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黛玉性格的评论,恐怕是《 红楼梦》研究中最为复杂的问题之一,至今众说纷纭,尚未有公正和满意的结论。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有“叛逆说”、“正统说”、“中间人物说”等三种。“叛逆说”认为黛玉与宝玉都是封建礼教的叛逆者,这种说法是自五十年代开始迄今这四十多年间林黛玉性格阐释的主旋律,高校中文系大都采用此说法,其影响面之大是可想而知了。“正统说”和“中间人物说”是近年来出现的说法。前者认为林黛玉是“真诚、自觉”地,“恪守封建伦理纲常”① ;后者认为林黛玉是介于宝玉和宝钗之间的典型人物② 。为了理清林黛玉性格发展的整个过程及变化的内在逻辑,准确客观地阐释林黛玉的性格,我们将林黛玉性格分为三个阶段:童年期、青少年前期和青少年后期③ 。从这三个阶段的发展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出:林黛玉既不是一个彻底的封建礼教的“叛逆者”,也不是一个完全的恪守封建礼教的“正统派”,她曾经感伤而又热烈,自卑而又执着地追求恋爱自由,在恋爱中表现了自我价值的存在和对命运抗争的意识,但在青少年后期终于怀着无望的心理回归于封建礼教。 一 童年期:早熟性格 林黛玉的性格决不是从三生石畔带来的,而是与其家境有密切关系。关于这一点,作者和脂砚斋都十分重视④ ,但恰恰为目前红学界所忽视。 作者在第二回中介绍了林家枯衰的家境之后,脂砚斋批云“总为黛玉极力一写”,说明写黛玉之家境,是为塑造黛玉性格服务的。那么,这种枯衰的家境到底对林黛玉产生一种怎样的心理影响呢?作者在林黛玉进贾府之前作了这样的叙述:“这林黛玉常听得母亲说过,他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 … 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他去”(第三回)。可见,林黛玉母亲生前常对她描绘贾家富贵繁华的情景,而且,自己家境是如此的枯衰式微,这给她未进贾府之前,就造成了一种先入为主的心理自卑感。这种自卑感从“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何况今至其家”(第三回)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来。而且,作者在第三回中通过林黛玉的所见所闻客观地描写贾府的繁华富贵,实际上是在表现林黛玉主观的自卑心理。脂砚斋是看到了这一点,他说:“以黛玉之来去候安之便,便将荣宁二府的势(气)排(派)描写尽矣。”如黛玉“进入堂屋中,抬头迎面先看见一个赤金九龙青地大匾,匾上写着斗大的三个字,是‘荣禧堂’,后有一行小字:‘某年月日,书赐荣国公贾源,又有万几哀翰之宝,… …’ ”(第三回)读者不难体会到,这堂皇威严的“气派”对年幼的黛玉会形成一种何等的威压心理。再如“黛玉.. . . .一面打量这些丫鬟们,妆饰衣裙,举止行动,果亦与别家不同”(第三回)。在黛玉心眼中,三等使碑尚且如此“不凡”,何况其主子!于是,见了迎春三姐妹,“忙起身迎上来见礼”;见了王熙凤,“忙陪笑见礼”;贾赦派人回话,“忙站起来,一一听了”… … (第三回)。她终于证实了死去的母亲的话,产生了自家不如外祖母家的自卑心理。 其次,由这种自卑感产生了一种自我防卫心理,即所谓“步步留心,时时在意”等云云是也。作者对贾府的描写不仅流露了黛玉的自卑感,同时也刻画了她小心谨慎的自我防卫心理。如:“正门之上有一匾,匾上大书‘救造宁国府’五个大字。黛玉想到‘这必是外祖之长房了。' ”(第三回)脂砚斋在下面批云“以下写宁(荣)府第,总借黛玉一双俊眼传来。非黛玉之眼,也不得如此细密周祥。”黛玉“细密周祥”的“俊眼”,也就是黛玉小心谨慎之心,所以脂砚斋又说黛玉“心到眼到”。如贾府喝茶的习惯,与林家不同。“今黛玉见了这里许多事情不合家中之式,不得不随的,少不得一一改过来,因而接了茶。早见人又捧过漱孟来,黛玉也照样漱了口。盟手毕,又捧上茶来,这方是吃的茶。”(第三回)脂批云:“今黛玉若不漱此茶,或饮一口,不无(为)荣碑所消乎。观此则知黛玉平生之心思过人。”所谓“心思过人”即指黛玉的心细敏感的性格和自我防卫的心理。自我防卫是为了达到自尊的目的。脂砚斋在“唯恐被人耻笑了他去”之下批云:“肇肇故(固)自不凡”,便是指黛玉的自尊心。这种自尊心是由自家比不上外祖母家的自卑感而激发起来的气自家虽然比不上外祖母家,但毕竟是“钟鼎之家”、“书香之族”,所以还要保持一下侯门闺秀的身份,体现自己应有的品位。比如,作者在描写贾政、王夫人室内的摆设之后,脂批云:“此不过略叙荣府家常之礼数,特使黛玉一识阶级座次耳。”如老她她们让黛玉炕上坐,炕沿上却有两个锦褥对设,“黛玉度其位次,便不上炕,只向东边椅子上坐了”(第三回)。到了小正房内,“黛玉心中料定这是贾政之位。因见挨炕一溜三张椅子上,也搭着半旧的弹墨椅袱,黛玉便向椅子上坐了。”(第三回)这确实表现了一个侯门闺秀能识别“阶级座次”、懂得“礼数”的品格,因而黛玉也获得“举止不俗”的好评。她终于在众人面前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和保持了侯门闺秀的身份、品位。由此看来,童年的林黛玉不是以天真活泼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而是因自幼失估、寄人篱下而产生了既自卑又自尊的早熟的性格。心理学告诉我们,“童年的经验对决定成年人格特征具有极大的重要意义”⑥ 。林黛玉后来的感伤情调、忧郁心情、思家情结、哀叹无人主婚等,无不与其自卑感有关。也正是这种自卑感激起她的自尊心:一方面,在对天命姻缘的抗争中表现出个人存在价值和维护个人的尊严;另一方面,保持侯门闺秀的品位与尊严同她后来回归封建礼教也是有一定的关系。 二 青少年前期:情人性格 在青少年前期,林黛玉主要是以情人角色出现的。在分析她的情人性格之前,我们有必要阐释一下林黛玉在这一阶段以情人角色出现的原因。 宝黛的爱情是在亲情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心理学告诉我们,儿童有安全和爱的需要。儿童得到这些需要的满足完全依赖于父母⑦ 。自幼失估、寄人篱下的林黛玉更需要安全与爱的满足,她怀着小心谨慎的自我防卫心理进贾府证明了这一点。但是,童年的林黛玉与其说得到贾母的溺爱,倒不如说是得到了宝玉的精心呵护。“当初姑娘来了,那不是我陪着玩笑?凭我心爱的,姑娘要,就拿去;我爱吃的,听见姑娘也爱吃,连忙干干净净收着等姑娘吃。一桌子吃饭,一床上睡觉。丫头们想不到的,我怕姑娘生气,我替丫头们想到了。”(第二十八回)可以说,黛玉是从宝玉身上得到了父母式的安全需要和爱的需要的满足。正是宝玉的关照,才使这个多病而感伤的小妹妹长大成人。所以,神瑛侍者用水浇灌绛珠仙草使之成为人的神话故事具有宝玉呵护黛玉的亲情之爱并由此发展为爱情的象征意义。宝玉对黛玉所说的“亲不间疏,先不膺后”的一段话(第二十回),也证明了上述的意义。 随着年龄的增大和身体的发育,黛玉由儿童的安全需要和亲子之爱的需要而变为爱情的需要。爱利克· 埃里克森认为,十二岁到二十岁左右的这个阶段,儿童会仔细思考全部积累的儿童时代的生活经验和社会知识,将自己整合为适合自己成长的某种角色⑧ 。林黛玉之所以会成为情人角色,是与宝玉的童年生活有关。她所表现的情人性格,是将与宝玉一起生活的童年经验和她那种儿童早熟性格揉合在一起的。 在爱情观上,她表现为对感性生活的兴趣、恋爱自由的向往和对他人个性的接受。她只是为爱情而生活,不把爱情之外的任何人生价值附加在爱情之上。宝玉“极恶读书”, “最喜在内炜厮混”,过一种自由自在的感性生活。而黛玉的情性是“无事闷坐,不是愁眉,便是长叹,常常的便自泪道不干的。”常年如此,“所以没人理她”(第二十七回)。但是有一个人理她,那就是宝玉。唯有与宝玉在一起时,她才忘记痛苦,感到幸福。第十九回的“意绵绵静日玉生香”描写了他们嘻笑游戏的情景。马斯洛经过大量的调查,认为爱情不是任务或负担的理性,一切伟大的高尚的爱情,“常常变成一种游戏,在这种游戏中,嬉笑和喘气一样平常”, “它是愉快的、幽默的和嬉戏的”⑨ 。宝黛的爱情就是在这样的感性生活中产生的,在这样的感性生活中,人的本性就象“喘气一样平常”地流露出来。对《西厢记)) ,黛玉是“越看越爱看”, “一目十行” (第二十三回)。这说明黛玉对崔莺莺的婚姻自由是向往的。她所作的诗表现了对自己青春的关注和对爱情的追求。而且,宝玉和黛玉还有情感的共鸣点一一对美的失落、消失的感伤和惋惜。如第二十三回写宝玉的惜花、黛玉的葬花,第二十八回写宝玉听了“葬花吟”之后的“心碎肠断”的情景,虽然他俩所表现的情感的深度与广度有所不同。在人生的道路上,黛玉从不劝宝玉走“经济仕途”的道路,但她只是从自己的感性生活出发,并没有象宝玉那样与封建士大夫的交往中直接感受到封建士大夫生活的虚伪、荒唐、堕落和无价值。所以在这方面,宝玉是自觉的,黛玉是顺应的。马斯洛认为,爱情是对他人个性的接受,对他人的尊重。黛玉是接受了宝玉拒绝走“经济仕途”道路的个性;而宝玉则对林黛玉能让他“充分表达自己独一无二的人性权利”表示尊重10 ,所以他“深敬黛玉”。可见黛玉的爱情观是超越了封建社会的人生价值观和封建伦理道德。 在爱情心理上,表现为既自卑又自尊,既感伤无望又抗争追求。她看到宝钗有金锁,就哀叹“我没有这么大的福气,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第二十八回)“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第三十二回)… … 流露了爱情上的自卑感和依附性。同样,正是自卑感激起了她的自尊心。她深知“金玉良姻”不仅是天命注定的,而且被社会意识所确认的,而自己的“草木姻缘”只存在于自己心中而被社会所否认。如宝钗过十五岁生日,连糊涂如贾琏者,也认为“现有比例,那林妹妹就是例。”然而贾母却破例自己蠲资为宝钗请戏排宴过生日(第二十二回)。显然,在贾母的价值天平上,宝钗的份量要比黛玉重得多了。名为侯门闺秀实际上一无所有的她,只好用那比刀子还尖的话来讽刺世俗的偏见,表现自己的存在价值;没有人来关心她,只好用美丽而感伤的诗歌唱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来自我关注。林黛玉不断地提到“什么金什么玉的”、“什么麒麟”,不仅不会使我们感到厌烦,不会使我们感到她“量窄”、“小性儿”,反而使我们觉得她是在处处提醒着我们有这么一个“草木之人”的存在。在具有权威的天命论和强大的社会力量面前:这位弱小的女孩,明知自己没有任何外界力量可以借助,但她仍然以脆弱而又顽强的心与之抗争;明知自己婚姻无望,即使是得到宝玉的爱情,但她那多病的弱体也不允许有更多的生命时间去享受那份甜蜜的爱情,但她仍然执着地追求着。在这个时期,林黛玉的自尊心压倒自卑感,抗争性大于依附性。 在爱情方式上,她总是不断地猜疑、打趣宝玉,与宝玉闹口角,在宝玉面前伤心流泪。这种特有的爱情方式,实际上表现了对爱情的专一的内容。宝玉在爱情上最初是欲望的、泛爱的。比如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第六回);听袭人要“回去”,吓呆了,不管袭人提出什么“劝告”,他都答应了(第十九回)。显然,袭人是满足了宝玉“欲”的要求。见了姐姐就把妹妹忘了,与黛玉在一起,听说史大姑娘来了,拔腿就跑等等,无不是泛爱的表现。第二十八回中写宝玉看了宝钗“雪白的一段酥臂”而发呆了老半天,这是真正的“意淫”。其实,宝玉在深层的心理欲望中,想把宝钗和黛玉都占有。宝玉在幻境中看见一仙女,“其鲜艳妩媚,有似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后来警幻仙子正是让这个乳名“兼美字可卿者”与宝玉共完云雨之事,“兼美”者正是宝钗和黛玉之“色”的美。正是黛玉的反复怀疑、猜忌、打趣、与宝玉口角,“以泪洗石”,才使这块蒙上红尘的顽石放射出爱情的光辉。正如歌德在《浮士德》 中写着“永恒之女神,引导我们前行一样”,林黛玉是爱情路上一道永恒的灵光,她引导宝玉走上了专一的爱情道路。 在性爱上,黛玉是纯情的、审美的。如听了《牡丹亭》 一段曲词后那种“如醉如痴”的动芳心(第二十四回); “每日家情思睡昏昏”的“星眼微场,香腮带赤”的“发幽情”(第二十六回);写题帕诗之后的“浑身火热”、“腮上通红”、“压倒桃花”的激动(第三十四回)… … 这些都是自然情感的流露。而那些深沉的“葬花吟”等诗,无不是对爱情自由、个体生命关注的炽热的抒发。可以说,在情感上,她比文学史上任何一个女性都要深沉;而在性欲上,她又比任何一个女性都要敏感。如宝玉用《西厢记》 中的词句向她求爱,她认为这是用“淫词艳曲”来“欺负”她,更不容许宝玉“动手动脚”。宝玉只是拉了黛玉的手,而且在《 红楼梦》 中仅仅只有一次,就被她狠狠地训了一顿,“谁同你拉拉扯扯的。一天大似一天的,还这么涎皮赖脸的,连个道理也不知道。”(第三十回)宝玉要替她擦眼泪,她“向后退了几步”,说道:“你又要死了!作什么这么动手动脚的!”宝玉笑道:“说话忘了情,不觉的动了手,也就顾不的死活。”(第三十二回)宝玉的“动手动脚”,是由情而欲,是人性的必然,正如作者在第五回中透露了理想的性爱是悦其色一一恋其情一一知情更淫一样。但林黛玉的性爱是纯情的,一旦情感自然成为欲时,她便理性地遏制了。我们不难看出,林黛玉这种“质本洁来还洁去”的纯情的性爱,未免带上了中国传统女性的性敏感、性贞洁、性压抑的浓重成分。11 但是,黛玉这种纯情的审美性爱才使那些“泥做成骨肉”、天生好色的男人不陷入肉欲的孽海中。 可以看出,这个时期黛玉是“以恋爱为职业”的情人角色出现的。其情人性格是黛玉一生中最动人之处。她追求情趣相同、心灵共鸣的爱情,接受和尊重宝玉的人生价值观,给宝玉一个人生的“避难所”,使宝玉在这个“无意义”的世界上感受到人生的“意义”。她虽在爱情和婚姻上有自卑感和依附性,但在与命运和社会的抗争中顽强地维护了自我存在的尊严,凸现了自己的个体意识。她以特有的猜忌打趣等方式和纯情的性爱,使宝玉走上了专一的爱情道路。 三 青少年后期:社会人性格 曹雪芹在后四十回中,让黛玉在小说中的主要功能由情人角色变为社会人角色,因而具有社会人的性格。所谓社会人性格,是与情人性格相对而言的。它的含义是社会意识、传统观念冲淡了情人性格,从而使社会、世俗的成份占据了林黛玉性格的主要地位。在婚姻问题上由依附性发展而为无望的心灰意冷,继而对爱情采取回避态度。她哀叹“无人主婚”(第三十五回),没有人作媒,“纱窗也没有红娘报,' (第四十回)。由于她不敢象崔莺莺那样勇敢地冲破男女之大防,所以她只好把爱情、婚姻深深地埋在自己心中:“片言谁解诉秋心”, “醒来幽怨同谁诉” (第三十八回)。紫鹃劝她“趁早儿老太太还明白硬朗的时节,作了大事要紧”,她反而训了紫鹃“变了一个人”, “我不敢要你了”,她“口内虽如此说,心内未尝不伤感,待紫鹃睡了,便直泣了一夜”(第五十七回)。难怪前人说:“古未有儿女之情日以眼泪洗面者,古未有儿女之情而终身竟不著一字者,古未有儿女之情而知心小碑言不与私者。”12 “死黛玉者黛玉也”13 。她对自己的婚姻感到绝望了,“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拢空月痕” (第七十回)。最后竟唱出“冷月葬花魂”的凄凉之音,连史湘云都说“太颓丧了”(第七十六回)。由于婚姻的无望,所以对爱情采取了回避态度,这从第五十七回中宝黛态度的鲜明的对比描写中可以看出来。作者先是通过紫鹃来间接写黛玉对宝玉的态度:“姑娘常常吩咐我们,不叫和你说笑。你近来瞧他远着你还恐不及呢。”原初,黛玉不是盼望宝玉天天、时时来看她吗?宝玉只是偶然去宝钗那儿一趟,黛玉就讽刺说:“… … 亏在那里绊住,不然早就飞来了。”(第二十回)可现在却象避瘟神一样地远避宝玉,这叫宝玉如何不伤神!于是宝玉便发动“进攻”,将爱情在贾母、王夫人等面前公开出来,可是黛玉却作出事不关己的非爱情反映,“幸喜众人都知宝玉有些呆气,自幼是他二人亲密,如今紫鹃之戏语亦是常情,宝玉之病亦非罕事,因不疑到别事去。”为了避嫌,她不象史湘云那样“天天过来瞧看”宝玉,而只是“不时遣雪雁来探消息”。林黛玉这种对婚姻的无望和对爱情的回避态度,是对封建社会“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的合法性的认同。 在思想意识上,她接受了封建伦理道德和世俗观念。薛宝钗一段“女子无才便是德”,作为闺阁女子,不能“移了性情”的话,使她气自中暗伏”,唯有称“是” (第四十二回)。最后竟承认“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到如今,' (第四十五回)。本来,她说话“刻薄”,总是“打趣”别人,现在却象宝钗那样不时地“教育”别人。作者对黛玉的“教育”别人是颇有微词的,他让书中人物不断地“打趣”黛玉。如她批评宝玉不该将诗稿传到外面去,遭到了宝玉的反驳“这怕什么!古来闺阁中的笔墨不要传出去,如今也没有人知道了”(第四十八回)黛玉的作诗是为了表现个性、真情,按照宝钗的观念,这是“移了性情”。黛玉承认自己过去所作的表现对自己命运和青春关注的诗是错了,所以决不能把这些“错”了的东西传出去。宝玉与史湘云等在芦雪庵吃鹿肉的集体亮相,正是人性自由欢乐的一道美丽风景,而林黛玉说:“今日芦雪庵遭劫,生生被云丫头作践了,我为芦雪庵一大哭!”史湘云却反驳说“假清高,最可厌的”(第四十九回)。冶红夜宴,宝玉主张打破俗套礼节,自由痛快而饮,连恪守礼教的宝钗,心如枯井的李纨也入伍参加了。倒是黛玉“离远远的靠着靠背”,对宝钗、李纵、探春等道:“你们日日说人夜聚饮博,今儿我们自己也如此,以后怎么说人。”李纨立即反对说:“这又何妨。… … 并无夜夜如此,这倒也不怕。”(第六十三回)封建礼教渗进了起居饮食之间,而被礼教严重禁锢的人们,难得在生日期间,而且是关在园内并不过分地放松一下自己被束缚的人性,此并不过分,竟遭到了黛玉批评。以上种种事例,可知现在的黛玉又是如何地由表现个性而变为压抑自己的个性,并且也压抑别人的个性。本来,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并不懂得应酬人际关系。现在她注意到贾府那些人“未免嫌我太多事”,并且自己也知道“进退”。对宝钗派人送燕窝的婆子,又是请茶又是赏钱(第四十五回);明知赵姨娘是“顺路的人情”,也“忙陪笑让坐”,忙命倒茶(第五十二回)。本来在爱情上并没有对宝玉加上任何名利条件,现在,她不但关心探春理家,而且还为贾府经济上“后手不接”而担心(第六十二回),倒有与贾府共荣辱的意味。本来喜散不喜聚,可是现在连吃饭也要同宝钗母女一起吃,如此“大家热闹些”(第五十九回),因为她和宝钗母女有“共同语言”。宝钗曾对她说过“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话,她接受了并且实践了。薛姨妈曾对她说过姻缘是“预先注定”的,“凭父母本人都愿意了,或是年年在一处的以为是定了的亲事,若月下老人不用红线拴的,再不能到一处”(第五十七回)的鬼话,她相信了,认命了一一“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一切都“不是人力可强的”(第四十回)… … 现在的林黛玉变成个“俗中又俗”的人了。 在性格上,由抗争变得逆来顺受。第四十二回,黛玉取笑宝钗把自己的“嫁妆单子”也开上,宝钗拧她的嘴,黛玉忙央告“好姐姐,饶了我罢!颦儿年纪小,只知说,不知道轻重,作姐姐的教导我。姐姐不饶我,还求谁去?”那些“比刀子还尖”的话在此变成乞求哀音,我们觉得林黛玉此时个性消失了,骨头软了。作者对此也深有同感:“说得好可怜见,连我们也软了”(第四十二回)。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不抄亲戚家是一条原则。但其结果是宝钗没有抄,黛玉被抄了。本来,周瑞家只是顺路分宫花,最后来黛玉处,并无轻视黛玉之意,而黛玉却忿忿不平(第七回),可是现在自己的房子被抄了,竟毫无反应。这是为何?她是这样对史湘云说的:“咱们竟有许多不遂心的事”, “但是不但你我不能称心,就连老太太、太太以至宝玉探丫头等人,无论事大事小,有理无理,其各不能各遂其心,同一理也。”(第七十六回)这难道不是随遇而安,俯首听命的自我表白吗? 可见林黛玉后期性格的变化是客观存在的。在婚姻上,由对父母的依附性而认同了“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的封建传统婚姻的合理性。既然认同此合法性,那么,她必须对自己的恋爱自由的爱情采取回避态度,而一旦这个“以恋爱为职业”的人不以恋爱为重时,她就不在恋爱上表现自己的存在价值和个体意识,而向封建伦理道德回归。 四、林黛玉的“回归”与作者的“痛苦” 林黛玉性格的回归有其内在的逻辑联系,这从我们上述三个阶段的发展变化的阐释中可以看出来。而且,曹雪芹不管从“虚写”和“实写”中,都是将林黛玉作为迷途回归的形象来塑造的。第五回中写太虚幻境原是准备接待“绛珠妹子的生魂”即黛玉来进行“再教育”的,但来的是宝玉而不是黛玉,由此可知警幻仙姑已预见到黛玉自会“迷途知返”的,所以不必进行“再教育”。黛玉初进贾府,作者让黛玉的行动按贾府的方式“一一改过来,' (第三回),青少年后期的林黛玉,也不是认为自己错了,误了大半生,最后也不是都“一一改过来”吗? 作者让林黛玉回归,同时又批评林黛玉的回归,如上述作者借小说中的其他人物来批评林黛玉。这表现了作者的两难心态。这种心态是一种文化痛苦。“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的苦痛亦愈甚;追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14 按照陈寅烙先生的看法,王国维是由于对旧文化的深刻眷恋而以身殉旧文化的。但这只是一方面,我们认为这是文化人和文化之间的复杂、微妙的关系。凡一种文化衰落之时,正是这种文化的弊端或劣根性出现之日,而能够对这种文化进行怀疑、批判的,正是“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因为如果没有对这种文化有深刻了解的,就无法觉察到这种文化的弊端或劣根性。他们在批判这种文化的劣根性的同时也觉得这种文化无望,希望它早点“死去”。另一方面,由于他们了解、熟悉这种文化,所以深深地眷恋这种文化,又不希望它“死去”。这使文化人陷入了两难的痛苦之中。如果对此文化感受愈深,则其苦痛愈甚。应该说,王国维是怀着对旧文化的怀疑、批判、觉得该文化无望而又怀着深刻的眷恋之情而无可奈何地为旧文化殉葬的。比王国维更早的曹雪芹,对中国封建文化的感受同样达到了“极深之度”,他的伟大之处,在于他率先感到封建文化的衰微,并为此深感痛苦。唯有这位先知先觉的文化大师为之洒下“一把辛酸泪”,而芸芸众生又“谁解其中味”呢?这个“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对这场将过去的美梦情有独钟,“一场幽梦同谁近,千古情人独我痴”。因此,他让宝玉怀疑、批判旧文化,诅咒它早点“死去”,但又不是让宝玉义无反顾地与之决裂,而是顾盼徘徊、怀着眷恋的心情撒手红尘。这从整部《红楼梦》中弥漫的感伤浓情中可以体味出来。他让黛玉与旧文化抗争,但又是那样地感伤和无力,由于对新文化的茫然和对旧文化的依恋,他只好怀着无望的心情无可奈何地让黛玉回归旧文化。又由于对旧文化的怀疑和失望,他又在黛玉回归旧文化时不时地对黛玉的回归进行批评。因此,无论是宝玉“出家”,或是黛玉的“回归”,都表现了作者无可奈何的痛苦的两难心态。这大概是《红楼梦》 的文化真谛和作者的文化痛苦。 注释: ① 《 病态美的毁灭》 ,胡伊强,浙江师范大学学报,1991 . 20 ② 《 林黛玉别论》周蕙,文学遗产,1988 . 30 ③ 童年期:第一回至第六回。青少年前期:第七回至第四十回。作者在第七回中写道:“谁知此时黛玉不在自己房中,却在宝玉房中大家解九连环顽呢”可知黛玉与宝玉不在一起住了。青少年后期:第四十回至第八十回。 ④ 脂砚斋在第三回中有关黛玉家境与其性格关系的批语甚多。本文所引评语皆出自陈庆浩编著《 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7 年北京。作者在《 红楼梦》 中不时提到黛玉家境与性格之关系,如第七十回黛玉作了《 桃花行》 后,作者通过宝玉之口说:“… … 比不得林妹妹曾经离丧,作此哀音”等等。本文所引《 红楼梦》 之文,皆出自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 年2 月北京第1 版。 ⑤ 「美]赫根汉著,何谨、冯增俊等译《 人格心理学导论》 第四章,海南人民出版社,1986 年12 月。心理学家厄尔弗里德· 阿德勒认为:一切人在开始生活时都具有自卑感,因为我们所有人的生存都要完全依赖成年人。儿童与那些所依赖的强壮的成年人相比感到极其无能。这种虚弱、无能、自卑的情感激起儿童追求力量的强烈愿望,从而克服自卑感。 ⑥ 同上书第十四章。 ⑦ 同上书第五章。 ⑧ 同上书第六章。 ⑨ 10 马斯洛著,许金声、刘锋等译:《 自我实现的人· 自我实现者的爱情》 ,三联书店,1987 年10 月,北京第1 版。 11 《 贾宝玉情感论》 ,马建华,红楼梦学刊,1991 . 20 12 西园主人:《 红楼梦论辨· 黛玉论》 ,《 红楼梦卷》 第一册。 13 许叶芬:《 红楼梦辨》 ,《 红楼梦卷》 第一册。 14 见王德毅编:《 王国维年谱》。 原载:《红楼梦学刊》一九九九年第一辑 原载:《红楼梦学刊》一九九九年第一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