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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归是无处还乡

http://www.newdu.com 2019-01-11 谢有顺说小说(微信公众 谢有顺 参加讨论

    ◈ 一 ◈
    散文是业余的文学,也是一种自由主义的文体。它要求随心,自然,不苛不饰,有时越是能冲破俗套、多一些旁逸斜出的东西,就越能显出散文的神韵。泰戈尔说,散文像涨大的潮水,淹没了沼泽两岸,一片散漫。可见,散文的写作是可以从容任意地挥洒的。它的话语门槛很低,写作人口也很庞大,这在导致散文的文体边界越来越模糊的同时,也使散文成了一种没有难度的写作。一些人以散文抒情,而致矫情、滥情;一些人在散文中堆砌知识,发空洞的感叹;更有人把散文变成了工整的艺术,看起来篇篇精美,可惟独缺少散文本应有的精神旅律。尤其是那些专以散文写作为业的人,文体经营的痕迹越重,散文中至为重要的生命感受就可能越淡,因此,我对那些专业散文家写的散文,阅读的兴趣一直很小,原因是他们往往把散文写得太规矩,太紧张,太像散文了,有一种压抑不住的陈旧之气。
    没有了散文本应有的松弛、自在、赤诚的品质,把散文变成了一种做作的文体,这可能是当下散文界一直徘徊不前的症结之一。
    当代散文界的写作实况可以证实,好的散文往往是那些业余、跨界的人写的,如汪曾祺、王小波、史铁生、贾平凹、韩少功、铁凝、张承志、叶兆言等人,他们的写作身份首先是小说家,而于坚、舒婷是诗人,南帆、李敬泽是理论家,但他们都写出了许多重要的散文篇章。这样的名单可以列得很少。
    我尤其喜欢读小说家写的散文。
    他们的散文写作,对于抑制一种过度抒情的倾向,使散文的美变得节制、适当,是有益的。汪曾祺在《〈蒲桥集〉自序》中说:“散文的天地本来很广阔,因为强调抒情,反而把散文的范围弄得狭窄了。过度抒情,不知节制,容易流于伤感主义。我觉得伤感主义是散文(也是一切文学)的大敌。挺大的人,说些小姑娘似的话,何必呢。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小说家的散文说的便多是家常话,情感更隐忍,更注重经验、事实和细节,也更注重自我在一个时代里的真实经历。
    ◈ 二 ◈
    阎连科的长篇散文《我与父辈》,就充分昭示出了这些特点。
    这是一个对故土怀着骨血般的情感的人。他笔下的亲人、乡土,在一种赤诚的叙述中,真实、庄严地站立在了我们面前,可以说,这既是作者对父辈的怀念,也是作者对自我的救赎。
    许多远离故土、到城市里生活工作的文学人,往往都会怀着对故土的歉疚之情,进而以文字的方式来还债。阎连科的故土情结在小说中就一直念兹在兹,在散文里,更是毫不掩饰地表露出来。我甚至隐约觉得,一个有根的作家,他的一生恐怕总是要写这样一本书的。史铁生写《我与地坛》,贾平凹写《秦腔》,南帆写《关于我父母的一切》,雷平阳写《祭父帖》,之所以感人至深,其实都是源于这样一种还债的情结。
    《我与父辈》记述了这样一个写作缘起:阎连科在回家为四叔奔丧时,一个守灵之夜,他的妹妹问了他一句话:“连科哥,你写了那么多的书,为什么不写写我们家里的事情呢?”这句话,或许是整个家族的人都想问他的。也正是这句话,一下把阎连科的人生记忆、故土情怀全部激活了。
    在《我与父辈》中,那些蜂拥而来的细节,显然储存、激荡在阎连科的记忆中太久了,他一直等待一个被表达的机会。他自己也说:“写这篇散文没有什么难度……最重要的一点是诚实,最重要的是写作的契机的到来。”当《我与父辈》中的三个核心人物——父亲、大伯和四叔都相继去世之后,写作的契机来了,还债的机会也来了,“你发现你欠他们什么,你想把这个东西偿还掉。”整部作品正是围绕着父亲、大伯和四叔这三个人物而展开,作者以一种直白其心的方式,写出了父辈的艰辛、困苦、善良和温情,叙述平实、真切,无美化之嫌,作者在行文中不仅怀着一种沉重的告慰,也直面父辈们的无奈和错误。
    造物主从来都只提醒父母不要溺爱孩子,而不会反过来说让孩子“溺爱”父母,因为子女对父母的爱,要很迟才能顿悟,需要时间提醒。《我与父辈》对阎连科言,更像是一份迟到的领悟:对父辈厚实之爱的领悟,对贫苦之卑微的领悟。它所发出的哽咽声,压抑,沉重,感人。是啊,活着是如此的艰辛,又是如此的值得留恋。“只要活在这个世上,能同他所有的亲人同在一个空间生活和生存,苦难就是了享受,苦难也就是了欢乐。”——这几乎是所有中国农民的生存哲学。尽管贫穷舔尽了每个人脸上的生气,但他们依然周而复始地生儿育女,娶妻嫁女,造屋置业,选择坟地,他们对生命的理解,有一种宽容和慈悲,也有常人所没有的坚韧。
    他们是真正用自己破败的生存来肯定生命的永恒价值的人。
    哲学家唐君毅说得好,我们没有办法不肯定这个世界。只要我们还活着,就必须假定这个世界是有可能向好的方向发展的。你只能硬着头皮相信,否则,你要么自杀,要么麻木地活着。如果你还没有自杀,那就意味着,你的心里还在肯定这个世界,还在相信一种可以变好的未来。鲁迅为何一生都不愿苛责青年,也不愿在青年面前说过于悲观和绝望的话?就在于他的心里还有一种对生命和未来的肯定。农民为何有那么强烈的传宗接代的观念?也在于他们比一般人更相信未来会比现在会更好,否则把孩子带到这个世上来本身就是残酷的。
    理解了农民的这种生存哲学,我们才算真正理解了中国的乡土社会。
    《我与父辈》中有一段是写大伯暴打书成的,“打死你们我们家的日子就好过了……”这样的狠话听起来是惊心动魄的,但这背后何尝不是一种爱的扭曲表现?或许是贫穷把人变得暴躁而绝望,但希望儿子有出息,能摆脱这种令人窒息的生存状况,是每一个穷人内在的渴望。当然也有温情,幽默,也有乐观,自得,有仁慈,也有阴暗,有隐忍的时候,也有死要面子的时候——这些混杂在一起,就构成了乡村真实的日子。
    ◈ 三 ◈
    人会消逝,但日子在继续、生活在继续,这才是生命长河中最伟大的力量。
    只是,让乡村的日常生活得以维系的伦理力量正在解体和崩败,也是一个触目惊心的事实。《我与父辈》的另一个动人之处,是它写出了面对这种溃败而有的反思精神。一方面,作者面对父辈,有一种愧疚之情,进而在文字中以自责和忏悔的心态,回述记忆中的点点滴滴,在敞露父辈的幽深内心的同时,也追问自己心灵中不为人所知的种种隐秘和不堪;另一方面,作者面对“村落没了人气”、“村人没了魂灵”的现实,一种更深的悲凉也油然而生——父辈们的离去还只是正常的生命更替,后人还能在想念中不断和亲近他们;但当一种乡土伦理崩败、消逝,一种村庄文化溃散、解体之后,真正的家乡就只能存在于记忆之中了,因为这是精神意义上的连根拔起。
    《我与父辈》所揭示的这一困境,无论在南方还是北方,几乎都是中国现代化演进过程中无法规避的后果。乡村的凋敝,人气的涣散,使得土地价值、乡村伦理的魅力已不复存在,而拥挤在城市的打工人群中,又多是心灵上的“丧家之犬”——城市不是他们的家,他们顶多只是暂住者;而远方那个乡村,他们又回不去或不愿回去了。
    即便阎连科以写作的方式郑重地向故乡、亲人致敬,那也不过是一次虚拟的精神还乡,当阎连科的身子真实地站立在故土、祖屋面前时,他有的也只是矛盾和茫然而已。就此而言,《我与父辈》也是一曲乡村的挽歌。在这曲挽歌中,那个无处还乡的人终归成了精神的游子,他注定只能在回忆和想象中亲见故土了。
    这让我想起《创世纪》里的那个寓言,该隐杀了他的兄弟亚伯之后,耶和华说,“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而该隐也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或许,“流离飘荡在地上”正是人在世的基本状况,从存在论的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游子,他既需要一次精神远游,也需要一次精神还乡。只是,诚如卡夫卡所说,有天堂,但没有道路,或者说,通往天堂的道路已经因为人的失败而被腐蚀了,那个精神的伊甸园,我们永远也回不去了。
    文学是写个体在世的境遇,其中,流离和还乡正是其核心主题。这个主题,在阎连科的长篇小说《日光流年》中就曾得到有力的书写——他在小说各章节的开头引用《出埃及记》的故事,其实象喻的正是流离和归乡,它的背后,探究的是苦难的生存如何才能得到救赎。因此,在《我与父辈》的人间性的背后,我们同样能够读到阎连科的存在感,他一直是一个渴望在俗世生活的描写中贯彻自己的精神想象的作家。
    真实地写出一段人生,并为一种朴素的人格加冕,是文学能以感动人的核心品质;而在一种生活背后,看到那条长长的灵魂的阴影,咀嚼它的幸福和悲伤,并思索它的来路和去处,是文学得以重获心灵深度的重要通道。从这个角度看,阎连科确实写出了一本很多人都想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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