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五四以来新文学的文学批评中,“作家风格流派批评”主要兴盛于上世纪20年代。30年代开始出现的“社团组织党派文学批评”,可分为“对外批评”、“内部论争”与“自上而下”三种不同文体,各有其不同的写作策略、历史语境和文风特点。三者之间的演变融和转化过程,直接参与制约了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发展进程。“学院文学批评”,只有在80年代才对当代文学有直接影响。网络时代的泛商业批评则对各类文学批评传统,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关键词:作家风格流派批评; 社团组织党派批评; “对外批评”; “内部论争”; “自上而下”的文学批评; 学院文学批评 作者:香港岭南大学中文系教授。 【本文刊于《文艺理论研究》2016年第3期,此系未编排稿,成稿请查阅《文艺理论研究》。】 本文认为,五四以来,中国以白话文为主的新文学中的文学批评,至少有四类:即作家流派批评,社团组织批评,学院研究型的文学批评,网络时代的泛商业批评。本文主要讨论前三种文学批评类型的写作动机和文体特点,同时也观察这几种文学批评类型之间的转化演变关系。至于这些文学批评类型形成的历史原因和文学、文化及政治思潮背景,则不在本文的研讨范围之内。 一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先出现的一类文学批评,是作家、社团、风格流派之间的文学批评。这类文学批评最兴盛的时期,也是中国文学社团流派风格发展最繁荣的时期,即上个世纪20年代。仅从流派风格的多样性来讲,中国的新文学一起步就是高峰,不知幸与不幸。当时在文学研究会、创造社、语丝、浅草、沉钟、新月以及现代评论派、后期创造社、太阳社之间,互相都有文学批评。一般说来,一个文学社团之所以能够形成文学史上所谓的风格流派,通常要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有几个志同道合的作家文人,二是有一批比较出名且风格接近的作品,三是有自己的阵地、刊物或出版社,四是有“自己”的评论家,有与众不同的文学主张,比方"为人生的艺术"、"为艺术的艺术"等。这最后一点,就是所谓"作家流派类文学批评"的关键。很多这类文学批评是作家自己写的,如郭沫若、郁达夫、梁实秋等都在创作之外也写评论。但有时文学社团队有几乎没有创作只写评论(或评论比他创作更有名)的"专职"评论家,如创造社的成仿吾,文学研究会的沈雁冰(早期),“现代评论派”的陈西滢等。这些作家流派间的批评可以很刻薄尖锐,如徐志摩曾讽刺“创造社的人就和街头的乞丐一样,故意在自已身上造些血脓糜烂的创伤来吸引路人的同情"(“论郁达夫”),钱杏邨骂鲁迅"醉眼朦胧"(“死去了的阿Q时代”),郭沫若则化名杜荃指责鲁迅“是一位不得志的法西斯蒂”[i]等等。但也有些作家圈的评论,能够超越流派立场,不只是互相批判。如1936年11月18日,鲁迅去世一个月,“新月派”女作家苏雪林写给胡适一封长信,称鲁迅为“刻毒残酷的刀笔吏,阴险无比、人格卑污又无比的小人”。12月14日,胡适回信:“......凡论一人,总须持平。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方是持平。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的早年文学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胡适来往书信选”)另一位曾和鲁迅激烈论战的陈西滢,在他的《新文学运动以来的十部著作》[ii]中也评论了鲁迅的小说。陈西滢认为《孔乙己》、《风波》、《故乡》是鲁迅“描写他回忆中的故乡的人们风物,都是好作品。”但小说里的“乡下人”,“虽然口吻举止,惟妙惟肖,还是一种外表的观察,皮毛的描写。”陈西滢认为《阿Q正传》要高出一筹,阿Q是同李逵、鲁智深、刘姥姥等“同样生动,同样有趣的人物,将来大约会同样的不朽的”。对鲁迅杂文,陈西滢说:“我不能因为我不尊敬鲁迅先生的人格,就不说他的小说好,我也不能因为佩服他的小说,就称赞他其余的文章。我觉得他的杂感,除了《热风》中二三篇外,实在没有一读的价值。”(“陈西滢评鲁迅作品”)有文学倾向又超越流派立场,周作人也曾为与他本人文学趣味很不相同的郁达夫的《沉沦》辩护:“《沉沦》是显然属于第二种的非意识的不端方的文学,虽然有猥亵的分子而并无不道德的性质。……这集内所描写是青年的现代的苦闷,似乎更为确实。生的意志与现实之冲突,是这一切苦闷的基本;人不满足于现实,而不复肯遁于空虚,仍就这坚冷的现实之中,寻求其不可得的快乐与幸福……著者在这个描写上实在是很成功了。所谓灵肉的冲突原只是说情欲与迫压的对抗,并不含有批判的意思,以为灵优而肉劣……”但周作人同时也指出了《沉沦》为什么在某种程度上“儿童不宜” :“《沉沦》是一件艺术作品,但他是受戒者的文学,而非一般人的读物。在已经受过人生的密戒,有他的光与影的性的生活的人,自能从这些书里得到希有的力,但是对于正需要性的教育的儿童们却是极不适合的。还有那些不知道人生的严肃的人们也没有诵读的资格。他们会把鸦片去当饭吃的。”[iii] 上面所引的一些批评文字片段,已可窥见作家风格流派批评的基本文体特点。第一,很多作家相信文学批评也是文学,所以评论文字也注重文采形容比喻象征等“陌生化”效果(“血脓糜烂的创伤”、 “醉眼朦胧”、 “刀笔吏”) ;如果使用一些抽象概念,事后看反而不准确(“不得志的法西斯蒂” 等)。第二,作家流派批评大都个人观点趣味出发,并不掩饰美学好恶与价值偏见,甚至夸大这些好恶偏见,从而催化助长流派社团之争(如沈雁冰几十年后在《茅盾回忆录》中仍念念不忘20年代初他与创造社的笔战恩怨旧帐,回忆篇幅甚至超过他参与共产党建党早期活动)。第三,个人或流派偏见好恶之中或之上,仍会有一些“客观”“公允” 之论。事实上,作家风格流派类的文学批评,写得最认真也最有文学史价值的,不是对其他风格流派的批评,而是在承认和划分流派之后,对自己社团流派的解剖与评论。典型的文本例子,就是作家们为赵家壁主编的良友版《中国新文学大系》的各卷导言(尤其是小说各卷的导言)。这是后来几套《大系》的很多导言都无法重复的,因为后来再没有这些“流派之见”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