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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真事篇(三)解开曹雪芹“四十年华”的死结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刘同顺 参加讨论

    敦诚《挽曹雪芹》诗中有一句“四十年华付杳冥”,多年来,人们一直有不同的理解。首先,“四十年华” 从简单的字面来讲应是表示一段时间,为何理解为“四十多岁”实在是受了诗外的影响,是人们心中预先有了一个对曹雪芹结论认识的前提,转而向这层意思上靠而已,“四十年华”的本意有了转折和引申。这就出现了一个怪圈,将一个有疑问的、尚不成立的对曹雪芹认识的结论反过来解释这首诗,进而再用这首诗去支持曹雪芹是四十岁而亡的曹寅孙的结论。要想解决对曹雪芹认识的矛盾,必须打破这个怪圈,对曹雪芹的资料进行重新的分析和研究。
    敦诚挽雪芹诗实际是两首。第一首上阙为:“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肠回故垅孤儿泣,泪迸荒天寡妇声。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
    故人欲有生刍吊,何处招魂赋楚蘅” 第二首为:“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
    故人惟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坰”第二首实际是在第一首的基础上改过来的。人们从两首诗的字义做大致的理解,认为雪芹死时敦诚兄弟俩没有在现场,是事后才得知雪芹去世的消息,因而描写他去世时可能的情况来追掉他的友人。两首诗都有四十是说明雪芹死时四十岁的样子。
    对于上述的理解,粗略看好像是这么回事,但仔细的分析,就感到矛盾重重。首先,挽雪芹诗是友人对他的追忆,人去世了,写首诗怀念一下,应是对雪芹一段人生的反映,而不应仅仅反映一个死时的场面。如果将“四十年华”理解为四十岁的样子,它反应的就仅仅是雪芹死时凄凉的景象。这与实际情况确实不符!雪芹死时诗作者根本就不在现场。难道诗作者、一个雪芹的好朋友追忆雪芹就反映那点他根本不清楚的情况吗?!这点值得大家反思!挽雪芹应该反映他对雪芹的至深了解才对。
    “四十年华”如果作四十岁的样子理解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难以理解的东西。“四十年华”到底是“四十岁”还是“四十多岁”呢?如果是“四十多岁”,以往的红学家也提到过,用“四十年华”来描述是不恰当的,那不相当于给一个人减寿了吗?“四十年华”应作“五十年华”才对。如果曹雪芹是四十岁或有人说的三十八岁的人,他能写得了红楼梦吗?一个十二三岁遭抄家的孩子,难道说在没有学识、没有任何经历的情况下就开始写红楼梦吗?他的知识从何而来,思想认识从那种实践经历中产生,而且这样深邃?学习需要时间、经历需要时间、有了认识酝酿写作也需要时间、隐居后改写红楼梦就用十年时间,这样算起来他多大了?
    人们从他的资料分析中得出他好像有过任职的经历,也曾在宫廷待过,后来在职务上有点变故,这样的情况好像让人更能理解。只有这样,他才能见多识广,职场的变故才能使他产生对社会、对人生的深刻认识。
    张宜泉在“题芹溪居士”中有两句:“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本羞”。这里用了两个典故,一个是李白,青莲居士,曾受诏为御用文人,玄宗曾经‘以七宝床上,御手调羹以饭之’后不堪上层的争斗辞职而去;另一个是阎立本,作为一个宫廷画师不被重视以为画是末技,人格受到严重践踏。从这两个典故反应曹雪芹有过宫廷任职的经历。可我们想一下,一个被抄家的后代怎会再到宫廷中呢?宫廷也不会录用呀?能重新得到皇上的信任需要时间,到宫廷任职也要经历一段时间。再加上这些因素,曹雪芹的年龄可就远远的超出四十多岁了,这也是曹雪芹的矛盾之处。
    曹雪芹的人生思想具有藐视权贵的一面,不只在张宜泉《题芹溪居士》的“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本羞”两诗句中体现出,敦诚的《寄怀曹雪芹沾》也有几句描述:“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扣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着书黄叶村”,是一样表达了曹雪芹甘居清贫,藐视权贵的性情。两者的一致,说明了曹雪芹真实的一面。他具备这种思想可能与他有过宫廷任职的经历有关。试想一下,如果曹雪芹四十而亡的话,他在抄家前是个小孩子,抄家以后,就一直是一个平民百姓,后半生只隐居写书,他的朋友这样形容他岂不是太离谱了!还有假定曹雪芹四十而亡注定了他的一生大部分是写书的生涯,隐居无名,连存在有政治抱负,让皇上征兆任用的机会都没有。如果有这样的机会和苗头,朋友这样形容他也不为过。
    实际上,在我们之前就有人提出过”四十年华“的问题。赵冈、陈锺毅《红楼梦新探》中说:《鹪鹩庵杂诗》中的挽诗是初稿,而《四松堂集》底稿本所载是较晚的改定搞。……稿凡两易,却始终不放弃‘四十’的字样,可见关系重大,雪芹也许真的活了四十岁。依我们看,雪芹享寿四十之说是一种误会。……此诗初稿作‘四十萧然’并非意指享年而言。而指过了将近四十年的坎坷生活。‘萧然’表示家道不振。换言之,敦诚原来在挽诗中要说:‘你这一生中吃了将近四十年的苦’。
    既然“四十年华”不符合雪芹的情况,那“四十年华”肯定是另有别意。关于“年华”的用法平常有很多,如我们通常讲的“大好年华付东流”。“年华”在实际使用中,更多的是一个时间段的概念。结合这首诗我们看一下,“四十年华付杳冥”应该是四十年的时间都付给冥冥之中了,这里的“付”字不是“赴”字更能说明这一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四十年华”讲的就应是原字句的正面直意,是一段时间,是人生的一段时光,是四十年的坎坷。曹雪芹不是四十多岁,是过了四十年不明不白的生活,这种情况正像曹颙假死后出家的情况。从康熙五十四年到乾隆二十八年正是四十多年的时间。
    所以“四十年华”理解为四十岁的样子是很不恰当的。迷一样的曹雪芹给人们留下了太多的迷,在人们没搞清他的身份之前,“四十年华”理解为四十岁的样子,是人们无法理解的理解。有人将“四十而亡的雪芹”为寅之孙理解为定论,实际这种结论本身也是一种假设。吴恩裕先生也说:“就曹雪芹的材料而言,现在的问题不光是有关材料数量实在太少,更在于一些材料处于相互抵触、相互矛盾的状态之中”。为什么有矛盾,恐怕是理解的方向性问题。雪芹的生平是含糊的,写的红楼梦也是含糊的,雪芹的资料为什么不能隐晦含糊呢?知道了他的隐晦含糊性,为什么还在矛盾的表面上去理解?如果认识到曹颙就是曹雪芹,就不应该固执地再做此解,而应该将诗的理解往曹颙身上考虑,看其他的各个方面是否也符合曹颙的情况。
    这首诗的后面还有一句:“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也是用这两人的形象来反应雪芹的人生情况。从反映人生的角度来说,“四十年华”应该是一个时间段的概念,而不是四十岁的样子,在一首诗中意思的表达应该是统一一致的。李贺是唐朝的诗人,他很有才华,可惜在二十几岁就去世了。刘玲是晋时的隐士,他嗜好喝酒放荡不羁,死后随地即葬。这两个人的形象合在一起有点不伦不类,可用这两个人来反映雪芹的前后阶段却非常相似于曹颙的实际情况。
    对“四十年华”的理解不应是孤立的理解。对曹雪芹的认识也不能孤立的分析敦诚等人的资料,既然将雪芹与红楼梦的作者联系在一起,就应该以红楼梦作者的角度去判断曹雪芹其人,否则,西山的雪芹永远是西山的雪芹。红楼梦书前面的“半生潦倒之罪”、 “身前身后事”、“曾历过一番梦幻” “我之罪固不能免”的说法,都印证作者的奇特经历,暗合曹颙的人生,那“四十年华”的含义是非常符合曹颙假死出家后四十多年隐居的生活。
    最后结合网友“四暗刻”在理解“半生潦倒”之半生时讲的话结束此论证:
    有人根据文中"半生"推定作者当时正值而立,再加批阅十年,恰好四十,与敦诚挽诗相合,得出作者享年四十的光辉论断.殊不知此"半生"乃后半生,文中写得很清楚,作者前半生锦衣纨绔,饫甘餍美,后半生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半生按三十计,而此文写在甲戌年前,到甲戌作者就六十多了,作者称脂砚为老货亦不足为怪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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