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大观园,《红楼梦》中有一定的古琴情节。令人奇怪的是,小说80回后古琴情形突然大幅出现,明显不同于80回前文化语符式的疏朗自然处理,尤其关乎黛玉的诸多琴事耐人追索。考察与古琴相关的情节来源、人物气质和写作策略,并联系续书者高鹗的思想情趣和小说认知,前后有别的创作才调有助于揭示原著与续书深层的疑难问题。 一 《红楼梦》第86回为:受私贿老官翻案牍 寄闲情淑女解琴书,之前从来没有听见黛玉抚琴的宝玉,偶然见到黛玉看如同“天书”的琴谱,便一时兴起,向黛玉请教学琴。于是,黛玉讲了一大段关于弹琴的讲究: 黛玉道:“琴者,禁也。古人制下,原以治身,涵养性情。抑其淫荡,去其奢侈。若要抚琴,必择静室高斋,或在层楼的上头,在林石的里面,或是山巅上,或是水涯上。再遇着那天地清和的时候,风清月朗,焚香静坐,心不外想,气血和平,才能与神合灵,与道合妙。所以古人说,‘知音难遇’。若无知音,宁可独对那清风明月,苍松怪石,野猿老鹤,抚弄一番,以寄兴趣,方为不负了这琴。还有一层,又要指法好,取音好。若必要抚琴,先须衣冠整齐。或鹤氅,或深衣。要如古人的仪表,那才能称圣人之器。然后盥了手,焚上香,方才将身就在榻边,把琴放在案上,坐在第五徽的地方儿,对着自己的当心,双手从容抬起,这才身心俱正。还要知道轻重急徐,舒卷自如,体态尊重才好。”宝玉道:“我们学着顽,若这么讲究起来,那就难了。”[1] 阅读《红楼梦》者,大都以为黛玉能诗善琴,极富才情学问。而从创作角度看,上述长篇大论并非出于黛玉的发明,也不是小说作者的个性创造。原来它是有渊源的,乃出自明代琴家杨表正《重修真传琴谱》的一段琴论,援引如下以资比较: 琴者,禁邪归正,以和人心。是故圣人之制,将以治身,育其情性,和矣!抑乎淫荡,去乎奢侈,以抱圣人之乐。所以微妙在得夫其人,而乐其趣也。凡鼓琴,必择净室高堂,或升层楼之上,或于林石之间,或登山巅,或游水湄,或观宇中;值二气高明之时,清风明月之夜,焚香静室,坐定,心不外弛,气血和平,方与神合,灵与道合。如不遇知音,宁对清风明月、苍松怪石、巅猿老鹤而鼓耳,是为自得其乐也。如是鼓琴,须要解意,知其意则知其趣,知其趣则知其乐;不知音趣,乐虽熟何益?徒多无补。先要人物风韵,标格清楚,又要指法好,取音好,胸次好,口上要有髯,肚里要有墨,六者兼备,方与添琴道。如要鼓琴,要先须衣冠整齐,或鹤氅,或深衣,要知古人之象表,方可称圣人之器;然后与水焚香,方才就榻,以琴近案,座以第五徽之间,当对其心,则两方举指法。其心身要正,无得左右倾欹,前后抑合,其足履地,若射步之宜。右视其手,左顾其弦,手腕宜低平,不宜高昂,左手要对徽,右手要近岳,指甲不宜长,只留一米许。甲肉要相半,其声不枯,清润得宜,按令入木,劈、托、抹(挑勾)、踢、吟、猱、益蜀、锁、历之法,皆尽其力,不宜飞抚作势,轻薄之态。欲要手势花巧以好看,莫若推琴而就舞;若要声音艳丽而好听,莫若弃琴而弹筝。此为琴之大忌也。务要轻、重、疾、徐,卷舒自若,体态尊重,方能与道妙会,神与道融。故曰:“德不在手而在心,乐不在声而在道,兴不在音,而自然可以感天地之和,可以合神明之德。”又曰:“左手吟、猱、绰、注,右手轻、重、疾、徐,更有一般难说,其人须要读书。”[2] 杨表正,号西峰,福建延平人。明代万历年间江派琴家,编著有《重修真传琴谱》,全称《重修正文对音捷要真传琴谱》,又名《西峰琴谱》。初刊于万历元年(1573),6卷。后增订重刊于万历十三年(1585),增至10卷,前2卷为琴论,后8卷琴谱收录101曲,内容较为宏富。 对读后不难发现,《红楼梦》中出于黛玉之口的琴学专论脱胎于杨表正的理论“弹琴杂说”,关于弹琴的学问论述极其详尽:琴音的精神作用“禁”;环境清雅;时候清明;心态平稳;琴对知音;衣冠古朴;姿态得体;方法适宜;读书修养。无论外部环境还是内在修养,杨表正的琴论涉及道德、心理、行动、环境、服饰、体态诸多环节,视琴乐活动为格外讲究的修炼行为,俨然系统严肃的琴学教化论。然而,以琴为圣人之器,琴事方面越重重讲究,于自由抒情越形成各种禁忌。《红楼梦》中“脱胎”而未“换骨”的化用应当是清人接受杨表正琴论的一则经典实例,小说借黛玉之口议论这套琴谱“甚有雅趣,上头讲的琴理甚通,手法说的也明白”,岂不正是续书者对于杨氏琴书的隐性评价? 二 续书者为何在86回不惜笔墨、大谈琴事呢?这一情节的突然出现,还得从古琴的传承与影响谈起。 琴棋书画是中国传统士人的艺术化生活内容,四者之首的古琴承载着诸多文化因子。琴乐的传习,关键不是技术、技艺的传授,首先与操琴行为的道德性息息相关,即形成了琴德、琴道首为重要的教化传统。受中华文化主流——儒家思想的强烈影响,“士无故不撤琴瑟”(《礼记》)、“君子之近琴瑟,以怡节也,非以慆心也”(《左传》),显然是出于正心灭欲的修养目标。当古琴与士人结下不解之缘时,一如同步发展的玉文化的比德色彩,士人的琴乐活动也便以道德观为首要尺度了。东汉桓谭的《新论·琴道》明确把古琴的地位提升到修身养性的崇高位置:“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八音广博,琴德最优,古者圣贤玩琴以赏心。”当时官方在白虎观组织召开了经学会议,其记录《白虎通》论云:“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出于官方之手的“正心论”一出,便在后世琴学打下深深烙印。随后,从应劭的《风俗通义》大致沿袭并详论“禁”的内涵:“琴之为言禁也,雅之为言正也,言君子守正以自禁也。夫以正雅之声动感正意,故善心胜,邪恶禁。”《唐书·乐志》云:“琴,禁也。夏至之音,阴气初动,禁物之淫心也。”郭茂倩《乐府诗集·琴曲歌辞》云:“琴者,先王所以修身、理性、禁邪、防淫者也”(卷57),概括愈加清晰简练。同样,朱熹《紫阳琴铭》云“养君中和之正性,禁尔忿欲之邪心。”琴家朱长文也论“琴有四美:一曰良质,一曰善斫,一曰妙指,一曰正心(《琴史》)”,都持以修身正心之论,影响至于明代江派。明初琴坛分为江、浙等派,江派起初指以松江刘鸿为首的一派,影响远不及浙派,当时“习江操者时或三、四,习浙操者时或六七。据二操观之:浙操为上,其江操声多烦琐;浙操多疏畅,比江操更觉清越也。”[3]明后期,江派与嘉靖之前有所不同,又成为填词配歌的声乐派,因琴人多活动在江左、南京一带而得名。琴家杨表正乃隶属于江派,还有黄龙山、杨抡等琴人。黄龙山《新刊发明琴谱》序称:“君子之于琴也,观其深矣。夫琴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则吾心之出之也。是故节物以和心,和心以协音,协音以著文。……不但适情性,舒血脉,理吾之身而已也,夫斯之谓深”[4],同样秉持德艺双馨、艺成于德的乐教理念,并受儒家中庸思想的影响形成了琴学审美的平和标准,对黛玉“人心自然之音”论的影响显见一斑。杨表正编选的101首琴曲看似具有集大成的特点,命名为“真传”意在说明传承的渊源与正宗,但这一派琴学成就难比浙派萧鸾、虞山派徐上瀛等琴家,仅能在特定地域产生一定影响,如黛玉所云扬州曾经传播应极有可能。 此外,《红楼梦》第87、89两回,都提及林黛玉所抚“短琴”,涉及古琴的形制长短。受儒家礼仪思想的影响,古琴制早在《史记》、《新论·琴道》便有相关记述,分别有云“琴长八尺一寸,正度也”、“琴长三尺六寸有六分,象朞之数;厚寸有八,象三六数;广六寸,象六律。上圆而敛,法天;下方而平,法地;上广下狭,法尊卑之礼。”显然,古人认为古琴的形制,与自然关系密切,并且把它附会于各种自然天象。至宋代,对于琴式更加讲究,在官府和民间有大量斫琴的作坊,并有官、野之分:“宋时置官局制琴,其琴俱有定式,长短大小如一,故曰官琴。但有不如式者,俱是野斫。但伪斫者多,宜仔细辨之。”[5]小说中不顾讲究的短琴之说已很新鲜,只是幼年特地定做的童琴,又怎么能适合已然长大的黛玉呢?按照她的琴学讲究,是否该弹奏“长琴”呢? 《红楼梦》中还有两处涉及古琴的记谱与打谱之事。第86回,宝玉发现黛玉在看琴谱,因为艰涩难解便戏称为“天书”。追溯记谱渊源,古琴谱经历了由文字谱到减字谱的演进历程。黛玉所看琴谱正是明人刊刻的减字谱。减字谱的独特性在于将文字谱所记述的琴曲,归纳为弦数、徽位和左右指法等几部分,并组合成一个个方块字,极为繁难。同样在本回,宝玉看到秋纹带着小丫头给黛玉送来一盆兰花,因为心思尚在琴上,便提出让黛玉做《猗兰操》。《猗兰操》又名《幽兰操》,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古琴谱,也是惟一用文字谱记录保存下来的琴曲。[6]《幽兰》是汉魏六朝时期的著名琴曲,虽流传多种,大都表现怀才不遇、生不逢时的内容,声调感伤悲愤,黛玉听了宝玉的建议而不舒服正根源于此。第87回“感深秋抚琴悲往事”中,黛玉依照琴谱,借《猗兰》、《思贤》两操合成音韵。两操,指两个琴曲的琴谱,这又是与古琴相关的打谱情形。与琴谱记录相对应,古琴曲的演奏同样特殊。面对琴谱,首先要打谱。所谓打谱,即“琴家对这些保留在古代琴谱中的琴曲,通过版本的选择与考证,乐曲的背景分析,指法及演奏方法研究,谱字的认定,将音高、技法、音色、力度的变化、局部的节奏,都在实弹中将其译解出来,然后再揣摩琴曲意境,经千百遍的弹奏,确定腔韵、句段结构,最后定拍并记谱。”[7]打谱有大曲三年、小曲三月之说,一曲打谱如此费心用力,何况借两操合成音韵之事呢?多年不抚琴的黛玉调弦、操演指法,一理就熟的表现是否令人生疑呢?看来续书者下笔有些匆忙了。此外,古琴的演奏方式之一是琴歌。随着重弹奏而轻歌唱风气的加剧,琴歌逐渐衰落,明代江派曾有反复,至清代已颇受冷落。续书者带着复古之意,在87、89两回中分别叙述黛玉见到宝钗的诗启而感赋四章,并翻入琴谱以为和作,宝玉、妙玉听到者即为此琴歌。前后写作行为表明,凡故事演进中与琴事相关的情节都离不开林、贾二人。无巧不成书的手法更得益于明末通俗小说框架的浸染,而且显性地把听琴所得弦断与人物的命运对应成谶;连之前不曾出过半点琴音的妙玉,如同传奇中博识爨桐声的蔡邕,也能听得如此专业,甚至说君弦太高、日后自知之类的话,小说在此设伏并未在后面回应,显然有隔断之嫌。 作为进士,高鹗不乏知识学问,但小说才华显然不敌曹雪芹。小说才华并不与进士身份成正比,甚至有时这种正统身份还会成为艺术创造力的阻碍。高鹗续书,一方面是想补成全璧,另一面也许还想提升续书部分的独特价值,在兑现隐含情节外力图另辟蹊径,结果反而弄得失了自然。主观意愿上他想与原著接轨,事实上许多人物命运与原著所设埋伏对应,但客观上没有完全做到精神吻合,甚至在小说叙述能力、艺术创造才华不足之时拘于学究绳墨(头巾气),玩弄花样、卖弄学问。高鹗无奈地选择以学问为小说,偏离文学创作的特质规律和艺术精神之旨,采用先入为主的才学形式和知性视角,以致琴事如一个紧箍咒,束缚了林黛玉的精神气质,使原著人物风神大打折扣,导致审美愉悦搁浅,难以形成艺术感动。可以说,不以创造主小说,不以性情主小说,虽有小说文体外壳,而流失了原著的灵魂神韵。上述琴事情节确乎很讲究,但愈讲究便愈酸腐,越缺少可贵的艺术张力。 与之相比,曹雪芹落魄落第,这种飘零不羁的身份经历、别样的性情怀抱、远离制艺的自由心态反而锻造了独特的小说创作才华,以及贴近小说本体的叙述策略。他以优游的态度讲述故事的风格,不仅有利于故事情节的可信性,而且有助于人物精神的挥洒。加之曹雪芹谙熟文化品类,自如剪裁割舍,无学问声气。出于显示人物身份、韵味襟抱之需要,他在前80回视琴棋书画为点染性符号,如同诗眼、画眼,起到醒目作用,点到为止象征便可,并不刻意地做学术讲究;如此并未削减《红楼梦》的文化含量,因能融会一体自铸伟辞,反而如盐在水、如水怀珠,增添了小说的诗意化特色。 出于高鹗的自我审美趣味和叙述策略,上述续书方式一如词中典故泛滥之掉书袋,曲中字雕句镂之骈俪派,类多以“儒门手脚”[17]为之。小说的文体性和创造性是最可贵的艺术价值。但一入所谓文人墨客之手,尽管表面看来文词炫目,事实上距离小说的文体特质愈行愈远。在续书前后,《镜花缘》等以才学为小说,蔚然为时代风气[18],只不过《镜花缘》一类小说显性地把才学的写作追求专题化了,续书不足以代表清代中叶小说,但它依然有入乡随俗的时代痕迹。 注释
[1] 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1240~1241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其余引文皆出此本,不另注。 [2]《重修正文对音捷要真传琴谱》卷一,文化部文学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中国古代乐论选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288~289页。 [3] 刘珠《丝桐篇》,见许健编著《琴史初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年,123页。 [4] 黄龙山《新刊发明琴谱》,影北京图书馆藏原刻本。黄龙山,江西弋阳人,活动年代在1530年(明嘉靖九年)前后。《中国古代乐论选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283页。 [5] 曹昭《格古要论》卷中“古琴论”,四库全书87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97页。 [6] 此谱在1884年经清末考据学家杨守敬得以从日本访求而刊印。章华英《古琴》,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33页。 [7] 章华英《古琴》,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77页。 [8] 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卷一,四库全书本。 [9] 《杏庄太音补遗》序,《中国古代乐论选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284页。 [10] 李贽《焚书》卷五,中华书局,1961年排印本。 [11] 李贽《焚书·读律肤说》,中华书局,1961年排印本,290页。 [12]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附录《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268页。 [13] 李渔《闲情偶寄·丝竹》,作家出版社,1996年,158页。 [14] 当然,也不排斥宋文化的一些影响,如第8回、41回分别提及贾政的小书房名为“梦坡斋”;眉山苏轼见于秘府之事等。引录的一些宋诗句,如“连理枝头花正开、莫怨春风当自嗟、开到荼蘼花事了”等也可为证。 [15] 张新之《妙复轩评石头记》,一粟编《红楼梦卷》,中华书局,1980年。 [16] 尚达翔注《高鹗诗词笺注》,中州书画社,1983年;以及张宜泉、高鹗著作合刊《春柳堂诗稿 高兰墅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 [17] 王骥德《曲律》,中国戏曲研究院《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四),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 [18] 鲁迅专论清代“以小说为庋学问文章之具”的文学现象,认为这种炫耀才学的写作方式偏离了小说本体。见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五篇“清之以小说见才学者”,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18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