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到底有没有自己的美学?如果有,其形态又是什么?这是我国美学界经常讨论的话题。由于长期以来受“欧洲中心论”与“以西释中”影响,我国美学研究对中华民族的审美理论缺乏必要的自信,常常以“审美智慧”称之,没有足够勇气将其称为中国的美学理论。其实,审美是一种生活样式,是一种艺术的生存方式。中华民族有5000多年的文明史,有引以自傲的民族艺术。因此,中国必然拥有本民族的美学,这种美学就是“生生美学”。 “生生美学”这一概念来自《周易》,所谓“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意即“生命的创生”,是我国古代哲思与艺术的核心所在。长期以来,许多哲学界与美学界的前辈学者就“生生”作了自己的探索。我国著名哲学家方东美明确将中国哲学精神概括为“生生”即“生命的创生”,而一切艺术均来源于体贴生命的伟大。这种阐释形成“生生美学”的雏形。此外,宗白华、刘纲纪等诸多学者还论述过中国传统美学的“生命美学”特征。“生生美学”是一种相异于西方古典认识论美学的中华民族自己的美学形态,独具特色与魅力。而且,体现这种“生生美学”的中国传统艺术如国画、书法、戏曲、琴艺与民间艺术至今仍具有无穷生命力,它们就存在于现实生活之中,因此这种“生生美学”也是鲜活的。 “生生美学”是一种古典形态的“天人相和”的生态之美。过去,我们认为“天人相和”是前现代的产物,所以没有勇气说这就是中国的生态美学,只说是生态审美智慧。但事实告诉我们,中国长期的农业社会以及由此产生的“天人合一”文化形态,决定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观在中国具有原生性特点。这种原生性的生态文化,曾经极大地影响了现代西方学者生态观的形成。“天人相和”的生态之美不仅仅是一般的生态智慧,而是具有原生性并活在当代的生态理论。“天人相和”所构成的人与自然亲和的“中和之美”,与古希腊强调科学的、比例对称的“和谐之美”是不同的。所谓“天人相和”具有明显的“生命创生”的内涵,天地相交、风调雨顺、万物生长就是一种美的形态。这种生态之美仍然存在于我国诸多民间艺术之中,例如年画之“瑞雪兆丰年”与“大丰收”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