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松江才子宋存标编《情种》卷五有文言小说《韩蕲王太清梦》,三千六百余言,借岳飞同僚蕲王韩世忠入地府观断案之梦,对岳飞等主战派进行了全盘否定,兼及孙膑、诸葛亮等军事名家,而且将司马迁、李白等一干文人亦全数一笔抹倒,颠覆了传统的价值观念,完全是一篇离经叛道的惊世之作。文章作者现不可考,当为南宋文人。因为受厄文人仅及白居易,未及宋代文人。韩世忠绍兴二十一年(1151)卒,十七年后,孝宗乾道四年(1168)追封蕲王。文章提到韩世忠的蕲王封号,故其写作时间应在1168年之后。岳飞绍兴十一年(1142)除夕赐死于风波亭。绍兴三十二年(1162),孝宗下诏平反,恢复官爵。淳熙五年(1178)追谥为武穆。嘉泰四年(1204)宁宗追封鄂王。其时距岳飞平反复爵已6年有余,文章作者对岳飞还敢如此诋毁,可见作者之胆量,且自认为在“理”了。宋存标在该文后评注中猜测:“抑作者若束皙(按:西汉诙谐作家)漫戏为此言,以嘲谑天地耶?悲愤之极甚于痛哭,怒骂之深转同嬉笑。”但是不可否认此文客观体现出来的历史虚无观,很有必要对其加以剖析,以正本清源。 一 文章以“上帝之德,好生不好杀”为立论根基,并以之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最高标准,直接抹杀了武将们的历史地位、历史功劳。姜尚、孙膑、穰苴、孙武、李靖等,“不惟身为大将,多所杀戮。且皆著造兵法,教天下后世以惨毒谲诈之术,贻害无穷”,因而受到“万劫不赦”的惩罚。但“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礼记·杂记》),“文武二途舍一不可。与时优劣各有其宜。武士、儒人焉可废也”(《帝范》卷四唐太宗语)。 文章在息兵至上的前提下反对战争,完全否定了正义与非正义之分,没有站在人类普遍正义的基础上正确看待战争,片面强调了战争残酷厮杀的一面,强调“一人之忠孝,在天地间如一萍浮于江,一芥之沉于海,所裨其小”,从而过分强调生存而忽略价值观念:“或欲成其忠孝之故,而遗害苍生,殉之以万骨而不足,则尤上帝之深恶也。谐臣媚子,上帝所恶。然临事消阻,或反以□媚退缩而致生灵保全;处事糊涂,或反以多所漏网而成及物之德,亦上帝所曲宥也。” 最后,文章消解了国家民族观念,对保家卫国、抗击侵略者取贬斥态度,对丧权辱国者进行了歌颂。文章认为,宋高宗“恭俭爱民,悯南北用兵,无辜涂炭。乃纳宰臣弭兵之策,称臣上国,割地讲和。固将绍归马放牛之遗风,继封山禅父之洪烈矣”,为高宗的投降行径进行了辩护,对岳飞、岳云、王贵、牛皋、张宪等维护民族利益的主战派将领进行了贬斥,反而认为他们“好事佳兵,争城争地”,导致“白骨蔽于草莽,膏血涂于川泽”,因而有“君臣生有流离颠沛之虞,死有幽囚谴责之报”的结局。韩世忠后来“修水陆善果,度僧尼二百牒”,“生前杀戮罪过免”,“再世亦得至卿相”。 二 李林甫、秦桧之奸,许巡、岳飞之忠,历史已经作出公正评判。蔡京、王黼是徽宗朝“六贼”之一,王钦若是真宗朝“五鬼”之一。然而文章指认宋高宗是西清帝主、秦桧是绛霄洞主、桧妻王氏是北岳紫阳夫人、李林甫是紫薇仙官、道君皇帝是长生大帝、蔡京是左元仙伯、王黼是文华使。他们秉承上帝旨意下凡,或“奉行天善”,或“免锋镝”而“以救万姓”。通过所谓的因果报应,小说将传统伦理认定的“奸行”归结为上帝的安排,事实上就消解了忠奸之辨。 韩世忠梦游中发现“上帝有法曹如人间廷尉,一切过恶,皆由阎罗谳者,复由法曹对薄,始达上帝”,法曹都官是“取下界大臣中聪明正直者充之”。在韩世忠和众人眼里,“林甫乃唐朝之罪人,钦若亦得罪先朝,缙绅不齿”。但文章将二人设置为“上帝执法”(法曹前任都官是李林甫,新都官是王钦若),就进一步解构了历史事实和公正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