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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焕江:要素与矛盾——如何理解网络文学

http://www.newdu.com 2018-07-16 爱思想 乔焕江 参加讨论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批判传播学”
    从广义上讲,中国网络文学已经经过了两个十年的发展历程;从狭义上的类型文学来说,也早已越过了十年的时段。到今天,我们已经无须通过罗列一堆数据来证明网络文学的存在和影响力,它已经理所当然地成为当今中国文学重要的构成部分。而对于网络文学的认知,人们也逐渐达成一些重要的共识:比如,网络文学就是当今的通俗文学[①],网络文学产业需要积极的引导,网络文学评价体系亟需确立等等。网络文学不再只是消解纯文学的洪水猛兽,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堪称世界文学(更具体的说,是世界通俗文学)领域的经验创新。[②]
    然而,对于网络文学的研究和批评界来说,从网络文学的价值低俗论到意义重大论,这一过快的态度转换显得并不那么自然。仿佛一夜之间,文学批评的尺度大踏步后撤,在网络文学景象盛大这一既成事实的催迫下,峻急的批判锋芒,对类型文学合法性的质疑,很快淹没在更大量的现象描述和经验总结之中。当然,我们有必要借此反思1980年代以后文学知识领域生产出的一套以纯文学、文学性等概念为核心的研究和批评范式的偏狭,有必要认识到这套范式对通俗文学乃至人民文学的压抑所导致的大众读者的阅读报复,更有必要在民族文化自信的层面期待网络文学更多的可能,但尽管如此,或者说,正因为网络文学已经关涉到中国在世界的文化形象,这一明显的态度转换需要更多审慎的观察判断和充分的理论解释。在我看来,当下主流的网络文学研究,仍然需要对影响甚至制约着网络文学发展的关键要素有清醒的认识和判断,仍然需要在更为自觉的理论高度理清缠绕着网络文学前进脚步的几对矛盾。
    作为关键要素的资本
    应该意识到,近二十年网络文学发展脉络之所以呈现为现在的状态,并非自然天成,而是因应一系列要素的凸显和配置的结果。这些要素在传统的文学生产中或者未曾到场,或者隐而不显,但在网络文学的发展进程中,其中有的要素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决定了网络文学的面相更替和可能走向。
    在影响网络文学发展的诸多要素中,对资本这一要素的深刻认知是尤为必要的。资本以何种方式介入到网络文学的生产传播之中;它的介入如何改变了网络文学生产诸要素的关系配置,又最终在何种程度上作用于包括类型界定、作者状态、文本内容以及意义模式等在内网络文学生产的多个环节,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有清醒的自觉。
    我们知道,早期中国网络文学的面向无疑是多样化的,早期论坛上出现的文学作品与传统文学之间很难切割,类似榕树下这样的文学网站更像是传统文学写作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其显著的区分恐怕首在代际的分化,《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这样的早期代表作更多体现的是文学的民主化,而《悟空传》这样的作品则是后现代主义网络衍生品,一些网络写作的展望者更多关注的是网络技术如超链、音视频插入等文本的更多开放性可能,即使奠定后来类型文学雏形的起点中文网,其初衷倒是更在意文学原创的更多可能,而非高度模式化的类型小说。然而,这种多样可能的发展势头在新世纪之初猛然间被彻底改变。世纪之交,以榕树下几位重要写手如安妮宝贝等人的作品为代表的充满小资趣味的都市言情小说一时引发洛阳纸贵,一种在网络积聚人气,线下出版盈利的商业模式就此奠定,这种经验被目标定位更为精准的青春文学迅速放大,其创造的巨大阅读市场份额令人咋舌。然而,这一文学产业化模式并非横空出世或类似路金波等人的发明,实际上,巨大的商业成功背后离不开一个隐而不显的身影,这就是自1990年代初以来在出版发行领域日益壮大的民营资本。我们必须注意到,特有的某一门类图书专营及其高效分销批零渠道,正是这些民营资本的赢利模式。因此,与其说是对读者期待视野的高度应和而造就了新世纪初的出版奇迹,不如说是民营资本的赢利模式敏锐捕捉并进而支配了这种文学的生产。
    无论如何,这一成功显然具有强大的示范效应,几乎与此同时,诸多文学网站先后加快了类型化的步伐。在起点的网页上,奇幻/玄幻、盗墓、穿越、职场等等各种类型的网文加快了分众和模式化的脚步,潇湘书院从武侠同好网站迅速全面转型为女性言情类型文学网站,而早期一呼百应的榕树下因为没有跟上类型化的步伐迅速衰落。似乎没有证据表明,读者的文学阅读趣味和习惯会在短短几年内发生重大的转变,网络文学的类型化趋向根本上仍然在于资本赢利模式对其产生的深刻影响。简单说,资本赢利的商业模式其实才是网络文学转向类型文学的直接动力。由此我们可以看清,起点中文网推出的付费阅读和作者分成制度实际上是借助网络这一新兴媒介而孳生的出版资本赢利模式的升级版,它直接推动了网络文学的商业化。而在这种商业文学生产中,网络文学作者的写作爱好者身份被从事非物质劳动的文化劳工所取代,文学内容的多源原创性和群落同好性被日益模式化的情节结构和人物设置高度制约,文学语言本来可能的凝练趋向被大量的注水和冗长的篇幅所终结,读者阅读期待视野的丰富性和层次性及其拓展的可能被高度预设的快感机制简化和缩减。
    如果说,起点网的类型化走向是资本赢利模式在网络文学领域的预演,盛大集团2004年开始大规模收购文学网站并于2008年成立盛大文学公司,则从根本上改变了文学网站的生态格局,决定了网络文学的性质和走向。借助雄厚资本的力量,盛大在网络文学时空大举进军,在它把一家家文学网站收到麾下的途中,是由强大资本推动和放大的起点赢利模式对其他文学生产模式的杀伐和征服。依靠盛大注入的强大资本,起点抢夺了大量作者、占据了大份额的阅读市场,激烈的竞争导致更多网站内容的急剧类型化,红袖添香网的文人趣味迅速被长篇连载小说挤成一个落寞的版块,晋江文学性别抵抗意味浓厚的耽美向之外,言情向聚拢了更多粉丝。一系列文学网站只能渐次跟进VIP付费阅读制度,加入到商业文学的大军,但这远不足以抵挡资本来势汹汹的脚步,随着幻剑书盟等屡屡败北并最终不得不投靠另一资本集团TOM在线,最终,盛大文学以绝对的垄断占据了网络文学生产规则制定者的位置。我们注意到,这一阶段制约网络文学发展走向的资本,已经不是前一时期的民营出版发行资本,而是新兴的互联网业资本大鳄,且多具有国际资本的背景,其赢利模式与之前相比,又有很大的差别。全版权运营,与互动游戏业,与影视业的深度关联,造就了网络文学的IP热,这一方面直接导致网络文学作者群更为严重的贫富分化,另一方面,也导致了网络文学内容生产的“打怪升级”和“小白”走向。
    从网络文学的总量来看,这种文学性、思想性迅速弱化的走向,在2015年初腾讯收购盛大文学之后更为明显。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腾讯更深入的将网络文学作为原材料嵌入包括游戏、动漫、影视在内的全产业链,对网络文学自身的文学价值和思想价值不可避免地相对忽略;二是腾讯移动互联网巨头的身份,使其更注重网络文学在移动端更大消费群体的传播与消费,由此,内容的浅白易懂和情节设置的片断化显然更适合零散化的快餐式阅读。
    不少学者非常看重网络文学中的媒介要素,认为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文学,“网络文学的核心属性是网络性”,网络文学“是一种新媒介文学”[③]。的确,媒介是网络文学生产的另一个要素,但对要素意义的衡量根本上更取决于要素的配置关系,在新世纪以来网络类型文学生产的诸要素中,资本显然处在最关键性的位置上,资本对于其他要素的一切妥协、借助和使用,都取决于其自身赢利的目的,因此,从最根本上,资本制约并规训着媒介等其他要素。
    矛盾:虚假的与真实的
    严肃面对网络文学发展进程中资本的制约作用,并非简单地回到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工业的一股脑儿否定。我们当然要重视网络文学二十多年发展历程中的巨大经验,但绝不能无视资本在网络文学生产中的决定性作用,不能看到资本深深制约下网络文学庞大的既成事实就轻率转身,放弃批评应有的尺度。当然,我们强调批评的尺度,并非那种对纯文学批评尺度的固守,而是真正站在“人民文学”立场上的批评尺度。也许我们要说明,这里的“人民文学”,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主旋律的属于作家的人民文学,而是经过如葛兰西“民族-人民的”[④]的辩证思考锤炼的属于人民的“人民文学”。葛兰西呼吁一种新文学,这种“新文学需要把自己的根子扎在实实在在的人民文化的沃土之中;人民文化有着自己的风格,自己的倾向和诚然是落后的、传统的道德与精神世界。”[⑤]
    某种程度上,我们正是在认识到网络文学有可能成为一种属于人民的文学的意义上来批评网络文学。我们必须看到在网络文学的巨大现实中那种人民对于阅读愉悦的巨大需求,必须看到人民在网络文学阅读中已获得的和尚未获得的满足,当然,也必须看到人民的真正阅读需求被利用和被误导的种种危险。意识到这些危险要比担忧什么“传统文学被边缘化、被取代”远为重要,要比什么慨叹“娱乐性有余而文学性不足”远为重要,而这些危险的源头,最终仍然要归结于资本逻辑的肆意和霸权,即令它们貌似开启了一个宏大的场面。在我们进行网络文学批评时,只有始终意识到资本的在场,才可以辨别清楚:在网络文学不无纠结的发展历程中,到底存在着哪些真正的矛盾,而哪些矛盾却是虚假不实或无足轻重的,或者至少需要重新理解的。
    我们认为,以下所谓“矛盾”并不是决定着网络文学未来的真实矛盾:
    传统(纯)文学与网络文学之间的矛盾;网络文学文本“文学性”与“娱乐性”的矛盾;网络文学作品“网络性”与“文学性”的矛盾;高雅品味与通俗趣味的矛盾;网络文学作为消费文化与网络文学作为大众文学之间的矛盾……,等等。
    上述这些所谓“矛盾”之所以成为众多批评者缠讼不休的话题,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缺少一种洞悉网络文学真实矛盾的后设性视野。研究者或者固守作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政治、文化之产物的“纯文学”立场,拒绝进入网络文学这个巨大的文学现场;或者惊叹于这个现场之巨大而只能“横看成岭侧成峰”,即使仍有时心存惴然,但仿佛只好顺水推舟,就此认同了网络文学生产的整套机制。
    我们必须在反思网络文学生产机制的基础上来客观分析网络文学所产生效果和经验。在法国理论家巴利巴尔和马歇雷看来,“重要的是要把文学效果的生产作为整体社会实践的组成部分历史地加以‘定位’。……这种实践既决定着文学消费的条件,也决定着文学生产的条件。”[⑥]具体到我们当下的历史时刻和我们正在谈论的这种网络类型文学,必须看到网络文学镶嵌在资本全球化扩张的机制中这一面向。正是资本的整体实践在网络文学领域的延伸,使今天的网络文学呈现出如商品拜物般神秘莫测又暧昧不清的面孔,而在这幅面孔底下,真实的矛盾往往隐匿起来。在对商品秘密的分析中,马克思说道:“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⑦]同样,如果我们把网络文学当作一种所谓文学的既成事实,当作在所谓网络时代文学应然的形态,实际上也就是陷入了一种“文学一般”的形式。不首先去“了解它们的历史性质”,而仅仅满足于“从事后开始的”思索,又怎能把握它身后那些真实的矛盾?
    参照马克思主义对商品秘密的揭示,我们认为,制约着网络文学健康发展,或者更理想地说,制约着网络文学成为一种“民族-人民的”文学的真实的矛盾根本上有两个:
    其一,是数百万网文劳工与网络文学资本方的矛盾。
    网络文学既是一种一般的文学活动形式——由众多不同的作者写作出数量巨大的文本,
        
    
    
    再由更多的读者阅读,但它更是后工业经济时代的一种非物质劳动[⑧]。这是一种含有一定“创造性”的“生产商品信息和文化内容的劳动”,但这并不能等同于我们谈论“文学一般”时所说的那种属于文学的“创造性”,它当然也需要文学创造的能力,但此时它已经首先不再是一种个性的创造性,而直接是一种社会的创造性,一种被资本改组和收编的创造性。“当今的管理考虑到工人的主体性,只是为了把它编配成跟生产的要求相一致的状态。”[⑨]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谈论网络文学的时候,谈论创造性是奢侈的;为什么网络写手们多不愿称自己为作家,但实际上也是不能称自己为作家;为什么不论是网文大神还是藉藉无名甚至累死在租屋电脑前的码字工,几乎无一例外都很难从网文写作中收获足以安心的欣悦。
    这一矛盾之尖锐不可谓不明显,但很多人仿佛不约而同地从问题上面把视线移开,或者只是唏嘘一番,转而津津乐道于那些在镣铐下舞蹈的可能性了。当然,也不是没有人意识到矛盾的严重,作为文学网站的运营商,也作为网络写手之一,17K小说网的创始人刘英(血酬)提出当前网络文学的“初级阶段论”——“网络文学处于初级阶段最大的矛盾就是:网络文学的收入增幅远远满足不了作者日益增长的稿酬需求”。从写手这边来说,“处在行业链条最前端最应该赚钱的作者的基本需求都没有得到满足,这就是隐藏在喧嚣背后网络文学最大的真实”。按刘英的说法,这个“基本需求没得到满足”既包括“大批作者还处于挨饿赚不着钱的状态”,也包括“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被根本性忽略,有些写手虽收入可观,但也恐怕只是解决了“生理和安全层面的问题”而已。而从商业文学网站运营者的角度,对作者利益的严重伤害已经使得行业的危机隐现。[⑩]从更大层面上,如果说网络文学已经关涉到中国形象,那么除了内容所体现出的价值形象之外,也更应该包括整个生产流程所体现出的形象,倘若我们不愿有人因此联想到苹果血汗工厂,这一非物质劳动中的利益再分配问题毫无疑问是至关重要的。
    其二,是数亿网络文学读者真实而丰富的阅读需求,与高度预设的类型化快感机制之间的矛盾。
    目前主流的对网络文学的文学判断和文化判断,就是把网络文学视为在文学历史上由来已久的通俗文学在网络时代的延续和发展,但我们认为,与其说这是一种客观判断,不如说还只能是一种主观期待。尤其是,当我们谈论的不止是一种抽象娱乐性的通俗文学,而是一种有着具体历史内涵且功能复杂的通俗文学。更重要的,就中国网络文学来说,当我们试图将其与20世纪以来“从30年代的大众化运动,到《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解放区文学的大众化、通俗化”这一“重要的、基本的文学诉求”[11]关联起来的时候,就更加需要严谨和审慎。简单地说,网络类型文学可以等同于那种属于人民的通俗文学吗?如果其生产机制没有任何变动,我们可以期待它进入人民文学的脉络吗?此外,从当下网络文学的既成现实出发,我们对通俗文学的功能定位又是否准确?
    我们看到,目前将网络文学指认为通俗文学的论点,多是从马斯洛心理需求层次理论出发,认为网络文学是迎合大众读者,“满足大众心理乃至生理需求”[12],“为读者提供快感补偿与情感体验功能”[13]的通俗文学。作为业内人士,起点中文网总编辑廖俊华说得非常清楚:“网络文学作为典型的类型化通俗娱乐文学作品,面向的肯定是社会大众阶层。”在他看来,这个阶层“在内容诉求上表现出很强的对非愉悦剧情的排斥,具有明显的追求大脑中奖赏机制的行为”。他甚至认为:“在进行通俗娱乐文化产品的体验当中,受众实际上是在追求刺激多巴胺的分泌,进而产生愉悦的感觉,以‘奖赏效应’弥补现实中的挫折导致的各种焦虑”。[14]然而,通俗文学从来都是在特定历史、特定的文化权力格局中获得相对的定位,其功能形态也并非总是固定不变的,更不必说一个时代的通俗文学常常会在另外的时代成为严肃文学的经典。同样,通俗文学的读者大众也并非一个超历史的群体,英国文化研究学者雷蒙·威廉斯曾经专门考证过“读者大众”的历史形成,他有过这样的名言:“事实上没有所谓的群众:有的只是把人视为群众的观察方式”,而“我们真正应该检验的,不是群众,而是这个公式”。[15]换到网络文学,网络文学被定性为满足大众趣味的通俗娱乐文学,然而正如洛文塔尔曾经明确指出的那样,分析“不能把‘大众的趣味’作为一个基本范畴,而是要坚持查明,这种趣味作为技术、政治和经济条件以及生产领域主宰利益的特定结果,是如何灌输给消费者的”。[16]
    这就意味着,所谓大众的心理需求不只是网络类型文学服务的对象,更是后者生产的一种结果。正如拉扎拉托所言:“非物质劳动……实现并赋予需要、形象和消费者品味等元素一种形式,而这些产品反过来又变成了需要、形象和品味的有力的生产者。通过非物质劳动而生产出来的商品的独特性既在于它并不在任何消费行为中被消耗掉这一事实,亦在于它扩大、转变和创造了消费者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环境。……它反而在改造着使用它的人。非物质劳动最首要的是生产一种‘社会关系’。”[17]
    结语
    这些才是网络类型文学生产中真实的矛盾,是诸多矛盾现象的根源所在。在这一矛盾的形式中,网络文学可能释放出的人民巨大的创作热情和阅读热情被压扁在资本主导的生产界面上。这一矛盾也呈现在网络类型文学的文本形态中:网络文学文本的问题远不是什么文学性的衰变或审美性的缺失,在我们看来,论对于今日现实表现得直接程度和贴切程度,网络类型文学甚至远胜于今天的纯文学,然而,它的书写固化了现实而非对现实的反思;它的问题也不在于是否应该表现通俗的趣味,而在于文本中比比皆是的“三俗”对通俗的僭越。当然,这并不是要彻底否定网络类型文学,而是说,只有在直面真实矛盾的基础上,那些真正值得珍视的经验和可能才能被准确地拣选,一种属于人民的网络文学才有可能从期待走向实现。
    注释
    [①] 参见李敬泽《网络文学:文学自觉与文化自觉》一文,收入《网络文学评价体系虚实谈-全国网络文学理论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作协创研部选编,作家出版社,2014年。
    [②] 滥觞于起点中文网的中国网络文学商业模式,其打赏或付费阅读的“微支付电子分成模式”被誉为与亚马逊模式和谷歌模式并列的世界三大互联网经典案例,入选世界多家名校MBA教材。而近年来,玄幻、武侠等类型网文经译介在英语世界流行,《芈月传》等改编影视剧在海外产生重大影响,俨然有显示出中国网络文学世界级效应的迹象。
    [③] 邵燕君《全球媒介革命视野下中国网络文学“走出去”》,《网络文学评论》,2017年4月创刊号。
    [④] (意)葛兰西《关于“民族-人民的”概念》,收入葛兰西《论文学》,吕同六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46-54页。
    [⑤] (意)葛兰西《文学批评的准则》,同上书,17-18页。
    [⑥] (法)埃蒂安纳·巴利巴尔和皮埃尔·马歇雷《论作为一种观念形式的文学》,收入(英)马尔赫恩编《当代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刘象愚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44页
    [⑦]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中央编译局,2004年第2版,93页。
    [⑧] “非物质劳动——即生产一种非物质商品的劳动,如一种服务,一个文化产品、知识或交流。”见[美]迈克尔·哈特、[意]安东尼奥·奈格里《帝国》,杨建国、范一亭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337-338页。
    [⑨] [意]拉扎拉托《非物质劳动》,霍炬译。收入《帝国、都市与现代性》,罗岗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141页。
    [⑩] 刘英《网络文学初级阶段论和作者需求满足论》,载《网络文学评论》第四辑,广东省作家协会,广东网络文学院编,花城出版社,2013年版,48-49页
    [11] 李敬泽《网络文学:文学自觉与文化自觉》,收入《网络文学评价体系虚实谈-全国网络文学理论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作协创研部选编,作家出版社,2014年,13页。
    [12] 马季《文学性与商业性的双重身份》,同上书,87页。
    [13] 康桥《网络文学的基本原理》,同上书,55页。
    [14] 廖俊华《通俗娱乐文学与多巴胺》,同上书,114页。
    [15] [英]雷蒙·威廉斯《文化与社会》,高晓玲译,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315页。有关“读者大众的发展”的描述,参见威廉斯《漫长的革命》,倪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164-182页。
    [16] [美]利奥·洛文塔尔《文学、通俗文化和社会》,甘锋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31页。
    [17] [意]拉扎拉托《非物质劳动》,霍炬译,收入《帝国、都市与现代性》,罗岗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143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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