名的一部美国电影描写高度进化的机器人男孩大卫希望变成真人以便获得人类母亲莫妮卡的爱。它绝对符合人本主义价值观,也可能说迎合了人类观众的自恋倾向。也有一些科幻作品描绘了未来人工智能对人的威胁,如美国影片《终结者》(Terminate,1984)及其续集等。我国近年来拍摄了好几部涉及人工智能的科幻电影,其中包括《墓志铭》(2016)、《功夫机器侠之南拳真豪杰》(2017)、《来自火星的她》(2017)、《智能危姬》(2017)、《机甲美人》(2018)、《复制情人之意识转移》(2018)、《超级App》(2018)等。它们从不同角度预示了正在崭露头角的人工智能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的本体,是具备能产性的元文学,或者说能够生产文学的文学。传统文学的所谓“母题”也具备能产性,可以转化为大量的具体作品,不过,这种转化需要人类作家的参与才能实现。相比之下,人工智能一旦由人类开发出来,在执行预定指令的过程中无须再由人类介入。与此相适应,智能型文学创作程序可以将基因型作品当成模板,自动生成大量的显型作品,并不需要人类干预。巴黎第八大学巴尔佩将生成性文学定义为持续变化的文学文本,以特定词典、某些规则集和算法运用为手段。他认为数码文学的这种特定形式正在从根本上改变经典文学的诸多观念。例如,根据热内特所下的经典定义,叙事是基于陈述轴的文本,即陈述世界。这暗示任何文本都有开头和结尾。不论游戏如何在陈述轴上玩,这个轴仍是叙事的基本结构。叙事的所有篇章都是沿着这一结构组织起来的。叙事的生成观念完全改变了这种状况。在生成性小说中,事实上在任何叙事点上我们都可以体验到依赖于生成的等值原则。在这些点上,任何文本都只是虚拟文本无穷家族的临时样本。(15)确实,人工智能在产品层面渗透到文学创作领域,必然更新既有的文学观念。我们可以大致概括如下:文学手段不再只是纸张、笔头,甚至也不局限于一般的计算机或嵌入式设备,专门为文学创作开发的智能程序、智能数据库、智能代理、智能网络等都已经进入实际应用。文学内容不再局限于我们眼前可以见到的实际事物,而且扩展到人工智能的未来前景,涉及新的智能生物崛起时人类命运等问题。文学本体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文本、产品、作品、经典,而是追求能够生产经典的元经典。现阶段在产品层面被引入文学创作领域的主要是工具性的人工智能。如果美国学者古布鲁德所提出的“通用人工智能”(1997)(16)成为现实的话,那么,势必出现一种可和人类媲美甚至超过人类、具备自我意识的智慧,从而给文学创作带来更为深刻的变化。
    3.运营层面的渗透
    在考察信息革命对文学创作运营层面的影响时,我们将人工智能当成同时具备观念性和实体性的伙伴,称之为“伊们”,承认其作为包含无限潜能的新生事物的身份。
    就创作方式而言,文学创作可以划分为一定环节,如文学观察、文学构思、文学传达等。这些环节未必需要由同一个人负责。在历史上,本来就存在不计其数的“代言”“代笔”或“枪手”。在剧场化、电子化的过程中,文学被搬上舞台和银幕,个体化生产被团队化生产所取代,分工合作成为常态。以计算机为龙头的信息革命使文学创作在人机共同体的基本格局中进行。人和计算机各具优势,相互之间可以取长补短。如果将生产过程中的某些环节交给更为擅长此道的计算机来做,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人工智能进入文学领域未必是一下子全面接管整个创作过程,而是试水性地接管一个个环节(对于人类而言是尝试性地放手一个个环节)。在理论上,这种放手和接管提供了对文学创作加以反思的机遇,其中一个问题是关键:究竟什么是计算机所无法取代的?
    人工智能的环境化已经是我们所生活的时代不可逆转的进程,智能网、智能家居、智能建筑、智慧城市等的建设可资证明。人工智能不仅在物理意义上环境化,而且在社会意义上环境化,当它替代律师办案、替代法官判案、替代记者写稿、替代教师上课、替代医生做手术、从事其他替代性活动时就是如此。这类应用正在变得日益广泛。人工智能进而在心理意义上环境化,迫使人们思考“计算机有否人性”“我是机器人吗”“奇点什么时候到来”之类问题,产生日益强烈的焦虑感、危机感。所有这些变化,都使人工智能渗透到文学环境之中,甚至成为文学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当政府主管部门利用人工智能来规划创作项目、引导创作方向、评定创作成果、树立创作楷模、左右创作风尚、裁夺创作纠纷、化解创作矛盾的时候,它作为文学环境的重要性便理所当然地引起人们的重视。
    如果说人类因为能够制造工具和运用工具而成为万物之灵的话,那么,人工智能完全有条件因为运用既有智能发展新的智能而成为“灵中之灵”,这正是目前许多人所忧心忡忡的。人工智能也许必须花费很长的时间才达到人类智能的水平。但一旦越过这条界限,它的发展速度将快到使人类瞠目结舌。以此推论,在文学领域,人工智能也许必须经过许久才能达到人类创作的水平,但一旦超越这个临界点,它的前进步伐将使人类无法望其项背。至于它将如何实现自我更新,这个问题目前只能靠猜测来回答。也许它会写得更快,也许它会写得更好,但它更可能写得与人类不一样,例如,利用脑波、纳米虫、宇宙背景辐射等来进行写作,让其他星球上的智能生物来欣赏。就此而言,人工智能作为文学创作的机制,代表新的物种的自我意识。
    人工智能从运营层面渗透到文学创作领域,势必带来文学生产以至于将它当成创意龙头的产业链的巨大变动。例如,人机合作方式将成为IP增值的重要条件,这意味着用人工智能武装起来的文学团队在文化市场上将拥有更强大的竞争实力。智能化环境将从微观和宏观两方面影响文学生态,文学管理将有更为缜密的网络,文学自由也将有更为灵活的追求。文学机制最为重大的变革或许要数从以人类为本位转移到以人工智能为本位。从悲观主义的角度看,人类有可能被人工智能架空、淘汰甚至毁灭。从乐观主义的角度看,人工智能的崛起不过是昭示人类有必要在新的框架内理解智能,在新的身体中同化人工智能,在新的格局中发展人类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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