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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年体记史散文时间叙事结构的嬗变与定型

http://www.newdu.com 2017-11-27 《文学遗产:中文版》 魏鸿雁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中国古代史学发达,其中最早出现的编年体记史散文的形成经历了相当漫长的过程。由干支纪时、月相纪时、春秋纪时到编年纪时,古代叙事文体的时间结构也由简单笼统逐渐趋于繁复规范,纪事的时间也更加准确和明确。这种变化与中国的传统历法的日益完善、政治体制的变革、记事目的的历史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反映了中国古代记史意识的逐渐自觉和成熟,同时对古代叙事文体结构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
    关 键 词:干支体/月相体/《春秋》体/编年体
    作者简介:魏鸿雁,安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出版过专著《汉代小说文献与汉代文化研究》等。
    基金项目:本文为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项目编号2016-CXTD-01)、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甲骨文铭文叙事文体演变研究》(项目编号2014BWX036)阶段性成果。
     
    中国旧史繁赜,史学之发达较他学为完备。中国自古形成的史官文化传统,使中国的史籍层见叠出,史书的体例也丰富多样,有编年、纪传、纪事本末诸体,其中编年体史书出现最早。编年体最突出的特征就是通过“时”和“事”的巧妙组合记述历史,即“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①,其中时间结构是编年体的最基本要素。《春秋》把“记事”和“记时”因素相结合,“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形成了以“年→时→月→日”为时间线索的“时间链”,众多时间链环环相扣,构建起编年体整体时间的框架结构。自《春秋》首开系统的编年纪事以后,编年体成为我国古代史学文体最基本的叙事形态。然而,《春秋》纪时形态的构架并非是在短时间内形成的,之前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殷商甲骨卜辞和金文中已开始用干支标识时间,反映了商代人们对所记载事件有了比较强烈的时间意识。观其叙事多以干支纪日,记事首尾粗备,以时间为纲反映事物的编年特征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已稍露端倪。所以有学者认为:“殷墟卜辞所记简单确实,三个要素(指时、地、人)都包括在里面,不只是包含三个要素,而且形式与《春秋》记事的例子很相近……这就是中国编年史的雏形……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说,中国古代的编年史,殷代的卜辞是直接的渊源。”②之后由西周至春秋,人们对历史事件的时间愈益关注和重视,时间记述也更明确和精确化,最终形成了系统的时间结构。在编年体时间叙事结构由萌芽到定型的过程中,时间观念的演进、历史意识的强化、记史内容的要求影响了编年体例的形成。对编年体时间结构要素由发展到定型的探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编年体记史散文的发展规律及其特色。
    一 干支纪时形式的确立
    以时间为序纪事,时间观念的形成是最基本的要素。原始社会时期,初民对时间的认识,还仅限于对自然时日的感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尚书·尧典》虽记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虚,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③,有了四时的划分,但后人对此说多有疑惑,因为现在我们见到的殷商甲骨文的记载中唯有春秋二季。传说是夏代历法的《夏小正》则根据物候、农时的变化进行了逐月的记载,是我国最古的一部月令。这些关于历法的早期记载体现了人们对岁时的淳朴认识,而这种认识来源于人们对自然节律的感受。古代先民主要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中,他们对季节气候变化的感知远比后人敏感。季节气候的变化是最直观的时间流转标志,风霜雨雪、草木荣枯、虫鸟蛰动等气候、物候间隔周期性地重复出现使人们很自然地形成时间段落意识,并且这种时间是循环的、可以预期的。在观察自然物候变化的经验基础上,人们产生了时令意识。这种时间认识,是人们长期观察实践的经验累积,但这时的时间还是笼统的、不确定的,主要流行于口传时期,尚未有确切的记史文字的出现。确定的时间观念的形成是在干支纪时形成之后。
    明确的记史文献当从殷商时期的甲骨文开始。甲骨文虽然是供占卜用的文字,但其对占卜活动的记载还是清楚地反映了商代人们较明确的时间观念。殷代卜辞记事的共同特点,是在记述所发生事件时,先举事件发生的“日”,然后再记事件。现存商代甲骨文记载的事情大多有确定的时间,而这些时间是通过干支确定的。商人具有强烈的原始宗教意识,他们对自然的依赖很强,相信神力,重要的生产生活、社会活动都要通过占卜吉凶来安排,而这些占卜活动都有特定的占卜时间的要求,所以商代甲骨卜辞绝大多数占卜的日期是非常明确的。如:
    丙辰卜,永贞:乎省我田。(《合集》9611)④
    壬申卜,王:陟火、亢,癸酉易日。(《合集》20271)
    壬午卜,来乙酉雨?不雨?(《合集》21065)
    甲骨卜辞开始出现了以干支纪日的现象。殷墟甲骨文中有很多专版的干支表刻辞。王蕴智等集合甲骨文资料认为,收录属于帝乙、帝辛时期的干支表刻辞计有近三百版,其中不乏完整的干支纪日表,如《合集》37986⑤。至于卜辞干支纪日的形成,郭沫若认为:“古人初以十干纪日,旬甲至癸为一旬,旬者遍也,周则复始。然十之周期过短,日份易混淆,故复以十二支与十干相配,而成复式之干支纪日法。多见三旬式者,盖初历月无大小,仅逮三旬已足,人后始补足为六十甲子者也。以干支纪日,则干支之用至繁,故有此多数之干支表存在。”⑥在商代,干支纪日已是较普遍的文献记时方法。关于干支的名义及其源流,学界争议较大,尚无定论。虽然对于干支的本义汉代学者已有注释,但当今学者多有异议。许慎《说文解字》对干支有系统详细的解释,天干十个字符主要表现自然界万物生长的过程和时令物候变化的过程,十二地支符号亦源于十二个月自然物象的变换和人类生活的实践活动。许慎的解释虽然也有牵强附会的地方,如把干支与方位、人体器官相对应,明显是受到董仲舒“天人感应”论的影响,但他以植物生长和自然气象推移的规律来解释干支,体现了天干、地支在时间上的前后连续性,这应该是符合早期造字的规律的。有些观点单纯地从字的象形性上推测干支字义,结果使这些本字之间没有意义上的联系,字义互相孤立,使干支的排列顺序无章可循,未能体现干支纪日的时间顺序排列特色,恐怕更背离了造字者的本意。甲骨卜辞通过天干地支的组合排列把六十日的顺序清楚地记述下来。
    商代甲骨刻辞把“占卜日”放在如此醒目的位置,与其占卜的目的直接相关。殷人重巫祀,国之大事,每事必卜。卜日与吉凶密切相关。殷人根据卜辞来计划、安排每天的活动,这与后来的日书和黄历的作用相近,其区别是殷人占卜的应时性强,而后来的历书活动安排基本按照规律进行。
    甲骨卜辞虽然强调日的重要,但卜辞除了以干支纪日为主,也有其他表示时间的词,如旬、月、年等。甲骨卜辞中另一个出现较频繁的时间词是“旬”。如:
    癸酉卜,永贞,旬亡祸。
    癸卯卜,永贞,旬亡祸。
    癸亥卜,永贞,旬亡祸。
    这种“卜旬卜辞”在卜辞中是非常多的,贯穿于整个商五期卜辞。殷人以“旬”为卜,究其原因,可能殷人初期的每次占卜最多只占十日的吉凶,如果需要了解超过十日的活动,则每到满十日时需重新占卜。成家彻郎对甲骨卜辞中干支出现情况进行考察,发现天干地支绝大多数是组合出现,但也偶有单独出现的情况,“很多卜辞都可以证明当时存在只用天干表示日子的习惯,另一方面,只用地支表示日子的例子可以说基本没有”⑦。这表明最初人们仅用天干记述一“旬”发生的事件,随后又创造了地支来记述更长时间的事件。所以,在干支纪事之前可能还有一段单用天干纪事的阶段,而十天干正好是一旬,随着记时时间的延长,又用地支相匹配。相比于地支,天干更加重要和显明,且出现较早,所以一为干,一为支。当然“干”和“支”的本名出现很晚,郭沫若认为是后汉时代才被使用的。《白虎通》记有“甲乙者,干也。子丑者,枝也”⑧,将之比喻为树木的干与枝,而同时期王充《论衡》中称为“干”与“支”,说明二者意义互通,也说明天干与地支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就表示时间来说,二者的组合并无主次的分别。
    所以,卜辞中旬卜现象虽很多,但“卜旬卜辞”仅能表达十日内的变化,时间太短,为了表达的需要,就创造了干支这种表达时间更长的循环历,六个干支循环就可以记述一年三百六十日的内容。“旬”是伴随着十天干而形成的,所以在干支纪日之前不可能有以“旬”纪日的卜辞。另外,“旬”虽屡见于卜辞,但其位置一般在贞辞而非前辞。也就是说,“旬”仅与卜问内容相关,并非占卜发生的时间,因此并不改变卜辞干支纪事的特征。
    卜辞用“月”也很多,且殷墟发现的商代五段分期中都有使用。部分卜辞由于过于简略或字迹模糊、缺失,“月”用途尚不明,但据前后文意推测,可能多用来表示占卜的时间或占卜事件发生与结果的时间,具体表现形式有:
    ①辛卯卜,贞今日其雨,八月。(《合集》00006)
    ②丙申卜,旅,贞今夕亡。在十月。(《合集》26308)
    ③甲辰卜,亘,贞今三月光乎来。(《合集》00094)
    ④十一月:癸卯、癸酉;十二月:癸未、[癸]巳。(《合集》16751)
    其中,①②都是表示占卜的时间,③是指占卜事件预发生的时间。④较特殊,记录了某月的两个日期。从卜辞中记录的日期中都有“癸”这一天干分析,“癸”为天干之末,预示着一个干支的结束,新的干支的开始。这个时间往往是需要重新卜问上天的时间,所见卜辞中癸日占卜的卜辞数量最多也证明了这一点,此卜辞应该是强调本月内需要占卜的日子的。
    由于一个完整的干支最多只能表示两个月的时间,对于那些需要显示特别时间段的占卜来说就会受到局限,或是由于占卜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占卜的记录越来越多,如果需要表示超出两个月时间的占卜变化情况,则仅仅有日无法表达清楚意思;另外随着卜辞保存数量的增加,时间不明确也会造成存放的混乱,必须要有表示较长时间的词出现。如《合集》补编11043:
    (1)癸亥卜,……王旬亡……在七月。
    (2)癸酉卜,贞王旬亡。在八月,甲戌彡祖甲。
    (3)癸未卜,贞王旬亡。在八月。
    (4)癸巳卜,贞王旬亡
    (5)癸卯卜,贞王旬亡。在九月,甲辰弹。
    (6)癸丑卜,贞王旬亡。在九月。
    由于在贞辞后补充说明了占卜的月份,此卜辞贞卜的时间顺序明晰,内容也有条理。如果没有月份记载,则此卜辞顺序就会显得错乱无章,甚至前后颠倒。与此相似的卜辞《合集》补编还有4386、4924、4925、4931、4939、4946、4956、6955、6961、8164等,尤其4956最为特殊,前后共记载占卜19次,且都是癸日,几乎是贯穿全年的活动,如果后面未注明月份,很难想象占卜者能够记清前后占卜的情况。因此,月的出现可以明确区分不同的占卜日期,以备以后查询占卜记录而不致被混淆。
    表示月份的词虽也常见于卜辞中,但其一般置于命辞之末。这和我们现在表示时间往往从大到小,先月后日不同。这一结构安排基于商人对“日”的重视。比如卜辞所见商人活动中,其祭祀祖先往往要在祭祀活动前进行占卜。占卜的时间一般与商王先祖的祭日相对应,如祭大乙在乙日占卜、祭武丁在丁日占卜等等,其日期是特定的。其他战争、生育等王事活动应该也会选择特定的日期。因此,“日”在卜辞中至关重要。卜辞的功能性使得“日”要置于前面明确标明,而“月”出于记录的需要,起补充说明的作用,故而也就被置于句末。
    卜辞中有“年”意义的有“岁”“年”“祀”等。甲骨文中的“岁”多与农业相关,有年成的意思,如“今岁受禾”(《粹》896⑨)、“来岁受年”(《乙编》6881⑩)等。“年”最初也是指庄稼丰收的年成,如“自今十年有五,王丰”(《续编》1.44.5(11))。《说文》段注:“《尔雅》: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年者,取禾一熟也。”(12)“岁”“年”在甲骨卜辞中用于贞辞,故其作用当与“旬”相近。
    表示年的“祀”多出现在晚商卜辞中,且一般置于句末。如“癸丑卜,永贞:王旬亡祸。在六月。甲寅肜翌上甲。王廿祀”(《合集》37867)。“壬午,王田于麦麓隻(获)商戠兕,王易(赐)宰丰寝小兄,在五月,隹王六祀彡日。”(《合集》补编11299反)据《合集》及《补编》所收甲骨统计,这类卜辞约有55则,皆出自商五期帝乙、帝辛时期。王晖认为晚商用五种周祭方式“把商代先王祭祀一周约在36到37旬之间,约有360-370天,便出现了用‘祀’来表示一年的纪年法”(13)。这说明晚商王朝相较于前期对所记事件已经有了更强烈的时间意识,并特意在祭祀先王的卜辞中标注年份。这是一个重要的进步,为后来西周金文记述重大事件时常加上年、月、月相、干支日等时间要素开了先河,但从它仍被置于句末且一般放在“月”后看,“祀”与“月”一样仅起补充说明的作用。
    殷商时期的铭文表示时间的方法与甲骨文相同,也主要以记述干支日的活动事件为主。商代铭文也出现了表示年、月的时间词,其表达形式与卜辞相同,且也是出现在晚商彝器上。如《二祀邲其卣》:“丙辰,……在正月,……彡日……唯王二祀。”《四祀邲其卣》:“乙巳,……在四月,唯王四祀翌日。《小臣邑斝》:癸巳,……唯王六祀彡日,在四月。”(14)商代铭文不同于用作占卜的卜辞,主要是用来记事的文体,它们之间的结构却极其相似,颇令人费解。商代铭文的内容一般是说明作器的缘由和情况,其中多有“赐贝”“用乍某某彝”等。赐贝铸宝彝当是商王的重要王事活动,而这些有时间记录的器皿基本上都是祭祀器。因此我们推测,原先主要用于占卜的卜辞后来逐渐被用在与之有密切关联的祭祀彝器上,成为商代书写的通用语言形式。
    由此,商代的叙事文体特征就是以干支纪日叙事为主。虽然商代已经出现了表示年月的时间词,但出现的比例还很低,出现的时间也较晚,且一般后缀于卜辞末,起补充说明的作用;虽然这些时间词的出现说明商人时间意识在逐渐增强,但并未改变商代的基本时间叙事结构。商代文体仍处于纪日体叙事的定型阶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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