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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考异》所见书目检核 ——与陈光崇、高振铎二先生商榷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周征松 参加讨论

    史学名著《资治通鉴》乃熔铸大量史料而成,关于司马光所引据的书目,许多学者都进行过研究。去年,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为纪念《资治通鉴》成书九百周年而编辑的《资治通鉴丛论》载有陈光崇、高振铎先生的考证文章,可说是这方面的最新成果。陈光崇《张氏<通鉴学>所列<通鉴>引用书目补正》统计为三百五十九种。高振铎《<通鉴>参据书考辨》统计为三百三十九种。二先生都是以张须《通鉴学》所列书目为基础,“经过反复核对”来进行统计的。他们的工作严肃认真,对《通鉴学》的统计数字多所匡正和补充。他们的研究结论基本上接近事实。他们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成果是应该称赞的。但是,在拜读了二位先生大作之后,我发现他们的统计结论仍有不够严谨的地方,影响到他们的统计数字的准确性。我们统计的对象是《考异》,兼及《通鉴》论中所见史家的史书。由于司马光在《考异》中对引书书名写法不统一,很多书不写书名只写篇名,甚至别名,互相重出,造成错乱,但只要我们仔细加以鉴别,采取有书必录的方法,那么,要得出一个比较准确的数字,不一定是很困难的。最近,我也在这个问题上做了一些工作。
    关于陈先生统计数字的检核
    陈先生的统计数字——《通鉴》引用书三百五十九种——是目前各家统计数字中最高的,比前此诸家都更接近实际。但仔细检核一下,也发现有些疏误。
    首先,陈先生对张氏所列《通鉴》引用书三百一种计数不正确的问题没有发现。这一点高先生注意并纠正了。实际计数应为三百五种。(杂史少计二种,碑碣少计一种,别集少计一种。诸子九种应包括《颜之推论》。)
    第二,陈先生认为张氏所列书目中应去掉五种,(根据陈文,还要去掉《功臣录》但他未计入数内。这也是个小的疏忽。)此外,《竹书纪年》、《晋纪》、《功臣录》、《异域归忠传》、《封杭州西湖落星山伪诏刻文》、《外集》、《魏郑公谏录》、《幽闲鼓吹》、《袁子正论》等九种书未见于《考异》,应去掉。张氏所列书目三百五种,去掉十四种,实为二百九十一种。
    第三、陈先生认为应补充六十三种书中,1、《颜氏家训》即《颜之推论》,应包括在诸子九种数内,不能算加的了;《柳宗元墓志》乃韩愈所作,入《韩愈集》,此集已计入,墓志也不能重计入数内。2、《唐补纪》即《大唐补纪》,《梁功臣传》即《梁列传》,还有《元稹集》均见于张氏所列书目,这三书系重出;3、《唐录补遗》疑为《唐年补遗录》别名,不宜加入;《南凉春秋》和《唐祖补纪》亦不宜加入,理由下面申述。4、还应加入《新序》、《异同评》、《太康地志》、《岁朔历》、《平蜀德政碑》、《笏记》等六种。六十三种中去掉八种,加上六种,应加六十一种。
    二百九十一种加上六十一种,这样经过检核,陈先生的统计数字校正为三百五十三种。
    关于高先生统计数字的检核
    高先生的统计数字——三百三十九种——也是各家统计数字中较高的。经过细致检核,也发现有些疏误。
    首先,高先生提出应去掉的《赵飞燕外传》、《哀宗实录》、《唐愍帝实录》、《备史遗事》、《忠懿王勋业志》、《戊申英政录》、《钱氏庆系图谱》、《家王故事》、《秦国王贡奉录》、《元稹集》、《顾况集》等十一种书,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不应去掉。三百三十九种加上十一种,为三百五十种。
    关于《赵飞燕外传》,此书即伶玄《赵后外传》(《通鉴》第996页),不应去掉。
    关于《哀宗实录》,《通鉴》第8645页至8660页中《考异》所引《唐实录》、《实录》,都处于唐哀宗在位期间。不理解为《唐哀宗实录》是不妥当的。司马光在《考异》中没有写明《唐哀宗实录》的字样,是一个小的疏忽。好在《唐哀宗实录》实有其书,将其计入数内,不为杜撰。
    关于《唐愍帝实录》。此书实为《唐闵帝实录》,系《通鉴学》误书。高先生所说“《庄宗实录》与《愍帝实录》两种实是一种”,实指《通鉴》第8977页《考异》所列《愍帝实录》即《庄宗实录》,这是对的。但《通鉴学》将《闵帝实录》误书为《愍帝实录》,应予改正。唐闵帝即唐庄宗之后的唐明宗李嗣源第五子李从厚。《考异》中首次出现张昭《闵帝实录》在《通鉴》卷279应顺元年(834年)四月,正是唐哀帝在位期间。《通鉴学》于《明宗实录》之后列《废帝实录》、《愍帝实录》,《愍帝实录》即应为《考异》所引的《闵帝实录》,且位置应在《废帝实录》之前。
    关于《备史遗事》以下六种书,高先生认为它们只“一见,并未具体引用,不当作为参据书”。我认为这六种书都应作为引用书统计进去,因为它们虽然在《考异》中没有引文,但是都经过了司马光批判地使用。他从这些书中看出了“吴越五王行事失实尤多,虚美隐恶,甚于他国。按钱氏起于贫贱,知民疾苦,必不至穷极侈靡,其奢汰暴敛之事盖其子孙所为也。”有比较才有鉴别。司马光对这些书的批判是很深刻的,在决定史料择取时是起了作用的,不能因为“只在这里一见,并未具体引用”而弃置不计。
    关于《元稹集》和《顾况集》。《元稹集》有《自叙》,《顾况集》有《八月五日歌》,均见于《考异》不应去掉。
    其次,高先生提出应增加的书中,《西秦春秋》和《南凉春秋》、《柳宗元墓志》、《唐录》、《唐历年代记》、《唐祖补记》、《后唐纪年录》、《吴史》等八种书是值得商榷的。其中,陈先生也提到要补充《南凉春秋》、《柳宗元墓志》和《唐祖补记》。另外,《会昌一品集》已计入,《纪圣功碑》不应再加入。如《冯涓集》计入,则《大厅壁记》和《收复邛州壁记》不宜加入。三百五十种减去十二种为三百三十八种。
    关于《西秦春秋》和《南凉春秋》。查这两书在《考异》中是这样出现的:“《十六国西秦春秋》”、“《十六国西秦、南凉春秋》”(3528页)。从这个处理来看,司马光是把《西秦春秋》和《南凉春秋》作为《十六国春秋》的组成部分来对待的,不能再单独计算了。
    关于《柳宗元墓志》,不应计入,已如前述。
    关于《唐录》。高先生指出的《通鉴》第6135页《考异》所引的《唐录》,标点本原文是:“《唐录》、《政要》,贞观十三年入宫。”实际上,此处标点有误,《唐录》和《政要》应合为一书,不是二书,即张氏入别史类的凌璠的《唐录政要》。此处标点应为“《唐录政要》,贞观十三年入宫。”
    关于《唐历年代记》。此书应是《唐历》和《唐朝年代记》两书,不是一书。《通鉴》标点本此处(5921页)标点有误,将《唐历年代记》以一书处理了。高先生是否因此致误,不得而知。《通鉴》第6135页《考异》将《唐历》和焦璐《唐朝年代记》并提可证。
    关于《唐祖补记》。高先生指出的《通鉴》第8591页《考异》引用的《唐祖补记》,我认为系程匡柔《唐补纪》的别称。在此页之前的8573页和之后的8592页都出现过《唐补纪》一书,《唐祖补纪》就是《唐补纪》。《宋史·艺文志》也未见《唐祖补纪》一书,把它列为专书,缺乏证据。
    关于《后唐纪年录》。高先生指出的《通鉴》第8592页《考异》引用的《后唐纪年录》当即本条上文的《唐太祖纪年录》的省称。司马光说《后唐纪年录》所载诛宦官名,见于本条上文《唐太祖纪年录》引文,故应为一书。
    关于《吴史》,这也不是一部单独的书。《通鉴》第8682页《考异》说:“《十国纪年吴史》,刘存攻楚在五月,败在六月,《楚史》亦然。”很清楚,《吴史》乃刘恕《十国纪年》的一个组成部分。不仅如此,而且《考异》中出现的《楚史》、《蜀史》(8428页)、《后唐史》(8718页)等,也是《十国纪年》的组成部分。高先生也是没有将这三书记计入数内的,为什么又单独列出《吴史》呢?
    再次,陈先生所指出的《春秋公羊传》、《续通历》、《羌叙》、《备史》、《杨本纪》、《段公行状》、《郑畋行状》、《何进滔德政碑》、《汉太宰刘雄碑》、《张九龄事迹》、《代元宝藏谢李密启》、《令狐楚表奏》、《与朱全忠书》、《冯涓集》等等十四种,为高先生统计所无,应加上。三百三十八种,加上十四种为三百五十二种。这是对高先生的统计数字校正过的数字。
    如果上述对陈、高二先生的统计数字检核无误,那未《考异》的引书统一为三百五十二种。但是,陈、高二先生都遗漏了四种书,即陆龟蒙《离合诗》(应为《寒日古人名》)(1455页)、周尹《上神宗书》(6751页)、《魏文帝受禅碑》(2182页)和、《崇文总目》(7608页)。三百五十二种加四种,这样,《考异》总的引书应为三百五十六种。
    原载:《山西师大学报》1986年03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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