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感到,在麻木、愚昧、封闭、落后的旧中国,只能借疯子的形象用狂乱的心去叩击民族麻木的心,用疯子的疯狂思维来唤醒国人的理性思维,用疯狂世界来冲击封建礼教砌成的“文明”家园,通过疯狂的话语方式,挣脱道德和历史枷锁,完成一次对几千年封建伦理道德的特殊揭露。 在一般读者看来,所谓疯狂,即是丧失最基本的理性思维能力,并以极其荒诞、荒谬、乖讹、怪异的方式挑战社会伦理和道德生活秩序,作出令人滑稽可笑的言行来。从常理上说,狂人是被排斥在正常生活之外的。鲁迅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封建文明的虚伪性、残忍性和野蛮性。因为“吃人”被掩盖在温情脉脉的仁义道德的孔教名目之下,在他看来,以常规的故事形式来表现这种思想史上的石破天惊的发现,是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的。 狂人视角的荒诞 鲁迅感到,在麻木、愚昧、封闭、落后的旧中国,只能借疯子的形象用狂乱的心去叩击民族麻木的心,用疯子的疯狂思维来唤醒国人的理性思维,用疯狂世界来冲击封建礼教砌成的“文明”家园,通过疯狂的话语方式,挣脱道德和历史枷锁,完成一次对几千年封建伦理道德的特殊揭露。因此,鲁迅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狂人日记”这种特殊文体。 鲁迅把中国传统小说的叙事方法,特别是以编故事为核心的小说模式远远抛弃了。小说准确、生动、富有逻辑性地描写了患“迫害狂”病的病理特征。这种疯狂心理非常符合医学根据。小说序言中说的“所患盖迫害狂之类”,并非是指受迫害而发狂,而是现代医学所指的“强迫妄想症”。比如变兽妄想、疑病妄想、迫害妄想等。这种迫害妄想就是患者主观感受到外界对自己的敌视、侵害、监控、谋杀等引起的巨大恐惧感。在小说的一开始,主人公不连贯的记事方式已显示出精神错乱的症状,也就是说,他陷入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中,以至被一只狗看了两眼也构成对自身安全的威胁。这种恐惧感扰乱了他的正常思维,使他不能正确认识周围的人和事,包括赵贵翁的眼色、路人的谈笑、孩子的议论。如此琐碎无比又互不相干的街头见闻,经过他变态心理的过滤,都变成对他有意识的敌视。当他查阅史书以期证实自己的判断无误时,既看不到年代,也看不到史实,只见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而从每个字的字缝里又看出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既然吃人的概念建立了,于是世界便变成一张恐惧的充满血腥气味的大口,随时都在准备把他及其他弱小者吞噬进去。 狂人的痛苦和恐惧有增无减,怀疑和联想也层出不穷:医生来诊病,被他当做乔装的刽子手,来“揣一揣肥瘠”;大哥点头听从医嘱,被他当做参与吃人阴谋的证据;静静地养几天,不就是养肥了更好吃么?而回忆起幼妹夭折时大哥劝母亲节哀的情景,也认定大哥吃了妹妹的肉,故极力劝母亲别哭;妹子既然被吃,自己作为家庭成员,就有可能于无意中分了肥。这种疯狂的思维不断地折磨着主人公,并由这种心理恐怖诱发了生理上的强烈反应,整个小说给读者一个振聋发聩的结尾,“吃人”的声音在读者心中久久回旋,似乎也要把我们从昏睡和长梦中震醒。 鲁迅的叙事策略是极其高明的,小说相当科学地展示了迫害狂患者深层的病理过程,但又绝不是一份病理报告,它的寓意是深刻的。穿越狂人混乱、荒诞、沉迷的深层心理,可以寻找到小说深刻的内在理性联系。鲁迅在整部小说中,有意识地淡化故事、淡化情节、淡化时间、淡化地点,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叙事顺序,一一通过极度的跳跃性思维,有意识地抉取最能反映历史本质和时代特征的典型意象,从贯穿五千年的历史隧道中凸现出小说的批判锋芒。 冷漠的叙述态度 作为文学创作现象的新写实小说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新写实小说之新,在于更新了传统的写实观念,改变了小说中对于现实的认识及反映方式,它最基本的创作特征是还原生活本相,以期复原出一个未经权力观念解释、加工处理过的生活的本来面貌,以近似冷漠的叙述态度来掩藏作者的主观倾向性。 新写实小说的创作中,主要体现出一种对人间凡俗性的展示。方方的中篇小说《风景》赤裸裸地描写了都市贫民家庭中粗鄙的生活状况。可以说这类作品都致力于描绘生活中凡俗性的一面,将一切宏大崇高的思想观念都排除出去,从而再现出这些作家所认为的生活原生样态。就这种凡俗性本身的描写而言,无疑有着开拓性的意义,它至少打开了一个关注当代现实生存状况的新的写作空间。与这种凡俗性的叙述内容密切相关的,是这些作品在叙事方式上也必然具有一些新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它们消解了传统意义上的情节构成与典型人物塑造,以往小说必不可少的戏剧性情节转换为琐碎的生活流过程,使小说中的事件以看似未经加工的偶然无序的状态呈现出来,人物的思想行为也随生活状态不同而随机变化,既然取消了典型性格,也就自然削弱了存在于人物背后的意识形态内容。 相对于传统的现实主义,这种叙事方式在主体性方面显得比较冷漠暗淡,即它是一种所谓“消解激情”的写作,取消了作家的情感介入,以一种“零度情感”来反映现实。他不像传统小说的叙述者那样能随意进入到被叙述人物的心理中去作洋洋洒洒的分析,也不会经常进行深入的自我阐释,即便偶尔发表几句意见,多半还是采用自由间接语体的形式,将其含混在人物意识之中,并不显示出明确的判断倾向。 《风景》是新写实小说中最贴近自然主义方式的作品。描写凡俗人生,刻画粗鄙丑陋、野蛮冷酷的生存景象,这实际上原本就是左拉式自然主义文学的基本特征,《风景》在这些方面都有着很浓的左拉味道。基于这种形式上的暗合,我们也许可以在更深在的艺术层面上来探讨新写实小说对于现实的还原,如左拉式的自然主义方式,为中国当代文学提供了一种新的审美经验。由这种审美经验在人们心中激起的应和与广泛认同来看,《风景》在小说艺术上成功地增添了某种新质,从而使中国当代文学的艺术形态得到了新的丰富。 “白痴叙事”的超脱 《尘埃落定》的叙述者是“我”,这个“我”从身份上来说,就是小说中麦其土司的傻儿子。在小说中“我”的叙述和“傻子”的叙述并不完全一致。这是两个既相交叉又有所区别的叙述部分,“我”与“傻子”完全相同的只是身份,小说最表层的叙述是傻子叙述。从叙事学的角度讲,傻子叙述是一种限知角度叙述,里蒙·凯南在《叙事虚构作品》中将这种叙述称为“白痴叙述”,这种叙述是不可靠的叙述。“不可靠的主要根源是叙述者的知识有限……”这样的叙述我们想到了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1931年)第一部分里的班吉,电影《阿甘正传》中的阿甘,鲁迅小说《狂人日记》中的狂人。这种叙述就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世界”,它使被叙述者呈现出与常规不同的形态。但又由于这种“变形的手段”是一致的、有规律可循的,所以又能让读者轻松揭开面纱,准确洞悉叙述真相。它不伪装自身的不可靠性,使叙述者可以自由地驰骋,夸张、变形、虚构、装疯卖傻,赋予主人公特异功能,自由灵活,获得更大的创作空间。 “我”在小说中所表现的“傻”首先是一种精神定位。“我”的傻有两层基本含义:多客观而少感情; “傻”意味着超越与自由,令“我”有一种脱离常规的、局外人的眼光,这种身份可以使“我”从日常之流,从规则礼俗中解脱出来,傻成为一种特权,带来相当程度有自由和相对独立的立场,使“我”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我”生长于其中的传统文化体系。 傻是一种叙述策略,“智力上与社会认可水准的差异,反而是叙述可靠的标志”。用智力上有问题的人兼做叙述者,产生陌生化效应,使读者获得意想不到的新奇效果,而且往往埋伏了这样的判断:人物的社会化程度低,精神被教化得低,更多地保留了人的自然本性,也更能体现作者的隐在价值观,使得小说具有了历史、哲学、生活等多层面的寓意。 阿来小说《尘埃落定》与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两位作家在各自的小说中都从白痴的角度描写故事。首先是福克纳对巴尔扎克式的古典主义小说做出了反叛,特别是对传统小说中常用的全能视角进行了一次革命性的突破。小说发展到了现代,读者的想象力已经被越俎代庖的作家用全能视角剥夺得一干二净,而有限制的人物视角,既可能把作家的主观性夹带进来,也会使文字的张力受到限制。要想做到真正的客观,就得另辟蹊径,于是白痴视角出现了。 白痴视角调动的是人的眼耳口鼻,而不是充满算计的思想,因为白痴的感觉比常人敏锐,而敏锐的感觉可以把读者从冰冷麻木的理性、结构、技巧、主题和“中产阶级趣味”里解放出来,紧拉着读者的手,渐入艺术佳境。另外,白痴视角还有一个功能,那就是对充满拜金主义和科技主义的现代人进行反讽。在金钱拜物教下跪拜不起,却忘了爱与同情的现代人跟白痴又有多大区别呢?在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里,福克纳的文本一开篇就用一个先天性白痴班吉的视角展开。班吉33岁了,但他的智力还不如个三岁的孩子,他没有思维,没有理智,脑子里只有一片模糊的感觉和想象,他分不清现在与过去,当他的白痴大脑活动时,过去经历过的事情和现在发生的事情一起在脑海里走马灯似地闪现,每当本能的痛苦袭上心头,他就闹着向家人要他姐姐的拖鞋。只有闻到那位败坏门庭的姐姐凯蒂的拖鞋的味道,他那白痴的忧伤才能得到安慰。评论家们一般都把书中班吉的部分称为“一个白痴讲的故事”。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2月24日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