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理论 > 古籍整理 >

传统文献学几个理论问题再探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董恩林 参加讨论

    文史学界所谓“文献学”(笔者谓之“传统文献学”)发展到今天,已经相当成熟。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冠以 “文献学”之名的学术著作至少在五六十种以上,至于没有冠以“文献学”之名而属文献学各分支学科范畴的论著则数倍于此。另据《全国报刊索引》统计,1978-1998年文献学理论研究的论文达500多篇,其中仅探讨文献学定义、学科体系的论文就不下百篇。但笔者发现,有关文献学的诸多理论问题,至今莫衷一是,特别是文献学中“文献”的内涵与版本目录学中的分类问题,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理解误区,有必要加以辩证。
    一、 古今“文献”概念的内涵
    据现有文献资料所载,中国“文献”一词最早出现在《论语·八佾》:“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礼记·礼运》也有类似话语:“孔子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徵也,吾得《夏时》焉。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徵也,吾得《坤乾》焉。坤乾之义、夏时之等,吾以是观之。”《夏时》,汉代经学家郑玄以为即夏代历法书,其残者有《夏小正》;《坤乾》,郑玄以为即殷代阴阳历法书,其残存者有类似于《周易》的殷《归藏》。从此,“文献”一词,成为传统文化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术语之一,仅《四库全书》就可检索到1 1000多条。但是,“文献”一词的内涵究竟是什么,不仅一般民众不甚了了,就是学者们也众说纷纭。在现有社科工具书和学者论著中,对“文献”一词的理解归纳起来就有好几种不同声音:有的指典籍,有的指典籍与口耳相传的资料,有的指典籍与贤才,有的指具有历史价值的图书文物资料,等等。这种状况显然不利于文献学理论的升华与普及。
    “文献”一词的含义之所以如此众口不一,笔者以为原因之一,在于古代“文献”一词的含义原本就有两个不同“版本”:一是汉代大经学家郑玄对孔子上面一段话的注释:“献犹贤也。我不以礼成之者,以此二国之君文章贤才不足故也。”(注: 引自何晏《论语集解》,见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可见,郑玄以“文章”与“贤才”来诠释“文”与“献”。从此,“文献”指典籍与贤人的含义广为流传,为学者所熟知。二是南宋学者马端临在其所编《文献通考》一书中对“文献”的解释:“凡叙事,则本之经史而参之以历代会要,以及百家传记之书,信而有证者从之,乖异传疑者不录,所谓文也。凡论事,则先取当时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诸儒之评论,以至名流之燕谈、稗官之记录,凡一话一言可以订典故之得失、证史传之是非者,则采而录之,所谓献也。”马氏这里所谓“文献”显然包括三种历史资料:正式印行的典籍,未正式结集印行的官僚名士的零散章奏诗文等,社会名流的谈话记录或采访笔录等。简言之,就是指正式印行的典籍和未印行的文字资料。这种诠释更为后世所接受,现代人们所理解与使用的古代“文献”概念的内涵正是这个范围。无疑,郑玄与马端临对“文献”一词的理解是不同的,分歧主要在于对“献”的诠释不一,马端临释“献”为“贤才的论议记录”,郑玄则释“献”为“贤才”。令人不解的是,当代许多学者既服膺郑玄的诠释,又使用马氏的定义,往往是先述郑玄的诠释,接着归结为马端临的定论,却对“贤才”是如何转变为“臣僚之奏疏”、“诸儒之评论”、“名流之燕谈”、“稗官之记录”这一问题视而不见、避而不谈。这就造成了“文献”一词在同一学者或同一著作中既指典籍与贤人,又指典籍与其他口耳相传资料的混乱现象。实际上,只要认真作一番“证文考献”的工作,就会发现,郑玄的理解是有问题的:首先,先贤们已经注意到郑玄注的问题所在,如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对“文献”一词作的说明是:“文,典籍也;献,贤也。言二代之礼,我能言之,而二国不足取以为证,以其文献不足故也。文献若足,则我能取之以证吾言矣。”他并不直接解“贤”为“贤才”,表明其意向与郑玄是不同的,这是很值得注意的现象。近代学者刘师培也注意到了郑玄注的问题,在《文献解》一文中另辟蹊径,指出:“仪、献古通。书之所载谓之文,即今人所谓典章制度也;身之所习谓之仪,即古人所谓动作威仪之则也。仪之与文,对文则异,散文则通。……孔子言夏殷文献不足,谓夏殷简册不备,而夏殷之礼又鲜习行之士也。”刘师培将郑玄所谓“贤才”解释为熟悉并能够演示礼仪制度的礼贤之士,由泛指转为特指,意思更为明确。当代学者王欣夫以为:郑玄注《论语·八佾》,用“文章”解释“文”字是容易理解的,用“贤才”二字解释“献”字则不好理解,“是根据《尔雅·释言》:‘献,圣也。’圣之与献,是同一意义。于是,‘文’与‘献’有不同的内容。据《春秋公羊传》卷一疏引闵因叙云:‘昔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可以推知,……周有百二十国宝书,这就是‘文’,使子夏等十四人求之,这就是‘献’。” 又认为,孔子所谓“文献”是对“礼”而言的,而“礼”的范围极广,积累极富,要靠文章来记录,而写这些文章的人自然是博学贤才,这些贤才又是创造或研究典章制度、历史文化的,因而后来凡是历史性材料都称之为文献。刘师培“把献字解为一个人的动作,比郑玄更为明白”。[1]业师张舜徽先生则直接把“献”理解为“耆旧言论”,包括口耳相传的故事和士人学者的评议等。(注: 参见张舜徽《中国文献学》第1编第1章,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第1页。下引同此,不再注明版本。)可见,汉代以来的这些学者并不认同郑玄以“贤才”释“献”的说法。笔者20年前曾撰《文献之我见》一文,提出:“献”有献进之义,古有“贡献”、“膳献”、“羹献”等说法,“文献”之献即古代祭祀荐进之物中的“献进之文”,子夏等得百二十国宝书进献给孔子亦属其类,故孔子有“文献”之谓。[2]其次,我们应该思考一个问题:杞、宋是夏、殷两个王朝的后裔之国,这两个小国的贤才对孔子考求夏、殷二代礼制有什么作用呢?无非是他们能够凭着自己的学识与记忆,将夏、殷二代礼制复述或演示出来,以证实孔子从典籍或研究中得来的对夏、殷礼制的理解与体会。因此,孔子所谓“献”绝不应是泛指意义上的贤才,而是那些既熟记礼仪掌故又能够身体力行演示复述礼仪制度的专门人才所展示或口述的夏、殷礼制掌故。其三,也不能忽略另一个问题,即先贤言论必须要有载体才能流传下来,任何议论话语只有通过文字记录才可能为人所取资,故“考献”最终还是要落实到这些人自己写下来的和别人录其口述的文字资料。总之,“文献”之“献”应该是指典籍之外社会名流留下的言谈论议章奏诗文等文字资料,而不是单指“贤人”;孔子所言“文献”应是指“典籍与贤人的口碑野史记录”而不是“文章与贤才”,郑玄注可能曲解了孔子之意,抑或后世对郑玄的理解过于简单。
     “文献”一词含义歧异的原因之二便是将传统“文献”概念与现代“文献”概念混为一谈。现代“文献”概念着眼于图书资料所含有用知识与有用信息,故1983年制订的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将“文献”定义为:“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中国大百科全书》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信息”二字:“记录有知识和信息的一切载体。”显然,传统“文献”定义比现代“文献”定义要窄。一些学者在研究和撰述文献学论著时忽略了这种区别,也以国家标准为模式,如法炮制,将传统“文献”与现代“文献”本来很清楚的含义揉合在一起,试图总结出一种能够包括古今一切“文献”的定义,结果弄得纷繁复杂,出现了多种“文献”定义,这固然有利于百家争鸣,但也有害于学科理论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 文献学的研究对象
    文献学的研究对象,是首先需要重新思考的一个问题。一个世纪以来,文献学界理所当然、自然而然地认为,文献学的研究对象很明确,就是“文献”。实际上,只要我们认真地联系历代文献学家研究古文献的历程,剖析“文献”结构,就可以明白,这是不确切的。因为,任何“文献”,除了形态之外,其“内容”实际上可以分为学术内容(或者说思想内容)、文本内容(或者说文字内容)两个层面。虽然两者有时是难以截然分开的,有时却是很不一样的。以《老子》文本为例,河上公与王弼《老子注》本的经文约5 400余字,相传为张道陵所作的《老子想尔注》本经文刚好5 000字,两者的文本内容显然是不一样的;但两种文本都是81章,其学术思想内涵则是一样的。对于文献学研究者整理《老子》来说,其81章的学术内容如何,并不是关心所在,其文本内容的不一样则是我们要着重校勘考证的。又以《春秋》为例,其文本的文字含义与所包含的学术思想内容存在着较大的距离,故数千年来人们都在通过其文本文字内容来寻求其学术思想的“微言大义”,而我们文献学研究者关心的仅仅是其文本的文字内容是否有缺、有误、有衍等。可以这么说,一种“文献”的学术思想内容是不变的,其文本的形式与文字内容则是有差异的、有变化的,即使当今光电时代的出版物,其同一版本不同印次的图书,都可能因个别字词改变而致文本有差异,更遑论古代抄本、雕版、活字本的差别了,而这些差异可能影响对其学术思想内容的理解。此其一。其次,文献学研究者平日所从事的校勘、辨伪、辑佚等等工作,所涉及的都只是某种文献的文本。换句话说,我们工作的平台只是某种文献的文本;我们所说的某种文献的文字有误、内容有佚有伪等,都只是就某种文献的文本而言的,一旦文本变换,我们的结论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就不一定可靠了。可见,文献学研究者所整理研究的只是文献的文本形态与文本内容而不是其全部。因此,准确地说,传统文献学的研究对象是“文献的文本”。文献学是一门以文献文本为研究对象,志在整理与研究传统文献各种文本的整理、保存、检索利用的规律与方法,以提高历史文献的完整性、准确性、普及性,确保人们对传统文献的传承与利用的应用性学科。这个新定义,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研究对象是文献文本而不是以往所说的“文献”,这更加切合文献学家的研究实际;二是学科内容是整理、利用文献的方法论,而不是停留在以往所注重的文献发展史上,这有利于学科理论的发展与提升;三是学科属性是应用性,而不是理论性,这有利于避免人们盲目追求思辩理论、脱离实际的研究。
    三、 目录学中的分类与编目
    在文献目录学研究内容中,“文献分类”(或谓图书分类)与“目录分类”混而不清,是一些文献学论著存在的一个问题。文献分类,缩小一点说,就是图书分类。中国最早的图书分类法是西汉时代产生的“六分法”,即刘向、刘歆父子主持国家图书整理时所分六经类、诸子类、诗赋类、兵书类、数术类、方技类等6大类,大类之下再分为38小类。再后来便是魏晋时代产生的甲、乙、丙、丁四分法,即一直流传到现在仍在使用的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此外,历代还有一些不为主流文化所采纳的其他分类法。对于图书分类,有的论著称为“目录分类”,严格说来,这是不太科学的。因为,其一,“目录分类”这个概念外延很广,大大小小的图书馆馆藏目录所含图书分类,可谓之“目录分类”;而为研究某一问题而编制的大大小小的论著目录所作分类,也可谓之“目录分类”;还有将书目分类综合目录、专门目录、检索目录、藏书目录等等有关书目的分类也可称为“目录分类”,而这三种分类是大不一样的,后两种分类并不是图书分类,而是为便于学术研究所作的分类。其二,任何时候、任何主体编制的图书目录,其分类都是实际图书分类在目录上的体现,即先有图书的分类,再有编制目录时的分类。而“目录分类”这个概念混淆和掩盖了这种先后源流关系。可见,用“目录分类”来指称“图书分类”是不确切的。
    “分类”与“编目”,混而不分,分而不清,是目录学理论叙述中又一个需要辨析的问题。文献经过分类,下一步便进入目录编制程序而形成文献“目录”;“目录”包括一书之篇目和群书之编目。一书的篇目构成一书“目录”,群书的编目构成群书目录,谓之“书目”。群书目录著录的内容,有的只有作者、书名、卷数等,有的则包含大序、小序、内容提要(解题)等等。文献分类与文献编目既有联系更有区别。有联系的是文献分类有时是与文献编目同时连续进行的,如一些藏书家对其书目的编制可能就是边分类边编目;有区别的是文献分类在很多情况下又是与文献编目分别进行的,是相对独立的,如大型图书馆的图书编目都是按照先拟定好的分类方案进行的,中国古代皇家图书馆的图书也只能是先进行分类再给予编目。故“分类”与“编目”是文献整理的两个不同环节。中国古代、近代的目录学家对此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宋代文献学家郑樵在其《通志·校雠略》中一再强调分类与编目的异同与依存关系,认为“编次必谨类例”,编目不成功根源都在于“类例不明”。近代目录学家姚明达则强调中国古代目录学的最大特点就是“重分类而轻编目,有解题而无引得。”[3]404在其《目录学》和《中国目录学史》两书中均专设分类篇、编目篇分别加以论述。李日刚《中国目录学》谓:图书分类“应使学者有‘即类求书,因书究学’之便利”。“何为编目?编目在就书之本身,加以编识,如书名某,著作者某,何时出版?何处出版?若干卷,若干页,内容若何?等等,均须加以简明之叙述。此即目录学定义上,所谓‘推阐大义’、‘疏通伦类’,此部分工作,在目录学上,治书之第一步工作是‘分类’,接连发生者则为‘编目’”。[4]可见,“分类”与“编目”是目录学中两大基本问题,其理论与方法应是目录学理论中的主干,其联系与区别应该在相关论著中加以明辨。
    四、 目录学中的书目分类问题
    自刘向父子撰成《别录》,创立群书目录之体,到梁阮孝绪《七录》为目录书专立“簿录”一类,再到郑樵《通志略·艺文略》,开始将群书目录分为“总目”、“家藏总目”、“文章目”、“经史目”等四大类,表明目录书数量已经蔚为大观。据汪辟疆《目录学研究》、孙殿起《贩书偶记》统计,自汉至清,知见目录书约300余种。显然,如此众多的目录书没有适当的分类,是不便于著录和利用的。但目录书究竟如何分类呢?直到目前,似乎还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清人汤纪尚曾把目录书分为朝廷官簿、私家解题、史家著录三类。汪辟疆则将目录书分为目录家之目录、史家之目录、藏书家之目录、读书家之目录四类。周贞亮、李之鼎撰《书目举要》分目录书为部录、编目、补志、题跋、考订、校补、引书、版刻、未刊书、藏书、释道目等11类,近人陈钟凡在此基础上又增加“自著书”而成12类。余嘉锡按照目录内容结构将目录书分为三类:第一,部类之后有小序,书名之下有解题;第二,有小序而无解题;第三,小序解题并无,只著书名。[5]近代目录学家姚名达在综述前人目录分类基础上将目录书分为“史志目录”、“宗教目录”、“专科目录”、“特种目录”4大类。并指出:“专科目录为记载各种学术之书目,必自成系统之学科始有独立之目录。与藏书总目录及史志皆属不同。此外,尚有许多性质特别而又不限于一科者,如地方著作、丛书、禁书之类,莫不各有目录,其所贡献于学术者并不下于专科目录,然欲起一名以总摄之,颇属不易,故姑名之曰特种目录焉。”[3]375显然,姚名达所谓“特种目录”是在没有适当名称的情况下暂时使用的。程千帆、徐有富《校雠广义·目录编》将目录分为综合目录、学科目录、特种目录三类,杜泽逊《古文献学概要》将目录分为公藏目录、私藏目录、史志目录、专科目录、特种目录,周少川《古籍目录学》则根据编制目的和社会功用分目录为国家书目、史志目录、私家目录三类;又根据收录内容分目录为综合目录、地方目录、专科目录、特种目录。这表明:第一,关于书目分类,学界并没有一个共同标准和一致结论,人云亦云、因循守旧的成分较多;第二,这些分类的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接受了姚名达关于“专科目录”与“特种目录”的分类观点。然而,“特种目录”与“专科目录”在实际归类中往往容易混淆,如地方文献目录,姚名达归入特种目录,程千帆、徐有富归入综合目录,杜泽逊归入专科目录中的史部目录,周少川为之单列一类。再如丛书目录,姚名达、杜泽逊归之特种目录,程千帆、徐有富则纳入专科目录。这表明何为“特种目录”,人们在实际运用中是很难把握的。从上述姚名达的叙述中可知,他所创“特种目录”是为那些与专科目录有“专”的共同点而又不限于一“科”的目录特设的,所列书目实际上都是某一专题书目,如地方文献目录、丛书目录、禁书目录等;而“专科目录”所列书目则是某一专门之学的书目,两者都是专门性书目,“专门性”是它们的共同点,与之对应的便是综合性书目。张舜徽在其《中国文献学》中将书目分为官簿、史志、私录、其他,认为前三种是综合性书目,“其他”则是各种专门性书目,这是很有道理的。[6]因此,结合图书目录编制实际程序和前贤时彦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图书目录可以从内容、范围、性质方面区分为综合性书目与专门性书目两大类。
    综合性书目包括所有非专一的图书目录,如国家藏书目录、史志目录、私家目录等,其实质是藏书目录(史志目录绝大多数也是根据当时的藏书目录写成的)。国家藏书目录指由政府组织学者对国家藏书进行整理后所编制的总目录。有的论著称为官修目录或官簿,这实际上不太准确,因为隋唐以后许多史志目录也是官修的,但并不能代表国家藏书目录。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国家藏书目录是西汉刘向、刘歆父子奉命主持整理朝廷藏书之后编成的《七略》,这也是历史上第一部官修书目。此后,历代都编修了大量国家藏书目录。最有名的有王尧臣主持编撰的《崇文总目》和清代纪昀等人编的《四库全书总目》200卷。《四库全书总目》是中国古代最大的一部综合性国家藏书目录,该书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著录,四部之下分44小类,共著录书3 461种,79 309卷;存目书6 793种,93 551卷。
    史志目录是指历代史书中艺文志、经籍志所列书目,如《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明史·艺文志》、《清史稿·艺文志》等;其他体裁史书的艺文志、经籍志,如《通志·艺文略》、《文献通考·经籍考》等。正史中艺文志、经籍志所列书目基础是国家藏书目录,但又不等于国家藏书目录,因为史志中所列书目有一些可能并不是国家图书馆所藏,而是史臣从各种书目中收集而来的书名。私家藏书目录是指历代藏书家和学者所编藏书目录。我国的私家藏书目大约出现于魏晋时期,南齐王俭《七志》,梁阮孝绪《七录》即是早期的私家藏书目。此后历代都产生了大量私人所编藏书目录,如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尤袤《遂初堂书目》、祁承火业《澹生堂藏书目》、毛《汲古阁珍藏秘本书目》、毛凤苞《汲古阁题跋初集》、郑德懋《汲古阁校刻书目》、周中孚模仿《四库全书总目》所编《郑堂读书记》等。
    专门性书目包括所有非综合性的图书目录。所谓专科目录、特种目录所包括的图书目录都属此类,如丛书目录、地方文献目录、推荐书目录、禁毁书目录、引用书目录、版本目录、个人论著目录、举要目录、知见(经眼)书目等。这些都是出于某一专门目的、按照某一专门方向或某一专题特色编写的书目,其实质是检索目录。专门性目录在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于魏晋时期,《隋书·经籍志》史部簿录类即著录有挚虞的《文章志》4卷、傅亮的《续文章志》2卷等,均为文学专门性书目。唐人私家专门目录更多,见于文献记载的有:玄宗时毋编修的《开元内外经录》10卷,唐智升的《开元释教录》20卷,宪宗时李肇的《经史释题》2卷,另外还有宗谏的《注十三代史目》10卷,常宝鼎的《文选著作人名目》3卷,尹植的《文枢秘要目》7卷,孙玉汝的《唐列圣贤录目》25卷,以及不知撰人《河南东斋史目》3卷等,可惜,这些目录大多都亡佚了。
    五、 版本学中的版本分类问题
    对传统文献的版本进行适当分类,有利于我们对众多流传过的版本提纲挈领、按图索骥,也便于分别论述。所以,有关文献学论著和版本学专著都做了这方面的尝试,但缺乏公认标准,分类的方式与结果殊不一致,不利于版本学理论升华。如有的版本学论著对版本的分类多达15个方面,细至从颜色、内容、质量、用途等方面去分,反而令人摸不着边际。[7]有的则将版本类型与校勘所用版本术语混为一谈,如所谓善本、校本、批校本、底本等,都是校勘古籍时所用术语,不是版本的某种类型,而一些相关论著却将其与所谓抄本、刻本、活字本等版本类型相提并论。笔者以为,对传统文献版本的分类,既要保持传统约定俗成的合理部分,也要遵循科学分类的逻辑原理而摒弃传统模糊非理的一面。科学分类的逻辑原则是:1.划分必须按层次逐级、同一标准进行;2.每一层次各子项外延既不能相互排斥,其总和也不能超出上一层次母项外延。按照这一原理来给版本分类,不难看出,历代文献各种版本最明显最基本的特征是录载文字的方式不同。就这一方式来划分,版本只有两种类型:即写本与印本。写本就是手写成的文本,印本就是运用一定方式将文字印在纸张上的文本。这可以看作版本最基本最上位的类型,两者绝不可能再混合为一。其次,我们来看写本和印本能否再继续细分,根据古籍发展史和现状,可知,写本还可根据其“写”的不同状况和不同主体再分为稿本、抄本、影写本三种类型。稿本是作者撰写著作时手写而成的,抄本是读者在读书时随手抄成或专业抄书手按照一定要求对照原书抄写而成的,影写本是读者或专业抄书手按照原书模样摹写而成的。印本还可根据其“印”的不同方式再分为刻本、活字本、石印本三种类型。刻本即将文字先刻于木板之上,制成书版,再着墨印刷于纸页上;活字本即先将文字制成一个个的单字,然后根据文献内容需要将一个个活字排成书版,然后再着墨印刷成书。在写本和印本的各种类型中,还可以按照时间和地区来作区段划分,但只有刻本因时间与地区不同造成版本形态与质量有很大差别,其他几种类型的差别则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同时,刻本也是传统文献版本中的大宗,故刻本可以按照地区划分为浙本、闽本、蜀本、建本、麻沙本、平水本等,按照时间划分为唐刻本、五代刻本、宋刻本、元刻本、明刻本、清刻本等,按照刻印工艺不同划分为原刻本、重刻本、影刻本、仿刻本、修补本、百衲本、套印本等,按照刻印主体不同划分为官刻本、私刻本、坊刻本,按照形态大小划分为巾箱本、袖珍本、大字本、小字本等。
    特别值得说明的是,石印本究竟是一种什么类型的版本,在相关论著中多语焉不详,只有姚伯岳的《版本学》一书叙述明白。石印术是一种以石头为印版材料的平版印刷方法,1796年由奥地利人亚罗斯·施耐费尔德(Alois Senefelder,1771—1839)发明。他在刊印乐谱时,发现表面布满微孔的石版涂上油脂后能吸附油墨,而未涂油脂的部分具有蓄水性能,根据水油相斥的原理,他用一种特制的药水将文字书写于一种胶纸之上,然后覆于石版上,使胶纸上的字迹反映在石版上,并使石版上的图文部分具有亲油排水性,而石版上的空白部分仍具有亲水性,印刷时用清水将石版润湿,使版面空白部分具有排油性,然后以墨辊滚过石版表面,这样,石版上的图文部分就粘附上了油墨,而空白部分仍是空白,再施以纸张印刷,就得到了印品。后来的油印术就是这种石印术的发展。这种石印术在19世纪30年代传入我国,从此直到20世纪30年代,石印版曾一度取代雕版的主导地位,以上海点石斋、同文书局、拜石山房三大出版企业为龙头的出版商出版了大量石印古籍。[8]可见,石印本是用石印术印制的一种近代新型印本,既非雕版,亦非活字排印,所以要将它看作与雕版、活字版并列的一种印本。
    [ 参 考 文 献 ]
    [1] 王欣夫.文献学讲义:第1章(绪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 董恩林.文献之我见[J].文献,1986(4).
    [3] 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M].上海:上海书店,1984.
    [4] 李日刚.中国目录学:下编[M].台北:明文书局,1983:281-282.
    [5] 余嘉锡.余嘉锡说文献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6] 张舜徽.中国文献学[M].郑州:中州书画社,1982:157-158.
    [7] 曹之.中国古籍版本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8] 姚伯岳.版本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原载:《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05期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