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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十二钗”的悲剧命运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李锦文 参加讨论

    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最优秀的长篇小说,堪称中国文学史上艺术的顶峰,就是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红楼梦》是一部千古悲剧,描写了许许多多感人的悲剧故事和悲剧人物。本文试图对“金陵十二钗”的悲剧命运作一初步探讨。
    一、林黛玉和薛宝钗
    林黛玉是贾宝玉的姑舅表妹,薛宝钗是贾宝玉的两姨表姐。在贾宝玉的爱情婚姻上形成了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即所谓“金玉良缘”和“木石前盟”。
    林黛玉出身书香门第,生得聪明俊秀,父母爱如掌上明珠,延师教训,因此从小知书识字。但她命薄,幼年时死了母亲,贾母怜惜,接来身边抚养;不久又死了父亲。从此林黛玉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虽说在外祖母家,也总觉得是寄人篱下,常常遭人白眼,受人冷遇,因此养成了一种孤僻的性格。她每每触事触景,想起自已孤独无依的苦楚;乃至想起李后主的话来:“此间日中只以眼泪洗面矣。”但是林黛玉又不甘示弱,她在内心深处总想要和她的这种命运进行抗争,因此又特别显得高傲,一般不愿意与人周旋,特别是不愿意故作虚伪去逢迎别人,因此在别人的心目中,黛玉是孤高自许,目无下尘,也就不愿意与她接近。岂止是下人们,就是那些朝廷命官,王侯贵族,黛玉也一向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也不劝宝玉去求取什么功名,走什么“仕途经济”的道路,这是他们的思想相通之处。但宝玉对北静王却很爱戴,将北静王所赠蕶零香串珍重取出来,转送黛玉。黛玉却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
    由于黛玉生性聪明,对任何细微的事情都非常敏感,在“病潇湘痴魂惊恶梦”以后,探春、湘云来看她,黛玉见他二人不免又伤心起来。“探春、湘云才要走时,忽听外面一个人嚷道:‘你这不成人的小蹄子,你是个什么东西,来这园子里混搅!’黛玉听了,大叫一声道:‘这里住不得了!’一手指着窗外,两眼反插上去。”
    这一段,实际上是“惊恶梦”的继续,在恶梦中,黛玉曾苦苦地哀求贾母让她留下来,贾母并不应许,因此她现在听到老婆子骂人,自然就会疑心是骂她来了。可怜黛玉在一气之下,竟然“肝肠崩裂”,哭的死过去了。由此可见黛玉心灵的创伤是何等的严重!“半晌,黛玉回过这口气,还说不出话来,那只手仍向窗外指着。”多少疑惑,多少创伤,多少难言的苦楚,都在这只手上表现出来了。
    黛玉的忧思苦闷还表现在“牡丹亭艳曲警芳心”。一般人看戏听曲子,看了听了也就过去了,有谁去细细体会呢?但黛玉却不是这样,当她听到《牡丹亭》里“原来是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的时候,心里就“十分感慨缠绵”,越听下去,越与自己的思想关联,“不觉心动神摇”,“越发如醉如痴,站立不住,便一蹲身坐在一块山子石上”,此时古人诗中词中之句,“都一齐想起来,凑聚在一处。”
    作家用这种神来之笔,使得黛玉那种聪明俊秀、如花美眷的像貌,那种如醉如痴、心痛神驰的神态,那种与曲中意境融为一体、与曲中韵律产生共鸣的心境,都活生生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按照封建礼教是“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青年男女根本不可能相互接近,女孩子只能在闺房里学女红针黹,不可会见男客,更不要说谈情说爱了。贾宝玉和林黛玉都出身于书香门第,在这诗礼簪缨之族的荣国府里,按理说,这种男女之别更加森严。但是,由于贾母的溺爱,竟然让贾宝玉从小在姐妹队里长大,而且让贾宝玉和林黛玉住在一起,因而在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情:“真是言和意顺,似漆如胶。”但是人总会有感情的变化,既有喜也会有忧,有“言和意顺”的时候,也会有口角的时候。而林黛玉一碰到不高兴的事,就会伤心,就会流泪。幸好贾宝玉能够百般的俯就,因而使得“独自流泪”的黛玉也能够“渐渐的回转过来”。实际上他们的感情就是在“不和”与“俯就”以后的和解中渐渐地发展起来。
    但是林黛玉对贾宝玉的爱情总有点担心,总有点怀疑,原因是她面前不仅有一个劲敌薛宝钗,而且还有一个史湘云。宝钗有“金锁”,湘云有“金麒麟”,对于黛玉来说,都是巨大的威胁。因此她一有机会,就要在宝玉面前提起“金玉”之事,以此试探宝玉的心。宝玉向她发誓:“除了别人说什么‘金’,什么‘玉’。我心里要有这个想头,天诛地灭,万世不得人身!”又说:“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就是妹妹了。”黛玉道:“我很知道,你心里有‘妹妹’,但只是见了‘姐姐’,就把‘妹妹’忘了。”林黛玉这里讲的“姐姐”是指薛宝钗。因为薛宝钗出身于皇商巨族,有母亲兄长,还有“金玉”之说,比起林黛玉来有着极大的优势。因此想要叫林黛玉不去忧虑她的终身大事,真是谈何容易!
    黛玉和宝玉恋爱的事,后来被贾母知道了。贾母就借批评女先儿说书而警告黛玉。贾母从维护封建旧礼教的立场出发,把那些追求恋爱婚姻自由的“绝代佳人”,说成是“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实际上也暗示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自由恋爱也是“鬼不成鬼,贼不成贼”了。就凭这一点,贾宝玉想要娶林黛玉的事,首先在贾母这里就通不过。何况林黛玉与贾宝玉的爱情是一种“木石前盟”,在封建旧礼教的统治下,怎么会斗得过世俗的“金玉良缘”呢?因此林黛玉追求婚姻自主的理想,不过是一个泡影,最终成为了千古悲剧。
    薛宝钗出身于皇商巨族,是《红楼梦》中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之一。薛宝钗的父亲在时,见她生得肌肤莹润,举止娴雅,因此极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薛宝钗来京,本为待选才人赞善之职,因兄长薛蟠出了人命官司,就没有去入选而住到了荣国府来。
    薛宝钗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这不仅表现在她教宝玉改诗以迎合贵妃的心意;她讽和螃蟹韵,成为食蟹的绝唱;同时表现在她对诗画的独特的见解;特别是她帮助探春理家时那“小惠全大体”的新的经济政策,却是黛玉所不及的。这种新的经济政策,据宝钗的分析,实行起来有如下几种好处:一是每年减少了四五百两银子的开支,二是保证了园里姐妹们的用途,三是照看了园子,使园子里的花木每年滋长繁荣,四是使经管的妈妈们生活宽裕了,五是使园里当差的妈妈们也沾带些好处,避免了一些矛盾,其结果是园子管好了,官中开支也减少了,上上下下都得了好处。但是,薛宝钗的“小惠全大体”和贾探春的“兴利除宿弊”一样,只是在局部问题上的一种改革,想要挽救封建大厦的倾覆是无济于事的。
    正如社会生活是极其丰富而复杂的,人的性格也是异常丰富而复杂的,有的人既有美丽的相貌,又有聪明的才智,还有宽宏大度的胸怀,但在待人处世方面却又城府很深,极力隐藏自己真实的思想和感情,以致往往给人一种假像,但也不同于那些明火执仗地干坏事的人们,而只是暗暗地使用心机;薛宝钗就是如此,她在路过滴翠亭听到两个丫头小红和坠儿谈到因绢子问题而惹起的男女相思之事时,她觉得如果让她们知道自己听了她们的短儿,不但生事,而且自己没趣。薛宝钗为了解脱自己,就故意制造假像,不仅自己装得没事人一般,是追寻林黛玉才来到这里,并且煞有介事地向丫头们打听,还“故意进去,寻了一寻”,这种做法真像一个高级的演员,假戏真做,使人看不出什么破绽,使自己完全脱了干系,因此也颇为得意,“这件事算遮过去了”。但她这种做法,实在是嫁祸于人,使得这两个丫头对林黛玉起了疑心,转而怨恨起林黛玉来。
    薛宝钗的虚伪的性格,还表现在如下儿件事上:一是对待金钏儿的死。金钏儿只是因为和贾宝玉讲了几句玩话,就被王夫人撵了出去,金钏儿受不了这种冤气,就投井死了。金钏儿含冤而死,这是王夫人欠下的一笔血债,因此王夫人也在“坐着垂泪”,“心里不安”。可是薛宝钗却要撒下弥天大谎,说金钏儿“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傍边玩,失了脚掉下去的”。但她自己也怀疑这种谎言的说服力,便露出了她的狰狞面目:“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糊涂人,也不为可惜。”薛宝钗的谎言,薛宝钗的辩解,给了王夫人推脱责任的理由,因而深得王夫人的宠爱。
    二是对待元妃的“灯谜”。薛宝钗为了争夺“宝二奶奶”的宝座,不仅千方百计逢迎贾母王夫人,而且千方百计恭维贵妃。有一次,贵妃差人送出一个灯谜来,让大家去猜。这并无新奇的灯谜,薛宝钗一见就猜着了,为什么偏要说“难猜”,偏要“故意寻思”呢?其实读者一看,也就猜透了薛宝钗的心思,她是为了迎合贵妃的心意,为了争取贵妃对她的赏识,果然不久贵妃赏赐之物,“独他和宝玉一样”。
    由于薛宝钗时时处处表现出端庄稳重,随分从时,博取了贾母、王夫人的欢心,因此她们明明知道贾宝玉爱的是林黛玉而不是薛宝钗,却偏偏要相信什么“金玉良缘”的话,硬要拉宝钗与宝玉成亲 ,而且采取“偷梁换柱”的卑劣手段,把宝钗说成是黛玉,趁宝玉神志不清的时候举行了婚礼。尤其令人伤心的是“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这个时辰”。一边是“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一边是“薛宝钗出闺成大礼”,这种强烈的对比描写,更加烘托了悲剧的气氛。
    尽管封建势力大施淫威,无情地摧毁了两个叛逆者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一个含恨而死,一个无尽相思;但是也没有给它的真实信徒带来更好的命运。因为薛宝钗的正统思想与贾宝玉的叛逆思想是水火不相容的。尽管在贾宝玉神志不清的时候举行了婚礼,贾宝玉也终于因林黛玉的“泪枯”,因为叛逆思想的破灭,因为恪守“木石前盟”而“撒手悬崖”做了和尚;薛宝钗呢?这个封建正统的贤德女子,这个封建礼教的忠实信徒,又获得了什么呢?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和封建礼教的信奉者同归于尽,这就是作家所着意创造的贾宝玉的爱情婚姻悲剧,是封建社会大观园悲剧的高峰。
    二、王熙凤和巧姐
    王熙凤是王夫人的内侄女,贾琏的妻子,荣国府的当家奶奶。巧姐是她唯一的亲生女儿。但在曹雪芹的笔下,王熙凤是一个具有两重性格的人物:“铁腕式”的手段和“美女蛇”的本质。而巧姐却是封建阶级骨肉相残的牺性品。
    王熙凤的两重性格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大胆、泼辣、刚毅、果敢,她认定了要做的事,就雷厉风行,且具有杀伐决断;她办事的才干,“就是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她又能说会道,“就是十个会说的男人也说不过她”;她又极有心机,“少说着只怕有一万心眼子”;荣国府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口,她却管理得有头有序;特别是在协理宁国府时,由于她实行了“承包责任制”,各司其事,各负其责,使得宁国府的人,“俱各兢兢业业,不敢偷安”!她又生得漂亮,“出脱得美人儿似的”,使得她在贾府合族中越显得洒爽风流,典则俊雅,真如“万绿丛中一点红了”。但是另一方面她又阴险狠毒,不择手段:她毒设相思局,将贾瑞置于死地;她弄权铁槛寺,独吞了三千两银子,却害死了两条人命;她玩弄两面派手段,哄骗尤二姐进大观园,然后用“借剑杀人”之计,借秋桐之手杀死尤二姐;她还采取“掉包儿”计,促成了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姻,却断送了林黛玉的性命。但到头来她自己也逃不出毁灭的命运:她趁管理荣国府家务的机会,大力窃积财富,放高利贷盘剥,积蓄七八万银子的家私,却一旦被锦衣军全部抄去;在她死后,连她唯一的女儿巧姐也被贾环、贾芸、王仁等卖给了外藩做使女,幸被刘老老救出。但是王熙凤的结局不只是她个人的悲剧,实在是封建制度行将崩溃的必然遭遇,是封建社会上层统治集团内部派别斗争的具体反映。元妃去世以后,贾府失去了在朝廷里的支柱,加之贾赦、贾珍、贾琏之流贪污腐化,造成了敌对派系进行报复的口实;何况贾府的这种大抄检,又有贾府内部对于大观园女儿们的大抄捡进行在先。因此,大观园的大抄检,正是锦衣军抄检的预演。抄捡大观园时,王熙凤充当了打手;抄捡贾府时,王熙凤却“一仰身便栽倒地下”,昏死过去。由此看来,王熙凤的性格是复杂的,不能简单地说成是坏人或是好人。从王熙凤初见刘老老时对刘老老的讲话:“亲戚们不大走动,都疏远了。知道的呢,说你们弃嫌我们;不知道的那起小人,还只当我们眼里没人似的。”更可以看出王熙凤的心机。她将“亲戚们不大走动,都疏远了”的责任轻轻地一推就推到别人身上去了。但是王熙凤也确实给过刘老老一些好处;甚至在临死的时候,还把自己唯一的女儿巧姐托付给了她;由此也可以看出王熙凤的性格是多么复杂。正如鲁迅所说,《红楼梦》打破了我国古代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叙坏人完全是坏”的性格单一化的传统格局。试看王熙凤是那样的阴险狡诈,那样的威风凛凛,却又是那样的聪明能干,美丽动人;而且在临死之前,在梦中竟向尤二姐说道:“我如今也后悔我的心忒窄了,妹妹不念旧恶,还来瞧我!”因此王熙凤的性格,正如鲁迅所说,是一个“美恶并举”的复杂的性格。尽管在王熙凤的手下,造成了一些人的悲剧,但是王熙凤自己也是以悲剧收场。这就是作家所塑造的活生生的王熙凤的形象。
    巧姐是王熙凤的唯一的女儿,是“金陵十二钗”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但在王熙凤死后,她的亲祖母邢夫人作主,由她的舅舅王仁伙同贾环、贾芸将她卖了。贾环早就讲过:“等着我明儿还要了那小丫头子的命呢!”贾芸也想:“这巧姐……见了我好像前世的冤家似的。”那王仁更不成话,明知道贾芸他们是把巧姐儿卖了,却恬不知耻地说:“我是亲舅舅,做得主的。”并给他们出主意,一起欺骗邢夫人,定要将事情办成功。如此看来,封建大家族到了衰败的时候,真是骨肉相残,六亲不认了,竟至于出卖自己的亲骨肉了,这巧姐的命运也真是够惨的了。 
    尽管由于刘老老的搭救,巧姐没有被卖给外藩去。但是这巧姐小小年纪就有这么危险的经历,难道不是一个悲剧吗?难怪在太虚幻境里,巧姐也是入了薄命司的。
    三、元春四姊妹
    贾宝玉的胞姐元春和庶妹探春,贾琏的庶妹迎春,以及贾珍的胞妹惜春,是宁荣二府的四个千金小姐。
    大姐元春被选进宫去,先是当了女史,后又册封为贵妃娘娘,可谓富贵已极。正如秦可卿临死时托梦给凤姐所说:“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使得贾府的繁荣达到了极点。为准备元春归省接驾,于是大兴土木,修建楼台殿宇。到了元宵节,也就是元妃省亲的那一天,贾府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景象,真是玻璃世界,珠宝乾坤,难怪元妃点头叹道:“太奢华过费了!”
    作家所塑造的元妃的形象,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真实的人。尽管她享受了极大的荣华,有了极高的地位,身为贵妃娘娘,但她并没有丧失普通的人性。她对贾母王夫人说:“当日既送我到那不能见人的去处”,这才是她内心痛苦的根源。她在封建皇朝的最高统治者身边,除了供其淫乐,却不能与自己的亲人见面。即如这一次贾府花了那么大的代价建造了省亲别墅,她也不能在家里住上三五天甚或一两天,父母姊妹相见,都有那么多繁琐的礼节。因此她对贾政说:“田舍之家,韲盐布帛,得遂天伦之天;今虽富贵,骨肉分离,终无意趣。”这是她压抑已久的内心世界的真实的写照。在元春看来,骨肉分离,不能遂天伦之乐,这是违反了人性!由于元春内心深处在追求个性解放,与她的实际生活发生了强烈的冲突;且又因为她生活在最高统治者身边,内心的愿望只能尽量压抑,而绝对不敢有所声张,因此她内心的痛苦也就更加严重。她长期被幽禁在深宫,只活到四十三岁就薨逝了。读者只要细读元妃省亲的一段,就能体会到她为什么在大观园的那几个时辰里总是泪流满面,她的眼泪就一直没有干过。因为她生活在不能见人的去处,而且精神高度紧张!要知道,“伴君如伴虎”啊,稍有不慎,就会掉了脑袋。由此可以想见她那种每日里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的生活。
    大姐进了虎穴,二姐又送进了狼窟!迎春懦弱,从来不招惹是非,却被贾赦当作物件卖给了孙家,抵偿那五千两银子的孽债。
    作家以满腔的同情,描写了迎春的婚姻悲剧,也以愤怒的笔墨揭露了孙绍祖这个“中山狼,无情兽”的狰狰面目,同时也暴露了贾赦的丑恶本质,他为了顶去孙绍祖五千两银子的孽债,竟然不顾骨肉之亲,将迎春往狼口里送;同时也通过王夫人的口客观地反映了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在这种罪恶的婚姻制度下,妇女完全被剥夺了人身自由,果然只有一年多的时间,本性懦弱的迎春,就被孙家活活地折磨死了。
    探春是作家精心塑造的一个封建正统人物,是一个一心想扶持封建大厦的栋梁之材。但她的出身却和迎春一样,按凤姐的说法是“没托生在太太肚里”。但她眼高心高,性格也很刚强,她为了维持封建正统,竟至于连自己的生身母亲都不相认。她曾经公开表示:“我只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别人我一概不管。”因而赢得了王夫人的信任。她同凤姐一样好胜要强,却又比凤姐知书识字,因此“更利害一层了”。在王熙凤养病的一段时间里,她在李纨和宝钗的协同下,挑起了荣国府理家的重担。
    探春理家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可以看出她那种果敢决断的精神和雷厉风行的作风。她不仅制服了那些刁钻的奴才,而且还实行了她的新经济政策,除了弊,兴了利。贾探春与王熙凤比较,在节省开支维持这个封建大家族的生计方面是一致的。不同的是,王熙凤为了私饱腰囊,却做了这个大厦的蛀虫,她决不会为了这个败落家族的任何生机而舍弃现实的收益;而贾探春在经济方面却从不计较个人的私利,为了表现她的公正,甚至对她的生身母亲也表现出鄙夷之情。
    但是探春又是一个在政治上具有清醒头脑的人,在抄检大观园时,表现出凛然不可侵犯的大胆泼辣的性格,在她看来,抄家,正是封建家族破落衰败的先兆。她从甄家的事引发到贾府,“咱们也渐渐的来了”,说明贾府也是败落的时候到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面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必须先从自己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在抄检大观园以后,探春对于统治者内部的勾心斗角更是愤恨!她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咱们倒是一家子亲骨肉呢,一个个不象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因此她对这个封建家族的不可避免的没落衰败现象,总算是很清醒地意识到了。尽管她极力想要挽救它的危亡,但终究是无能为力了,正如《红楼梦》判词所说:“才是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也正是由于这个原故,探春也不可能有好的命运,最后只得被逼远嫁。
    惜春是四姊妹中最小的一个,她自幼儿没有母亲,父亲贾敬只一味求仙修道,因此她从小儿失去了母爱父爱。幸而贾母接在身边,当亲孙女儿一样抚养。惜春很聪明,但性格很孤僻,也很犟,她想要不蹈迎春、探春的覆辙,就只有出家这一条路了。从这一点也可以说明,尽管贾府是百年望族,显赫一时,如今已是没落的时期到了。事实上元春早薨,迎春夭折,探春远嫁,给了年幼的惜春当头一捧:“就是诰命夫人小姐,也保不住一辈子的繁荣”,地藏庵姑子的话,在惜春心里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因此她对尤氏说:“譬如我死了以的,放我出了家,干干净净的一辈子,就是疼我了。”
    惜春出家,对于出身于贾府这样的封建大家族的千金小姐来说,当然是一个悲剧,但这是不可避免的悲剧。因为惜春知道,她不出家,就要出嫁,就会重蹈迎春、探春的覆辙,哪里能够像大姐那样做个贵妃娘娘!更何况就是元春,不同样也是一个悲剧吗?父母兄弟姐妹不能相见,被幽禁在深宫里,跟坐牢又有什么区别!因此惜春想要避免出嫁的命运,就只有出家了。她幻想出家,自己干干净净的一辈子,避免那些世俗的烦恼。
    四、李纨和秦可卿
    李纨是王夫人头胎所生之子贾珠的妻子,秦可卿是宁国府贾珍的媳妇。前者是一个谨守贞节的年青孀妇,后者却是一个风流女子。
    李纨虽然出身于书香门第,但由于其父李守中恪守着封建旧礼教,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不教她认真读书,只不过将些《女四书》、《烈女传》读读,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的几个贤女便了,却以纺绩女红为要。由于李纨从小受旧礼教的熏陶,因此完全失去了青年人的活力:“虽青春丧偶,且居于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不闻不问,惟知侍亲养子,闲时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心里竟如古井一般,不起半点波澜,这样竟也免去了一些失去爱情的痛苦。
    李纨可说是旧礼教的殉葬者,她牺牲了个人的幸福,葬送了青春年华,唯一的希望就是望子成龙。《红楼梦》判词:“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又《红楼梦》曲子:“只这戴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从判词和曲子看,李纨之子贾兰自能高中科举,李纨也自能博得一个诰命夫人的封号,穿戴上凤冠霞披,但李纨还是逃脱不了悲剧的命运,《红楼梦》曲子又云:“昏惨惨,黄泉路近!”这就是李纨的悲剧命运的结局。
    秦可卿“生得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深得贾母器重,是“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秦可卿又对王熙凤非常敬重,说她是“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因此王熙凤也很喜欢她。
    秦可卿和贾蓉是青年夫妻,但贾蓉是个浪荡公子,并没有真正的爱情;而贾珍却是百般地诱惑,秦可卿抗拒不了,因而发生淫乱,终至事情败露而寻了自尽。尽管曹雪芹听了脂砚斋的劝告,删去了天香楼的情节,却留下了许多秕漏,因而欲盖弥彰,同时也损害了秦可卿这个完整的艺术形象,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实际上秦可卿同贾珍的关系,其责任自在贾珍,这是任何人都可以理解的。在封建社会里,妇女没有人身自由,只能被男人们当成玩物;而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讲究“门当户对”。秦可卿出身卑微,按照封建婚姻制度,她根本不可能高攀贾府,只是因为她“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因素日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什么瓜葛?书中没有明讲。但是,根据贾珍父子一贯的思想和行为可以想见,而且从他们对待尤二姐和尤三姐的态度就可以证明。因此只有一种解释,即秦可卿同他们有了某种暧昧关系,才使得她虽然是一个出身卑微的女子却攀上了宁国府这样的高门望族!加之争强好胜,如果她能够活得长久,也许会像王熙凤一样,总揽着宁国府的家务!但事情却总是不如人意:正在上上下下的人都对她很有好感的时候,由于禽兽一般的贾珍的纠缠,不幸而事情败露;但我们不能据此而指责秦可卿,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那“只有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的宁国府里,在那如禽兽般的贾珍的魔爪底下,出身卑微的秦可卿难道还能够逃出他的魔掌吗?这个才貌双全的弱女子,在东府里不过是一只任人宰割的羔羊!秦可卿实在是一个不幸的女性,她既然落到了禽兽一般的贾珍父子手里,除了供其淫乐,难道还会有别的什么出路吗?因此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情节,正是她的必然的结局,不幸的是作家删去了这一情节,使这个悲剧形象有了缺损,同时也是为贾珍们开脱了罪责!
    五、史湘云和妙玉
    史湘云是忠靖侯史鼎的侄女,贾母的内侄孙女,贾宝玉的表妹。而妙玉却是和贾府毫无亲戚牵连的栊翠庵里的带发修行的尼姑。但两人都具有诗人的气质。
    史湘云心直口快,性格豪爽,又很有才情。探春发起组织诗社,贾宝玉要贾母将她接来,姊妹们叫她先做一首诗,做得好才能入社。湘云立即做了一首海棠诗,众人看了,一致称赞说:“这个不枉做了海棠诗,真该要起‘海棠社’了。”以后,在“卢雪庭即景联诗”时,湘云和宝玉要了一块生鹿肉自己用火烧着吃,宝钗、宝琴和平儿也凑在一处吃起来。黛玉笑她们是一群叫化子。湘云却说:“你知道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我们这会子腥的膻的大吃大嚼,回来却是锦心绣口。”的确如此,湘云这次做得最多,也做得最好。大家都笑说:“这都是那块鹿肉的功劳。”
    又一次,宝玉过生日,湘云多喝了几杯酒,燥热起来,图凉快,就卧于山石僻处一个石磴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在地下,也半被落花埋了,一群蜜蜂蝴蝶闹嚷嚷的围着。又用鲛帕包了一包芍药花瓣枕着。众人看了,又是爱,又是笑,忙上来推唤搀扶。湘云口内犹作睡语说酒令:“泉香酒洌……醉扶归--宜会亲友。”
    看到湘云这种“香梦沉酣”的样子,自然会联想起醉卧长安城内酒家的唐代大诗人李白来,“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李白是酒仙、诗仙,自谓“斗酒诗百篇”。湘云不是也说“吃了酒才有诗”吗?从这一点看,湘云真有李白的豪情。但湘云和李白毕竟不同:李白醉倒了,皇帝召唤也不去,并以酒仙自许。湘云到底是个女儿,尽管有男孩子的气概,有潇洒豪放的性格,但毕竟还是有女儿的腼腆,有女儿的娇羞,而且也不可能有李白那样的酒量。只因“多罚了两杯酒”,就“娇娜不胜,便睡着了,心中反觉自悔”。作家这样写完全符合湘云的性格,她毕竟是一个千金小姐,跟那些粗俗的女孩子自然是有区别的。
    史湘云从小就父母双亡,叔父母对她也并不关爱,只好寄住在贾府里。正如《红楼梦》曲子所说:“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后来长到十来岁,虽然回了史府,但总盼望着贾母派人去接她来贾府。只有到了贾府里,跟姐妹们在一起,她才感到开心。她虽然跟林黛玉同样是寄人篱下,但她跟林黛玉的性格却截然不同:黛玉常常感到孤独,常常以泪洗面;湘云却性格豪爽,从不感到孤独,正如《红楼梦》曲子所说:“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
    但是,史湘云尽管是一个英豪阔大宽宏量,且又有侠气,又有文才,又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的女孩子,到底还是要出嫁的。出嫁后不久,丈夫就得了暴病。由于这种原因,贾母病重的时候,她都没有来看,直到贾母死了,她才来送殡。她想起贾母素日疼他,又想到自己命苦,于是更加悲痛,直哭了半夜。鸳鸯等再三劝慰不止。
    史湘云的哭,一则为贾母,“想贾母素日疼他”;一则为自己,“刚配了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婿,情性又好,偏偏的得了冤孽症候”。不久她的丈夫死了,史湘云立志守寡。先前是那样天真活泼,豪放潇洒的史姑娘,竟被坎坷的命运推向了悲剧的深渊。从此,她也像李纨一样,只能丧失了对于生活的憧憬,对于爱情的追求,变得“槁木死灰”一般。这种痛苦真是无有尽期。而且我认为她比李纨更要痛苦十倍,因为李纨从小受《女四书》、《烈女传》的影响,早已心如古井,不起波澜;而史湘云却是那样的豪放潇洒,诙谐风趣,而且才华横溢,诗情侠气,集于一身,她何曾想到自己会有这种遭遇!从此潇洒豪放的史湘云再也不在人世,有的只是一个终日以泪洗面的孀妇了。封建制度、封建礼教摧残人,真是何其毒也。
    再说妙玉。贾府为了接待元妃归省,修建了大观园,采办了十二个女戏子,还采办了十二个小尼姑、小道姑,外又有一个带发修行的妙玉。这妙玉本是苏州人氏,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但她从小多病,带发修行,后因父母双亡,自己又为权势所不容,竟不能在家乡安身,所以投奔到京城里来。妙玉实在是一个没落的贵族小姐,现在入了空门,连一个小姐都算不上了。从她写给贾宝玉的贺帖上自称“槛外人”来看,是把自己看成是“铁槛之外的人”了,也就是超出世人之外的畸人了。
    妙玉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第七十六回,黛玉和湘云在凹晶馆赏月联诗,湘云说了上联:“寒塘渡鹤影”,黛玉对:“冷月葬诗魂”。湘云认为黛玉对得太好了,只是太颓丧了些,黛玉却说:“不如此,如何压倒你?”恰在此时妙玉来到,也说这一句“果然太悲凉了”,并要她们不要再续下去,于是邀她们二人到栊翠庵去。黛玉和湘云原已联了二十二韵,妙玉立时续了一十三韵。看了妙玉的续诗,黛玉、湘云二人称赞不已。妙玉的诗使得这两个诗人佩服,可见她的才情是如何的出众了。
    妙玉虽然入了空门,但其实也是个多情种子,她和贾宝玉那种微妙的关系,正好反映了她的内心的苦衷。但是佛门的清规,旧礼教的约束,自己想洁身自好的理想,像一条无形的绞索束缚着她,使得她根本不敢有非礼之思,非礼之言,非礼之动。但是有一夜同宝玉一起离开惜春那里,走近潇湘馆,听了黛玉抚琴,与宝玉分别以后回到栊翠庵打坐时,却出现了反常的情况:“忽然想起日间宝玉之言,不觉一阵心跳耳热,自己连忙收摄心神,走进禅房,仍到禅床坐了。怎奈神不守舍,觉得禅床便恍荡起来,身子已不在庵中。便有许多王孙公子,要来娶她;又有些媒婆,扯扯拽拽,扶她上车,自己不肯去。一回儿,又有盗贼劫她,持刀执棍的逼勒,只得哭喊求救。”
    在这里,作家写出了一个活的妙玉,她有思想,有感情,有对爱情的追求;但是她谨守佛门的戒律,旧礼教的信条,因而思想上有矛盾,有冲突,她有复杂的感情和性格:她不像李纨那样的“槁木死灰”,更不是一具徒有躯壳的僵尸!但是妙玉又是一块无瑕的白玉,是一身清净洁白的女孩儿,是水做的骨肉。但在贾府遭了抢劫以后,妙玉回到庵里遭了大劫。这清净洁白的女儿,正如一块无瑕白玉,却落在污泥之中。
    综上所述,尽管“金陵十二钗”各人的处境不同,性格不同,经历不同,但最终都逃脱不了悲剧的命运:林黛玉含恨而死,薛宝钗却守活寡;而贾府的四个千金小姐呢?大姐入了虎穴,二姐被送进狼窟,探春被逼远嫁,惜春遁入空门;王熙凤尽管得意于一时,最终却被休而“哭向金陵”,她的唯一的女儿巧姐,也有一番危险的经历;谨守贞节的李纨,躲不了“昏惨惨,黄泉路近”,风流女子秦可卿因事情败露而寻了短见;“是真名士自风流”的潇洒豪放的史湘云,结婚不久丈夫就暴死,成了一个比李纨更其不幸的“终日以泪洗面”的孀妇,而“文墨又极通模样又极好”的才华横溢的诗人——那栊翠庵里的妙玉,也终究是“无瑕白玉遭泥陷”。她们的悲剧命运实际上与封建大家族的没落是联系在一起的,当贾府这样的百年望族到了“树倒猢狲散”的时候,这些托身于封建家族的女性,不管她们是封建礼教的叛逆者,还是它的忠实的维护者,甚或是管理着几百号人口的当权者,到头来都只能随着这个封建家族的灭亡而以悲剧收场。这说明到了封建社会的末世,任何清净洁白的女儿,都逃脱不了悲剧的命运,即像妙玉入了空门,也不能幸免。这就是《红楼梦》所反映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冷酷的现实。总之,她们悲剧的命运是一样的,只是各人的表现不同而已。
    参考文献: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王昆仑文集》团结出版社1988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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