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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创作过程臆证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赵宗来 参加讨论

           一、《红楼》作者非一人
    自从胡适先生《红楼梦考证》之后,一般人都以《红楼》前80 回为曹雪芹作,后40 回为高鹊续,则以曹为作者,以高为续者。
    1 、雪芹从未以作者自居。
    第一回云:“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此处雪芹只以修改者自居而未称“作者”。甲戌本眉批:“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烟云模糊处,观者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这是否告诉我们:如雪芹只是“披阅增删”,另外必有一人写作,但此写作者不愿公开亮相,又欲让人猜到,故施放此“烟云”?小说开篇既称“作者白云”,其中却称雪芹非“作者”,那“作者”究是何人呢?
    2 、似是而非曹雪芹。
    永忠于1768 年写了《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姓曹》三绝句,其一云:“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所谓“曹侯”必是地位很高、有官爵的人物。雪芹终生未仕,不过一介平民,与“曹侯”之称不合,而诗题为何径题“雪芹”呢?永忠的叔叔弘昨对此三绝句的批语透露了消息:“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因有“碍语”而连看也不看,恐永忠也因此而故作曲折,不肯明言真正作者是谁。
    明义也称“曹子雪芹”撰《红楼梦》,但其《题红楼梦》诗中又有“惭愧当年石季伦”之句。石季伦即巨富大臣石崇。雪芹既非巨富,也非大臣,虽少小时候有过富贵生活但很短暂,大半生都是在曹府被抄之后的穷困中度过,最后甚至沦落到靠卖书画为生的地步,无论如何不能与石崇相提并论。
     袁枚说:“康熙间,曹练(楝)亭为江宁织造,… … 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随园诗话》卷十六又说:“雪芹者,曹练(楝)亭织造之嗣君也,相隔已百年矣”。实际上,袁枚与明义相识,明义与敦诚、敦敏有交往。敦氏兄弟是雪芹生前好友,岂有不知雪芹为曹寅(楝亭)之孙的道理,怎会误说是曹寅之子!更何况雪芹与其乃是同代人,说不上“相隔已百年”。
    永忠、明义、袁枚都是最早见《红楼梦》的,都说雪芹是作者,而又与雪芹身份不符,可见是为了某种原因。虽都明知真正作者,却故意不说破,故意留下许多漏洞,让后人仔细体味分析,可谓用心良苦。
    3 、雪芹性格与宝玉不合。
    一部小说,作者自然不能与主人公等同,但《红楼》作为一部自传体小说又与一般小说不同。既是自传体,其主人公的性格、经历、思想,必然会与作者有些相通之处。雪芹与宝玉却实在不相符。
    敦氏兄弟、张宜泉是雪芹好友.曾多次交往,理当熟悉雪芹的性格爱好。张宜泉说,雪芹“素性放达,好饮,又善画”。在《佩刀质酒歌》序中又说:“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酒后,“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由此可知,雪芹性格豪放、潇洒、豁达、浪漫,多才多艺,而又高谈雄辩、傲气冲天,不似自小从姊妹丛中长大、整日缠绵在脂粉队里、专爱吃女孩子嘴上的胭脂的贾宝玉,甚至判若两人。
    4 、雪芹曾著《风月宝鉴》。
    第一回正文,甲戌本“凡例”云:《红楼梦》“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其它本都有一句:“东鲁孔梅溪则题日《风月宝鉴》”。甲戌本眉批云:“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一部,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据昊恩裕先生考证,梅溪即棠村.由此可知,《风月宝鉴》确实存在,并是雪芹所撰。其书内容当是大谈风月之事,如贾瑞正照风月鉴,可卿淫丧天香楼等,秦钟夭逝黄泉路亦是,其意图在劝人警世,故多冷酷之笔、怨毒之词,贾瑞、可卿、秦钟无一不因风月丧身,因果报应成分也较浓厚。
    以臆度之,雪芹有作《风月宝鉴》之动机。他作为曹寅之孙,曹额的遗腹子,有过一段短暂而不甚清楚记得的富贵生活。当百年望族一旦衰败之后,必听说过许多曹府中的风月淫滥之事,且深为痛恨,因作此书以泄其愤,讽劝世人不可“妄动风月之情”,岂非合情合理?
    5 、他人撰成《石头记》 。
    顾名思义,《石头记》乃是记述通灵宝玉经历的一部书。《红楼》第一回说得很清楚,这块女蜗所炼之石因“无材补天”而“幻形入世”, “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 “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 “历过一番梦幻”之后,又回到大荒山下,在石头上刻下了自己的经历,故谓之《石头记》。可知,《石头记》本是石头记石头的故事,就象自传一样。石头的寓意在于暗寓自己虽“灵性已通”却顽固不化,“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所以自称“我之罪固不免”,同时又表示自己是个“绝世情痴”,总不能忘情于“当日所有之女子”。
    《红楼》内容包罗万象,巨细无遗地描写了显贵豪族的情况,如庚辰本76 回夹批所说:“若非亲历其境者,如何摹写得如此!" 18 回眉批亦云:“非经历过,如何写得出”。若按雪芹是遗腹子的说法,曹府被抄时他只有十三岁,不可能对家族关系、礼仪排场、风俗境况记忆那么清楚,况且,有许多事是他无法经历,无法描摹出来的。所以,《石头记》不可能由雪芹直接撰写,必然另外有个做过朝廷命官、熟谙豪族内情、曾亲历其事的人,撰写出了《石头记》这样一部纪实性较强的自传体小说。
    6 、二书合成《红楼梦》 。
    《红楼梦》是由《石头记》和《风月宝鉴》合并而成的。吴世昌先生说,雪芹原来曾著有旧稿《风月宝鉴》,此外还有些“可能原出于脂胭的初稿”。《石》与《风》是《红》的基础。证据之一:《红》中的贾宝玉有两个出身之处,一个是“大荒山无稽崖”下的石头,另一个是“太虚幻境”的神瑛侍者,即暗示这个形象有两个来源,一个来自《石》,一个来自《风》。
    证据之二:《红楼》人物年龄忽大忽小。戴不凡先生说,书中有个“大宝玉”,有个“小宝玉”,大的当是《风》中角色,小的应是《石》中角色。并且书中正面写到的宝玉幼小的年龄与其大人般的言行不一致。书中正面叙述说宝钗九岁入曹府,但25 回给她过15 岁生日时说她是“才来的”, “才过第一个生辰”。
    证据之三:《红楼》叙事时间错乱。按庚辰本所写,可卿病期是三至四个月,按贾瑞之死推算又应是三个年头。贾敬寿辰时,宁国府是秋天景象,荣国府却将过年,按荣国府事情推算又应是早春二月。这是因《风》、《石》合成而留下的痕迹。
    证据之四:《 红楼》 内容的自相矛盾。对情的描写,既写情是败家的根本,“情既相逢必主淫”,又把情写得那么美妙动人;第8 回把贾代儒称为“当今之老儒”,但第9 回却把贾氏家塾是那般胡闹,“老儒”及其长孙又是那么不堪;把宝写得如此可爱,却又时时骂他“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写可卿“淫丧”而又删除,并且又写她托梦之事。
    证据之五:胡适先生曾断言,“《红楼梦》初稿止16 回”,第9 回到第12 回“是甲戌本初稿没有的,是后来补写的”。白盾先生和吴溟先生曾说:“很难想象他写几回如第l 回至第8 回,不从第9 回写起,却写13 回到17 回,间隔六七回,再写25 回到28 回”。笔者认为,此所谓初稿不是跳着写,而是《石》、《风》合成时的初稿,《风》的内容纳入进去的不多。
               二、一脂一芹作《 红楼》
    既然《红》是《石》与《风》合成的,那么,《石》的作者是谁?合成的策划者是谁?执笔是谁?著作权又归谁呢?
    1 、脂砚斋作《石头记》。
    脂砚斋坚持《石头记》这一书名。虽然说《红》“题名极多”,但“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己卯本删去两处以《红》为书名的两句,而将《石》书名置于开头。《红》问世之初,只署脂研斋评,而从无作者。可见脂砚斋与《石》的关系之密切及其对《石》书名的重视。
    脂砚斋酷似贾宝玉。在批语中,“脂砚”初作“脂研”。脂者,脂粉也;研者,妍丽也;砚者,石兄也。看此号,不由人不想起那位爱调脂粉、爱羡女性的“怡红公子”、“茜纱公子”、“绛洞花主”。不由不让人想起那“从头到尾抄录”、“石头记”的“空空道人”、“情僧”。看脂砚斋批语:“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 “今日看了、批了,仍也是不醒”。他感叹”谁为智者,又谁能通?”他“借幻说法,而幻中更自多情;因情捉笔,而情里偏成痴幻”。甲戌本第5 回有“开辟鸿蒙,谁为情种”一句,脂批道:“非作者为谁?余又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这位脂砚斋与贾宝玉何其相似!与空空道人、情僧、石兄何其相似!
    脂砚常以宝玉自居。18 回写宝玉“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庚辰侧批云:“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将书中人事比自己,实在少见。第3 回写宝玉容貌,有“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句,甲戌侧批云:“少年色嫩不坚牢,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闻此放声大哭”。脂砚若非宝玉,怎会如此说?28 回有宝玉有凤姐执笔事,庚辰侧批云:“有是语,有是事”。22 回庚辰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脂砚非宝玉是谁?
    脂砚常说“经过者方说得出”,而又总说宝玉所经之事、所处之境是他“经过见过”的,“真有是事”。这不就是在告诉我们,他是《石》的作者吗?庚辰本”回夹批云:“若无此一番更变,不独终无散场之局,且亦不大近乎情理。况此亦是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搜造而成者”。此处的“余”与“作者”即是一人。22 回庚辰夹批又云:“真好石头,记得真真好,述者述得不错,真好批者批得出”。此处的“记者”、“批者”,即脂砚斋,“述者”即雪芹。
    2 、脂砚斋亦即曹頫。
    清人裕瑞《枣窗闲笔》说:“余闻其所谓宝玉者,系指其(指雪芹)叔辈某人”。戴不凡和赵国栋先生都认为脂砚斋即雪芹的叔父曹頫。笔者亦以为然。
     从曹家家世看,曹玺因妻做过康熙的奶母,自己又很有才干,搏得康熙赏识,将江宁织造一职给他,直至直死。其子曹寅继任,在职28 年病卒。寅子颙再任,惜3 年即死,其妻马氏为之生遗腹子雪芹。曹颙是曹寅独子,康熙恐曹寅断后,故令从曹荃(宣)四子中选曹頫过继过来,后曹頫亦任江宁织造。雍正即位,对曹家极不满,再加政治原因、经济原因,以及曹頫才干不及父兄,所以终至被撤职抄家。这说明曹頫是雪芹叔父,称之为曹侯,比之为石崇,均不为过,并具备写作《石》的动机和条件。
    靖藏本53 回有批语云:“浩荡宏恩.亘古所无,先兄孀母无依,屡遭变故.(生)不逢时,令人肠断心摧”。《关于江宁曹家织造档案史料》中曹頫奏折称:“仰副万岁垂悯孤孀”, “不幸父兄相继去世,又蒙万岁旷典奇恩,亘古未有”。将二者相对照,可见曹頫即脂砚斋。
    甲戌本16 回前批云:“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曹家前后共接康熙南巡4 次,寅、颙、頫都曾亲历其事。脂砚斋在甲戌本写到江南甄家4 次接驾时批道:“真有是事,经过见过”。这个脂砚斋不可能是寅、颙,更不可能是雪芹,只能是曹頫。
    吴世昌先生《红楼梦探源外编》说,雪芹有个叔父“寄寓寺宇”,他就是批阅《石头记》的,“这个批者见到庙就发些感慨”。这又与空空道人易名情僧抄录“石头记”毫无差谬。所以,可以肯定,曹頫即脂砚斋。
    3 、曹頫策划《 红楼梦》 。
    首先,曹頫早有创作之心。因为他“历过一番梦幻之后”,念念不忘与之相处的“当日所有之女子”;对家族的衰败又觉“愧则有余,悔又无益”;身处“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之境地,回想当初“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口”,必致感慨万千,故于此处借传闺阁之情,浇自己之块垒。靖藏本第17 、18 回批道:“但欲作一篇《灯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盛,但恐入了小说家俗套”。可见曹頫确实参与了该书创作。22 回庚辰本夹批云:“作者当日发愿不作此书,却立意要作传奇”。传奇也好,小说也好,总可见其有创作之心。其次,曹頫能全面而又清晰地知道曹家的历史、仪礼规范,以及日常生活细况,雪芹不具备此条件。甲戌本第1 回批云:“自是羲皇上人,方可作是书之朝代年纪矣!”此处的“羲皇上人”不能解为“上古之人”,只能是指康熙皇帝以前的人,“羲”乃“熙”字谐音。从此批语看,批者认为能把《红》的事件写得如此明白的必须是从康熙时代过来的人,曹頫是唯一与此吻合者。
    其三,曹頫对《红》的写作之干预超出一般。甲戌本13 回侧批云:“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为玉一叹!”回后批又云:“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想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淫丧一段)”。显而易见,雪芹初写可卿时曾有“淫丧天香楼”,以表现“万恶淫为首”的戒风月之情,也有托梦之事,把她写成了虽名“兼美”而实非两全其美的人物。曹頫亦知可卿淫丧之事,只因她死且尚为家族着想,所以“姑且赦免”她,欲为“贤者”讳。但曹頫非“建议”雪芹“删去”,而是“命令”雪芹“删去”。若曹頫不是亲历其事者,不是《红》的策划者,怎能如此命令雪芹!
    4 、雪芹执笔作《 红楼》 。
    雪芹多才多艺,擅诗词书画,从他曾创作《风月宝鉴》可知亦擅小说。有学者考证,雪芹诗词与曹寅颇相似。脂砚批语也可见对其诗才的欣赏和依赖。甲戌本第1 回侧批云:“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奋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第2 回侧批:“只此一诗便好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庚辰本75 回前批:“缺中秋诗,侯雪芹。”足见《红》的总体框架由曹叛设计,诗词写作及文辞增删润色皆赖雪芹。曹頫对雪芹之“才情”很欣赏,是选中雪芹为执笔的重要原因之一。
    曹頫的生父曹荃(宣)卒于康熙44 年,其母亦逝于此前。《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曹頫奏折称:“窃奴才自幼蒙故父曹寅带在江南抚养长大”。可知,在将他过继之前即随在曹寅身边,对曹府的了解极为全面而深刻。当他看到雪芹的《风月宝鉴》时,发现与其《石头记》都是有感于家族衰败而作,可以互补,不禁为之心动。对曹府衰败感触最深义最直接的莫过于他们叔侄二人,选雪芹为其合作者实珠联璧合。甲戌本第1 回眉批云:“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雪芹正是“能解者”,所以才将满腔血泪倾入《红》的写作之中,不惜“披阅十载,增删五次”。
    虽然《风》的故事也纳入了《红》,但故事主体是《石》,此事的策划者又是雪芹的叔辈,所以,雪芹不能也不该以作者自居,只能说“披阅增删”。实际上,这“披阅增删”也就是《石》、《风》的合成及《红》的再创作过程。
    5 、脂砚斋的苦衷。
    曹頫是雍正皇帝所厌烦的罪人。雍正5 年正月,两淮巡盐噶尔泰奏密折云:“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 “臣在京见过数次,人亦平常”。雍正批道:“原不成器”, “岂止平常而已”。雍正甚至说曹家“向来风俗惯了”。这不仅骂了曹頫,连曹颙、曹寅乃至曹玺都包括在内了。曹頫终于被撤职枷号,拿送进京,抄没家产,岂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再说,雍正朝的文字狱之盛众所周知,曹頫能保住性命已算不错,怎敢再去公开著书?所以,他虽写了《石头记》,却始终不敢公开自己是作者。就是合成《红》之后,他也一再声明:“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弘昨所谓“碍语”恐怕就是指这一方面而言。曹頫自己不敢公开《石头记》,于是,与雪芹合作了《红》。又因《红》是《石》与《风》合成的,所以,曹頫不能自称作者,也不能说雪芹是作者,只能自己用一个笔名来批评。但是,他又不甘心如此,因此就隐隐约约、含糊其辞,透露出一点消息。真可谓用心良苦。
    6 、脂芹共创《红楼梦》。
    《石》与《风》都以曹府之事为原型,这是其能合成《红》的基础。《石》借“通灵灵玉”为线索,写情的迷惘惆怅,写宝玉愚顽不知文章,只知迷恋情色而终至“于家于国无望”,表现悔愧自责之意,多自省反思。《风》写风月害人害己,将家庭衰败的原因归于“皮肤滥淫,多冷酷批判。二者合成《红》之后,不仅保留了二书的愿意,而且从家族意识升华为对社会人生的思考,使作品内容更丰富,思想更深刻了。
    曹頫与雪芹都与曹府的兴衰直接相关,这是他们能合作的基础。没有《石》,《红》的内容难以如此丰富而又逼真;没有曹頫的策划指导,也就没有《红》这部伟大的作品。所以,曹頫的功绩不可磨灭。没有雪芹的卓越才华,《红》的文辞难得如此精彩;没有他的“披阅增删”,也就没有《红》思想艺术的逐步升华。这叔侄二人的合作是非常成功的,《红》的著作权理应为二人所有。可惜他们的合作因雪芹的早逝而告停,给曹頫和后人留下了永久的遗憾。所以,曹頫在甲戌本第一回眉批中字字血泪地写道:“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癫头和尚何?怅怅! ”又云:“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参考书目:
    吴恩裕《曹雪芹丛考》,上海古格出版社,1980年2月第1版.
    宋秀民《贾宝玉非“叛逆”说》,《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 1992年第3期.
    赵国栋《红楼梦作者新考》,见中国人大复印资料《红楼梦研究》1990年第2期.
    冯树鉴《两百年来红楼悬案新探——探‘一芹一脂’之谜》,郑州《大学文科园地》1988年第1期。
    顾绍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主观条件》,《贵州文史丛刊》1991年第2期.
    何林天《曹家档案的新发现与曹雪芹家世生平》,《山西师院学报》1983 年第3 期。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公布,新发现一件曹雪芹家世的满文史料》,《光明日报》1983年11月24日第2版.
    王启熙《曹雪芹即曹頫遗腹子的几点确证》,《红楼梦学刊》1983年第3期第307页.
    《<红楼梦>著作权论争集》,《北方论丛》编辑部,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
    原载:《洛阳师专学报》1997年2月
    
    原载:《洛阳师专学报》1997年2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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