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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身体书写”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林树明 参加讨论
首先,应明确的是,身体是一种文化符号、一种知识的形态或范畴,其包含着大量的文化信息,很难在文化和自然或文化与生理对立的二元对立观内解释。
    身体是物质与精神的复合载体,绝非单纯的“肉体”。一个人的身体是在与他人的不断重复的关系中获得定位的,其含义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化。当塞尔维亚军队对克罗地亚和波黑地区的妇女进行集体强奸时,那些妇女的身体其实成了战场的一部分,成了民族政治的符号,可表征强势民族对弱势民族的侵犯。而斯皮瓦克笔下那位怕被视为“不贞”而故意等到月经来后才自杀的印度少女,其物质意义的躯体同样负载了多么可怕的传统文化重压。如拉康所言,“男人”和“女人”不是生理定义,而是人这个主体采取的象征性地位的符号。
    把身体视为一种生理存在,也忽视了在建构“身体”这一概念时语言所起的作用。“自然本身就是词与记号的连续不断的织物,叙述与文字的连续不断的织物,话语与形式的连续不断的织物。”(福柯语)。语言这一文化基本符码,无时无处不为我们每个人确定了经验的秩序。譬如说关于“性别”的词,英语便有“sex”与“gender”的区别,“sex”主要用于生理范畴,“gender”主要指代社会或文化范畴的内容,这便使人们在体验或表述这方面的内容时,产生微妙的差异。而“身体”则是一个较含糊的词,既可指代生理范畴,也可指代心理、精神或文化范畴的内容。“身体”被当作一种叙事来表述,被讲述、聆听及再讲述,便成了“词与记号的连续不断的织物”,意味着语言的建构、解构及重构,一种符号的创造。
    所以,“身体书写”不能简单地视为对生理范畴的“肉体”呈现,其既受到生理感受及无意识幻象的激励,又受到文明规则的束缚,即包括了自然与文化两个范畴。“身体书写”可以说是一种话语方式。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女性身体书写”的口号不绝于耳,近年关于此口号的理论辨析又此起彼伏。一般认为,此口号的始作俑者是法国的埃莱娜·西苏。但纵观西苏的“身体书写”理论,可概括出如下两点:一,女性的身体并非“肉体”,它摄纳了重要的女性生理、心理/文化信息;二,“用身体书写”并非对语言符号的抛弃,用词语书写是妇女存在及自救的方式,是女性互爱的表现,是其拒斥男性中心主义的一种策略。
    西苏明确声称,传统文化对男人和女人的界定是偏颇的,男性将女性的身体视为单纯的“肉体”,视为他们的殖民领地。妇女的“身体”是一个复合体,弥散而多元。而大多数男人则是片面的、单一而僵化,其身体是“以阴茎为中心的集中化了的身体”,受头和阴茎的统治,这种“身体”只关注身体或生活的一部分,只关注、挪用一切与自身有关的东西,如头衔、资格和金钱。而妇女则不然,她们的身体是完整的,并不在乎“阉割或斩首”,即使失去其中一部分,也不会丢失其完整性。这个整体有无限丰富的素质,永不固定,生机盎然,超越自我,对抗同质,远离男性逻各斯中心。身体既是体验的领域又是体验的媒介,妇女必须用整个身体说话,作家要用全部器官去体验一切。“身体书写”是一种解构等级森严的男女二元对立的文化策略,并非指用一种身体姿态去表达或诠释意义,而是指用一种关于身体的语言去表达女性整体的、对抗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全部体验。女性要用“身体书写”其用意是提醒人们(包括男人和女人)注意:在传统文化中,女人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表述权。西苏的上述理论产生了世界性影响。
    从这一角度看,我国当下那些单纯呈露女性的“肉体”,只表述角色的“性”的写作,不应归入世界性的“女性身体书写”的范畴,特别不应用西苏的理论去指代。但这样的作品是少而又少的。如果所表述的“肉体”或“性”摄纳了种族、阶级、时代、性别政治、地域文化等因素,既呈露了种族及时代的欲望,又展示出一套新的大都市空间的身体表演及消费文化,还表现出与传统男性文化的反叛,即使以身体为叙述主体,也可视为西苏意义上的“女性身体书写”,而非单纯的肉体呈露。譬如,人们常将卫慧《上海宝贝》中的性爱表现与《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作比较,称前者是低俗的“肉体写作”而后者是“真正诗性的性爱描写”,然而倘若我们从批判父权文化角度切入文本,便会发现后者“融化”、消解女体的表述多么惊心触目,而前者则多了一点女体存在的自觉。从这一意义上说,卫慧等人的创作应引起重视。那种将其从“女性文学”中排出的作法,并非明智之举。
    话又说回来,称“西苏的‘身体书写’论是中国90年代女性身体写作的纲领”,也不恰切,也拔高了这批作品。那末,比照西苏的理论,卫慧等人的创作多了或少了些什么呢?在我看来,这类作品过份熏染了随遇而安的享乐主义,过份消费了“肉体”,将“身体”的存在简化为吃、喝、睡、性交等。由上可知,西苏的“身体书写”论主要强调的是女性的互爱,强调的是对男权文化的拒斥与批判,有浓烈的意识形态倾向性。而卫慧,特别是棉棉等人的不少作品,则表现了主人公玩世不恭、玩性不恭的轻浮与消极,无限夸大了性空间或者说生理欲望的空间。问题不在于这些现象不能写,关键在于作者是站在玩赏的角度去铺陈的,其对男女两性人物的性别编码往往仍是传统的,其“消费”女体的倾向较明显(将妇女仅视为性的存在是男性中心主义的惯用伎俩),有的还是西方中心主义的,呈示了东方女子对西方男人性能力的浮夸想象。读者必须具备高度的警惕性和深层挖掘能力,才可能对各类人物及场景作多种理解。故这类作品存在着因“误解”而误导的极大可能性。棉棉自己便不无担心地说:“我写很多危险的东西,其实我是反对它们的……我描绘他们的生活。这不等于说我认同这种生活方式。我所说的反对,意思是应该引起注意的。他们这种玩法,有许多人认为这是时髦,认为垮掉、颓废、绝望是时髦,那些其实是很危险的生活。……我是中国第一个作品被发表描写毒品生活的作者,我曾经认为自己很幸运,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今天的情形好像是‘我吸毒,我很酷!我滥交,我很酷!’。我觉得一些很严肃的问题现在变成了花边新闻或肥皂剧。”(棉棉:《棉棉言谈》,《南方周末》,2000,8,20。)
    每位作家的写作都或多或少受自己身体的影响。但物质肉体意义上的身体与精神心灵意义上的身体是互相交织的,任何单一的表述皆有失偏颇。肉体不死,心灵犹在。“我觉得我还是到我所不在的地方去才好”,波特莱尔灵与肉的痛苦挣扎,促使其产生了大量不朽诗篇。
    在我看来,严格意义或严肃意义上的写作,用当下流行的话来说,应是主精神或心灵的“上半身写作”与主肉体或生理体验的“下半身写作”的结合,是一种全身心投入的话语方式。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
    原载:《文艺争鸣》2004年05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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