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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歌德的政治思想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同济大学学报》社科版 贺骥 参加讨论

    

摘要:歌德是一位注重道德和文化的政治思想家, 他认为一个大民族应该实行松散的邦联制,因为小邦分立不仅能促进地方文化的繁荣,而且能带动整个民族的文化发展;他主张精英执政,依靠德治和法治来管理国家;他提出了以德政和伦理经济为主体的政治伦理学,并从渐进的自然观出发倡言改良,反对革命,其复杂的政治思想既有保守性,又具前瞻性。
    关键词:歌德;邦联制;精英政治;德政;改良
    歌德是一位有政治抱负的诗人,早在青年时代他就希望在政治舞台上扮演“济世安民的角色”。[①] 他终生都对政治感兴趣,只不过这种兴趣时强时弱。《杜登词典》对“政治”一词作了如下定义:政治是“管理国家的艺术”,是政府、议会、党派、组织和个人所进行的旨在实现国家生活的某些目的和旨在调整社会生活的活动。[②]简言之,政治就是处理国家生活中的各种关系的活动,政治家就是国务活动家,从这种意义上看,诗人歌德无疑也是一位政治家。
    狂飙突进运动时期(1767—1775),歌德就已开始揭露社会矛盾。由于他未能扮演政治角色,因此他将作诗视作对其政治抱负尚未实现的一种补偿。[③]在魏玛最初的十年里(1775—1786),他被公爵任命为枢密院参议、国防委员会主席和财政总监。为了富民安国,他在行政、金融、税收、军事、采矿、筑路和水利等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改革受挫后,他淡出政界,前往意大利研究古代文化。1788年6月返回魏玛后,他辞去了所有职务,只担任魏玛剧院总监,将主要精力用于科学和文化事业,但他依然关注时事政治。1832年3月上旬,老年歌德与艾克曼最后的谈话之主题乃是政治和文学。歌德的政治思想来自他的人生阅历和政治实践,来自他对历史和现实的反思,来自他的自然研究,来自柏拉图、莫泽尔和柏克等政治学家对他的影响。参政的歌德没有留下政治学专著,其非体系的政治思想散见于他撰写的公文、书信、日记、格言、文章、自传、谈话录和文学作品中。
    

一.国家观与小邦分立主义
    歌德心目中的国家是等级制的、各等级之间相互依存的政治实体。他坚决维护等级制的社会秩序。1824年2月25日,他对艾克曼说道:为了保证国家的安定和秩序,“最明智的办法就是人人各司其职,生来适合干什么、学习过什么就干什么,别去妨碍他人干他自己的事。鞋匠就该守着他的楦头,农民就该扶着他的犁头,君主呢,就该懂得治理国家。”[④]这种等级制国家观源于柏拉图。柏拉图认为正义的城邦就是生产者、军人和统治者这三个等级安分守己、各司其事的共同体。[⑤]歌德认为一个良好的等级制国家应该是一个各等级相互友爱、和平共处的有机国家:“一个国家不妨比作一个活人有许多器官和四肢的身体。”[⑥]在这个有机国家中,君主和国家公仆(Staatsdiener)应对人民充满爱和善意,因为“爱是会产生爱的,谁要是获得人民的爱,他就容易进行统治了。”[⑦]
    1778年5月,为了建立诸侯联盟(Fürstenbund),歌德陪同卡尔·奥古斯特公爵(Karl August,1757—1828)前往普鲁士,他发现了绝对的君主专制政体的弊病:国王、官僚和贵族的奢侈生活完全建立在对人民的残酷剥削的基础上。1778年5月17日,他在致施泰因夫人的信中写道:腓特烈大王统治下的中央集权制官僚国家犹如一个巨大的“钟表机构”,这个机器国家把活人变成了“木偶”。[⑧]正是出于对中央集权制大国的厌恶,歌德才选择了小国魏玛。歌德喜欢小国,因为小国是具体的、可感知的,统治者容易总览全局,可以和被统治者直接交往,可以对国家进行人性化管理。与难以感知的抽象大国相比,小国的国民更关心公共事务,更乐于参加文化生活和政治生活,更容易建立社会和谐。歌德的第十七首《威尼斯铭辞》(1789)就是一首小国的赞歌:“在日耳曼诸侯中,我的君主当然很小,/他的国土狭小,他的能力有限。/但如果每位诸侯都能像他那样致力于内政外交:/德国人就会其乐融融,共享平安。”[⑨]
    歌德主张国家形式的多样性。他所认可的国家包括魏玛公国式的小国、神圣罗马帝国式的邦联和法兰西王国式的领土国家(Territorialstaat)。[⑩]国家形式的多元化有利于国家之间的相互宽容和政治与文化上的世界主义。他认为文化民族(Kulturnationen)是人类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国家与民族合一的国家民族(Staatsnation)则是国家发展史上的畸形,因为国家民族是狭隘的民族主义的产物,它强调民族差异,鼓吹民族仇恨。歌德告诫艾克曼:“民族仇恨是一个怪物。——您会发现在文化程度最低的地方,民族仇恨总是最强烈。可是达到了一定的文化程度以后,民族仇恨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超越了民族,已经感到邻国人民的幸福和痛苦就是自己的幸福和痛苦。”[11]
    歌德认为国家具有教育功能和管理功能,国家的存在并非目的本身,国家乃是实现文化教育目的的手段,其首要任务在于促进国民教育和个人的人格形成与发展。作为一名国家公仆,歌德“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人民,一生致力于民众的教育。”[12]通过国民教育可以提高人民的文化和道德水准,它和社会改良形成一股合力,共同推动社会的持续进步:“由下而上,有民众参与,通过学校和家庭教育,可以成就许多事情;自上而下,经过执政者及其臣僚们的努力,可以成就许多事情。”[13]
    国家的服务性还表现在其管理功能上,政府应该对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各行各业进行有效的管理,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繁荣。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家,歌德要求统治者和国家官员学习行政管理,掌握治国术。歌德本人为各级官员做出了内行的“国家管理”的表率。1776年11月,他被任命为重新开发伊尔梅瑙矿山的负责人;1779年1月,他又被任命为水利、林业和道路建设委员会负责人。为了成为行家,他认真研究矿物学、地质学和植物学。临终之前他还在强调由内行来管理国家:“我特别恨的是国家事务方面的滥竽充数、敷衍塞责,因为它们会给千百万人带来灾难。”[14]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秩序与和平高于一切。歌德认为国家只有在确保稳定与和平的前提下,才能够有效地行使其教育和管理功能;国家只有在“和平”状态中,“个人才能自由地发展”,“艺术与科学”才能持续地进步,百姓才有可能提高精神文化“修养”。[15]因为和平与安宁是国民教育和文化发展的保证,所以歌德在1793年7月对围攻美因茨共和党人的乱民说了一句令人震惊的话:“我宁可犯不公正的错误,也不愿意忍受混乱。”[16]出于同样的原因,歌德屡次反对魏玛公爵的扩军与战争政策,支持魏玛公国加入拿破仑建立的莱茵同盟和拿破仑的和平计划,在拿破仑失败后转而支持维也纳会议的欧洲均衡政策和神圣同盟的国际和平计划。歌德在致奥地利首相梅特涅的信中称他为和平的“保护神”和艺术的奖掖者:“阁下的个人存在……使我的陋室摆脱了战祸,为我等科学与艺术之友恢复了梦寐以求的安定。”[17]
    在1806年8月16日之前,德意志民族拥有一个松散的邦联制国家“神圣罗马帝国”。1772年歌德在帝国最高法院实习时了解了帝国的政治结构和法律制度。历史学家普芬道夫(Samuel von Pufendorf,1632—1694)的著作《论日耳曼帝国的政体》加深了他对帝国体制的认识: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乃是君主制和国家联盟的无机结合体。正如后人所言:“这个国家现在与其说是一个帝国,不如说是在一个皇帝名义上统辖下的许多各有君主统治的小国家的一个集合。”[18]歌德对这个松散的帝国颇有好感,因为帝国的邦联制保证了各个诸侯国的独立,从而保证了各国在政治和文化上的多元性,这种多元性有利于一个伟大的文化民族的形成。歌德在《诗与真》中回忆道:“从身居最高位的人到最底层的人,从皇帝直到犹太人,这种最多样化的社会分层似乎并未隔离万民,而是将他们结合在一起……统治阶层通过赞助文学和哲学来培养人才……中产阶层可以顺利地经商和研究学术。”[19]
    德国法学家、奥斯纳布吕克城邦长官莫泽尔(Justus Möser,1720—1794)的地方文化构想对歌德的小邦分立主义(Partikularismus)思想产生了直接影响。莫泽尔主张地方分治,他认为地方特色体现了地方个性与民族共性的结合。歌德在《诗与真》中写道:“按照莫泽尔的观点,小国林立是极其可取的,分治恰恰有利于各地文化的繁荣,各邦可以根据自己的地理位置和诸多特性、按照自己的需要来发展地方文化。莫泽尔从奥斯纳布吕克城邦出发,详细论述威斯特法伦地区的情况,并进一步阐明了该地区与整个帝国的关系。”[20]
    老年歌德依然是一位小邦分立主义者。他认为小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更有活力,小国的国民更爱国,更关心政治和国运。他在《纪念兄长维兰德》(1913)一文中写道:“德意志帝国包括许多小国,其体制和古希腊的城邦制相似。即使是不起眼的、最小的城邦也有自己的利益,因此每个城邦都必须关心、维护和捍卫自己的利益,以免遭邻邦的侵害。危机感及早地唤醒了城邦的年青人并促使他们思考国情。”[21]
    小邦分立不仅能促进地方文化的繁荣,而且能带动整个民族的文化发展,因为邦联制的帝国拥有许多充满活力的文化中心,所有这些文化中心的辐射力几乎可以覆盖帝国全境。在1828年10月23日与艾克曼的谈话中,歌德批评了法国在文化发展上的不平衡:巴黎是唯一的文化中心,外省则黑暗蒙昧。与集权制的法兰西王国相比,德意志邦联则保持了广泛的文化繁荣。歌德说道:“除了体现在帝国所有部分的民众都一样有良好的文化教养,德意志的伟大还能体现在何处?可培育和传播这文化教养的,不正是一个个邦国的国都么?——设若几个世纪以来德国只有维也纳和柏林两个都城,甚或仅仅只有一个,那我真想看看咱们的德国文化会是什么样子。”[22]更重要的是,小邦分立遏制了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的形成,有助于克服民族主义和弘扬具有人道精神的世界主义。歌德在《赠词》(1797)中写道:“德国人,你们希望形成一个民族,但徒劳无功;/你们应该,你们能够更自由地把自己培养成纯粹的人!”[23]
    

二.执政观与政治伦理学
    歌德的执政观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在韦茨拉尔和法兰克福时期(1772—1775),由于受到帝国法律文献和君主主权论的影响,他认为执政(regieren)就是“统治”(herrschen)或行使统治权。历史剧《葛兹·封·贝利欣根》(1773)中的主人公葛兹拥护皇权,他认为皇帝拥有“最高统治权”(Oberherrschaft),皇帝是等级秩序、私人财产和个人自由的保护者,是抵御外敌的领袖。[24]
    1776年6月11日,歌德被任命为魏玛公国枢密院参议,开始参与国政,后来他又担任了其它要职。随着政治实践的拓展,他的执政观发生了变化。1777年10月8日,歌德在日记中写道:“治理国家!”[25]治国指的是他在公国的内政和外交领域的管理工作,也就是他在致施泰因夫人的信中所说的“行政管理”或“管理国家”。[26]这种执政观接近于康德的立宪国家(Verfassungsstaat)观。康德在阐述君主立宪制的三权分立学说时赋予“政府”以执行权,他认为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国家管理”。[27]
    歌德认为执政就是“管理国家”,而管理国家靠的是德治和法治,索勒(F. Soret,1795—1865)将歌德的这种执政方式称作善政:“不使用暴力手段而达到善的目的。”[28]歌德鼓吹精英政治,他认为统治阶层应该是具有人道精神的知识精英(treffliche Geister),因为知识精英具有智力上和道德上的优越性,“智慧”和“自律”乃是精英执政的合法性来源。[29]1829年2月12日,歌德对艾克曼说道:“伟大和智慧总是站在少数一边。曾经有一些大臣同时遭到民众和国君的反对,却孤独地实现了自己的伟大抱负。永远别想普及理性。各种激情和情感可以大众化,可理性永远只属于少数精英。”[30]
    歌德认为民众缺乏自制力,而且智力低下:“群众和大多数人的想法总是荒唐的和错误的。”[31]尽管如此,统治阶层的执政必须得到被统治者的认可和同意。历史剧《埃格蒙特》(1787)的政治意义在于对民意的强调。埃格蒙特认为统治者执政的合法性基于被统治者的同意:“每位公民都希望保留旧的宪法,都希望由他的同胞来治理国家,因为他了解本族领袖们的领导作风,因为他可以要求他们大公无私并关心他的命运。”[32]由于人民认可的是由尼德兰人治理尼德兰,因此西班牙的异族统治不具有合法性。
    在政体上,歌德主张实行开明的、负责任的君主专制:“专制主义可以促进每个人的独裁,它从上至下要求个人担当责任,从而产生最高度的行动。”[33]他认为专制君主能像家长一样保护子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使子民“免遭内乱和外患的侵害。”[34]在1825年4月27日与艾克曼的谈话中,歌德指出明君的执政就是为国为民效劳:“今年秋天,我们要庆祝大公爵执政五十周年。可我仔细想想,他的所谓执政,除了坚持不懈地为国效劳,还有什么啊?完全是为实现伟大的目标效劳,为人民的幸福效劳!”[35]这段对大公爵的赞词有些夸张,歌德所说的“为人民的幸福效劳”(Dienen zum Wohl seines Volkes)也就是“为人民服务”。
    由君主授权的专家政府在内政上的主要责任在于促进“公益”和保障国民的个人福利,并“适时进行改良以满足民众的愿望”,从而防止“革命”。1815年德意志大学生协会发起了宪政运动和德国统一运动,这种政治自由主义浪潮在三十年代达到了高峰。为了应对时世的变化,歌德于1815年12月提出了“内阁政府”(Ministerregierung,即“部长政府”)概念,主张内阁大臣负责制。他在和里默尔(Friedrich W. Riemer,1774—1845)的谈话中说得更具体:“最好的政府是内阁政府。每位内阁大臣都必须拿出最佳成绩,否则他就会被拉下马。内阁负责制集理智、洞察力和善良意志于一体。”[36]1815年4月,魏玛公国晋升为大公国。1816年初,魏玛大公国颁布了君主立宪宪法,并将枢密院改造成内阁。
    魏玛大公国的宪政确立了三权分立体制的框架,赋予等级代表大会(Ständeversammlung)预算审批权和立法权。尽管歌德反对新闻出版自由,他还是承认了政体演变和宪法渐变的必要性:“随着时间的流逝,所有政体都会暴露出其缺陷。”[37]歌德认可了魏玛公国从君主专制向君主立宪政体的和平演变,但他依然反对广泛的民主:“因为人多不同的意见也多。”
    歌德的政治学乃是以德政(moralische Politik)为主体的政治伦理学。他在《诗与真》的续写提纲中写道:“主要发现:万事万物最终都可归结为伦理。”[38]这条格言是其政治活动的指南。他的政治伦理学建立在人道主义和民本思想的基础上。和我国儒家一样,歌德认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1824年1月4日,歌德对艾克曼道出了他的政治自白:“民众是可以统治的,但却不可以压迫。”[39]他要求统治者勤政爱民,通过改革和教育来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与道德文化修养,从而稳固国之根本。作为贤明的政治家,歌德始终怀有对劳苦大众的爱。1777年12月4日,他在致施泰因夫人的信中写道:“我对被称为下等阶层、但在上帝面前无疑却是最高尚的阶层的人,再次怀有深切的爱。这里毕竟汇集了一切美德:简单、知足、正直、忠诚,对过得去的一点财富感到的喜悦,善良和容忍。”[40]
    歌德的政治伦理学还直接源于其“舍弃”(Entsagung)的人生观。一个人生活在现实中就会受到现实的种种限制,因此个人必须节制自己的欲望并放弃一些主观要求以适应现实。[41] “舍弃”是歌德的生活准则,它在政治上要求执政者抵制权力带来的各种诱惑,舍弃各种特权,放弃以权谋私,为公共福利效力。1780年3月15日,歌德在日记中写道:“只有完全克己奉公的人,才能够、也应该进行统治。”[42]他认为政治家不应该以权谋私,而应该为国民的福利和国家的兴旺效力,通过为国家服务的“善举”赢得当世和后世的承认,从而青史留名。1783年9月3日,歌德写了《伊尔梅瑙》一诗献给卡尔·奥古斯特公爵,歌颂这位勤政爱民的明君,而明君的优秀品质就是义务、自制和放弃:“哦,公侯,但愿你的国家/能成为当代的榜样。/你早已了解了你的阶层的义务/并逐渐限制灵魂的放荡。/为自己和一己之志而活的冷酷者,/可以满足自己的某些欲求;/而正确领导他人的君主,/必须放弃许多享受。”[43]
    歌德推行德政的目的在于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道德文化修养,维护国家的安定和秩序。为了利民和富民,他推行了增加就业和提高国民收入的“伦理经济”(sittliche Ökonomie)[44]1782年6月,他就任财政总监,努力节省政府和宫廷的开支,进行裁军和消减军费,改革税制,为国民提供社会保险,其利民的“道德政治”[45]迥异于增加国库收入的强权政治。他推行以“公共利益”和“公平价格”为导向的经济政策,[46]对牟取暴利的奸商进行制裁,抑制贵族对农民的盘剥,以保障百姓的生计。
    

三.改良与革命
    出于对暴力革命的恐惧,歌德主张社会改良。他所使用的“改良”(Reform,即“改革”)一词具有双重含义。“改良”首先具有宗教信仰和教派上的含义,它指的是十六世纪马丁·路德等人对基督教的革新。1824年1月4日,歌德在和艾克曼的谈话中赞扬了路德发起的宗教改革运动:“上帝显然曾与耶稣基督及其最初的门徒同在,因为宣示一种新的博爱教义正是各族民众的需要;上帝也显然与马丁·路德同在,因为清除那种让教士阶层歪曲了的教义,同样是各族民众的需要。”[47]宗教改革同时具有政治上的意义,它导致了神圣罗马帝国宪法和政治体制的革新。
    “改良”在国家法和政治上的含义于十八世纪晚期逐渐得以确立。在魏玛的头十年,歌德在公国的内政和外交上推行改革政策,其公文、日记和书信都能证明他的改革意图。1779年歌德担任了道路建设委员会的领导,开始考察公国的道路状况。1780年5月5日,他在致施泰因夫人的信中抱怨从魏玛至埃尔福特“差劲的道路”,决定“改善”(bessern)公国的基础设施。[48]1783年4月21日,他在致克内贝尔的信中提到了他主持的财政改革:按照开源节流的“基本原则”改善公国的财政经济状况。[49] “改良”在政治家歌德的眼中专指社会改革,即改变和“改善”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同时又不与政治传统决裂。改良就是消除现存制度“坏的、不公正的与不完善的方面”,同时保留其“好的方面”。[50]
    由于民众固守旧的习惯,因此需要对他们进行启蒙教育。1784年11月26日,歌德在致公爵的信中提出了他的启蒙主义改革方案:“我们必须排除障碍,阐明概念,举出例子,竭力使所有参加者感兴趣,这肯定比下命令更麻烦,而在这个重要的事业中达到目的的唯一方式不是想改变,而是实行改变。”[51]这是一种至上而下的改革,执政者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向人民解释除旧布新的改革会给他们带来何种好处,人民则没有决定权,只需要理解和认可执政者的善良意志和改革成就就行了。这种开明专制主义的改革是歌德精英政治观的表现,其不民主的做法遭到了费希特等人的反对。
    歌德等魏玛知识精英所推行的社会改革的目的在于增进民众的个人福利和公共利益,提高国民的道德和文化水准,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防止平民暴动和人民革命。但由于民众的因循守旧和贵族的阻挠,改革失败了。歌德决定“脱离政治上的派系斗争”,把他的智慧转向“科学与艺术”。[52]
    法国大革命(1789—1799)的爆发重新引起了歌德对政治的关注。作为一位保守的改良主义者,他坚决反对革命。他认为法国大革命摧毁了旧的等级制度,清除了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造成了第三等级的内斗,引发了革命法国与欧洲列强的争霸,“抑制了宁静的教育”。[53]他在第二十二首《威尼斯铭辞》(1795)中写道:“大人物毁灭了:但谁来保护群众/免遭群众的攻击?因为群众是群众的暴君。”[54]在德国自由化运动的高潮期,他还在批判革命的破坏性和不人道:“任何革命都免不了过激。一开始,政治革命通常要的只是消除各种弊端,可是转眼之间革命者就深陷在流血和恐怖的泥潭中。”[55]
    歌德以地震、火山爆发和洪水肆虐等自然灾害来比喻政治革命。与破坏性的革命相反,及时的改良则是保护性和建设性的,它能够保持现存制度许多“好的方面”,纠正“坏的、不公正的与不完善的方面”,从而推动社会“逐渐地演进”(allmähliche Entwicklung)。
    歌德的改良主义政治观植根于其渐进的自然观。他认为大自然是由简单到复杂缓慢地向前发展的。他在《论形态学》(1817)一文中写道:“自开天辟地以来,存在者是逐步演变的。”(sukzessive Entwicklung)[56]他认为“生命最初在水里产生,随后从原始形式里逐渐演变”。关于人类的诞生,他认为人来自大自然和生命的缓慢进化:“经过千千万万次的变形,到变成人还需相当时间。”[57]
    歌德是生物“形态学”(Morphologie)的创始人。形态学是研究生物体外部形态、内部结构及其变化的科学。歌德写道:“形态是运动的、变易的、走向消亡的。形态学就是变化学。形变论是打开大自然秘府的钥匙。”[58] “形变”(Metamorphose)是歌德形态学的核心概念。他认为生物的形态变化是缓慢而持续的。在《植物的形变》(1790)一文中,他阐明了植物的“渐进形变”。“渐进形变”即“逐步形变”(sukzessive Metamorphose),它指的是生物体依次出现不同的生命形态,例如,从种子植物的子叶中生出茎杆,从茎杆上生出枝条和叶子,由叶子变态为花,花经过受粉变成果实。[59]在1825年4月27日与艾克曼的谈话中,歌德以玫瑰开花的比喻来说明大自然的渐进和人类社会的逐步演进。大自然从不跃进,而人是自然之子,人类社会的发展也应该是渐进的,因此他主张“逐渐的改良”。
    歌德的“革命”概念指的是现存事物的“彻底变革”(Umwälzung),在自然研究中它指的是大自然中灾难性的剧变。与主张自然听命于上帝意志的神学目的论不同,歌德持一种带有力本论色彩的自然主义(Naturalismus)世界观,他主张从自然本身和“根据永恒的、铁的、伟大的自然规律”来解释自然和一切自然现象。[60] “极性和升华”造成了大自然的动态变化,这种变化表现为一种持续而缓慢的“上升”过程。[61]大自然持续的上升过程偶尔会被具有“破坏力”的“自然灾害”所打断。大自然的剧变主要表现为地质灾难,例如洪水、地震和火山爆发。歌德认为地质灾难是偶发的、无意义的,地表形态是缓慢而持续地形成的:地表“宁静地执行内部规律”,即地壳的岩层都是在原始海水中“结晶而成”。[62]他支持维尔纳和缓的“水成论”,反对布赫(Leopold von Buch,1774—1853)暴烈的“火成论”,反对居维叶“地球发展的灾变论”。[63]
    在社会政治领域,歌德的“革命”概念是一个贬义词,它指的是造成混乱状态的、破坏性的政治“变革”,是对现存制度的“暴力颠覆”。[64]尽管他承认社会变化的必要性,但他认为改变社会不能采取革命的方式,因为革命的破坏性远远大于其创造性。革命的破坏性表现在它对现存制度不加区分的全盘否定:革命者“要用火与剑迅速清除不可避免的弊端”,但他们不是“通过聪明的改良来逐渐消除社会弊端”,而是“采用暴力手段在革除时弊的同时摧毁了制度诸多好的方面”。[65]
    歌德认为革命是由统治者对民众的残酷压迫与剥削引起的:“任何一场大革命的责任都不在民众,而在政府。”但他厌恶革命的“恐怖暴行”,他认为革命并非历史前进的动力,而是暴民“为所欲为”(Willkür)的暴力行动和暴力颠覆,其中蕴藏着巨大的破坏力,它几乎带来不了什么积极后果,或者“其良好的结果在当时还无法看出来”。革命就是烧杀抢掠,胡作非为,革命所建立的乃是群众奴役个人以及群众斗群众的暴政(Tyrannei)。歌德在《威尼斯铭辞》中极力诋毁革命:“我总是厌恶所有的自由使徒,/人人为所欲为,最终只想满足私欲。”[66]
    歌德认为暴民的革命造成了“一切现存事物的骤变”[67],打断了社会的持续演进,革命的跃进不符合“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与彻底摧毁传统制度的暴力革命不同,知识精英所推行的“适时改良”既消除了现存制度的弊端,满足了“民众的愿望”,又保留了现存制度久经考验的“许多好的方面”。[68]
    歌德的改良主义和精英政治观与柏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政治保守主义不谋而合。柏克认为政治家的艺术就是以改革的方式来维护传统,并使习惯做法适应新的形势。如果革命者按照冒险或空想的计划去创建新制度,那么他们就会毁掉在数个世代中为人们所习惯且运行良好的旧制度。[69]
    歌德坚信社会进步只能通过“逐渐的改良”和人性的逐渐完善来完成:“只有使人性变得完美,现实才可能完美。”[70]而人性的完善靠的是知识精英对民众进行“道德教育和审美教育”。[71]通过教育和通过发展科学与艺术,歌德要把魏玛建设成一座吸纳世界文化的国际性文化名城,利用魏玛公国“科学与艺术之友”的影响力来塑造文化民族和传播世界主义思想:“总有一天德国人会接受神圣的使命,成为所有世界公民的代表。”[72]
    歌德的人道主义和世界主义理想使他缺乏现实政治(Realpolitik)的考量,他的以“德政”为核心的政治伦理学在普奥二强争雄和欧洲列强争霸的时代是不合时宜的,他的开明君主专制主张在政治自由主义勃兴的时代也是不合时宜的,他的小邦分立主义思想在十九世纪上半叶的德国统一运动中同样是不合时宜的。而他关于国家联盟、世界主义、和平主义、兼顾公共利益与个人福利、保护私有财产和建立社会保险的思想则体现了政治人歌德的超前意识,当代欧盟就是歌德的邦联思想以及霍夫曼斯塔尔和阿登纳等人的欧洲统一思想的产儿。
                                                     
    Political Thought of Goethe
    He Ji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China)
    Abstract: Goethe is a political thinker who emphasized morality and culture. He believed a big nation should exercise loose confederation because particularism could not only promote local cultural prosperity, but also bring along cultural development of the whole nation; He suggested elite politics and governing a state by morality and law; He advanced a political theory that mainly included moral politics and ethical economy. Goethe proposed reform and opposed revolution stating from evolutional natural view. His complicated political thought was conservative and avantgarde.
    Keywords: Goethe; Confederation; elite politics; moral politics; reform 
    



    [①]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Brief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8, Bd.1, S.206.
    [②] Dudenredaktion, Duden Deutsches Universalwörterbuch. Mannheim: Dudenverlag, 2007, S.1298.
    [③]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 Goethes Brief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8, Bd.1, S.153.
    [④] [德]艾克曼《歌德谈话录》,杨武能译,四川文艺出版2008年版,第41页。笔者根据德文原著对杨译略作了修改。
    [⑤] [希]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56-157页。
    [⑥] [德]艾克曼《歌德谈话录》,杨武能译,四川文艺出版2008年版,第198页。
    [⑦] [德]艾克曼《歌德谈话录》,洪天富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365页。
    [⑧]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Briefe.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8, Bd.1, S.250.
    [⑨]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4, Bd.1, S.178.
    [⑩] 领土国家指的是统治者(国王或诸侯)对其领土拥有主权并对其领土居民拥有统治权的国家。近代的领土国家有别于中世纪的部族公国,其统治基础为领土主权,而非部族的血统关系。
    [11] Eckermann,Johann Peter, Gespräche mit Goethe. Berlin und Weimar: Aufbau-Verlag, 1982, S.632
    [12] [德]艾克曼《歌德谈话录》,杨武能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86页。
    [13] [德]艾克曼《歌德谈话录》,杨武能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181页。
    [14] [德]艾克曼《歌德谈话录》,杨武能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328页。
    [15]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3, Bd.12, S.394.
    [16]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3, Bd.10, S.39.
    [17]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Briefe. Hamburg: Chritian Wegner Verlag,1965, Bd.3, S.315.
    [18] [英]布赖斯《神圣罗马帝国》,孙秉莹等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06页。
    [19]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3, Bd.10, S.114-115.
    [20]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3, Bd.10, S.52.
    [21]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 Werke in acht Bänden. Wiesbaden: Emil Vollmer Verlag, 1965, Bd.7, S.162.
    [22] [德]艾克曼《歌德谈话录》,杨武能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198页。
    [23]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4, Bd.1, S.212.
    [24]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5, Bd.4, S.142-143.
    [25] Witte,Bernd u. a.(Hg.), Goethe Handbuch. Stuttgart: Verlag J.B. Metzler, 2004, Bd.4, S.888.
    [26]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Briefe. Hamburg: Chritian Wegner Verlag,1968, Bd.1, S.406.
    [27] [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27页。
    [28] Eckermann,Johann Peter, Gespräche mit Goethe.Berlin und Weimar: Aufbau-Verlag, 1982, S.636.
    [29]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3, Bd.12, S.485.
    [30] [德]艾克曼《歌德谈话录》,杨武能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208页。
    [31] Müller , Kanzler von, Unterhaltungen mit Goethe. Weimar: Hermann Bohlaus Nachfolger, 1956, S.175.
    [32]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5, Bd.4, S.430.
    [33]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3, Bd.12, S.378-379.
    [34]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3, Bd.12, S.378.
    [35] [德]艾克曼《歌德谈话录》,杨武能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88页。
    [36] Biedermann,Freiherr von(Hg.), Goethes Gespräche. Leipzig: Biedermann, 1896, Bd.3.2, S.60.
    [37] Biedermann,Freiherr von(Hg.), Goethes Gespräche. Leipzig: Biedermann, 1896, Bd.3.2, S.252.
    [38] Boerner,Peter, Goethe. Reinbek:Rowohl Taschenbuch Verlag, 1964, S.57.
    [39] [德]艾克曼《歌德谈话录》,杨武能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34页。
    [40]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 Goethes Brief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8, Bd.1, S.242.
    [41] 范大灿《德国文学史》第2卷,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430页。
    [42] Witte,Bernd u. a.(Hg.), Goethe Handbuch. Stuttgart: Verlag J.B. Metzler, 2004, Bd.4, S.867.
    [43]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4, Bd.1, S.112.
    [44] Schmidt,Georg , Goethe: politisches Denken und regional orientierte Praxis imen Reich. In: Goethe-Jahrbuch 112, Weimar: Böhlau Verlag, 1995, S.202.
    [45]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Brief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8, Bd.1, S.228.
    [46] Schmidt,Georg , Goethe: politisches Denken und regional orientierte Praxis imen Reich. In: Goethe-Jahrbuch 112, Weimar: Böhlau Verlag, 1995, S.202.
    [47] [德]艾克曼《歌德谈话录》,杨武能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35页。
    [48]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Brief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8, Bd.1, S.229.
    [49]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Brief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8, Bd.1, S.719.
    [50] Eckermann,Johann Peter, Gespräche mit Goethe. Berlin und Weimar: Aufbau-Verlag, 1982, S.472.
    [51]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Brief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8, Bd.1, S.461.
    [52]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 Goethes Brief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8, Bd.1, S.397.
    [53]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4, Bd.1, S.211.
    [54]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4, Bd.1, S.180.
    [55] Eckermann,Johann Peter, Gespräche mit Goethe. Berlin und Weimar: Aufbau-Verlag, 1982, S.625.
    [56]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2, Bd.13, S.59.
    [57] [德]歌德《浮士德》,杨武能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89页。
    [58]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2, Bd.13, S.573.
    [59]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2, Bd.13, S.64-65.
    [60]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4, Bd.1, S.148.
    [61]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2, Bd.13, S.48.
    [62]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2, Bd.13, S.270.
    [63]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Weimar: Böhlau Verlag, 1919, Abt.IV, Bd.41, S.168f.
    [64] Eckermann,Johann Peter , Gespräche mit Goethe. Berlin und Weimar: Aufbau-Verlag, 1982, S.496.
    [65] Eckermann,Johann Peter, Gespräche mit Goethe. Berlin und Weimar: Aufbau-Verlag, 1982, S.615.
    [66]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4, Bd.1, S.179.
    [67]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76, Bd.10, S.439.
    [68] [德]艾克曼《歌德谈话录》,杨武能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35页。
    [69] [美]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06页。
    [70] [德]艾克曼《歌德谈话录》,杨武能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41页。
    [71]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Hamburg: Christian Wegner Verlag, 1963, Bd.12, S.505.
    [72] Goethe,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s Werke. Weimar: Böhlau Verlag, 1919, Abt.IV, Bd.33, S.6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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