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小说,它那千姿百态的人物,大部分当然是现实性的;但作者以其独特的艺术构思,在书中也设计了某些姓名谐音的带有一定虚幻性人物,来寄托某种寓意,或暗写某种情节。秦可卿与秦钟似乎就是这样的人物。 一 怎样理解秦可卿与秦钟,在《红楼梦》研究中是一个比较冷落的题目,其原因,可能是由于这两个人物扑朔迷离,令人难以捉摸吧。父、女、子三人来去匆匆——从第五回起陆续出场,到十六回止相继死去,仅这一点,就显得与众不同;而最独特之处,是这姊弟二人都具有一种矛盾——在书中地位的重要与艺术形象的单薄之间的矛盾。他们有如两个难解之谜,而解谜的钥匙,似在于他们姓名的谐音。 书中初提秦钟之名时,有一则脂评指出:“设云‘情种’。”在这方面,前人亦有评说,如:“秦钟者,情:种也。” (涂瀛)“秦氏名可卿,言可人之情事也。弟名秦钟,情所钟也。父名秦业,情之孽也。” (解盦居士) “秦,情也。情可轻(按指秦可卿的谐音)而不可倾,此为全书纲领。” (姜祺)[1]这些评论对姓秦的一家人姓名谐音的含义,虽然说法有异,但都认为:秦谐音“情”。《红楼》一书中,钟于情、恋于情者多矣,而独可卿姊弟二人之名上被冠以“情”字,作者之意何在呢?细加推敲,不难得出答案:他们既是现实性的人物,又是作者借以写“情”的虚幻性人物,作者在他们身上是寓有深意的。 二 秦可卿在《红楼梦》中的地位——名殿“金陵十二钗”正册之末,与黛玉、宝钗首尾相应,但她又是一个比较单薄的艺术形象。她在第五回出场,以后若隐若现,到十三回即告“香消玉殒”。这中间,除了宝玉在她房中午睡、神,游“太虚幻境”时与仙女可卿“缱绻温存”,她的神秘的死这两场“戏”之外,其余就是一些抽象的介绍与平淡的叙述了。这两场“戏”,加上描写她死后穷奢极侈的丧事的篇章,以强烈的艺术魅力,使这个人物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但在有关她的篇章中,我们却看不到作者对她的性格的着意刻画,如书中对黛玉、凤姐、探春等众多艺术形象所作的刻画那样。她究竟具有怎样的性格特征?“生得袅娜纤巧,行为又温柔和平”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吗? (见第五回、第八回)但这些话只是抽象的概念而已。她的判词所指出的“情”与“淫”,应该是她的性格特征了,但表现这种性格特征的艺术描绘在哪里呢?据此,是否可以说,秦可卿是一个形象隐约迷离、艺术刻画不多的人物。其所以如此,是由于作者设计这个人物的着眼点,似乎并不在于她本身,而在于寄托于她身上的寓意,在于她是别的人物的影子。可卿判词中所谓“情天情海幻情身”,其意似即指她是幻影式的人物,是“情”的化身。 可卿“既兼钗黛之美,即为钗黛二人之合影”,俞平伯先生过去的这一论点(引语见《读红楼梦随笔》),曾被指为“钗黛合一论”而受到批判。当然,从我们今天的认识水平来分析,封建礼教的反抗者林黛玉和封建礼教的依附者薛宝钗,是两个对立的形象。看不到这一点,把钗黛目为“兰菊竟芬,燕环角艳”(俞平伯:《红楼梦研究》),显然是不正确的。但是,《红楼梦》作者真实反映生活所达到的高度和他主观的认识水平,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就作者的认识水平而言,书中“怀金悼玉的红楼梦”一语即可说明,他对钗黛形象对立的认识,并不如今天的人们这般明确。而且,对于生活“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的作者,是不会把复杂的事物和丰满的形象绝对化、简单化的。因此,他在主要揭示钗黛形象对立这一面的同时,也揭示了钗黛形象一致的次要一面——如她们的美丽聪明,她们都怀有对宝玉的爱(当然两人爱的出发点和格调迥然不同),她们也都得到宝玉的爱慕(当然宝玉对黛玉生死不渝的爱情和他对宝钗比较肤浅的爱慕不能相比),她们的“薄命”等。作者在册子中把钗黛合为一图一咏,同时赞美她们的“停机之德”“咏絮之才”,正表明了揭示后一面的意图。证之以秦可卿名唤“兼美”,第五回中形容乳名兼美表字可“卿”的仙女“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作者在宝玉神游太虚幻境的情节中,设计一个做为钗黛合影的形象——秦可卿,这意思就相当显豁了。 但是,这样一个钗黛合影的形象,有什么作用呢?不妨设想,作者在描写宝玉与钗黛的关系上,有某些难以明言之处,所以设一秦可卿,以便通过宝玉与仙女欢会的故事,暗写宝玉与钗黛间的恋情。或者设想,宝玉对于钗黛,除了精神上的爱恋之外,做为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很自然地也怀有肉体上的爱恋之情,但不便明叙,乃以梦中欢会描写他的这种思恋。幻境中有可卿,实境中亦有可卿,似乎意在表明,这种爱恋并非虚无飘渺,而是实有对象的。秦可卿的谐音可能是“情可倾”——宝玉所向往的、集钗黛之美的、可以倾其恋情的女性。 三 “开辟鸿濛,谁为情种?”太虚幻境中演唱的《红楼梦》曲,一开头就发出了这个问题。“情种”到底是谁呢? 。 书中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谈到宝玉自小喜欢脂粉钗环、亲近女孩,贾雨村就此发表议论说,天地间存在着正邪二气,偶秉正、邪相搏之气而生的男女,“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并说宝玉“八九亦是这一派人物”。这可以看作是代表作者之意的。 甲戌本《凡例》末尾的诗中有句云:“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红袖”与“情痴”并列,所指显然是书中两位男女主角——黛玉与宝玉。 由此可见,书中所谓“情痴”或“情种”,指的是宝玉;进一步说,这是作者赋予宝王的专称,它显示着作者着意刻画的宝玉的典型性格。 “情种”既是宝玉的专称,而作者又写了一个谐音“情种”的秦钟(据脂评及涂瀛说),这说明了什么呢? 秦钟这个人物,初次露面于第七回“宝玉会秦钟”,接着是第九回“茗烟闹书房”、十五回“泰鲸卿得趣馒头庵”,到十六回,他就“夭逝黄泉路”了。他以一个轻浮子弟的形象出现于这几回书中,除家境贫寒这一点外,与贾琏、贾蓉等辈基本相似。这种缺乏鲜明个性的形象,与他做为宝玉好友、三上回目的地位殊不相称。这种情况说明,作者设计秦钟这个人物的着眼点,同可卿相类似,也并不在于他的本身,而在于他的寓意,在于他是别人的影子。前述“情种”是宝玉的专称,而秦钟又谐音“情种”,可以说明,秦钟是做为宝玉的影子而存在的。 前引脂评全文是:(秦钟)“设云‘情种’。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这段话对我们弄清秦钟这一人物的寓意,很有帮助。试想,如果秦钟不是一个寓有深意的人物,那么批者为什么要把他姓名的谐音,通过两句古诗,和《红楼梦》的“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联系起来呢?两句古诗出处未明,但就其词语分析,“先名玉”“本姓秦”在诗中是指一人,而用于《红楼梦》中,前句含宝玉之名,后句合秦钟之姓,指出宝玉、秦钟本是一体,是很明显的。至于“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云云,其意似乎是说,借用这两句古诗可以说明,宝玉本来姓“情”,是情种,而这正是“大旨不过谈情”的《红楼梦》的大纲目所在;作者在书中安排秦钟(还有可卿)这种虚幻性的人物,就是为了用比喻、假托的手法来写情;借着秦钟,将写出封建贵族之家的丑事,故云讽刺。 但作者为什么要给宝玉安排这样一个影子呢?从第十五回中,我们可能会找到一个答案。这回中叙述了秦钟与智能儿在馒头庵偷情的故事。偷情后不久,秦钟就死了,这短暂的爱情故事,在全书中显得孤零零地,作者的意图很难捉摸。但如果我们设想,作者不过借此写另外两个人的恋情,这故事就不孤零了,作者的意图也就显豁了。秦钟是宝玉的影子,智能儿又是谁的影子呢?秦氏出殡之日晚上,留宿馒头庵的凤姐、 宝玉、秦钟和庵中的智能儿这四个人中,作者以明笔写秦钟与智能儿相恋,暗笔应是写宝玉与某人相恋。当晚在场的四人,除去秦、智、宝,所余只有凤姐。因此不妨设想,智能几是凤姐的影子。证之以第七回焦大醉骂中“养小叔子”之语,历数贾府中人,此事除了凤、宝,实在没有别人了。书中送殡、宿庵的细节描写中,不少地方可以看出凤姐、宝玉亲近的关系,秦钟对宝玉如影随形的情景,可为佐证。在庵中安歇时, 凤姐把通灵玉(宝玉的象征)“塞在自己枕边”的描写,尤值得注意。 如上所述,可卿、秦钟是别人的影子,是作者为了暗写某些不便明言的男女之情而设计的。暗写的任务既毕,影子就失去存在价值,匆匆来去,原因恐怕就在这里。对于书中可卿、、秦钟的“姊弟”关系,不可拘泥看待,这种名义上的关系只不过表明,他们同隶属于一个“情”字而已。再者,关于可卿是钗黛的影子这一设想,只是就宝玉神游太虚幻境的情节来说的;而在另一情节——写可卿与贾珍私通的“淫丧天香楼”(已删之文)中,可卿做为“情”的化身,则扮演着另外的角色。 四 人们会问,作者为什么要费这许多心思,隐蔽地描写某些男女之情呢? 首先,这是由于作者对生活“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的现实主义态度。不论是宝玉与钗黛间那种少年男女的恋情,抑或凤姐、宝玉间的畸形关系,都是活生生的现实,就在作者的“亲见亲闻”之中。即使不正当的两性关系涉及于他所着意塑造的书中主角,为了再现纷繁万状、美丑互见的生活,也“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 (鲁迅语)。但为了保持钗黛形象的纯洁和不让“风月”之事玷污宝玉、凤姐的形象,所以采取了暗笔。 但作者思想的深度,恐怕不止于此。为了探明作者的思想,还须要从他宣布的创作这部小说的主旨说起。作者说(并反复加以申明),这部书“大旨不过谈情”。那么,作者要为谁写情呢?综观全书,可以看出,主要的,他是要为女性写情。作者在卷首就声言,他写这部小说是为了“使闺阁昭传”。他以对女性特别同情和爱护的态度,写了女性的纯洁善良、聪明智慧,主要是写了女性的爱情。 作者那支三寸柔毫所着意描绘的,首先是少年男女间纯洁的爱情——这当然以宝玉、黛玉间的爱情为核心。“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笑语私。”宝黛之间青梅竹马的爱情,衬托以宝玉与宝钗的关系,三人之间的友谊、矛盾、欢笑、烦恼……,是书中最富艺术魅力的篇章。但是,作者并不是一个道貌岸然、讳言两性问情欲的“正人君子”。他在第五回曾借警幻之口,驳斥了“好色不淫”“情而不淫”这些“饰非掩丑之语”,甚至让警幻直截了当地对宝玉说:“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这里所谓“淫”似有两重含义,一重是“闰阁中为良友”的“意淫”,这是作、者所崇尚的;一重是男女间正当的以感情为基础的肉体爱恋,这也是作者所肯定的。(而那种“皮肤滥淫”则是作者所不齿的。)由此可见,作者衷心赞美宝黛间那种纯真的爱情,但对少年男女间正当的肉体爱恋也持肯定态度,因而敢于大胆地加以描写——虽然是借身于幻影、托之于梦境。这种态度,无疑是科学的、进步的。但由于受当时一夫多妻制思想的影响,作者在“神游太虚境”的情节里,写了宝玉对钗黛两人的恋情,这是时代的局限,无足深怪。 此外,作者为女性写情的篇章,也包括那些品行有亏的女性的“风月”故事。但是,与那些津津乐道两性间“风流韵事”的庸俗作家截然不同,作者在这些故事中,从一个角度,也寄托着他进步的女性观——面对女性毫无选择爱情自由的现实,他一反封建卫道士之所为,对女性不加以苛求深责,即使对品行不端的女性,虽然以讽刺之笔写其“淫行”,但并不视为罪孽深重而诛之以笔。即如对于王熙凤,除着重刻画她做为有“杀伐决断”之才的末世一凤的形象之外,在“风月之情”方面,含蓄地写了她与贾蓉的关系,隐晦地写了她与宝玉的关系,但这并未妨碍作者对她才能的赞赏,也未影响她在“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地位。作者这种不同凡俗的态度,可以看作是对放任男子三妻四妾、眠花宿柳,却要求女子严守贞操的封建礼教的一种抗议。当然,作者对淫乱的行为并不持肯定态度,但他在对女性的态度上屏弃奴隶的戒律,是很明显的。 总之,正是作者忠于生活的现实主义和进步的女性观,使他能够真实、大胆地写出在封建礼教重压下以不同格调表达出来的女性之情,其中既有大观园里那种天真无邪的爱情,也有馒头庵里那种放荡的情欲;既崇尚精神的爱恋,也不鄙视正当的肉体爱恋。明乎此,作者那些隐晦的“风月”之笔,既非不可理解;我们为了探讨《红楼梦》的思想和艺术,来谈这个题目,也就不应招致穿凿附会之讥了。 [1]《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14l页,189页,479页. 注:本文所引《红楼梦》中文字,除开卷部分据戚序本夕外,其余均据已卯本。 原载:《红楼梦学刊》1985年第一辑 原载:《红楼梦学刊》1985年第一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