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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英译全稿的发现和《饥荒》的回译(2)

http://www.newdu.com 2018-01-22 中华读书报 newdu 参加讨论

    
    二、《饥荒》的译稿
    如所周知,《饥荒》的创作,和《四世同堂》全书的翻译,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一九四六年十二月,浦爱德由中国回到纽约,即从次年二月前后开始,同老舍合译前两部,当时《饥荒》写作也刚开始。一九四七年十二月,《惶惑》前十章译稿完成,受到老舍最早的代理人亨丽埃特·赫兹批评,但得到赛珍珠肯定。一九四八年七月,《惶惑》和《偷生》译稿完成,交给新的代理人劳埃德审阅。随后,老舍在创作《饥荒》的同时,也陆续把写好的文稿,交给浦爱德翻译。一九四九年二月,老舍写完《饥荒》,于二十六日致信楼适夷说:“《四世同堂》已草完,正在译。这就是为什么还未回国的原因。”八月,《饥荒》余下部分翻译完成后,于二十五日交到劳埃德手上。此时,距离老舍十月十三日从旧金山启程归国,时间只有一个半月左右。
    《饥荒》完成六十余年来,从无机会完整发表。虽然该书所谓“后十三段”,一九八〇年经马小弥根据哈考特版本“复译”成中文,但内容与浦爱德原稿不同,也与原作本身相差甚远。可是,哈佛《四世同堂》英译稿,尤其是《饥荒》的译稿,究竟是不是全稿?如果不全,缺了什么?还有,同原译稿相比,哈考特版又有哪些删改?
    这些问题的回答,也许可以根据原译稿,从篇幅、篇名、结构、情节和人名等方面入手,逐一进行分析。
    三、《饥荒》的回译
    回译,“不完全是翻译”,因为它“就是例如原来中文,给人译成英文,现在要把英文还原”(思果《翻译研究》)。它是一个曲折而繁难的“翻译还原”,或者说,是一个“文本复原”的尝试,是要用从英文译回的中文稿作基础,辅以相应的修正,恢复原著的本来面貌。若单图简单、省事,把原著晾在一边,只求对原译负责,那么照英文译出即告万事大吉。问题是,依此而来的译文,是老舍的吗?
    是,也不是。
    说是,是因为英译稿的完成,从头至尾,老舍都在场。他是原著者,更是合译者。他参与、认可,且同意将英译成稿交出,由编辑另行删汰。在一些通信里,浦爱德说过,译稿的变动,老舍自己的主张而外,都是两人议定的结果。所以,以英译为据的文稿一出来,原著的叙事结构、思想内容和人物命运结局,即毕露无遗。这些无疑都是老舍的创造。
    说不是,则是从风格上说,译者和老舍并不契合,译稿无法等同原著。老舍是语言运用的艺术家,是“一个渐渐的自觉的艺术家的小说家”(借李健吾论沈从文句),他要求自己“在用语言表达思想感情的时候,不忘了语言的简练,明确,生动,也不忘了语言的节奏,声音等等方面”。相对而言,译者不是“全面语言的运用者”,即令有心像老舍那样,追求“文字之美”,也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别的权且不说,单就照顾“文字的律动音节”来说,就简直无法企及。不能不承认,这是一个天然的缺憾。
    不用说,译稿不全面修正,和原著就有距离,也谈不上成功。所以,设尽方法缩小,甚至消除两者间的距离,在求“神似”的同时,也求“形似”,成为还原的理想。而实现这个理想,无非自设悬鹄,用“出于一种学究的或儿气的志愿”,细致体会《四世同堂》的语言风格,也参考作者其他早期作品,整理出老舍的字汇和词汇表,拿它作为用字选词的典范,同时以老舍的语言运用“条规”为原则,对译文的字词和句子作相应调换。唯其如此,才能在由释读、翻译和修正构成的还原上,也以“一言一词皆有根据”相要求,回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老舍,而不是五十年代以后文风发生明显变化的老舍。
    (一)释读
    原稿辗转保存,历经六十余载,依然大体完好,只有不多几处微见瑕疵。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打印墨色不匀,再加岁月磨蚀,致使部分文字漫漶;二是未经编校,文稿有讹误,亦可见阙漏。因此,动手翻译之前,要进行释读和校勘,即参照一九四六年版《惶惑》和《偷生》,一九五〇年《小说》月刊连载的《饥荒》章节,以及一九五一年版哈考特版本,判别原译稿和原著的差异,同时辨认模糊字词,标记拼写异常与错误,以及语句缺失。
    《饥荒》未曾全文发表,全面校勘译稿,自然无从谈起。但故事的连续性、人物的发展和情景的呼应,加上哈考特版对原著的后半部尚有难得的保留,又能使译稿得到部分校勘,从而确定译文中明显的专有名词变化。此外,在错译鉴定和语句补阙方面,类似“理校”式的“对勘”之法,也能收到一定之效。
    (二)翻译
    老舍“并不太喜欢阅读译文”,可他对翻译,又别有见解。
    在《谈翻译》里,他指出“搞创作的有遣字选词的自由,搞翻译的却没有;翻译工作者须随着原文走,不能望文生义,随便添减”,希望“最好是译者能够保持原著者的风格”,而且还说:“保持原著者的风格若作不到,起码译笔应有译者自己的风格,读起来有文学味道,使人欣喜。世界上有一些著名的译本,比原著还更美,是翻译中的创作。严格地说,这个办法也许已经不能叫作翻译,因为两种不同的语言的创作是不会天衣无缝,恰好一致的。这种译法不能够一字不差地追随原文,而是把原文消化了之后,再进行创作。不过,这种译法的确能使译文美妙,独具风格。”
    他这番大道理,于一般翻译而言,应无问题。但用于回译,似又不大讲得通。——回译者,犹如一仆二主,需要“双重忠实”:要对原译者负责,还不能远离原著者。
    如是而言,则只可寄望译文忠实,不能奢求“比原著还更美”。所以,翻译的第一稿,信达而外,不必在乎“雅”,亦无须计较其他。假若期待“独具风格”,那就等修正时,用老舍的字汇,再图译文“神形具备”。
    (三)修正
    从初译至定稿,前后修改四次。初稿的修订,重在保证译文准确、信实、通达顺畅;随后的修正,主要是用老舍的字汇和词汇,对字词进行替换,同时调整语句。
    第一稿的修正,重在订正专有名词,别的原译改动,基本维持原样:“名不正言不顺”,人名和地名确定无误,还原方可免出差错。
    人名及其称呼,看似简单,其实不然。以小妞子来说,还有两个昵称:瑞宣、韵梅夫妇喊她“妞子”,或“妞妞”;小顺儿和奶奶喊她,和小妞子自呼其名,都是“妞妞”,“妞子”不会挂在他们口头。但在英译里,LittleNiuNiu之外,只有一个NiuNiu——究竟是“妞妞”,还是“妞子”,一时很难把握。
    又如李四爷的称呼,也因人而异,一变再变。“李老人”“李老者”“李四老人”“李四大爷”“四大爷”和“四爷”,交叉迭现,无一定规律。英译虽有Old ManLi,Fourth MasterLi,Fourth Master,和FourthUncle,却与中文并不完全对应。还原的时候,难免左右支绌:一个FourthUncle,到底是“四爷”,还是“四大爷”?
    语境决定称呼,还原不可大而化之,因为在老舍心目中,称呼不是小事:
    我们应当与小说中的人物十分熟识,要说什么必与时机相合,怎样说必与人格相合。顶聪明的句子用在不适当的时节,或出于不相合的人物口中,便是作者自己说话。顶普通的句子用在合适的地方,便足以显露出人格来。什么人说什么话,什么时候说什么话,是最应注意的。
    (《言语与风格》)
    其他如地名及其关联词汇的还原,同样不能马虎。
    提及国家和民族,也可一看“thesonofHan”之译。《饥荒》第二十一章之后,几次出现这个词组,以及相关的“thegoodsonofHan”,似可译“汉族的儿子”,和“汉族的好儿子”。但将之与上下文同读,感觉殊为异样,很不像老舍笔墨。反观本书前文,“汉奸”通篇可见,“中华民族”亦不稀罕,唯独不见“汉族”一词——足见老舍的民族观念,甚是近于梁启超之说,即“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遍俗称所谓汉族者”(《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他显然已弃用“汉族”之说。不过,将“汉族的儿子”改作“中华民族的儿子”,或“中华之子”,又不大好用在老舍笔下。在直觉中,与其译“son”为“儿子”,不如译成“男儿”更为恰切;后者虽不见于本书,却在老舍其他的作品中相当多见。
    说到字词的替换,有必要提一下语言的时代变化。一九五五年汉语规范化运动之后,老舍习用的词汇,不少遇到了新的情况:(一)为他词替代,如“自傲”(“自豪”),“恨恶”(“憎恨”),和“助援”(“援助”);(二)与他词并用,却比较少见,如“菜蔬”,“苦痛”,和“带孝”;(三)仍还通用,但部分意思已不复存在,比如“火炮”失去“爆竹”和“鞭炮”之意;与传宗接代相关的“香烟”,为“香火”取代。也就是说,还原中不当心选错词,即会导致语言的“时代错乱”。这是一个不好回避的麻缠问题。
    在成语、方言、俗谚,乃至虚字和标点的运用上,老舍有自己的讲究,因而他所用的句式,也会与他人有别。比如,关于成语和俗话,他说:
    书本上的成语在适当的地方也可以用,但不能完全仗着他们美化语言。在叙述中,“适可而止”这句成语是可以用的,不必改用北京的俗语“该得就得”。可是,在写两个北京劳动人民讲话的时候,也许用“该得就得”更合适一些。何去何取,决定于生活。把“适可而止”放在一位教授嘴里,把“该得就得”放在一位三轮车工人的口中,也许是各得其所。这一雅一俗的两句成语并无什么高低之分,全看用在哪里。
    (《语言与生活》)
    所以,通观本书不难注意,有些常见成语,如“含辛茹苦”“千方百计”“面面相觑”和“咬牙切齿”等,不会现于他的笔端;他用到的一些成语,也和通常所见有别,如“羞恼成怒”“愁眉苦眼”(或“愁眉皱眼”)和“挨家按户”。
    至于方言俗语,他的运用,似乎也非如一般所想,是“有闻必录”的,比如他不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是将这个俗语加以改造,说成“睁一眼闭一眼”(《惶惑》第三十一章有“儿子们自有儿子们的思想与办法,老人们最好是睁一眼闭一眼的别太认真了”句)。但是,他究竟如何“改造”,因为没有证据,还原时极难把握。
    一般来说,虚字的使用,似可稍微随便。老舍不然,他主张“……少用‘然而’‘所以’‘但是’,不要老用这些字转来转去”(《关于文学的语言问题》)。
    他的语言运用,显然有一些界限,是不可逾越的。
    同样,老舍用到语气词,尤其在对话当中,也不马虎。他说过:“语言要准确、生动、鲜明,即使像‘的’‘了’‘吗’‘呢’,这些词的运用也不能忽视。”(《语言,人物,戏剧》)而在本书当中,为表示惊叹、感慨或者疑问,用得很多的“呕”和“什吗”,几可视为老舍文风标志之一,但它们似乎已从现今人们的书面语里消失了——还原的时候,要想法找回来,还得用妥当。
    到了最后一次,亦即第四次译稿修订,则是对标点的调整。在原译稿中,老舍用得频繁的惊叹号很少见;他节制而用的破折号,却用得极为普遍。为了与原著保持“形似”,我参照老舍的写作习惯,尽量对部分标点,作了相应替换。
    有人说翻译老舍——不管是“复译”还是“回译”,犹如修缮古代文物建筑,要有修旧如旧的工夫,做到亦步亦趋,无过雷池一步;文字要尽量模仿老舍,甚至追随他擅长的北京方言俚语表达习惯。这是个过高的要求。照此而行,也容易使译者陷入另外一个误区,那就是“过度翻译”,让译稿中出现老舍不用,至少不会用在《四世同堂》中的土语,那就有过犹不及的嫌疑了。这也是我要尽力避免的,我更在意译文的忠实和准确,不会允许自己违背史识。
    在定稿前夕,我又想起这样一段话:
    不久的将来,可能会出现一种新的《四世同堂》版本,它既包括目前出版的最全的中文单行本的全文,即按老舍中文手稿排印的前八十七段,也包括由英文节译本转译回来的后十三段,全书共一百段,正好是老舍原来计划和实际完成的一百段。
    这是老舍的夫人胡絜青,为以哈考特版为底本所补译文字,所写下的肺腑之言。现在,目前的这个新译稿,使得老舍的原作,达到了一百零三段。尽管它不是老舍原来计划和完成的手稿的全部,但我相信,也衷心祈望这个本子,能让新一代的读者,更进一步接近老舍原著。这也勉强可以说,是对老舍蒙冤辞世五十周年的一点微薄纪念吧。
    (本文节选自《四世同堂》(完整版)译后记,作者赵武平,东方出版中心2017年9月第一版,定价:89.00元(全三册))
    (本版文字由燕婵整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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