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翻开已经稍稍发黄的书,熟悉而亲切的文字,让我立刻想起伊丽莎白美丽的眼睛,达西似乎冷竣却隐藏着温柔的面容……这并不厚的一本初中就已读过的书,我却不惜千里之远从家里带到学校,让它时刻伴我身边。也许它并不是我所读过的最好的小说,却是让我最难忘的一本。 真的,这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薄薄300来页,不到30万字,没有波澜壮阔,也谈不上深奥,和例如长达4000余页、超过300万字的意识流小说《追忆似水年华》等等一比就相形见绌。就像作者奥斯汀本人一样无法和那些大文豪相提并论。或许有的人认为这本书太平常而根本就不屑于去评价它。然而这却是一部极具生命力的小说,历经200余年,仍然吸引着无数读者。在今天著名的腾讯BBS论坛外国文学版面上,只要出现与《傲慢与偏见》或者奥斯汀有关话题的帖子,点击率和回复率一定会直线上升,尽管这些话题已不知被讨论过多少次了。 和奥斯汀的其他几部小说一样,《傲慢与偏见》的取材事实上是相当狭窄的。正如夏洛蒂•勃朗特曾说:“我可不愿意在她们的那些高雅而狭窄的房子里跟她(奥斯汀)的那些绅士淑女们呆在一起。”在我看来,奥斯汀的小说有点像小女子文学,缺少一种大气的感觉。但我却喜欢这种“小女子文学”。你可以说她目光狭窄,也可以说她缺乏深度,你却无法抵挡她的魅力。事实上,取材范围的狭窄,并没有限制作者的视野,正如《傲慢与偏见》中达西和伊丽莎白的一段对话。达西说:“在乡下,你四周的环境非常闭塞,很少变化。”而伊丽莎白却回答到:“可是人本身变化那么多,你永远可以在他们身上看出新的东西。”这也许正代表了作者自己的看法吧。奥斯汀自己说“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是她“得心应手的好材料”,还把自己的艺术比作在“二寸象牙”上“细细地描画”。在我看来这正是作者的长处,也是其小说独到的地方。精工细致,一丝不苟,娓娓道来,细水长流,这就是我所喜欢的“小女子文学”的特点。无怪乎有人建议奥斯汀换一种写作方式的时候,奥斯汀拒绝道:“我必须保持自己的风格,按自己的方式写下去……”忽然联想到台湾作家三毛的文章,其最受欢迎的几本散文集如《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等,无非也是写一些生活琐事,取材也不见得有多广泛多深刻,却如此受亲睐,大概也源于此吧。反映生活的作品即是美的作品,《傲慢与偏见》带给我们的是一种英国乡村浓郁的生活气息,让人倍感亲切自然。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有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好的文学作品总是反应永恒的人性,普通人的心态,在读者中产生共鸣。评论家们始终把奥斯汀排在勃朗特之前,其地位仅次于莎士比亚,就在于她的平淡、安宁。更何况有道是于平凡之中见伟大,于细微之处见深情,取材虽小,反映的问题却不一定小。这一点下面将谈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