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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石头记》)的第三次增删——“增删五次”讨论之七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童力群 参加讨论

    “第三次增删”主要是增加了湘云和宝玉两小无猜、白头偕老的系列故事。
    在《红楼梦》的“第三次增删”的后半部里,宝玉的主要特点是“贫穷能耐凄凉”。宝玉近五十岁时,还能乐观的与史湘云一起过穷日子。
    从宝玉和湘云的姻缘,到宝玉和金钗(代玉~黛玉)的姻缘,又到宝玉和湘云的姻缘(“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一、谁与宝玉“同行同坐、同息同止”?
    

    庚辰本第三十二回写道:
    “袭人道:‘这会子又害臊了。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晚上你同我说的话儿?那会子不害燥(臊),这会子怎么又害燥(臊)了?’史湘云笑道:‘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后来我们太太没了,我家去住了一程子,怎么就把你派了跟二哥哥,我来了,你就不象先待我了。’袭人笑道:‘你还说呢。先姐姐长姐姐短哄着我替你梳头洗脸,作这个弄那个,如今大了,就拿出小姐的款(旁加“儿”)来{旁加“了”}。你既拿(旁加“出”)小姐的款(旁加“来”),我怎敢亲近呢?’”[1]733、734
    这一段叙述与有关叙述是有矛盾的。
    庚辰本第三回写道:“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与了宝玉。……这袭人亦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旁加“只有一个贾母,如今服侍宝玉,他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1]71
    庚辰本第五回写道:“如今且说林代玉自在荣府一来,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孙女到且靠后。便是宝玉和代玉二人之亲蜜友爱处,亦自较别个不同,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真是言和意顺,略无参商。”[1]97
    二、黛玉多大年龄进贾府?
    

    

庚辰本第二回写道:“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代玉,年方五岁。夫妻无子,故爱如珍宝,且又见他聪明清秀,便也欲使他读书识得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堪堪又是一载的光阴,谁知女学生之母贾氏夫人一疾而终。女学生侍汤奉药,守丧尽哀,遂又将要辞馆别图。林如海意欲令女守制读书,故又将他留下。近因女学生哀痛过伤,本自怯弱多病的,触犯旧症,遂连日不曾上学。”[1]31、32
    

总之,以第二回交代的黛玉的年龄为基础,到第三回黛玉进贾府的年龄应为六岁。
    

庚辰本第三回写道:“(凤姐)又忙携代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可也上过学?现吃什么药?在这里不要想家,想要什么吃的,什么顽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1]57
    

在这里,凤姐连珠炮似的一连问了三个问题,后面还有几句话,不稍作停顿,也不让黛玉回答。颇不合这次他俩初次见面对话之情理。
    

杨本(梦稿本)第三回写道:“(凤姐)又忙携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黛玉答道:‘十三岁了。’又问道:‘可也上过学?现吃什么药?’黛玉一一回答。又说道:‘在这里不要想家,想什么吃的,什么顽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们不好,也只管告诉我。’”[2]39
    三、我的思考
    

    
    

    (一)“少小不妨同室榻与黛玉四番“十三岁”
    

    1、黛玉和宝玉初次见面的年龄,从明义所见《红楼梦》,到《红楼梦》(《石头记》)的第一次增删、第二次增删、第三次增删,都没变,都是十三岁!
    这个“十三岁”,应该是虚岁。
    再看看明义《题红楼梦》。“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破瓜”就是少女满十六岁。“未破瓜”就是少女未满十六岁。
    黛玉“十三岁“、宝玉十四岁,与“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正合!
    如果说“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指的是黛玉六岁,那么,六岁与十六岁,间隔有十岁,其间隔未免太远了,完全用不着与“未破瓜“扯在一起。
    近亲的“十三岁”左右的少男与少女能不能“少小不妨同室榻“呢?
    我举自己的一个经历为例。
    1963年元月下旬,寒假之中,我回山乡老家看望爷爷、奶奶。有一天,表妹来拜年。当天晚上,爷爷、奶奶就让她和我睡在一张床上,各睡一头。
    当时我有十二岁半,虚岁“十三岁”。表妹有十一岁半。
    我的爷爷、奶奶都是非常守旧的人。爷爷解放前常年当私塾先生,他兼通文学与中药,仿古文章写得好(家谱存有他写给我太爷爷的祭文),方圆几十里都知道他的规矩大、讲究多、脾气燥,因怕他讲规矩,村里的年轻人见他就开躲。现在我想来,爷爷是颇受孔孟之道(包括理学之道)影响的人。
    我的爷爷、奶奶作主让我和表妹同睡在一个床上,可见在祖辈眼里,我和表妹尽管有十二三岁了,但仍然是小孩。
    我家是普普通通的平凡的老百姓,当然不能随便的与贾府贵族相比较,但是,在人类之常情、孔孟道德之常态等方面,多少应有相通之处。
    (二)“第三次增删”主要是增加了
    

    湘云和宝玉两小无猜、白头偕老的系列故事
    

    (1)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道:
    “湘云洗了面,翠缕便拿残水要泼,宝玉道:‘站着,我趁势洗了就完了,省得又过去费事。’说着便走过来,湾腰洗了两把。紫鹃付(旁改为“递”)过香皂去,宝玉道:‘这盆里的就不少,不用搓了。’再洗了两把,便要手巾。翠缕道:‘还是这个毛病儿,多早晚才改。’宝玉也不理,忙忙的要过青盐擦了牙,嗽了口,完毕,见湘云已梳完了头,便走过来笑道:‘好妹妹,替我梳上头罢。’湘云道:‘这可不能了。’宝玉笑道:‘好妹妹,你先时怎么替我梳了呢?’湘云道:‘如今我忘了,怎么梳呢?’宝玉道:‘横竖我不出门,又不带冠子勒子,不过打几根散辫子就完了。’说着,又千妹妹万妹妹的央告。湘云只得扶他的头来,一一梳篦。在家不戴冠,并不总角,只将四围短发编成小辫,往顶心发上归了总,编一根大编,红绦结住。自发顶至辫梢,一路四颗珍珠,下面有金坠脚。湘云一面编着,一面说道:‘这珠子只三颗了,这一颗不是的。我记得是一样的,怎么少了一颗?’宝玉道:‘丢了一颗。’湘云道:‘必定是外头去掉下来,不妨被人拣了去,到便宜他。’……(宝玉)因镜台两边俱是妆奁等物,顺手拿起来赏玩,不觉又顺手拈了胭脂,意欲要往口边送,因又怕史湘云说。正犹豫间,湘云果在身后看见,一手掠着辫子,便伸手来‘拍’的一下,从手中将胭脂打落,说道:‘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晚才改过!’”[1]461、462
    (2)庚辰本第三十一回的回目的后半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庚辰本第三十一回写道:
    

“一面说,一面走,刚到蔷薇架下,湘云道:‘你瞧那是谁吊的首饰,金晃晃在那里。’翠缕听了,忙赶上拾在手里攥着,笑道:‘可分出阴阳来了。’说着,先拿史湘云的麒麟瞧。湘云要他拣的瞧,翠缕只管不放手,笑道:‘是件宝贝,姑娘瞧不得。这是从那里来的?好奇怪!我从来在这里没见有人有这个。’湘云道:‘拿来我看。’翠缕将手一撒,笑道:‘请看。’湘云举目一验,却是文彩辉煌的一个金麒麟,比自己佩的又大又有文彩。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不语,正自出神,忽见宝玉从那边来了,笑问道:‘你两个在这日头底下作什么呢?怎么不找袭人去?’湘云连忙将那麒麟藏起道:‘正要去呢。咱们一处走。’说着,大家进入怡红院来。袭人正在阶下倚槛追风,忽见湘云来了,连忙迎下来,携手笑说一向别情况。一时进来归坐,宝玉因笑道:‘你该早来,我得了一件好东西,专等你呢。’说着,一面在身上摸掏,掏了半天,呵呀了一声,便问袭人‘那个东西你收起来了么?’袭人道:‘什么东西?’宝玉道:‘前儿得的麒麟。’袭人道:‘你天天带在身上的,怎么问我?’宝玉听了,将手一拍说道:‘这可丢了,往那里找去!’就要起身自己寻去。湘云听了,方知是他遗落的,便笑问道:‘你几时又有了麒麟了?’宝玉道:‘前儿好容易得的呢,不知多早晚丢了,我也糊涂了。’湘云笑道:‘幸而是顽的东西,还是这么慌张。’说着,将手一撒,‘你瞧瞧,是这个不是?’宝玉一见犹不得欢喜非常,因说道……不知是如何,且听下回分解。”[1]727、728
    (三)“第三次增删”极大的拉长了《红楼梦》的时间长度
    

    明义所见《红楼梦》的时间长度只有四年——从金钗(代玉—黛玉)的十三岁到十七岁。
    《红楼梦》(《石头记》)经“第一次增删”后,“小宝玉”变为“大宝玉”,其时间长度待研究,可能超过了四年。
    《红楼梦》(《石头记》)经“第二次增删”后,“大宝玉”变为“小宝玉”,其时间长度回归到四年——从金钗(代玉—黛玉)的十三岁到十七岁。
    《红楼梦》(《石头记》)经“第三次增删”后,增加了史侯一门的人物,增加了贾母,增加了湘云和宝玉两小无猜、白头偕老的系列故事,因此,其时间长度增加到四十年,即从湘云的六岁(两小无猜)到四十六岁(白头偕老)。
    宝玉比湘云大两岁。湘云的六岁时,宝玉八岁。湘云四十六岁时,宝玉四十八岁。
    为何我推测到《红楼梦》结局时,湘云四十六岁?这是因为:如果将湘云定为三十六岁
    《红楼梦》(《石头记》)经“第三次增删”后,增加了贾府庆祝贾母八十寿辰的故事情节。
    无论是主子群还是奴才群,都增加了许多“家长”人物。
    在《红楼梦》的“第三次增删”里,小红的“老子娘”是三等仆人、仆妇,晴雯的“老子娘”是一等管家。(由庚辰本第二十六回里佳蕙所言可知)
    (四)其余思考
    

    在明义所见《红楼梦》里,开头就是金钗(小名颦颦)(即后来的代玉——黛玉)与宝玉在大观园里密切交往,金钗有十三岁。
    在明义所见《红楼梦》里,有怡红院和潇湘别院(潇湘院?)。一开始,金钗就住在潇湘别院里。
    经过第三次增删的《红楼梦》(《石头记》),因为增加了湘云和宝玉两小无猜的系列故事,一开始,湘云就住进了潇湘别院。
    湘云之名应在这次增删中确定,其“湘”字应来自“潇湘别院”。
    湘云十二岁时,家庭发生变故,只好离开贾府。
    接着,十三岁的黛玉进贾府。
    黛玉十七岁病亡。这时,湘云已经嫁给某公子。
    宝玉痛苦至极,出家当了和尚。但不久回家了。过了几年,贾府败落,宝玉又出家当和尚。后来,由于某种缘故,宝玉还俗为平民。
    庚辰本第三十一回写道:
    “袭人笑道:‘林姑娘,你不知道我的心事,除非一口气不来,死了到也罢了。’林代玉笑道:‘你死了,别人不知怎么样,我就先哭了。’宝玉笑道:‘你死了,我作和尚去。’袭人笑道:‘你老实些罢,何苦还说这些话。’林代玉把两个指头一伸,抿嘴笑道:‘作了两个和尚了。我从今已后都记着你作和尚的遭数儿。’宝玉听得,知道是他点前儿的话,自己一笑也就罢了。”
    这就是宝玉当了两次和尚的伏笔之处。
    这也许呼应了《情僧录》之书名。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宝玉与湘云终成连理。
    在《红楼梦》的“第三次增删”的后半部里,宝玉的主要特点是“贫穷能耐凄凉”。宝玉近五十岁时,还能乐观的与史湘云一起过穷日子。
    参考文献:
    [1] 曹雪芹。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M]。沈阳:沈阳出版社,2005.。
    [2] 曹雪芹。乾隆抄本百二十回红楼梦稿 [M]。
    上海: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2。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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