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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书瀛的《价值美学》作为中国价值美学的第一本专著,堪称力作。 为了充分揭示审美价值形态的特殊意义,《价值美学》对审美现象的价值本性进行了深入挖掘,作者从人的本质与价值的本质入手,论证了审美活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活动的思想,论证了作为审美现象的“美”与价值现象的相关性与本质联系,作者令人信服地将审美界定于价值范畴内。作者在强调审美现象的精神性和文化性的同时指出,“审美的秘密可能隐藏于主体客体的关系之中,表现于那可感受、可体味的意义、意蕴、意味之中。它是一种特殊的价值形态。” 《价值美学》对“审美价值特性”的思索,立足现实,熔古烁今,力破成说,并不面面俱到,但求形散神凝,提出许多直击以往美学之要害的意见。 作者抓住“愉悦性”这一审美表层的也是基本的特点,将导致审美活动的对象与其他价值活动的对象区分开来,在界定审美愉悦的内涵之后,又进一步将其与生理性的官能快感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审美愉悦以情感为中心、以人自身为最高目的”的论断;作者对美学史上形形色色的“形式”理论进行了价值论的条分缕析,对审美价值载体的形式的感性规定性和相对独立性等特征,进行了丝丝入扣的辨析和逻辑严密的确认,并对“有意味的形式”等传统美学思想的当下意义进行了价值论的阐释与补证,为经典美学的现代转换提供了启示性范例。 作者创造性地将审美媒介纳入了价值美学的轨道,提出了“媒介直接就是生产力”的论断。认为媒介通过改变主体、改变对象、改变借以把握对象的工具和形式来改变审美和艺术,艺术媒介与审美价值本体不能分离,特定的审美价值只能由特定的艺术媒介来实现……这些观点虽未必都是作者的独创,但在阐发媒介的价值美学意义时,我们都能清晰地看出作者独到的理解和个性化阐释。 在清理和剖析过往美学观念时,作者绝不为图“解构”之快任意颠覆传统,而是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对待前人的思想,坚持了谨慎的扬弃原则。例如,作者在分析独步一时的认识论美学和引领风骚的本体论美学时,首先肯定了它们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无可争辩的正确性和无可替代的理论价值,然后才一针见血地指出各自的理论局限性。事实上,在以往美学研究的众多误区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研究者只在认识论、本体论等范畴内纠缠一些空洞的哲学概念,结果是挖掘越深,越不得要领,追问越彻底,认识越模糊,许多原本明明白白的审美现象,常常由于审察者“视角偏离”或“聚焦不当”,结果是越看越错乱,越说越迷离。长期以来,美学研究的某些尴尬局面也正是如此,即在价值现象之外去寻找美以及美的本质。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种南辕北辙的努力无异于挑雪填海,缘木求鱼。 以往美学的另一个误区是“审美无利害”观点的绝对化。在首倡“无利害”论的夏夫兹博里那里,“无利害性的审美”是与非目的性的无欲和非实践性的静观联系在一起的,与占有欲及实用性水火不容。在夏夫兹博里之后,“审美无利害”的观点受到爱迪生、哈奇生、阿里生以及柏克等美学大家的认同与追捧,到康德那里,“审美无利害”几乎被演绎成了金科玉律式的美学规约。这一著名美学观念的深刻性广为人知,但其明显自相矛盾以及“不合事实、不合情理”的一面却较少被人提及,《价值美学》则详细剖析了“审美无利害”论割裂审美与实践、分离艺术与生活等方面的局限,对其纯粹化和贵族化倾向提出了批评。从一定意义上说,对价值论的忽视或排斥,正是当代美学长期处于纷争不断杂说纷呈之无序状态的症结所在。 毫无疑问,《价值美学》的美学价值是多方面。如,在审美价值发生学研究中谈到的石器与审美的关系,在考察审美价值生产时,对审美活动生产性与消费性的划分,对审美价值消费与非审美价值消费的区别,以及审美价值的消费即审美价值的实现,审美消费是审美价值发挥社会效应的基本途径等论断,这些都是以往美学关注不够、说得不透甚至根本就没有讨论过的命题,对此,作者都做出了令人信服的解答。 原载:《人民日报》(2008年10月16日16版)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