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陈若曦 十月初,一个朋友来电话。“猜猜看!?有一个你顶喜欢的作家要来台北啦!”我支吾了半天,想不起来。 “张爱玲!” “天呀!……她来做什么?” “看看台湾的风土,找点写作材料吧.麦先生刚接到电报,说十三号来,希望能在花莲帮她找个住的地方。” 同学王桢和家便住在花莲,道地的台湾老式住宅,深广的院落,只住着一家三日.既清静又方便,当下便决定找他帮忙了。王桢和素来最钦佩张爱玲,收集着她的作品。一听之下,他马上写限时专送回家,并决定向学校请假一礼拜,给她做向导。 大学一年级时,偶然在同学家的旧书堆里翻出一本张爱玲的散文集《流言》来。回去连夜读完,熄灯上床时,天已亮了。《流言》读起来总觉得神笔迭出,处处异想天开,作者的才气、异秉泛滥在纸上,真是十几年来我仅见的一部最好的散文集。其实,文笔还在其次,主要是张爱玲这个人本身太突出了,她是既敏锐又尖刻,任性又坦白。《流言》里几幅仕女的速写更是神笔,有几幅讥讽那些姨太太,外国太大之流的,看了简直要喷饭.卷首的著者近影给我印象更深,那画像充满了生命的跳跃. 十五日,张爱玲果然乘飞机,一个人飘到台湾来了。麦氏夫妇十四日在大东园宴请张爱玲,邀现代文学社诸君子做陪客.主人说好正午十二点,我们准时到达,席上空无人影,只好先坐下来,恭候主人和主客.大家都太年轻,没有人见过张爱玲,纷纷猜测她的外貌。 “你想她是胖还是瘦?”我问白先勇,他一向对女人特具眼光。 “她准是又细又瘦的。”他毫无考虑地说. “我想她不胖不瘦”洪智惠说。 “我想他一定是既丰满又性感.”我总是忘不了《流言》里的她,像那样具有燃烧的生命力的女子,用六十年代台湾的流行语形容,不该是丰满又性感吗? 正说着,吴鲁芹先生来了。“张爱玲这个人,包管不令你们失望!” 我颇高兴,一心一意等着我自己雕塑的人物出现。 一点钟了,毫无动静.大东园里别人吃得正热闹,我们肚子开始擂鼓。 “怎么回事呢?” “说好十二点整去中国之友社接她的。” “她不是在美国住了十来年吗?总该守时吧.” “这可大有问题。”吴先生说,“她根本不带表,向来没有时间观念.” 这下我倒心有戚戚焉,生平最讨厌带表,看到人说话做事都以表为依归,尤觉不能忍耐。 终于来了张爱玲.看了她一眼,我不禁回头瞪了先勇一眼;我说过的,他对女人别具眼光。她真是瘦,乍一看,像一副架子,一由细长的垂直线条构成,上面披了一层雪白的皮肤;那肤色的洁白细致很少见,衬得她越发瘦得透明。紫红的唇膏不经意地抹过菱形的嘴唇,整个人,这是唯一令我有丰满的感觉的地方。头发没有烫,剪短了,稀稀疏疏地披在脑后,看起来清爽利落,配上瘦削的长脸蛋,颇有立体画的感觉。一对杏眼外观滞重,闭合迟缓,照射出来的眼光却是专注,锐利,她浅浅一笑时,带着羞怯,好像一个小女孩。嗯,配着那身素净的旗袍,她显得非常年轻,像个民国二十年左右学堂里的女学生。浑身焕发着一种特殊的神采,一种遥远的又熟悉的韵味,大概就是三十年代所特有的吧。 这便是我看她第一眼时的印象,她并不健谈,说话很慢,嗓门不高。一个字一个字咬出来,你必须凝神听,因为她专心一志地说一句话。酒席间,吃饭和回答她两旁人的问话便占据了她全部的精神。她看来非常过敏,羞怯.推麦先生说,任何一个场合,若超过五个人,她便感到不安,手脚无所措。那天,我们一共十二个人,她看起来倒没有被吓坏的样子。 “她真瘦呀!”我自己也很瘦,所以,对于瘦总耿耿于怀。 “我认识她时,她就是瘦瘦的,”麦先生说,“最近,她刚刚完成一部八万字的英文小说,日以继夜地写,一定很辛苦,所以,更瘦了。在台湾呆两个礼拜后,她就要到香港去,开始另一部小说,同时写点电影剧本,以维持生活。像她那样认真写作,恐怕要永远瘦下去。” 《现代文学》每期出版后,都寄给她一份,一谈之下,才知道她只收到两期.里头几篇创作,她说,看了后总觉得忘不了。尤其是王桢和的《鬼·北风·人》,她喜欢极了,简直以为他自己就住在小说中的古老房子里。 她以世界人自居,超越地域。她是一个天塌了也面不改色的人,每个动作迟缓而稳当,极具有耐性。她也是一个纯女性化的女人,对服装、发式、衣料、色彩等,见解独到。饭后,我们陪她上街买衣料送给王君的母亲、在三轮车上,她滔滔不绝地畅谈着老式的发髻,香港的旗袍,女人的腰肢等。 逛马路时,她谈起对台北的观感,说:“好几年了,台北一直给我不同的印象。到过台北的朋友回到美国,便描写台北的样子给我看,每一次都不一样。这一次,我自己看了,觉得全同他们的不一样,太不一样了,我看着竟觉得自己忙不过来!……” 她是个极不拘小节的女子、有人认为是迷糊,我想她完全是豪迈,率性,超越繁文缛节,最具赤子之心。住在花莲的时候,她出门都穿凉鞋。也许不惯走多路,有一只脚磨破了。她便在那只脚穿上厚厚的毛袜,另一只脚让它光着,然后,大街小巷地逛去了。十五日,正碰上阿美族在花莲花岗山上作丰年祭,万人争睹。她本来坐在主席台上,因为人多看不清楚,便跑到最前头坐在草地上,舒舒服服地,把那些歌舞尽收眼底。 我们原想在周末去花莲探访她一欢,不料突然接到纽约来的急电,她那位美国人丈夫雷尔先生突告病重。刚抵台东车站的张爱玲只好连夜上台北,转赴香港返美。总算一下,她在台湾好住了一个礼拜。虽然时间太短促,但对她,相信收获还不少,东半个台湾都走遍了。然而,无论如何,以一个礼拜的时间要认识台湾的风土是不可能的。站在台湾人的立场,我盼望她将来写到台湾的一切时,不要太主观。 无论走到哪里,张爱玲都是一个特殊的人物。她的敏感和率真造成她的不平凡。这真是我见到的最可爱的女人;虽然同我以前的想象不一样,却丝毫不曾令我失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