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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厄普代克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向丁丁(译) 参加讨论
美国著名作家约翰·厄普代克(JohnUpdike)于美国当地时间2009年1月27日去世,享年76岁。毕业于哈佛大学英文系的厄普代克一生创作极丰,生前也获奖无数,几乎得遍了美国所有的文学奖,近年来也一直是诺贝尔文学奖评选中呼声最高的人选之一,却最终都没受到瑞典人的青睐。厄普代克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是他的“兔子四部曲”,从1960年出版的《兔子,跑吧》开始,其后三十多年中又陆续推出了《兔子归来》、《兔子富了》以及《兔子歇了》,以“年代记”的形式生动描绘出美国战后四十年的众生相。
     本文摘选自一些美国当代作家对厄普代克的回忆。
    Z·Z·派克:
    我是在日本期间读完厄普代克的《兔子安息》的,之后很快回过头来读完“兔子四部曲”,最后还把他所有的短篇故事也读了个遍。在我看来,能够如此游刃有余地糅合种种对立面——上层社会和城郊阶层,热望和无能,生意和神圣,而且糅合得饶有趣味——有这般功力的美国作家屈指可数。他似乎既能倾听美人儿美利坚轻启朱唇,也能倾听平凡美利坚娓娓述说。而如果他决心在小说和散文中展现清教徒们可爱的风骨,那么就一定展示得气宇轩昂、富有卓见并且不卑不亢。
     对待种族问题,他的态度是坦荡荡地窥视。他会去碰触这个话题,把它放在台面上,像菜肴一样端给你,等着看别人尝出何种滋味。《兔子归来》也许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究竟是一只大熔炉还是一片化粪池,答案揭示得更多的却是作出回答之人,而非与他对话的厄普代克——这是个利落漂亮的小把戏。
     我最初与厄普代克相识是因为他推荐我的书去上一个电视读书会节目。在报刊上为年轻作家摇旗呐喊很像他的风格(他还由于把某些年轻作家比作普鲁斯特和纳博科夫而把别人骇得够呛),而上电视则怎么也不像是他会干的事。无论如何,我在“今日秀”节目的演员休息室等待时,厄普代克现身了,比我想象中要高,脸上和眉毛上都给涂上了桃色的粉底。我急忙自我介绍,“我是ZZ,”我说。然后他回答,“我是橘子,”一个节拍都没拉下。
     很快就有一位活力四射到不可思议的卡蒂?库里克上来握住我们的手,先是祝贺我,然后问厄普代克,“作为美国最酷的作家感觉怎样?”厄普代克瞄我的眼神就像在说别人形容他的词儿很多,不过“酷”却不是其中一个。我们坐下来开始了电视访谈,厄普代克和蔼亲切、渊博可敬,而我隔一会儿咕哝几个字,打破脸上僵硬的微笑,也不知自己是在表达感激还是敬畏。
     访谈结束以后,库里克又使劲儿地握住我们的手上下摇晃,还拍拍厄普代克的肩,就像他养的大母猪在全州博览会上拿了金奖,随后就一溜烟儿消失了。“眼下可真稀奇,”厄普代克说,把我也纳入这个滑稽戏似的情境之中。等到我们回休息室又待了一会儿之后告别时,我必须得承认那天我同意卡蒂?库里克的话了:约翰?厄普代克真是美国最酷的作家。
    
    乔伊斯·卡罗·奥茨:

    
     约翰·厄普代克是我的高中同学。那是一所很大的学校,学生尽是五十年代低地地带城里普通人家的孩子,他比我们年纪稍大一点。不用说,约翰是我们班的班长,而我是班秘书,这一点毫无疑问。自我成年起,就开始读约翰的作品了,而只有想着剩下的光景里还能重新再读一遍,我心里才能稍感满足。我想一定还有他写的一两个短篇故事,或者要么是薄薄的一册小说,不知是何原因我尚没有读过。我的学生们都爱《费城来的朋友》——约翰在《纽约客》上发表的第一个短篇。看似朴拙无华,其实多么精妙绝伦!学生们不但为这故事本身惊艳,当他们知道约翰写它时同他们差不多年纪,更是惊讶不已。
     我们见过好几次面——先夫雷蒙德?史密斯和我去马萨诸塞州的比弗利农庄拜访约翰与玛莎,每次都非常愉快。约翰永远和蔼可亲,爱开玩笑,他心地善良,又常常显出一副困惑不解的神态,叫人觉得温暖。而只要一聊到文学,他自然才气纵横、热情四溢,若干年前,我曾经很高兴地在普林斯顿大学向一间大讲堂里挤得水泄不通的听众介绍他,那次他做了非常精彩的讲演,还朗读了自己的作品。我一直教授他那些可爱的短篇故事——他的语言明白易懂、活泼机智、熠熠闪光,具有一种金属般的幽默感。我一直弄不清约翰对他的——要么不如将“他的”二字去掉——基督教信仰虔诚有几分——虽然他的作品里游散着一些宗教的气息,就像多云的天气里不知从哪儿射进几缕阳光。我会非常怀念他,我们每个人都会。
    
    托比艾思·伍尔夫:
    
     我跟厄普代克并不相识。我们只见过两面,非常短促,但第一次见面的情形一直印在脑中。当时我们都去参加一场现场颁奖典礼——最后抱得奖杯归的是他——典礼开始之前,最终入围者都聚在附近一户人家喝些酒水饮料。厄普代克是其中最“高”的一位,不论哪个方面都是如此,有他在,我们都觉着有点怯。于是站得离他稍远,讲话也只在互相之间,而且心里还颇紧张。后来我听见他跟女主人说:“他们讨厌我。”我被他的误解吓了一跳,心里一触,觉得他好敏感,于是马上跟他攀谈起来,其他人也陆续围了过来。他好像终于安了心!不用说,他的态度非常和善,并且给了我们许多鼓励。
     但我们对他心怀敬畏也是难怪的。他给我们留下了怎样一架子的书、怎样一整个书库啊。当我听见他去世的消息,脑中出现的第一个画面就是《兔子富了》里哈利跟朋友们在池塘边的俱乐部里放松身心。那不是一个豪华的乡间俱乐部,而是运动俱乐部,哈利和珍妮丝在这儿尝过他们向往的享受特权之感。暮色将临,厄普代克用他标志性的精确笔触描写在草地和水面上移动的光影、隐藏着情色意味的交谈,一切都弥漫着活着的喜悦,这喜悦随着影子渐渐拉长而更加鲜明:
     九月总有炙热的明亮阳光,让兔子受到两种触动:苹果香和粉笔灰味,标志着人们迫不及待重返学校和工作;同时让他记起自己又惨遭提拔,在那尽头黑漆漆的阶梯上再登一级。
    
    E.L.多克托罗:
    
     厄普代克摘得美国艺术文学院金奖时,我写了封短笺给他,向他表示祝贺,并且说跟许多艺术奖项不同,这个奖恰如其分、公正合理,并且早已因此声名卓著。
     以下是他2007年5月18日回信的前几段:
    
     亲爱的爱德华:
    
     收到你的信,真是太亲切了。读完之后我十分感动。我站在聚光灯下那几分钟,禁不住在想其他许多作家们,如果获奖的是他们,恐怕即使不比我更加名至实归,也至少一样合适。我年轻的时候最关心的就是从别人那儿窃来些小把戏,好用来在自己的作品里抖包袱。而现在只要想想这个时代有多少作家知晓我所不知、能做我所不能的事,我简直都要吓呆了。
     这么多天才的存在让我感到深深的自我怀疑,让我胆量尽失。但这种怀疑也是策动我们所有人前进的引擎,不是吗?
    原载:《文汇报》2009-02-18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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