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 一书,续者甚多。就愚所见,计有六种:为《红楼后梦》 、《后红楼梦》 、《红楼续梦》、《红楼梦影》、《红楼圆梦》、《绮楼重梦》。其间大抵为宝黛复合,了却一重公案。合之之道,则走者归之,死者活之,嫁者屈辱之。快则快矣,固味同嚼蜡,且不近人情也。《绮楼重梦》,更属荒谬。写宝玉投宝钗胎为小任,黛玉投湘云胎为舜华,复缔婚姻。其他如探春、迎春以及诸亲,莫不生女。于是群儿嬉戏,复聚首名园,七八岁儿女,居然真个销魂。而小任又文武绝代,率军征寇,童年受封。盖既效《金瓶梅》 ,复效《野雯曝言》 矣。曹雪芹、高鹗地下有知,能不哭乎。 原载:〔 北平《北平晨报》1931 年5 月17 日) 原载:〔北平《北平晨报》1931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