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撵走了2011,如果塞林格还在,他应该93岁了。他生在1月1日,有个一不小心力拔头筹的生日。可是他竟然说话不算数的不在了。2010年初,古怪得简直难以形容的塞林格去世,他没有依照自己的推算活到140岁,完全在我意料之外。我以为他永远是对的,那种偏执的对,至少在他自己身上,不会出错。这个享年91岁的家伙,只留下寥寥几本小册子,却四两拨千斤地超越了许多著作等身的作家,创造了永恒的青春期。他站得那么高,却并不是因为走得累爬得苦,而是轻巧巧飞上去,那张严肃的长脸上满是不屑一顾。 青春期时,我以为自己很特别,和谁谁都不一样。结果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痛心疾首地发现人家霍尔顿50年前就那样了。那是塞林格惟一的长篇,英文版不过7万多个单词。按照我们今天的标准,归类为比较长的中篇也没什么不合适。并且它不是史诗,远非宏大叙事,注意力对准一个16岁少年的鸡毛蒜皮。不仅如此,人家还蜻蜓点水,只写了这么一个,还没等你看清楚亮相,就一溜烟闭了关。或许塞林格自己也没想到那本书终究帮他赚了个盆满钵满。源源不断的销量让塞林格的钱包永不干瘪,然而他对都市的五花马千金裘过早地丧失了兴趣,干脆在远离人群的地方买了90多亩地,建一个山顶小屋,替霍尔顿完成了离群索居的梦想。这以后他再也没出版过长篇,庞大的时间里他在干什么没人能描述,他在亲手铸就的高墙里说一不二地统帅自己。据说他短暂地笃信过各种诡异的教派,对针灸、禁食、呕吐之类匪夷所思的疗法都有尝试,更甚的传闻是他喝自己的尿以求达到保健的效果。他像个暴君,不遗余力地折腾自己。一个人的岁月可能也不快乐,但至少挺痛快,有一种丧心病狂的诗意。他轻蔑曾经爱过的女人,状告亲生女儿,以一种近乎无情的我行我素执行着对自我的无限忠诚。可以假设,如果这个作家住在我隔壁,我可能痛恨他动辄抓狂的模样,翻着白眼对他无限鄙夷。可是我还是会偷偷翻看他的小说,因为作家靠的是作品,不是事迹。如果他扶老奶奶过街的确非常锦上添花,可是他喝尿也不耽误他的文字妙到无与伦比。 他作品里的人物也都有点神经兮兮,他们看起来伶俐、叛逆,却又藏不住骨子里的端庄和善意。《九故事》《弗兰妮与祖伊》《木匠,把房梁抬高》,加上《麦田里的守望者》就不用再加省略号了,这是完全统计。没人确定他写了多少,他授权出版的仅此而已。这一刻,我忽然那么汗颜,我出的书竟已经比他多了一本,可他是一只凤凰,我还是土鸡。没有比这更丢人的了,你在产量上超越了一个天才,在质量上却从没有人拿你和他比。 我酷爱塞林格全部的作品,海量的对话、自尊又无赖的青春期、与世界格格不入的格拉斯一家、那种非常拿自己当回事的人生,有一种毫无章法的真诚、很超脱的放纵。这些鲜衣怒马浑不吝的书,塞林格得很彻底,翻开哪一页都读得下去,我已经不记得我还没有从哪一页翻起过。我要承认,即使这样我也并没有完全读懂塞林格,那些薄薄的故事之所以吸引我一读再读,是因为那些比我聪明比我难受的人我不是特别懂,才更挥之不去。絮叨而吊诡的情节、前言和后语勾肩搭背,又好像貌合神离。他写了很多吃不了也坚决不兜着走的人,青春的底色是一种爱谁谁的悲壮,人生总是弱不禁风的,到处都是难以愈合的悲伤。 这么多年过去,读塞林格的惊艳瞬间必然成为灿烂的记忆,不可能总是一般现在时的。随着阅读量的增加,我喜欢的作家队伍在不断壮大。甚至,我一周之内可以爱上7个作家,反复生出相见恨晚的感慨。很多时候,我被这些或健在或故去的家伙逼得绝望了,好故事好句子都被他们写完了,我快要走投无路了。站在巨人肩上有更辽阔的风景,可是爬到巨人肩上艰难啊险阻啊。但是让我说我喜欢的作家,仿佛条件反射,我先想起来的总是他,而后才是其他庞大的阵容。是年少时的答案刻在脑海里成为习惯了,更是他卓越的才华和气势如虹的人生太独特了。这种不能参照无法复制的模式太刁钻,怎么看都不普通,是一个一直在远方的传奇。 我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但是觉得这本质上相当无趣。这事看起来难其实非常容易,因为门槛太低——只要坚持磨,还是会磨出针来,不过是时间问题,不需要任何额外的条件。它的难度在于你肯不肯折磨自己,励志得简直癫狂,冒着乐观的傻气,没有一点残酷的成分。而塞林格恰恰相反,他没下过苦功也不勤勉,直接把天分和野心换成了胜算,一早功成名就,用辉煌打底,将怪癖进行到底。我不知道写作在塞林格的人生中占据怎样的位置,他的低产量到底是懒得公之于众,还是到后来甚至丧失了写作的兴致。可能我们郑重其事的营生在人家那儿不过是发挥特长而已,没想象的那么伤元气。他出其不意的行文显然并非来自孜孜不倦,而更多的是灵光一闪。在网页上随手打出他的名字,就有那么多被顶礼摘抄的金句,他当然无心炮制语录,只劈头盖脸把小说扔给你,崇不崇拜你自己决意。这一切看起来随心所欲,仿佛浑浑噩噩领取命运的赠礼。 我尊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人生,也佩服坚持就是胜利的执行者。我也看到许多作家扎实而稳健,以整个人生关注着磅礴的课题。他们写得一唱三叹,写得气吞山河,写得殚精竭虑。他们让人高山仰止,可是伟大得那么抽象,只一个好字就够了。倒是塞林格,对世道人心没什么考虑,一意孤行写自己的花红柳绿,他算不上伟大,至多可以形容为了不起。和伟大相对应,有一种渺小,精致而勇猛,那么生鲜具体。 我是因为阅读才动了写作的心思,但无论我写多久,也不愿把阅读的兴趣和自己的写作扯上太多关系。我更喜欢凭着原始的阅读快感风驰电掣地把书看完,直到眼睛扫过最后一个字,依然保持高强度的兴奋,不做太多分析。我从不指望非在作品里悟出什么写作的秘笈,我读书不是因为想写出怎样的作品或者避免犯某种类型的错误,我不学无术,只在乎读起来是不是酣畅淋漓。不管我是不是一个作家,我不允许职业的焦灼侵蚀兴趣。就算有一天我可怜得写不出一个像样的句子,我依然要做一个虔诚快乐的阅读者,在神往的作品里自在神游,没有那么多杂念,不惦记偷走什么。 最钟爱的作家对于我,不是榜样楷模或者可以开门授课的什么引路者。他必须是我永远不可能成为的人,他的难度来自他自己,以与生俱来的天资感染我打击我,如闪电一般是高远的光亮,看得见,摸不着,在漆黑的远方。 原载:《文艺报》2012年01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