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的早期流传,与袁中郎之弟袁小修亦有密切的关系。袁中道(1570—1623),字小修,号泛凫,公安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官南京吏部郎中。文名甚著,与其兄宗道、宏道并称三袁,同以公安派著称。他与《金瓶梅》发生关系的史料,现在仅能找到其著《游居柿录》(亦称《袁小修日记》)中一条而已。现抄如次: 往晤董太史思白,共说诸小说之佳者。思白曰:“近有一小说,名《金瓶梅》,极佳。”予私识之。后从中郎真州,见此书之半,大约模写儿女情态俱备,乃从《水浒传》潘金莲演出一支。所云金者,即金莲也;瓶者,李瓶儿也;梅者,春梅婢也。旧时京师有一西门千户,延一绍兴老儒于家。老儒无事,逐日记其家淫荡风月之事,以西门庆影其主人,以馀影其诸姬。琐碎中有无限烟波,亦非慧人不能。追忆思白言及此书曰:“决当焚之。”以今思之,不必焚,不必崇,听之而已。焚之亦自有存者,非人力所能消除。但《水浒》崇之则诲盗,此书诲淫,有名教之思者,何必务为新奇以惊愚而蠹俗乎?袁小修:《游居柿录》卷三,第979条。 袁小修的这一段日记,区区二百五十字,然而对研究《金瓶梅》的早期面貌、早期流传等诸多问题,具有重要价值。 袁小修何时见到半部《金瓶梅》 如果说,万历二十三年,袁中郎致董思白书透露了《金瓶梅》抄本传世的第一个信息的话,那么袁小修日记中“从中郎真州见此书之半”的话,为我们透露了《金瓶梅》早期流传的第二个信息,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但是这个信息的出现到底在什么时间呢?近年来国内外学者的考证都是有问题的。笔者首先对这个问题提出不同的看法。 法国学者雷威尔在《最近论〈金瓶梅〉的中文著述》一文中认为:“从中道1614年的日记《游居柿录》中说他于1598年看到半部小说用的‘一半’原稿。”转引自魏子云:《金瓶梅的问世与演变》附录。1598年是万历二十六年戊戌。这就是说,按照雷威尔先生的看法,袁小修第一次看到半部《金瓶梅》的时间是万历二十六年。我国台湾学者魏子云先生亦持此说。他在《金瓶梅的问世与演变》中指出:“小修从中郎真州的时间是万历二十六年(1598)。”而大陆学者对这个问题几乎还没有加以考证。笔者认为,袁小修从中郎真州所见《金瓶梅》之半的时间,当为万历二十五年丁酉,而非万历二十六年戊戌。 首先,我们必须搞清楚袁中郎侨寓真州的时间。 万历二十二年十二月,中郎在京谒选,授吴县令。二十三年二月离京赴吴,三月到任袁中郎:《瓶花斋集·告病疏》。。中郎在任两年,“公为令,清次骨,才敏捷甚,一县大治。宰相申公时行闻而叹曰:‘二百年来无此令矣。’”《公安县志·袁宏道传》。“二十五年正月内因病乞恩,改授教职。二十六年四月内授顺天府教授”袁中郎:《瓶花斋集·告病疏》。。正是在这段时间内,中郎曾侨寓真州。具体讲,万历二十五年初,中郎力辞县令,春即解官去职,暂居无锡。此年三月即与友人江进之等游历无锡惠山,杭州西湖,天目诸名胜。回无锡后不久即侨寓真州。 袁氏《解脱集》尺牍中,有一封致华中翰的信。华中翰即华士标,字之台,无锡人。万历二十年进士,授翰林院典籍,后至刑部郎中。华中翰是中郎止无锡之居停主人。是信曰: 一别三月,往返二千余里。家属居尊宅若家,不肖望梁溪若乡。贾岛云:“无端更渡桑乾水,却望并州是故乡。”不免有牢骚意。若仆则乐之矣。……但此地去苏太近,今回亦不可久,便欲移之瓜步矣。 此书告诉我们,中郎于万历二十五年开始,游览东南名胜达三个月之久,并言称“今回亦不可久,便欲移之瓜步矣”。说明他意欲随即从无锡移居瓜步。瓜步镇,在江苏六合东南瓜步山下,距真州不远。从此信推测,中郎回无锡的时间,当在万历二十五年六七月间。《解脱集》尺牍中还有致吴敦之书曰: 自春徂夏,游殆三月,由越返吴,山行殆二千余里。 此又一确证,证明中郎于万历二十五年夏天,已由越返吴,回到了无锡。回无锡后不久,中郎即发舟移居真州。《解脱集》尺牍中有致江进之书曰:“初一日从无锡发舟,仅抵惠山,今日可到常州矣。”这个“初一日”,从中郎前后行迹推测,只可能是六月初一或七月初一。中郎到达真州的确切时间,还有待进一步考证。但从他给江进之的另一封信中知道,是年盛夏,中郎已在真州。此信曰: 弟暂栖真州城中,房子宽阔可住。弟平生好楼居,今所居房,有楼三间,高爽而净,东西南北,风皆可至,亦快事也。又得季宣为友,江上柳下,时时纳凉赋诗享人间不肯享之福……。 季宣为李柷,字季宣,号青莲,万历元年举人,曾任知县,能诗文。中郎与季宣在真州“江上柳下,时时纳凉赋诗”,足证万历二十五年盛夏,中郎已侨居真州(今江苏仪征)。中郎在真州大约住了半年时间,其间还去过扬州、南京栖霞山等地游览。中郎《瓶花斋集》中有诗一首,题为:《戊戌元日,潘景升兄弟偕诸词客邀余及洪子崖知县踏青真州东郊,以云霞梅柳句为韵,余得度字》。此诗证明,万历二十六年戊戌元日,中郎还继续寓居真州。袁小修:《吏部封司郎中中郎先生行状》曰:“戊戌,伯修以字趣先生(中郎)入都,始复就选,得京兆校官。”这就是中郎离开真州去京的原因。袁中郎《瓶花斋集》诗《广陵别景升小修》云:“搔头几日见新丝,二月河桥上马时。”此可证中郎于万历二十六年二月,在扬州告别小修,启程赴京。根据以上考证,我认为,中郎侨寓真州的时间是从万历二十五年夏到万历二十六年二月。袁小修所说的“从中郎真州,见此书之半”的时间,也只可能在这七八个月中间。 但是,这段时间是跨年度的。雷威尔等先生认为小修从中郎真州是万历二十六年,而笔者认为是万历二十五年。这就必须作进一步考证。下面我们看看小修自己的说法。 袁小修《游居柿录》卷三,202条: 戊戌,予居真州,淑正来,因数聚首,时真州有老友侯师之,名维垣,亦好客……。真州城空,其西北多种桃,桃花盛开,与二老日日往游……,凡半年而别。 同书同卷,213条: 移居潘季友空宅,与张白榆邻,即张旧宅也。戊戌年,中郎以病改吴令,入补官,寄家此地(指真州),予亦客焉。僦张氏之宅以居,自正月至七月始入都。当时读书饮燕之处,宛然如故,而计其期已十二年矣。 这两段文字系袁小修在万历三十七年所写的日记,时隔十二载旧地重游,记忆犹新。“戊戌,予居真州”,“戊戌年,中郎……寄家此地,予亦客焉”,说得再明确不过了:万历二十六年戊戌,袁小修在真州,其时桃花盛开。又言“自正月至七月始入都”,可见袁小修足足住了半年。这可谓是雷威尔、魏子云说的强有力的佐证。而且,我也认为,袁小修的记忆是正确的。但是只要细细推敲,问题就出现了。据前所考,袁中郎于万历二十六年二月已离真州,在扬州别小修而去了北京。这就是说,袁中郎离开真州后,袁小修反去真州住了半年。那么这是不是袁小修所说的“从中郎真州,见此书之半”的这一次呢?我认为不是的。因为只有小修跟随中郎一起寓真州,才能称得上“从中郎真州”。在这段日记中,小修只说“予居真州”,“予亦客焉”,而没有说同中郎一起在真州。从这两段日记也能看出,此时中郎已不在真州。213条曰:“戊戌年,中郎以病改吴令,入补官,寄家此地,予亦客焉”。这句话十分重要,它说明两个问题:一、 小修去真州时,中郎已进京“入补官”,就选,授顺天府教授去了。二、 中郎虽去北京,家眷却仍寄真州。小修去真州照料中郎的眷属,这就是为什么中郎离开真州,小修却反去真州的原因。如果说这一层意思,在这段日记中小修还说得不够明确的话,再请看同书同卷,220条: 戊戌,中郎改官,入补顺天教官,时眷属寓真州,予送眷属入京,即入国学肄业。 这下可说是真相大白了。联系以上所引的213条,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万历二十六年二月,袁中郎进京入补官,袁小修去真州照顾其眷属。七月始送中郎眷属进京。在此期间,小修与中郎,南北长相望,可以说与“从中郎真州,得此书之半”之时之事,谬不相涉。因此,以上三段小修的日记,虽都讲到戊戌年居真州事,但都不能成为雷威尔、魏子云先生的“袁小修得半部《金瓶梅》是万历二十六年”之说的佐证。雷、魏之说亦就不能成立。 那么,我所提出的万历二十五年说有没有根据?我认为根据是非常充足的。请看《游居柿录》卷三,207条: 是日,得方子公讣。子公名文,新安人……。子公困极,……至吴见中郎,中郎留之衙舍。退食之暇与弈,稍分俸给之,得金即以治衣裘,市冶童,招客饮,不数月又贫矣。然中郎终怜其人质直无他肠,自丁酉春解官,凡游历皆与俱。……丁酉予又下第,依中郎于真州,与子公聚甚洽,后同入都。 这是一个铁证。袁小修讲得很清楚。丁酉,即万历二十五年(1597),“依中郎于真州”,与“从中郎真州”完全是一个意思。袁小修的这段记载,我们还可以与中郎的诗文相印证。小修说,中郎“自丁酉春解官”,中郎在《告病疏》中说:“(万历)二十五年正月因病乞恩,改授教职。”袁中郎:《瓶花斋集》。记载完全一致。小修说:“丁酉,予又下第,依中郎于真州。”根据上面的考证,中郎于万历二十五年夏到二十六年二月期间侨寓真州。两者又相吻合。小修“依中郎于真州”,在中郎的诗作中也有记载。中郎诗《喜小修至》云: 匹马西风客,青衫远道人。倾觞三日语,洗面一升尘,发箧探家信,呼儿换葛巾。颜肥兼耳阔,失意几曾嗔。 其二 家事若蚕丝,细听无了期。某山今旷废,何仆最顽痴。貌争肥瘦,谭心校髓皮。因勘对病药,第一是随时。袁中郎:《广陵集》。 又《与小修夜话忆伯修》诗云: 羁客观人世,孤云信此生。长兄官自达,小弟学无成。买酒思灯市,踏花忆贯城。飞沙没马首,怕不御街行。 两诗说明,中郎满腔热情地迎接小修来到真州,兴趣盎然地听小修谈论家乡之事,并赞扬小修:“颜肥兼耳阔,失意几曾嗔”。与小修所言:“丁酉,予又下第”相一致。“长兄官自达,小弟学无成”,又证明《与小修夜话忆伯修》诗写于万历二十五年丁酉八月以后(长兄即袁宏道,丁酉八月以翰林院修撰充东宫讲官),其时中郎确在真州。 上述考证已充分证明,袁小修“从中郎真州”必然在万历二十五年下半年(八月以后),而不可能如雷威尔等先生所言的万历二十六年。这就是小修从中郎处见到半部《金梅瓶》的确切时间,也就是在现有资料基础上我们所考知的《金瓶梅》抄本传世的第二个信息出现的确切时间。 袁小修日记还是袁中郎致董思白书非伪托的佐证。这就间接地证明了《金瓶梅》抄本传世最早的确切的年代是万历二十三年(1595)。 台湾学者魏子云先生对袁中郎致董思白书的真伪问题有怀疑。我在《袁中郎与〈金瓶梅〉传世的第一个信息》一文中已说明:袁小修编的《袁中郎先生全集》二十卷(万历四十七年刊于徽州)中确有袁中郎致董思白书。除此之外,我认为袁小修日记亦确切地证明了中郎致董思白书的可靠性。小修日记讲到,万历二十五年他从中郎处见到半部《金瓶梅》前,就已听董思白谈到过《金瓶梅》,这就表明袁中郎致董思白书所云,中郎的半部《金瓶梅》来源于董思白是可靠的。此为一。小修日记讲到,他从中郎真州,见到的《金瓶梅》只是半部,这就证明袁中郎致董思白书所云:“后段在何处抄竟,当于何处倒换,幸一的示”之语确是事实。此为二。从时间、地点上来考察,袁中郎致董思白书说在吴县令任期间得到《金瓶梅》,时间是万历二十三年,而小修从中郎真州,见到《金瓶梅》是万历二十五年。袁中郎从万历二十五年春辞吴县令职后,是年盛夏已侨居真州。我们从小修日记并参以中郎行迹,可以确认中郎在吴县令任内得到《金瓶梅》之说是可信的。此为三。由此可见,《金瓶梅》抄本的早期流传情况是:万历二十三年,中郎从董思白处得到了抄本,这是目前所确知的《金瓶梅》抄本传世的最早年代。嗣后,万历二十五年袁小修从中郎处又见到这个抄本。这个抄本传世时仅只数卷(或称半部),而非全帙。这就是袁小修日记所透露给我们的《金瓶梅》最初流传的重要史实。 原载:《周钧韬金瓶梅研究文集》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年8月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