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文学观 姬中宪 我曾经因为文学观不合与好几位相亲对象闹掰了,但是要我写篇文章来阐述自己的文学观还真有些难,我用了很多年才养成“凡事别总结”的好习惯,因为一总结就要损害事物原本的多样与暧昧,世上总有一些东西是拒绝被总结的,文学就负责这一块。所以我现在来总结一下: 很多次我纠结于要不要给我笔下的人物穿上衣服,要不要详细描写他们的外套和鞋子,因为从门外或者车里走出一个人时,我们总是先从外表衣着看起,将此人从头到脚看个遍的,无数文学名著也是先从帽子头花写起的,有的能写好几页。而这恰恰是我的短板,我总是记不住人家穿了什么,也不敢乱想,我的服饰想象力为零,买衣服的时候,非得让服务员给我找一件深色夹克搭一下,我才知道深色夹克配白色连帽衫适不适合我。据说日本动漫是靠发型来区分人物性格的,所以有段时间我喜欢抓着拉手站在地铁过道里,观察座位上一排人的发型,我坚信头发蕴藏着人的一切,哪怕他是个秃子。我在手机备忘录上记下了很多人的头发,以便有一天将它植入某个小说人物的头上——我可能白忙活了,最终我的多数人物还是赤条条的,没有衣服,没有肤色,没有名字,只有他和她,如果出版规范允许,最好连“他”和“她”都不用,就用无性别的 TA。 我也记不住美食,这真是个要命的社交缺陷,请人吃饭时,我一点菜就紧张,点了后面的忘了前面的,经常连点两份鱼或两份豆制品,被人请吃饭时,哪怕当场吃得再香的一道菜,事后马上忘记,显得很没礼貌。希区柯克说:我绝不让我电影中的人吃与他性格不符的食物。这话让我自卑了很久,然而又觉得好莱坞的叙事还是过于高效过于功能化了,现实中的人,每餐必吃“与他性格相符的食物”吗? 我并且是个器物盲,即使手边常用的一些东西,我也叫不出它们的学名,这大概不影响生活自理,但写作时很吃亏,我羡慕汪曾祺、安妮·普鲁和鲁敏,他们早早做起了名词的主人,万物信手拈来,即为我用,而我只能苦心搜罗一堆局部的关键词,去百度上搜,比如用“圆锥”“车位”“红黄”得出“交通锥”,用“旋转”“交叉”“只进不出”得出“不锈钢手动单向十字旋转门”。我也不认识植物,我能叫出名字的植物大概不超过十种,我虽然有部小说名字就叫“花言”,但我从来不敢写花,不得不写到花时,就叫它们花…… 艺术信奉“表象即实质”“表象就是一切”,虽然不能说表象就是名词,但总要从名词开始吧。我相信一个好的名词是自带文学性的,是反复锤炼、高度浓缩的作品(作品也不过是一次篇幅更长的命名),最典型代表就是人名和作品名,尤其是那些名词的作品名。据说格非想到“格非”这个笔名时颇为兴奋,仿佛一部大作完工,从此开启一生的写作;艾玛的短篇小说《白耳夜鹭》要感谢这个又学术又富有诗意的鸟名,如今百度上搜这鸟名,首先是艾玛的小说,其次才是那个叫“海南鳽”的鸟。小说家将一个生僻的名词据为己有,原本就是很浪漫的一件事。我在《鹿岛鹿角与大阪钢巴》的第二个故事中用到了“血橙”,我其实认识的水果也有限,并且只认识到苹果、橙子这些一级目录,写这个故事前后,大概刚吃过血橙,“血橙”这个词于是进入我的体内,我觉得这个词有点重口味,自带暴力、血腥和一点色情,然而终究又是可口的水果,发音也好听,就用了它。如果只是将水果作为故事的道具,我完全可以把血橙换成丑桔或是别的什么,但气氛一下就别扭了,名不正则言不顺,这是名词的魅力。 作品人物的名字更是马虎不得,外国小说且不论,中国当代小说,你只要看一眼里面的人名,大概就能看出这个作者的品位和水平。我32岁写《我不爱你》,给书中男女取名马哲和唐米,四五年后我续写他们的故事,就发现这两个名字太过于轻浮,不似人间应有,接不住后来的故事,又来不及换两个更世俗、更符合公安局备案传统的名字,只好用“他”“她”代替。也曾学阿乙到医院的电子叫号屏上去记名字,疾病面前的人最真实、分布最均匀,名字最堪信任。当然也有阶级区分,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和一家挂号费上千的贵族医院的电子屏上,名字风格估计也有不同——贵族医院甚至根本没有叫号屏(普通医院近年来为防止作家抄袭,也喜欢隐去一字,用星号代替了)。同理,如果你写一位00后大学生,名字居然不叫亦菡、诗琪、子杰、俊昊、胜烨,就有点太不接地气,太对不住他们那看琼瑶剧长大的一代父母了。 说到底,我对名词仍是陌生和犹豫的,究竟应该让它们更具体还是更抽象,我一直没想好,我的小说也因此分化为两极,暂时看不到合并或兼顾的可能。我和名词的这种不友好关系,也因为骨子里的轻慢,一种文学直男式的轻慢——能用百度解决的问题,一定不是最重要的问题——名词、器物固然重要,但还不是最重要,文学应该有一种绕过它们直取本质的方法;又或者:远离名词,是为了更接近器物——那个尚未被修辞化的器物。如果你有修辞洁癖,你会发现今天的写作者已经无词可用,因为放眼望去,万物都被修辞,很少有幸免,日月风云,柴米油盐,包括血橙,都被文学过度征用,以至于盖过了它们在科学和常识中的本意,当我们说“斑马线”的时候,我们可曾征得斑马的同意? 与名词相比,我好像对动词更亲近些,脑子里储存了无数单音节的、生龙活虎的动词,它们并不生僻,多数都很常见,人人得而用之,我的乐趣在于为每一个动作赋予一个最意外又最传神的动词,这件事太好玩了,我是用动词而不是名词击垮这个世界的,如同一个拳击手使出一套组合拳,将那高傲的对手打翻在地,外行以为他不过抡了一通王八拳,其实招招都有名字,有讲究。有时也过分沉湎于动作,将人的行动一帧一帧拆分成定格画面,细细描画,这过程简直可以无限进行下去。动词描画的也是表象,但好的动词自带动机、情绪、观点,自带一切,人的肢体语言比口头语言更可信,比心理活动更可见,是作家天然的宝藏。 动词规划的是人与人、人与物的空间关系,如同武术,不管散打还是械斗,归根结底是肢体或棍棒的穿插走位,最终,一方保住自己的空间,或侵扰了对方空间,自己手脚协调,却将对方手脚逼成反关节反逻辑的空间关系,算打架打赢了(盖里奇拍《大侦探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打架前先推理双方的交手过程,某种意义上是可行的)。空间是可视的,所以武术自带美感,可做表演项目。读徐皓峰的武侠小说时有过这样的感觉,高手过招,严谨程度堪比动态的建筑学,建筑最重要的是结构自洽,这样才能站住,歪了或是塌了,当然是失败的建筑。电影《一代宗师》里那句话(应该也是徐皓峰写的):功夫,两个字,一横一竖,对的,站着,错的,倒下——我总觉得说的也是空间关系。 我对动词的精研,源于我对空间的迷恋。我虽然有脸盲症,也记不住美食和衣服,但对空间格外敏感,中学时虽然学文科,但高考数学分最高(语文最低),尤其擅长立体几何,大学时痴迷埃舍尔的“不可能空间”,几近疯魔。走在陌生的城市,常有一处街景让我瞬间恍惚,觉得好像来过,一篇小说由此萌生。开车虽然主要靠导航,但对高架的夹角,路口的弧度,枝蔓和电线对天空的切分这些事关空间的画面的辨识度要超过卫星。那些复杂而严密的机械结构比文学艺术更吸引我,建筑工地上密密匝匝的脚手架常让我驻足流连。清晨或傍晚,一座高楼投出整齐威严的阴影,负重的小人如工蚁般走过,或者一上一下两架自动扶梯上,两个不相关的人交错而过——一部艺术作品的全部要素就算集齐。从灵感、意象落实到文字,每个写作者都有TA 的秘密通道,我的通道就是画面,我非得在脑子里搭建出这样一幅画面,经画面的转译后,才知道我要写什么。读者常说我的小说有画面感,应该也与此有关。 在我看来,城市就是空间。人类曾花费成千上万年和时间做斗争,发现斗不过它后,转而与空间协商,总算成果斐然——城市就是人与空间协商或搏斗的成果,人们享用这成果,反过来也被这成果吞噬。所以我总觉得不懂立体几何的人写不好城市小说。王家卫、杜琪峰的许多电影,讲的其实是城市中人与空间的关系,所以人物常有摆拍感、舞台感,为的是精准站位(杜琪峰甚至考虑过亚洲演员骨架小,撑不起宽银幕,所以喜欢拍群像,好让人与空间关系更协调)。 迷恋空间,就没法不迷恋结构,这是很多年来我的小说结构花样百出的根本原因。不玩弄结构,怎么对得起空间这个母题?好比我们不能责怪一个建筑师不研究砖头,只玩结构,因为这是他的天职。小说发展到现代,留给小说家的母题越来越少了,母题多数都被父亲——那些更流行更具解释力的东西——给拿走了,比如时间,文学曾经在这个话题上一家独大,将时间视同生命,垄断解释权多年,直到有一年被物理学抢了风头。但物理学对时间的新发现又成为文学想象的新一轮红利,直到现在。现在,已知的时间,差不多快被写尽——除非有一天科学再次定义时间,说时间其实是三角形的,或者时间其实是一种可食用的流食——在这无事可写的时代,我们不妨来写写空间,像《三体》和《北京折叠》那样在空间上做做文章。没准儿,下一个千年文学新的增长点就是它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