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的中国文学,基本是在作为一个框架或者说容器的“中国”内部展开的文学,是对这个框架内部的个人或者群体的书写,而此框架本身却并没有成为作家们自觉描写的对象。“中国”可以表现为人,可以表现为山川大地,可以表现为辽阔的疆土,也可以表现为悠久的历史,但是,综合来看,对于“中国”的书写呈现为一种发散性的状况,“中国”基本并没有作为一个融贯的理念,更很少作为一个文明体来得到呈现。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当下中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命名为“新时代”,这一命名不仅构成我们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具体建设的基本历史条件,也具有深远的文明史意义。而作为创造新文明之主体的“中国”将越来越鲜明地成为一个意蕴深远的理论概念,成为我们向远方眺望的基本视野,由这种视野出发的新时代文学,也将具有越来越鲜明的纵深感,并最终在客观上将自身发展成为表现新时代之本质性和整体性的史诗。 “新时代”的文明史意义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是在长期承受了西方发达国家所惯性依赖的资本扩张、军事扩张而导致的历史重负的情况下来谋求自己的发展道路的,在现时代,则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深刻反思了西方现代性的限度。新时代中国的发展需要以广阔的历史哲学的眼光来加以透视,从世界文明进程的角度进行总结,以把握新时代所包含的创造新文明的努力。黑格尔曾写出属于他自己时代的《历史哲学》,置身于新时代的我们,也应该写出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的历史哲学。 关于“新时代”的文明史意义,可以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实践中加以总结,也可以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等理论创造中进行阐释。关于“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依据这里的表述,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认识“新时代”的文明史意义。第一,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角度来认识“新时代”,这包含了一种从内部将自身构建为一个文明体的努力。在时间的逻辑上,意味着新时代的中国是自觉将“过去”、“现在”、“未来”包含在一个连续的系统当中;在价值的逻辑上,则意味着新时代的中国以更高的理论视野将启蒙、革命等精神资源统合。而能完成这两方面统合的,只能是“文明”这个角度。早期的鲁迅曾以“人国”的崇高目标而期待于未来的新中国,这种“人国”乃是“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的结果,将“今”、“古”、“新”加以统合,在逻辑上正通向以科学社会主义通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光明前景的征途。第二,从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对于其他民族和国家、对于人类之贡献的角度来认识“新时代”,是从世界范围内来把握中国发展道路之新颖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世界发展之路提供新的经验,这不是单一的经济或者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问题,而是整体性的新文明的创造。 “新时代”的内在张力及其对当下文学的挑战 “新时代”具有深远的文明史意义,但是,这并不是说当中国进入新时代之后,就化解了所有的矛盾和问题,以一种文明的完成时态而存在了。新时代对于新文明的创造是一个正在展开的过程,这个未有穷期的动态过程包含着一种内在的张力,即它一方面在本质上表现为纠正乃至超克既有文明进程的创造性和超越性,另一方面又在具体的现实问题上表现出一系列的矛盾。对后者的宏观概括,就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表述。 立足于现实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来展开文学世界,这是20世纪中国文学的传统,也是当下文学的基本特点。置身于社会矛盾的漩涡中,将自己的笔投向现实问题的更深处,揭示人心的丰富和丰富的痛苦,这应该是作家的底线,也是作家良知的根本体现。直面矛盾,直面现实,从文学内部思考同时代的重大问题,也正是20世纪中国文学的基本传统。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内容的转化会带来文学题材和美学形态的变化,比如从乡土文学到都市文学的消长、生态文学和科幻文学的涌现等等,但是,“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写出国人的灵魂”这些由鲁迅所开辟的伟大的现实主义精神仍将是新时代作家须臾不可忘记的创作指南。而且,随着人民智慧的提高、人民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更普遍更深入的要求的提出,也由于生产力不充分尤其是不平衡的状况的存在,社会矛盾给人的内心刻下的印痕更为深隐也是可能的。这就更要求新时代的作家继续“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 “新时代”对于当下文学所带来的挑战还表现在作家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中,去触及乃至包含“新时代”所具有的文明史意义这一议题。而当我们意识到作为一种整体性的新文明的担纲者只能是“中国”这一综合性的主体的时候,则问题又转化为新时代的作家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中理解和阐释“中国”,抑或是如何以“中国”,更准确地说,如何以“文明中国”为基本视野来展开自己的作品世界。 回顾过去一个多世纪的现代文学,我们会发现,作为一个文明体的“中国”,或者说“文明中国”并没有成为文学界和思想界自觉的思考课题。就文学创作和批评的传统而言,我们思考的多是个人、阶级、性别、地域、民族、城乡。的确,20世纪中国作家和批评家在思考和书写个人、阶级等等议题的时候,可以说从来没有忘记过“中国”,或者说他们思考的终点往往都是“中国”。但是,这里的“中国”更多情况下并不是作为一个文明体的“中国”,不具有自身文明内涵的理念。当作家们在书写个体的时候,是在内心深处把个体的价值、个体的自由作为书写的出发点的,当作家们在书写阶级的时候,是把受苦的阶级当作一个价值自足的共同体来看待的,同样,当作家们在书写乡土的时候,往往是立足于乡土的价值而对之产生深深的眷恋。但是,在大多数时候,“中国”并不具有这样的内在价值,这里的“中国”往往可以被置换成“中国人”、“作为民族国家的中国”、“疆域的中国”、“多民族的中国”、“作为生活世界的中国”等等实证性的对象。再换个角度说,20世纪的中国文学,基本是在作为一个框架或者说容器的“中国”内部展开的文学,是对这个框架内部的个人或者群体的书写,而此框架本身却并没有成为作家们自觉描写的对象。“中国”可以表现为人,可以表现为山川大地,可以表现为辽阔的疆土,也可以表现为悠久的历史,但是,综合来看,对于“中国”的书写呈现为一种发散性的状况,“中国”基本并没有作为一个融贯的理念,更很少作为一个文明体来得到呈现。 以“中国”为视野与文学纵深感的建立 文学写作中,“中国”视野的缺席,根本来说,并不是作家们的责任,而是由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所决定的。在近代以来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所目睹和体验的是过去、现实、未来的相互辩论,是传统、启蒙、革命的相互否定,是各种主义的频仍更迭。在这样的状况当中,寻找对立面,弃一取一是常态。由此,片面的深刻是可能的,但真正融贯性的思考则难得。置身于如此情境中的中国文学也必然难以获得一个整全性的视野。 经过100多年的努力,中国社会进入了“新时代”,如上所说,新时代并不是凝固的没有矛盾的状况,但“新时代”的确足够提示我们“新文明”创造的帷幕已经打开,“文明中国”的意义正在凸显出来。对于作家来说,如何在直面社会矛盾的同时,把握住“新时代”的张力结构,从而对于“新时代”的文明史意义,对于“文明中国”的内在价值产生自觉意识,进而写出具有纵深感的作品,是不能不思考的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希望作家写出中华民族的新史诗。创作中华民族新史诗,不是要回避当下中国社会所存在的矛盾,而是要在直面矛盾的基础上,更深入地去把握所有这些矛盾所得以展开的“新时代”的内在本质,用中国古代的语言说,是“新时代”所包含的“理”和“势”。而要把握时代内部的“理”和“势”,必然不能只是停留于个人的直觉和经验,不能囿于自己的生活天地。针对着以“知解力”为主要特征从而只能孤立地把握事物的“散文意识”,黑格尔高扬了“诗”尤其是“史诗”这一文类——这也同时是一种思维方式,认为在史诗中有着更具统一性的表现“民族理想”乃至“人类精神”的东西。这与他强调“现实”不是直接给予的东西,而是“实存和过程的统一”,是“事物展开过程中的必然性”的思路相一致,都是强调重要的是在不忽视实存的前提下去把握事物的本质,这一思路也为马克思所继承。把握事物的本质,把握时代的本质,这本是老生常谈,但是,至少就文学而言,要在写作中把握到所谓“本质”是何其艰难的事情。在“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似乎是不期然而然,然而又是作为“事物展开过程的必然”,中国走到了“新文明”的入口处,实体性的中国亦从而获得了一个将自身理念化为“文明中国”的契机,把握住这一契机,向历史的深处也同时是未来的深处眺望,或许应成为当前作家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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