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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的悲歌与难鸣的梦魇 ——台湾当代同性恋文学论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安兴本 参加讨论

    
    当代欧美,“后工业社会的诞生”,[1]其现实空间的兼容营筑,促生了“后现代文化”与“后现代文学”的思潮。[2]伴随同性恋者争取权利的运动,在艺术的殿堂里,同性恋的文学艺术重被解构,在现实的创作中,它“支配着某些作家、艺术家的创作心态与作品倾向。”[3]
    要谈同性恋文学艺术,我们首先应就同性恋做一番阐释。同性恋中外古已有之,现代医学对其做出界定,大多接受金赛博士20世纪50年代著作中所提出的观点,“完全的同性恋”可以从两个层面来定义:心理层面:凡是个人对于“性欲”的取向,无论任何时间、地点,在心理上都以同性为主的;行为层面:具有实际的同性性爱经验者。在西方,医学上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心理变态;精神医学上也认为是人格违常;社会学则认为这是现代西方社会“高速运转”所产生的离心“异类”;社会一般人对于同性恋者更是排斥,认为他们有违自然伦理,是明显不正常的人。然而,令人费解的是,今日之欧美,同性恋者不仅有增无减,而且已从“地下”转到“地上”。以美国为例,旧金山曾是嬉皮士的发源地,可是今日,同性恋者取而代之,大出风头,成为旧金山一景。“旧金山过去人口总数不过70余万人,而自称同性恋者计有12万人,高达人口总数的六分之一……故无论搞政治或搞生意经的人,都是不可忽视这一股相当大的力量。”[4]
    欧美的同性恋者认为,除“性”的取向不同,其他诸如品格、工作能力、智商、犯罪率等等都与常人无异。于是他们利用后工业社会的某些契机,走上街头游行示威,争取他们的人权。1974年,美国精神医学会正式公布:同性恋者并非病态。又如1977年11月同性恋者哈维米克当选旧金山市参议员,于是便创了新法案,规定所有商店、公教机关任用职员或教员时,一律不得歧视同性恋者。市长大力支持此一法案,并更主动雇用同性恋者当警察。同性恋在美国曾嚣张一时,到了80年代中期,艾滋病对其构成威胁,社会的主流看法再次排斥其存在的合理与合法性;联邦最高法院宣布维护乔治亚洲议会反对不正常性行为的裁决,事实上即视同性恋为违法;而同性恋者、大名鼎鼎的神经解剖学专家西蒙•利维认为,同性恋是先天性的,是控制性活动的下丘脑的差异造成的,是一种先天性的疾病。
    台湾是否有同性恋者,若是存在其情况如何?“现在我们都市里亦有同性恋者,顶多在一些同性恋茶馆中,半明半暗的谈生意经,亦只有几位成名的文艺家敢公开自认是同性恋者,其他则在偷偷摸摸中活动,不敢公开露面。”[5]台湾自认是同性恋者的成名文艺家中,白先勇当是最著名的一位。他不仅承认自己有同性恋倾向,而且认为“那是一种蛮珍贵的感情”。[6]在香港《花花公子》中文版的那次专访中,他还深入地剖白了他的小说题材、刨作历程、文学与人性的关系,一时被台港文坛视为作家的一次文学告白。[7]去年(1991年11月1日至4日),“中国当代台湾小说国际研讨会”在美国波德科罗拉多大学举行,会上白先勇作了专题发言,介绍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同性恋书写,同时指出,他的长篇小说《孽子》是当代文学中第一部描写同性恋的。[8]
    当代台湾,不仅有同性恋者存在,而且因着少数文艺家的艺术实验,同性恋文学艺术的客观存在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20世纪80年代中期,台湾《联合文学》举办过一次“文学、艺术与同性恋”座谈会[9],到会的有精神医学、心理学方面的专家文荣光、郑泰安,作家高杨、白先勇,学者、教授李欧梵、蔡源煌、刘光能,影评家李幼新等。社长张宝琴致词,反映当今的主流看法,“少数同性恋者的行为,说得严重些,已影响到全人类生命的安全。”总编痖弦主持,他说讨论这类问题,可能是“从五四到现在”的“破题儿第一遭。”他十分强调座谈会“具有纯文学上的严肃意义”,并引导与会者“从社会学、医学、心理学、文艺心理学等各个不同角度来进行探讨。”
    从医学的角度看,同性恋的成因非常复杂,无论从社会学、心理分析、神经生理、内分泌、遗传等等去进行研究,都不能作出全面合理的解释。文荣光讲,“在我的工作范围,大约与六十多名同性恋朋友有较深的沟通,我发觉,有35位病友对于艺术的追求十分热衷。他们在思想上具有唯美倾向……在美学、艺术上的能力很发达。但是……没有特定病因显示他们有这方面的天赋”。文荣光较倾向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认为同性恋者多生长于破碎的家庭……‘伊底帕斯情结’即‘恋母弑父情结’造成他对异性认同上的困难,转而向同性投靠”。郑泰安从精神医学谈了同性恋与文学创作的关系,他认为“文学作品往往反映作者本人或他所处时代所存在的强烈矛盾的情感。西方社会一向对同性恋者持着憎恶的态度,也就容易造成同性恋者强烈的罪恶感,此种罪恶感和同性恋的需求形成矛盾痛苦的心理,而赎罪的动机又无时无刻地造成同性恋者内心的压力,这种种情感的驱策力透过各种艺术形式而表现出来应当是可以理解的”。“20世纪之前,这种文学作品的表达方式比较含蓄、间接,然而,20世纪之后,随着性的开放有愈来愈直接、赤裸裸的趋向”。
    学者李欧梵教授谈了音乐艺术与同性恋,他从柴可夫斯基谈起,介绍“柴氏的第六交响曲本来他自己命名为《节目交响乐》——至于这个‘节目’指的是什么却是一个谜,后来他的兄弟将之改名为《悲怆》,似乎有点缅怀同性恋的悲怆命运的意思,性学家爱理斯就径称这首交响乐的秘密‘节目’就是同性恋的悲剧,也有乐评家认为他的第五交响曲中的‘命运主题’所指的也是同性恋”。他特别强调,“我受白先勇之托举出柴可夫斯基的例子来谈西方音乐界的同性恋,初步目的只是为了证明一个事实:音乐界——甚至艺术界和文学界——中的同性恋者极多,至于原因如何界定,这有待于专家们的研究。”随后,蔡源煌以“‘雌雄同体’的文学想象”为题,展开了自己的述说,最后他总结道,“雌雄同体的想象,最重要的鹄的则在表明人应有的宽容态度。在福斯特笔下,一个有人性的同性恋者照样可以和女性保持没有肉体的关系,而不至于憎恨她。也就是说,他的宽容使得他能够以个人的价值来对待人,而不分男女。这种宽容甚至可以扩大延伸到不同信仰的接纳。只是,我们讨论同性恋与文学表现的关系,就有理由直探雌雄同体想象的传统与特性,希望同性恋的艺术家能一样站在人道关怀的基础上……摒弃以性别划分的界限,呼吁人性的团结与同胞爱。”痖弦放谈“诗人的断袖之恋”,并朗诵了自己的一则札记《性别》:
    天才是无性的
    宏伟的文学头脑常常是半雄半雌结合。纯男性或纯女性的头脑,每每缺乏较高的创造力。
    在杰出作家的人格的显影里,一定有两个人:男人和女人。
    有生理上的性别;也有艺术上的性别。
    有男性的女作家;也有女性的男作家。
    关于这个现象,我们可以列出一长串的考证:
    ……
    在中国,论者从未以这种观点归纳过我们的作家。当然你也可以说:“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是男性的稼轩,“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是女性的李白,而读完长诗《衣钵》和《吴凤》,你会发觉:以婉约见称的郑愁予和杨牧,他们竞也是半雄半雌的!
    刘光能以法国当代作家惹内的例子,挖掘“同性恋的深一层意义”。就惹内而言,“关乎同性恋的文字在他的小说里的确无所不在。可是,仔细分析,他的全套小说其实根本是他寻求‘自我身分’……所谓‘身分’,简而言之,是一个‘社会归属’的问题。构成身分的主要元素大概有:性别、家庭状况、职业,此外,应该也包含由这些元素发展出来的心理与行为现象”。“目前在台湾对同性恋问题大感兴趣的人不妨也想想:大家所看到的现象,在某个心理跟行为层次上虽然是同性恋的问题没错,可是,会不会也有深一层的意义等着挖掘?”李幼新谈了“同性恋电影的演变与发展”,他指出,“60年代中期以来,反战(越战)、嬉皮运动、新女性主义、黑人与印第安人受歧视的民族运动,不约而同地开始反抗传统,对金科玉律的怀疑,尤其是对一切视为当然的各类偏见的抨击。同性恋解放运动也在这个时期如火如荼地展开,终于日渐改变了人们的陈腐观念,并争取到稍有改善的某些尊重。于是,60年代中期到后期的电影中,同性恋的题材百花齐放,漫天飞舞。不过,其中有不少居然是反同性恋的。”随后.他提到“香港与台湾近年的国片,也多多少少涉及到同性恋题材。不过,往往是在片中惊鸿一瞥居多,大做文章少见。……台湾倒在剧场方面,有过两次男同性恋题材的碰触。一是黄建业的《凡人》(取材康芸薇的小说)……另一出是蔡明亮的《黑暗里打不开的一扇门》”。小说家白先勇“一向关切这个问题,过去他在小说上也表现过这方面的人性挣扎”,这次他新释《红楼梦》,“……三十三回已经说明,宝玉与蒋玉函之间确实已发生过亲密的同性之爱。而宝玉因此被贾政大加笞挞,以致遍体鳞伤。一方面来看,固然是宝玉私会优伶的行为,是儒家礼教所不容,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象征宝玉与蒋玉函缔结‘俗缘’,宝玉承受世俗后,他的俗体肉身所必须承担的苦痛及残伤。书中,宝玉为黛玉承受精神性灵上的最大的痛苦,为蒋玉函却担负了俗身肉体上最大的创伤。就同性恋的特质而言,同性间的恋爱是从另一个个体身上寻找一个‘自己’,一个‘同体’,有别于异性恋,是寻找一个‘异己’,一个‘异体’”。作家高杨直言不讳,意见与白先勇相左,较具中国传统,他说:“听刚才白先勇所说,似乎外国人的同性恋有一种男性亲密友谊的意味在内,这与中国不同,中国的朋友是五伦之一,以义相交,以礼相接,看得很郑重的。请恕我直言,男性的同性恋,很不美丽”,“非常抱歉,我无法歌颂同性恋的美丽,说了好些煞风景的话。我管AIDS叫‘天谴’,凡是违反自然者,才会遭天谴。这是我对男性同性恋的基本看法。至于女性同性恋,旧时在男女大防的传统之下,有时反被认为是值得同情的,有时甚至认为是一种贞洁的表现。”
    前文笔者不厌其烦地引述与会者的发言要点,其目的是为使读者较准确地了解这个座谈会的全貌,另外也便于本文以下的论述。《联合文学》召开“文学、艺术与同性恋”座谈会的缘起,我们不得而知,但这次座谈会从如下几个方面,给台湾社会和文坛造成了深刻影响:
    1.“同性恋”作为一种精致文化层面的“话语”,在台湾被第一次公开“严肃”提出,透过医学的阐释,呼吁社会“接受他们,同情他们。”
    2.旁征博引,全世界文学艺术家中同性恋者“极多”,进而诠释同性恋“情结”不仅影响一部分作家的倾向,有的甚至终其一生,以此为主题探寻、追求。
    3.给社会和文坛造成冲击,为同性恋文学艺术做了一次理论鼓噪,舆论宣传。
    
    要讨论中国台湾当代的同性恋文学,白先勇和他的一系列小说是谁都避不开的中心、重点。白先勇“一向关切这个问题”,并且在作品中“表现过这方面的人性挣扎”。
    如果我们说《孽子》是自先勇直接正面描写同性恋的作品,那么从这个“里程碑”回窥,作者早期的一些作品就曾碰触过类似问题,如《月梦》、《青春》等都不同程度地描写过“同性之间的爱恋关系”。[10]《月梦》是同性初恋的一首哀歌,旷空皓月般的人生苍凉令人震撼;《青春》透过老画家对于年轻模特青春健美的礼赞,凸显出一位老年男性心理空间的秘密,标示着他是一位“边缘男性”。
    《孽子》(1977—1983)发表至今,评论褒贬不一,甚至连这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都是众说纷纭,如同性恋题材说、亲情说、少年问题说、救赎说、政治影射说、主题多层面说等等。一部小说已被“多说”,轮到现时笔者撰写此文,却又无可回避非说不可,于是只好挖空心思,聊备一说。
    《孽子》是中国当代文学中第一部以同性恋为主题的长篇小说;又是它把同性恋这一问题变成了社会乃至精致文化层面的严肃“话语”,“文学、艺术与同性恋”座谈会便是这个“话语”的延续与回应。
    评论一部小说,横劈或竖砍,必从“本文”始,品鸡论凤或削铁说泥都会闹笑,《孽子》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决定的因素是它的本文。初读《孽子》,本文中的“复调”音响,即同性恋者的哀歌与寻找父爱(身分)的执著同鸣共响;但细听精品,这个“复调”不是二重抑或多重主题的变奏,甚至不是二重主题的缝合,简单地说,它是一个币的两面:“王国”的困境与同性恋的成因。
    小说本文的第一章极短,它描写了“父亲”和“育德中学”对于李青“发生淫猥行为”的不可容忍,并以此说明传统对于同性恋的价值判断不仅未变,而且依旧强顽、严酷。这一章以“放逐”为题,文艰意深,从全书的发展宏观,《放逐》在本文结构中的作用,是将“中国的父权传统”的人文精神,暗提高挑,并使其成为小说本文解构同性恋“王国”时的真正消解对象,而它要重构的,正是小说本文中同性恋者寻求的“像人的生活”的物理与心理空间。
    小说的第二、三章《在我们的王国里》和《安乐乡》,正面书写了(以红莲象征的)这“王国”的性质、结构、成员的身分和相互间的关系,“王国”与社会的联系乃至创办“安乐乡”以求“像人的生活”的过程,这是对“王国”国情动态的解构。本文里的“王国”是一个男性同性恋的雌伏群体,就连对杨教头的描写,也是相当女性化的。这个“王国”的精神支柱是乌托邦和帮会气的混合,垂直、松散的集权领导在这里被广为接受,而接受的基础就是“爱”。“爱”在这里失去了性别的属性却又绵绵,于是父权、父爱乃至男性的阳刚被融融地消解。为了加速这个消解过程的力度,从反方向而来,本文明示了阿青、阿凤、小玉、老鼠、吴敏等都是缺少或有生未尝父爱如何而被“放逐”的一群。这一群人的身世虽然类型不尽相同,但是父爱的消失却是他们变成“同路人”的社会主因。用不着去缜密寻析,小说本文编织的社会大幕,映现着“王国”臣民们的苦与乐,推写出灵与肉的深度局部,展示出他们之间的关系,描绘了他们的奋争……在这一组组画面的有限容量中,除去他们的同性恋情结之外,他们同样追寻“像人的生活”,换句话说,除去“那个”,他们的一切与常人无异。如此,社会对他们的“不公”被凸显出来,传统的中国人文精神处在被消解的位置上。重构同性恋“王国”的物理与心理空间成为了本文的中心点。
    在小说本文的最后空间里,除夕之夜的新公园是清冷的,郭公公的先知是经验的,杨教头的哀怨是无奈的,龙子对阿凤的怀恋是深挚的……只有阿青的符示是鲜明、强烈的。他在莲花池八角亭中发现了当年的自己——罗平,于是他要给他一点爱,并在生存的接力中带领新一代的“同路人”一二、一二再奋起,去创造自己理想的自由空间。
    经过前面对《孽子》的宏观诠释,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于小说的本文中凸露出来,即是什么原因使诸如阿青、阿凤、小玉、吴敏、老鼠等成为了新公园同性恋雌伏群体的成员。小说的本文没有直接正面的书写,这看似是一个谜,但只要细读小说,谁都不难发现,那些“青春鸟”的家庭背景大都不很健康,父爱的缺失在他们童年的心灵上刺开了不愈的伤口,经验(非常人的)的污血积淀在潜意识里……如是,就不能不让人产生某种结论性的推测,没有父爱的男儿未必都会变成同性恋者,但同性恋者却都缺失父爱。童年缺失父爱的性灵,难于成长为真正的男性,异性对于他们而言只有母爱的一面,并非挑战的对象,于是他们迷途,怯于向异性挑战,需要在同性的身上去寻找爱抚、慰藉,去寻找一个“强大”的自己。这也正合作者的同性恋理论——“我对同性恋这样看——异性恋所找到的是一个异己、一个异体、一个OTHER,同性恋呢,找寻的往往是自体、自己、SELF,在别人的身上找到自己。”[11]
    “自我身分”的寻求常常是同性恋文学探求的终极,法国作家惹内的创作便是典型的一例,白先勇创作《孽子》是否经营此道,笔者不得而知,但小说本文中的李青、小玉、阿凤等却都表现出类似的情结。所谓“身分”虽属“社会归属”的问题,但它在中国传统的以父权为中心的社会里,常常是集中在种姓这个问题上的。一个人如果种姓不清、父系混沌,便一定会受到社会的排斥,而且这种排斥是全方位的,让你无处隐身的。李青的因此动怒,小玉的赴日追寻,阿凤的要等来生都从不同的层面表现了他们“自我身分”定位的困境。
    中国有句俗语,“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台北新公园的人群类聚的原因,文到此处,尽管言犹未尽,但毕竟已有几分清明。
    
    在《孽子》之后,如果说当代台湾的同性恋文学有多大发展,实不敢定论,然而,“同性恋”逐渐已成为社会和文学、艺术的“话语”,这确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特别是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西方后现代思潮与台湾工商业社会的发展出现某些契合,同性恋问题再度成为社会和文艺关注的“热点”,其正负方面的探讨来得更加直接,下面我们先谈社会的“话语”。
    1986年8月31日台湾《自立晚报》登载了周世辅《同性恋在美国的风波》的文章。文章在介绍美国的同性恋风潮的同时也旁及台湾,他说台湾亦有同性恋者,但他们顶多是“半明半暗”的活动,只有几位文艺家敢于自认。文末周氏呼吁:“我读中学的时候,中国的文化堤防,禁不住欧风美雨的同时冲击,今日不同了:欧风罕至,美雨濒临,希望教育界对此问题先予注意与考虑。”无独有偶,张宝琴在“文学、艺术与同性恋”座谈会的致词中,一开始便指出:“同性恋,这个古今中外存在已久的现象,突然间成了国际性的热门话题……目前流行的看法是:少数同性恋者的行为,说得严重些,已影响到全人类生命的安全。”以上看法代表着台湾社会对同性恋“流行”的主流观点,它表现了大多数人的忡忡忧心。与之相反,白先勇四处为同性恋争取权益,1988年7月他接受香港《花花公子》采访,曾轰动一时。当记者问,“你在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有同性恋的倾向?”他答,“我想那是天生的。”当记者介绍,在英国中学、大学同学间同性恋相当普遍,而在台湾和香港,由于社会和道德的压力,这种事至少在表面上不常发生。自立刻辩驳,“那也不见得,”台湾的男孩在中学时期,感情暧味、形影不离分不开的“好朋友”不见得会太少,“香港的情况不一样。说到香港,我倒要问你,香港到现在(同性恋)还是违法的吗?”记者答,“还是不合法的。”接着引发了白氏的一番感慨,“我觉得这是一份蛮珍贵的感情。人与人之间,发诸自然的感情都是可爱的,自觉地去扼杀这些感情倒是污辱了人性……我觉得人很奇怪,为什么不能容忍别人的不同?为什么每个人都要一样呢?人生下来,本来就各不相同嘛,即使是异性恋,每对恋人的爱情都不一样,我觉得凡人都需要爱,无论是怎样的人,而且除了感情的领域之外,同性恋者跟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当同性恋在台湾被鼓噪,从“耳语”变为“话语”的时候,文学艺术的同性恋“话语”必然接踵而来,下面举几个例子。黄智溶的《那一个人》这样写道:“那一个人竟然/同时爱上我们夫妻二人/既仰慕我的才德/又迷恋我妻子的姿色/那一个人竟然/同时爱上了我们夫妻二人/既仰慕我的才德/又迷恋我丈夫的姿色/那个人/既是男人/又是女人”。这首诗中的“那个人”无疑是个雌雄同体或双性恋者,不管诗人的取向如何,诗的本身“已消解掉‘男人中心观’和‘一女人中心观’的理念中心,意即爱情不一定是男人对女人或是女人对男人的爱,传统由异性恋支撑起来的爱情观,今天已被同性恋和双性恋彻底瓦解,其中已无‘中心’可寻。”[12]
    《失声画媚》是凌烟的长篇小说,因其深入解构一个歌仔戏团的野台运作,昭示了这个戏种于现代社会逐渐衰落的主因而名声大噪,获自立晚报百万征文奖。作为重要的情节,小说本文中对于女性同性恋情结有相当正面的书写,如豆油哥对秋燕的怀恋及与小青的同性恋维持。豆油哥与秋燕从14岁开始同性恋生活,直到28岁秋燕被家人押走嫁人,其间长达14年。小说的叙述者是慕云,但作者也时有全知全能的参与,在对豆油哥与秋燕同性恋情的追述里,本文中这样书写:“不过她们是快乐的,甘苦与共、相扶相携,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得上这份情感的重要?……为了秋燕,她觉得做什么牺牲都是值得的。”其倾向是鲜明的。然而,这一鲜明的倾向在观照家凤与爱卿及涉及小贞的同性恋情的时候,却又蒙上了一片无奈的朦胧,“……在这圈子里面,一对对相爱的人,分分合合,几乎都有一个相同的故事,不管你接受不接受命运的安排,一样都会走到这一条路上来。目前,她(家凤)和爱卿虽然决心相守到底,也做好了日后的计划……可是谁敢保证日后不会发生变故?尤其是她们这种爱情,很少是会有结果的。”女性同性恋受到的社会排斥虽然没有男性那样强,然而,不管什么原因,只要踏上这条路,那便是踏上了一个没有未来的人生。
    《童女之舞》是1991年获《联合报》头奖的小说,笔者将其纳入此文论述,当然视它为一篇写同性恋的小说。小说中的我(童素心)讲述了婚前与同学钟沅同性间“蔓延着一种肆无忌惮的亲密”。尽管童素心对这份恋情带着某种“童贞”的色彩,尚有朦胧的一面,但她眼中的钟沅,如与小米和晶姐的关系,完全是个同性恋者。“当我们接受钟沅和童素心之间是同性恋,后面的部分就比较可贵,那就是童素心已经想要舍身,而想要重返伊甸园的钟沅却说:‘不可以’,她之所以这么说,并非表示她不想和同性发生肉体关系,而是因为她要维持童素心的童贞。”(张大春语)童贞是美丽而纯洁的,社会对它的认知与小说本文中的书写差距甚大,因此,小说“重返天真”的主题只是某种精神的跋涉,而现实中童素心的选择,才更具人生的积极意义。
    严格地说,同性恋文学在台湾当代文学中所占的比重是极小的,笔者之所以论及此题,是因为它的存在已经独立成潮,并有发展的趋势。
     同性恋中国古已有之,文学的书写也不难查见。但那毕竟被视为不耻之事。台湾当代社会排斥同性恋的存在,这应该说是中国传统人文精神健康承传的一面。至于如何对待同性恋者的问题,恕笔者直言,是病的去找心理医生,用精神医学去解决,不是病的,“先天”的也没有什么好同情,正如高杨所说,违反自然是要遭天谴的,难道艾滋病还不是对同性恋的天谴么?
    文学反映同性恋或同性恋的作家书写内心的困境,乃至透过同性恋反映其他社会伦理问题,在台湾是任何人都难以阻止的。但若是透过文学,把西方同性恋争取权利的运动引入台湾,消解传统,让台湾社会承认同性恋也同样是人的一种美好情感,并给予它一定的权益,在法律上给予肯定,我想这是绝对不可能的。笔者浅见,这种文学可以休矣!
    注释
    
  [1]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2]见福斯特编《反美学》论文集。
    [3]痖弦在“文学、艺术与同性恋”座谈会上的发言,载于《联合文学》。
    [4]详见王化歧《旅美见闻散记》;引自周世辅:《同性恋在美国的风波》,自立晚报1986年8月31日。
    [5]周世辅:《同性恋在美国的风波》。
    [6]详见《我想那是天生的——白先勇现身说法纵论同性恋》,联合报1988年7月16日。
    [7]详见蔡克健专访:《白先勇的文学告白》,联合报1988年2月28日。
    [8]见《台湾文学j~31992年第2期。
    [9]见《联合文学》,以下引文均出于此。
    [10]《白先勇的文学告白》,《联合报}1988年7月28日。
    [11]见《我想那是天生的——白先勇现身说法纵论同性恋》,联合报1988年7月16日。
    [12]孟樊:《台湾后现代诗的理论与实际》,该文编入《世纪末偏航》一书。
    

(原载《当代作家评论》1992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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