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贾宝玉非但是“情榜”中人物,而且是“诸艳之冠”。关于这一点,我们只可将多条脂评拼凑起来方可达到这样一个结论。以下是脂评中有关各条: (一)第八回 宝玉掷杯一段 (甲戌眉批)按警幻情讲,宝玉系情不情。凡世间之无知无识,彼俱有痴情去体贴。今加大醉二字于石兄,是因问包子问茶顺手掷杯,问茜雪撵李嬷,乃一部中未有第二次事也。…… 按:警幻情讲中之讲可能系误抄,“讲”似应作“榜”。 (二)第十七、十八回 开始总批 (庚辰)宝玉系诸艳之贯,故大观园对额必得玉兄题跋,且暂题灯匾联上,再请赐题,此千妥万当之章法(己卯同。有正 “贯”作“冠”)。 (三)第十七、十八回 今年才十八岁,法名妙玉。 (庚辰眉批)树(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四)第十九回 宝玉说:“……到生在这里。” (庚辰)……余阅此书亦爱其文字耳,实亦不能评出二人终是何等人物。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 (五)第二十二回 宝玉悟禅机一段 (庚辰眉批)……以之上承果位,以后无书可作矣,却又轻轻用黛玉一问机锋,又续偈言二句,并用宝钗讲五祖六祖问答二实偈子,使宝玉无言可答,仍将一大善知识,始终跌(跳?)不出警幻幻榜中,作下回若干回书,真有机心游龙不则(测)之势,安得不叫绝。且历来小说中万写不到者。己卯冬夜。 (六)第二十三回 宝玉……“恐怕脚步践踏了(落花)。” (庚辰)情不情。 (七)第二十五回 “二则不知红玉是何等行为,若好还罢了。” (庚辰)不知好字是如何讲。答日,在何等行为四字上看便知。玉儿(兄)每情不情,况有情者乎。 (八)第二十七回 “林黛玉便回头叫紫鹃道。” (甲戌)不见宝玉,阿颦断无此一段闲言,总在欲言不言难禁之意,了却“情情”之正文也。 (九)第二十八回 “(黛玉)刚说到短命二字上又把口掩住。” (庚辰夹批)情情。不忍也。 (甲戌眉批)情情。不忍道出“的”字来。 (十)第二十八回 “(黛玉)不觉将昨晚的事都忘在九霄云外了。” (庚辰夹批)情情衷肠。 (甲戌)情情衷肠,本来面目也。 (十一)第三十一回 开始总批 (庚辰)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娇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感,故颦儿谓“情情”。 以上脂评十一段,或是说明末回情榜,或是说明“宝玉为诸艳之冠”,或是说明宝玉“跌”不出警幻情榜,或是说明情榜评宝玉为“情不情”,评黛玉为“情情”,等等。自来研究《红楼梦》诸家对这问题未加以正面或彻底的探讨,所以没有达到具体的结论。 俞平伯是第一个注意到这问题的人。在他的《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一文中,他曾指出: 末回情榜备载正副十二钗名字共六十人,却以宝玉领首。每个名字下大约均有考语,现在只宝玉黛玉底评语可知。……有人说,“壬午季春雪芹尚生存,他所拟的末回有警幻的情榜。这个结局大似《水许传》的石碣,又似《儒林外史》的幽榜。这回迷失了,似乎于原书价值无大损失。”(跋脂庚本)我底意见和他不很相同,如此固落套,不如此亦结束不住这部大书;所以这回底迷失,依然是个大损失啊。 情榜六十名都是女子,却以宝玉领头,似乎也很奇怪,第十七回起首戚本总评,“宝玉为诸艳之冠”是也(脂庚本作贯)。而且各人都有评语。现在剩得宝黛底两个了。观下引文,知宝玉列名情榜为无可疑者[下引脂评两段,即前文所引第(四)及第(十一)两段]。别处还偶然说到今不具引,最重要的只这两条。情榜评得真很特别,自非作者不能为也。 周汝昌在他的《红楼梦新证》中只提到:“宝玉虽然悬崖撒手,到底‘跳不出情榜’去。”对“宝玉为诸艳之冠”一点,并没有提起。 其后,吴世昌在他的英文本《红楼梦探原》中驳斥了俞平伯的说法。他同意宝玉是情榜中人物,放在正、副、又、三、四册之首,可是他认为“宝玉系诸艳之冠”,是俞平伯据“有正”本校正“庚辰”本,不能成立,仍应照“庚辰”本作“宝玉系诸艳之贯”。根据吴世昌的说法,这里应解释为:“宝玉为贯串诸艳之主线。” 这个说法在表面上看,似乎可以成立,因为宝玉明明是男人,怎么能把他放在诸艳之冠?况且宝玉对诸艳的确尽了贯串的作用。可是脂评中另有两条,可以提出: 第三回 “黛玉说癞头和尚”一段 (甲戍)甄英莲乃付(副)十二钗之首,却明写癞僧一点。今黛玉为正十二钗之贯(冠),反用暗笔。…… 这里,“黛玉为正十二钗之贯”也用“贯”字,难道我们可以就此说:黛玉为“贯串正十二钗之主线”吗? 第十九回 “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 (庚辰)补出袭人幼时艰辛苦状,与前文之香菱后文之晴雯大同小异,自是又副十二钗中之冠,得不补传之。 这里,袭人“自是又副十二钗中之冠”,可以采取这样说法,林黛玉也可以采取这样说法,为什么宝玉偏偏要例外?何况《红楼梦》抄本不论正文或脂评,其中音讹之处甚多,贯与冠只是一例而已,不必特地杜撰一种自圆其说的理论。 赵冈在他的《红楼梦考证拾遗》一书中,却接触到这一要点: 在第十七回的回首总批中,脂砚写道: “宝玉系诸艳之冠,故大观园对额必得玉兄题跋。” 而且更进一步引证第四十三回的一条脂批: “……且衬出宝玉直似一守礼待嫁的女儿一般,其素日脂香粉气不待写而全现出矣。今看此回,直欲将宝玉当作一个极轻俊羞怯的女儿看……” 我们知道十二钗之冠是钗黛。在第五回警幻的十二钗正册的第一幅图和册文就是描写黛钗两人。脂砚不但把宝玉算成诸钗之一,而且尚在钗黛之上,位于十二钗之冠。…… 赵冈接纳俞平伯的读法,而且提出脂砚把宝玉看成诸钗之一,可以说更深入了一层,可惜并没有透彻发挥,而诸家对“宝玉为诸艳之冠”这一点的议论,也可以说到此为止。 其实,从以上所引十一段脂评,我们不难达到以下几点结论: (一)宝玉为情榜中人物; (二)宝玉为诸艳之冠; (三)情榜对宝玉的评语为“情不情”,与黛玉的评语“情情”相提并论。 黛玉既为正十二钗之冠,如果宝玉和黛玉相提并论,而且属于同一句评语,那么宝玉的地位只有在黛玉之上。何况评语先提宝玉, 然后再提黛玉。惟有承认宝玉为诸艳之冠,才能说得通,因为只有“诸艳之冠”才能放在“正十二钗之冠”上面,否则二人是无从放在一起的。 脂评虽然提供的资料不多,可是从这十一段中,我们已可获得一个明确的观念。现在我们应该从原作中去寻找其他证据来说明并补充以上的说法。 (二) 《红楼梦》原作中有四段文字值得我们注意。第一段见第十五回,宁府去送秦可卿的殡: 凤姐儿因记挂着宝玉,怕他在郊外纵性逞强。不服家人的话,贾政管不着这些小事,惟恐有个闪失,难见贾母。因此便命小厮来唤他。宝玉只得来到他车前。凤姐笑道:“好兄弟,你是个尊贵人,女孩儿一样的人品,别学他们猴在马上。下来,咱们姐儿两个坐车,岂不好。”宝玉听说,忙下了马。爬入凤姐车上。二人说笑前来。 脂砚斋在凤姐说“女孩儿一样人品”后,有这样一段评注: (庾辰)非此一句宝玉必不依,阿凤真好才情。 脂砚非但读得细心,而且从很多地方可以看出他对作者、原作以及男女主角的心理的确有深刻的了解。 第二段见第三十九回,刘姥姥二入荣国府,平儿陪着她去见贾母: 平儿等来至贾母房中,彼时大观园中姊妹们都在贾母 前承奉。 这一段本身很平常,只有心细如发的脂砚才会在字里行间寻找出特别意义来,所以在这一句下有这么一段评语: (庚辰)妙极,连宝玉一并算入姊妹队中了。 原作这一句话很容易漏过,而且读者很可能认为是作者的简笔,省略了“宝玉和”诸姊妹中的首三字,偏偏脂砚一丝不漏,加以指出。 第三段见第四十三回,宝玉私自带茗烟出门到水仙庵去上香: ……老姑子献了茶,宝玉因和他借香炉。那姑子去了半日,连香供纸马都预备了来。宝玉道:“一概不用。”便命茗烟捧着炉,出至后院中,拣一块干净地方儿,竟拣不出来。茗烟道:“那井台上儿如何?”宝玉,最_头。一齐来至井台上,将炉放下,茗烟站过一边。宝玉掏出香来焚上,含泪施了半礼,回身命收了去。茗烟答应着,且不收,忙爬下磕了几个头,口内祝道:“我茗烟跟二爷这几年,二爷的心事我没有不知道的。只有今儿这一祭祀,没有告诉我,我也不敢问。只是这受祭礼的阴魂,虽不知名姓,想来自然是那人间有一,天上无双,极聪明极俊雅的一位姐姐妹妹了。二爷的心事,不能出口,让我代祝:若芳魂有感,香魄多情,虽然阴阳间隔,既是知己之间,时常来望候二爷,未尝不可。你在阴间,保佑二爷来生也变个女孩儿,和你们一处相伴,再不可又托生这须眉浊物了。”说毕,又磕几个头,才爬起来,宝玉听他没说完,便掌不住笑了,因踢他道:“休胡说,看人听见笑话。”茗烟起来,收过香炉,和宝玉走着,…… 这一段写得很妙,宝玉踢茗烟,并不是嫌茗烟说得荒唐,而是怕别人听见笑话,可见宝玉愿做女孩子这种想法连茗烟都知道很清楚。对这一段文字,脂砚非但加以注意,而且还加以发挥,在“说毕,又磕几个头,才爬起来”之后有这样一段评注: (庚辰)忽插入茗烟一篇流言,粗看则小儿戏语,亦甚无味,细玩则大有深意。试思宝玉之人,岂不应有一极伶俐乖巧小童哉。此一祝亦如《西厢记》中双文降香第三炷,则不语,红娘则待(代)祝数语,直将双文心事道破。此 处若写宝玉一祝,则成何文字。若不祝直成一哑谜,如何散场。故写茗烟一戏,直戏入宝玉心中,又发出前文,又可收后文,又写茗烟素日之乖觉可人,且衬出宝玉直似一守礼待嫁的女儿一般,其素日脂香粉气不待写而全现出矣。今看此回,直欲将宝玉当作一个极轻俊羞怯的女儿看,茗烟则极乖觉可人之丫环也。 脂评这一段并没有加重茗烟祷祝愿宝玉来生变为女孩子这一点,而注意到整段所创造的气氛:非常逼近《西厢记》中双文降香,红娘代祝那一段,同时再进一步指出宝玉的神态:“直似一守礼待嫁的女儿一样。”脂砚对原作深切的体会非任何普通读者所能及,由此可得一证明。原作及脂评二者应合在一起看才能曲尽其妙。 第四段见第七十八回,王夫人见贾母情绪很好,就顺便将晴雯生病搬了出去,预备将袭人放在宝玉房里,但暂不明说的计划告诉给贾母听。 贾母听了,笑道:“……我深知宝玉将来也是个不听妻妾劝的。我也解不过来,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别的淘气都是应该的,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却是难得。我为此也担心。每每冷眼查看他,只和丫头们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他们。既细细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说着,大家笑了。 到现在为止,这一段一直没有人注意,主要原因是程高本已将这一段全部删除,普通坊间的印本都缺这一段,惟有抄本系统(脂庚、有正,和全抄本)才加以保留,尤其全抄本,非但保留了正文,而且在上下用墨笔加以勾去,痕迹宛然。脂砚对这一段没有评,可能因为我们现在所保存的脂评自第二十九回起,数量大为减少,有评而抄书者没有抄录也未可知。事实上,这一段文字极其浅显,无须脂评加以说明。 从以上所引四段,我们可以看出原作的企图:宝玉在心理上恨不得身为女孩子,而凤姐、茗烟、贾母都知道他这种看法,凤姐和茗烟甚至当他面这样说他,宝玉也不以为意。 可惜的是后四十回,我们只知道:末回有情榜;宝玉为诸艳之冠;情榜对宝玉的评语为:情不情。除此以外,可以说一无所知。照《红楼梦》的写作方法,前八十回既已有了这么许多伏线,后四十回一定会有发展和交待。这里我们不便多作猜测,只好表示遗憾了。 (三) 既然有人目宝玉为女孩子,而宝玉也不以为忤,我们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来探讨这一个问题,就是:在和其他男人的往来上,宝玉采取的是什么立场?在和他们交往时,宝玉喜欢以女性自居,还是以男性自居?宝玉是不是有同性恋的倾向?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红楼梦》写作的技巧和出发点,《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有如明镜高悬,人性中的善与恶都逃不过他的反照,而且永远直言谈相,从不将人性中丑恶的一面加以掩饰或隐藏。我们不必说《红楼梦》是自然主义或写实主义的小说,因为《红楼梦》并 不是西洋文学的现成范畴所能容纳。在这一点上,曹雪芹倒是和希腊史诗作者荷马相接近。小赫胥黎(A1dous Hurley)曾经指出:荷马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他有勇气将事物的整个真相(the whole truth)全盘托出。关于“男色”这一点,《红楼梦》中从不加以讳言。以下三段就是很好的说明: (一)第九回 原来薛蟠自来王夫人处住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青年子弟,不免偶动了“龙阳”之兴。因此也假来上学读书,不过是三日打鱼,两日晒网,白送些束倚礼物与贾代儒,却不曾有一些进益,只图结交些契弟。谁想这学内就有好几个小学生,图了薛蟠的银钱吃穿,被他哄上手的,也不消多说。 (二)第四十七回 ……因其中有柳香莲,薛蟠自上次会过一次,已念念不忘。又打听他最喜串戏,且串的都是生旦风月戏文。不免错会了意,误认他作了风月子弟。正要与他相交,恨没有个引进。这日可巧遇见,乐得无可不可。且贾珍等也慕他的名,酒盖住了脸,就求他串了两出戏。下来,移席和他一处坐着,问长问短,说此说彼。发展下去,薛蟠因而挨了柳湘莲一阵痛打。 (三)第七十五回 ……此间伏侍的小厮都是十五岁以下的孩子,若成丁的男子到不了这里,故尤氏方潜至窗外偷看。其中有两个十六七岁娈童,以备奉酒的,都打扮的粉妆玉琢的。…… 薛蟠兴头了,便搂着一个娈童吃酒,又命将酒去敬邢傻舅。 如果宝玉有这方面的倾向,《红楼梦》不会避而不写。 在读《红楼梦》时,我们进一步发现,和宝玉比较接近的男人,有下列三人。第一是秦钟。宝玉第一次见到秦钟是在贾蓉那里: 贾蓉笑嘻嘻的说:“我不敢强,就带他来。”说着,果然出去带进一个小后生来。较宝玉略瘦些,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在宝玉之上,只是怯怯羞羞有女儿之态。腼腆含糊,慢向凤姐作揖问好。……那宝玉一见秦钟人品,心中便有所失。 在秦钟眼中,宝玉则是: ……形容出众,举止不浮,更兼金冠绣服,娇婢侈童。…… 结果:“……二人你言我语,十来句后越觉亲密起来。” 二人同人家塾读书之后,引起了不少谣诼,因为“二人都生的花朵儿一般的模样”,二人又是如此之“亲厚,也怨不得那些同窗人起了嫌疑之念”。可是秦钟在书塾中却勾搭了薛蟠的相好之一香怜,因此引出了一场“大闹学堂”的风波,完全是一个正常的男孩子的表现。后来在馒头庵中又和智能发生了苟且,更证实了这一点。二人中间的关系惟一可疑的是在宝玉捉到秦钟与智能在一起之后,宝玉向秦钟说:“这会子也不用说,等一会睡下,再细细的算账。”后来原作是这样结束的: 一时,宽衣安歇的时节,凤姐在里面,秦钟宝玉在外间,满地下皆是家下婆子打铺坐更。……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账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 二人是否有超平常轨的关系,我们只好套用原作:“此系疑案,不敢纂创。” 宝玉的第二个知己是蒋玉菡。当时大家对男优的看法总是把他们视为相公。宝玉和蒋玉菡二人的关系明写仅二十八回中一段,二人在冯紫英家宴会中相遇,蒋玉菡在行酒令时偶然引了一句“花气袭人知昼暖”,令薛蟠喧嚷起来,后来: 少刻,宝玉出席解手,蒋玉菡便随了出来。二人站在廊檐下,蒋玉菡又陪不是。宝玉见他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便紧紧的搭着他的手。 然后宝玉发现蒋玉菡原来就是闻名已久的琪官,并就此交换扇坠和汗巾,终于给薛蟠拿住。以后要到三十三回,我们知道宝玉为了忠顺亲王府向贾政索取蒋玉菡而挨打,宝玉知道蒋玉菡在东郊紫檀堡置有田地房舍,这是暗写,但二人一向有往来是无可置疑的,连薛蟠在宝钗面前都一口咬定二人间有私情。可是这方面的证据并不充分,况且我们知道无论在现存的后四十回中,或是在脂评中所透露关于原作的结局中,蒋玉菡和袭人是结为夫妇的。当然二者的处理方法以及二人和宝玉的关系大不相同,至少蒋玉菡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则不成问题。 宝玉第三个知己是柳湘莲。二人第一次见面是在赖尚荣家中,见四十七回。这是明写,实际上,二人相识已久,并且同是秦钟的好友,后来在小书房中还曾谈起秦钟的坟来。柳湘莲的人在薛蟠眼中看来: 那柳湘莲原是世家子弟,读书不成,父母早丧,素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致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因他年纪又轻,生得又美,不知他身份的人,却误认作优伶一类。 他和宝玉的关系则有一点比较特殊: 宝玉想了一想道:“既是这样,倒是回避他为是。只是你要果真远行,必须先告诉我一声,千万别悄悄的走了。”说着,便滴下泪来。 我们知道柳湘莲为了薛蟠误认他为相公一流人物而调戏他,因此拿薛蟠痛打一顿,后来又和尤三姐订婚,可见他是个正常的男子汉,相形之下,宝玉听说他要走就掉泪,未免太女性化了一点。可是这只不过是一种微妙的对比,更谈不上什么具体的证据了。 从《红楼梦》中,我们可以看出宝玉的三个男性知己都是女性气味极重的人,一方面面貌姣好,一方面秉性温柔,不论待人接物都是体贴异常,宝玉一向认为:“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所以和他们一见就意气相投,惟一的解释当然是“物以类聚”了。同时,宝玉在潜意识中以女子自居,同时也目此三人为女子,所以宝玉和他们在一起时,非常之自然,完全是一种同性间相处的关系,丝毫没有使宝玉觉得他们是男、宝玉是女;或他们是女、宝玉是男。这一点作者当然没有明白道出,也不必明白道出。不过如果我们试用这种新观点去分析宝玉和他的男性知己的关系,或许会有一种新的体会和了解也未可知。 (四) 如果要进一步了解贾宝玉的性格,我们最好还是从原作中去寻找线索,何况《红楼梦》在这方面供给读者以充分的背景和说明。 第一、贾宝玉并不是一个普通人,他非但大有来历,而且还有形而上的根源。这一点在《红楼梦》第一回中就有所交待: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 宝玉就是这块石头,经茫茫大士施展佛法,将这块大石“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的可佩可拿”。然后蒙僧道二人携到“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就写在这块石上,所以本书又名《石头记》。旧小说的主角有时由作者加以点明:前生为谁,或由某某人投胎转世,表示大有来历。《红楼梦》在这一点上固然与旧小说有相似之处,可是将主角写为一块顽石,则又脱离了俗套。 第二、贾宝玉是赤瑕宫神瑛侍者,林黛玉是绛珠仙子。绛珠仙子本来是一株绛珠草,受神瑛侍者甘露灌溉之恩,脱却草胎木质,修成女体。神瑛侍者决定下凡,警幻仙子问绛珠仙子如何了解这灌溉之情,绛珠仙子的回答是: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可是这中间还有一个技术上的问题。一僧一道二人同到警幻仙子宫中将这蠢物(即顽石)交割清楚,显然神瑛侍者和石头是两回事。贾宝玉是神瑛侍者,这点不成问题。同时贾宝玉又是顽石,这点也已说明在先。何况脂评中有这样一段: 以顽石草木为偶,实历尽风月波澜,嚐遍情缘滋味,至无可如何,始结此木石因果,以泄胸中悒郁。古人之“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能留人”,此之谓耶? 更何况《红楼梦》词曲第二支《终身误》这样点明: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 抄本系统对这一点似乎缺了一点解释,无从自圆其说,程高本就加以弥补,这样说: 只因当年这石头,娲皇未用,自己却也落得逍遥自在,各处去游玩;一日来到警幻仙子处,那仙子知道他有些来历,因留他在赤霞宫,名他为赤霞宫神瑛侍者。他却常在西方灵河岸上行走,看见那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棵绛珠仙草,十分娇娜可爱,遂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 这一段不见抄本系统,是程高本添增出来的,把石头和神瑛侍者二合为一,以便自圆其说。可是赤霞不妥,因为瑕暗示玉,赤霞不切题。神瑛侍者在仙界已经爱上仙草,因为“十分娇娜可爱”,趣味很低,把原作空灵的境界破坏了。此外还引起了另一问题,顽石既然已是神瑛侍者,为什么还要把这蠢物带去挂号了案?《红楼梦》增删五次,在作者去世之前,尚未有定本,其中自相矛盾之处很多,石头与神瑛侍者之间的矛盾也是其中之一。有关这一段或许可以寻究和推考出一个较圆满的解释来也未可知,目前暂时不论。我们只要接受贾宝玉大有来历这一前提就够了。 第三、作者借冷子兴和贾雨村之口讨论贾宝玉之为人,同时也可以代表作者对这方面的看法: 子兴冷笑道:“……将来色鬼无疑了。”雨村罕然厉色,忙止道:“非也。可惜你们不知道这人来历。大约政老前辈也错以淫魔色鬼看待了。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者,不能知也。”子兴见他说得这样重大。忙请教其端。 这是在制造理论上和哲学上的根据。接下去贾雨村加以解释: 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余者皆无大异。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今当运隆祚永之朝,太平无为之世,清明灵秀之气所秉者,上至朝庭,下至草野,比比皆是。所余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偶因风荡,或被云推,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逸出者,偶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亦如风水雷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致搏击掀发后始尽。故其气亦必赋人,发泄一尽始散。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高贵公侯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然偶生于簿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娼。 这里引了一长段,虽然充满了抽象的字眼:正、邪、气,可是它仍然自成一体系,可以用来解释贾宝玉与众不同之处。贾雨村并且举了历史上有名的人物为例:诗人中有陶潜、阮籍、嵇康等,帝皇中有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等,词人有温飞卿、秦少游等,艺术家有米南宫、唐伯虎等,再加上李龟年、卓文君、红拂等。这一张名单很特别,在现代人眼光中看来,当然可以完全接受,但在当时就显得大胆和拟于不伦。总之,贾宝玉既生于富贵之家,自然是“情痴情种”,同时清明灵秀之气在他身上得到了发泄,赋予他以伟大的艺术家的气质。他的成就当然不是在诗词或艺术上,而是在他的思想和行为上,使他成为小说中最凸出的人物之一。 (五) 贾宝玉的信仰:“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气逼人。”已成了尽人皆知的传说,连从来不读《红楼梦》的人都引为美谈。可是这并不是一句故意骇人听闻的谬论,也不止是脂评所谓“千古奇文奇情”,而是他整套人生哲学的一部分。这种想法当然不是凭空而来,自有它的根据: ……更有个呆意思存在心里,你道是何呆意:因他自幼姊妹丛中长大,亲姊妹有元春探春,叔伯的有迎春惜春,亲戚中又有史湘云林黛玉薛宝钗等诸人,他便料定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因有这个呆念在心,把一切男子都看成混沌浊物,可有可无。 这种看法是由于亲身体验,并经过详细的观察才达到的结论。对宝玉来说,这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至理,所以在不知不觉之中,常常会流露出相类似的感叹。例如宝玉到袭人家中去,看到她的两位姊妹,不由得他衷心表示: 我不过赞他好,正配生在这深堂大院里,没的我们这种浊物倒生在这里。 还有一次,宝玉同袭人谈天,认为所谓忠臣良将都只不过浪得 虚名: 人谁不死,只要死的好。那些个须眉浊物,只知道文死谏,武死战,这二死是大丈夫死名死节。竞何如不死的好。 再例如宝玉从芳官处知道藕官烧纸钱是为了祭死去的药官,并且听到了藕官对感情和生死的看法,大为佩服: 宝玉听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 所以宝玉的人生经验要在他见到了邢岫烟、李信、李绮、薛宝琴等之后,才算达到了最高峰: 然后宝玉忙忙来至怡红院中,向袭人、麝月、晴雯等笑道:“你们还不快看人去。……更奇在你们成日家只说宝姐姐是绝色的人物,你们如今瞧他这妹子。还有大嫂子这两个妹子,我竞形容不出了。老天,老天,你有多少精华灵秀,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可知我井底之蛙,成日家只说现在的这几个人是有一无二的,谁知不必远寻,就是本地风光,一个赛似一个。如今我又长了一层学问了。除了这几个,难道还有几个不成。”一面自笑自叹。 宝玉心目中学问的增长原来就是发现并证实他以前的想法:女人为人上之人。在他看来,如果女人也沾染上了世俗的看法,那真是对不起“老天”!所以宝玉在挨打之后,躲在大观园中,“甘心为诸丫环充役”,日子过得十分舒畅,宝钗辈有时见机劝导,反生起气来,只说: 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儿,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 在另一处,宝玉干脆把这些热中于读书上进的男人称为:“禄蠹”。这是他崇女贬男的另一面。 谈到人生,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是死。我们不禁会问:宝玉有了这种想法和信念,对死亡的看法如何?在这方面,他的死亡哲学与他的人生观是分不开的,所以在挨打之后,看见诸姊妹对他如此之关切,他反而得到最大的乐趣,以致有这种想法: 我不过挨了几下打,他们一个个就有这些怜惜悲感之态露出,令人可玩可观,可怜可敬。假若我一时竞遭殃横死,他们还不知是何等悲感呢。既是他们这样,我便一时死了,得他们如此,一生事业纵然尽付东流,亦无足叹惜。冥冥之中,若不怡然自得,亦可谓糊涂鬼祟矣。 他为了博得姊妹的怜情悲感,不惜一生尽付东流。有时他觉得能和诸姊妹混在一起,已经享尽天下清福,此生实不应再作他想了,所以和大家闲谈之时,他一则曰: 我能够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什么后事不后事。 等到大家说他说的是呆话,他再加以强调: 人事莫定,知道谁死谁活。倘或我在今日明日,今年明年死了,也算是遂心一辈子了。 这已经是大观园高潮已过,将近抄查之时,所以口气中已多少带有预感。等到稍后,大观园出了事,去了司棋、入画、芳官等五个;死了晴雯;宝钗又搬了出去,迎春不日就要出嫁,他已感觉到末日不久就要来临: 大观园中之人不久都要散的了。纵生烦恼,也无济于事。不如还找黛玉去,相伴一时,回来还是和袭人厮混。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 到了山穷水尽的阶段,宝玉仍旧坚持他的看法:哪怕与两三个女子同死同归,还是不虚此生,真可以说是至死不渝了。 (六) 有了这种不可摇动的信念之后,宝玉当然会很自然地进一步以女儿自居。这种想法不知不觉在他谈吐、行为、举动上透露出来。到第八十回为止,他只有同袭人发生过关系,很多读者都认为他同秦可卿有关系,甚至有人进一步认为他同王熙凤和香菱有染,那都是把他看成好色的正常男人,而且纯然从男性的立场出发,与原作的事实和精神相违反,此地不必详论。总之,在大观园里,他周旋于诸姊妹丫环中,并没有丝毫狎弄之意,完全出诸于自然,好像是同性知己,只有冷惜,只有同情,只有体贴。所以大家对他也很自然,并没有丝毫戒备或提防之心。例如他去寻黛玉: 彼时黛玉自在床上歇午,丫环们皆出去自便,满屋内静悄悄的。宝玉揭起绣线软帘,进入里间,只见黛玉睡在那里,忙去上来推他道:“好妹妹,才吃了饭,又睡觉!”将黛玉唤醒。 这一段表面看上去很平淡,其实大有文章。脂砚就加以揭露: (庚辰)若是别部书中写此时之宝玉,一进来便生不轨之心,突萌苟且之念,更有许多贼形鬼状等丑态邪言矣。此却反推唤醒他,毫不在意,所谓说不得淫场(荡)是也。 “说不得淫荡”,与以前一段脂评中的“说不得好色好淫”相呼应。另一段,宝玉去探视黛玉,二人谈天: 黛玉笑道:“我不要他。戴上那个,成了画儿画的和戏上扮的渔婆儿了。”及说了出来,方想起话未忖度,与方才宝玉的话相连,后悔不及,羞的满面飞红,便伏在桌上嗽个不住。宝玉却不留心,因见案上有诗,遂拿起来看了一遍,又不禁叫好。 因为宝玉来时,戴着大箬笠,身上披蓑衣,黛玉笑他为渔翁。后来一时不小心,自己却说成了渔婆儿,暗中把二人说成夫妻。妙就妙在宝玉浑然不觉,脂评就注意到这一点: (庚辰)必云不留心方好,方是宝玉,若着心又成何文 字。且直是一时时猎色一贼矣。 非但在思想和性格上,他并不见外于姊妹丫环,而且在具体行动上,有时做出来都是女孩儿家常做的事。所以袭人在规劝他时,首先以即将离他而去来恐吓他,然后软语相劝,只要宝玉肯依她三件事,就可以留下来。其中最重要的一件就是: “再不可调脂弄粉,……再不许吃别人嘴上擦的胭脂(关于此点,详下文),与那爱红的毛病儿。”这是袭人站在正常女性的立场上,规劝一个正常男人的话,而这个男人是自己预备以终身相托的。其结果如何,不问可知,因为尽管宝玉口头上答应,他的心是无法与口如一的。他不能违背他的本性。所以在同一回内,他去看视黛玉: 黛玉因看见宝玉左边腮上有钮扣大小的一块血渍,便欠身凑近前来,以手抚之细看,又道:“这又是谁的指甲刮破了?”宝玉侧身,一面笑道:“不是刮的,只怕是才刚替他们淘胭脂膏子,蹭上了一点儿。” 前一晚还满口答应袭人不再调脂弄粉,次日清晨,袭人病倒,立刻就替丫鬟们淘胭脂膏子,这不是本性难移,是什么?脂评在“蹭上了一点儿”之后,有一段评注: (庚辰)遥与后文平儿于怡红院晚妆时对照。 这里所指后文即第四十四回:“喜出望外平儿理妆”。宝玉见平儿哭了一场之后,劝她再擦些脂粉,结果在妆台中为她找出新鲜的粉和胭脂。这妆台配备齐全,洋洋大观,连平儿都大开眼界,可是看上去是宝玉本人的私人妆台。在这一方面,他比女孩子还要讲究。 第二十一回,宝玉在清晨去叫醒黛玉,那时湘云也宿于黛玉处: 黛玉起来叫醒湘云,二人都穿了衣服。宝玉复又进来,坐在镜台旁边。只见紫鹃雪雁进来伏侍梳洗。湘云洗了面,翠缕便拿残水要泼。宝玉道:“站着。我趁势洗了就完了,省得又过去费事。”说着,便走过来,弯着腰洗了两把。紫鹃递过香皂去。宝玉道:“这盆里的就不少,不用搓了。”再洗了两把,便要手巾。翠缕道:“还是这个毛病儿,多早晚才改。” 可见宝玉是个“积犯”,这一点大家都已见惯了。下面一段是湘云为宝玉梳头(当然和宝玉为麝月梳头那一段相映成趣),从略。再下一段又是非常有典型性的: 宝玉不答。因镜台两边俱是妆奁等物,顺手拿起来赏玩,不觉又顺手拈了胭脂,意欲要往口边送。因又怕史湘云说,正犹豫间,湘云果在身后看见,一手掠着辫子,便伸手来拍的一下,从手中将胭脂打落,说道:“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才改过。”一语未了,只见袭人进来,看见这般光景,知是梳洗过了,只得回来自己梳洗。 可见宝玉这习惯已养成极久,袭人不必说,连翠缕和湘云也已见过不知多少次。大家口口声声说:多早晚才改!可是宝玉这一生一世是不会改的了! (七) 那么贾宝玉究竟凭了什么资格才能得到“诸艳之冠”的称谓?《红楼梦》中情榜上的人物,个个有其可爱的地方,宝玉凭了什么能压倒群芳而高踞首席? 很明显的,贾宝玉是为女儿们而生存的。说他把他的一生完全贡献给女儿们并不过分。在成立诗社时,宝钗取笑他,说他早已有了别号:“无事忙”。事实上,他真是忙得可以,要说他无事则不见得,因为他忙的全是诸女儿之事,而且他对她们完全一视同仁,不分贵贱,不分亲疏。关于这一点,脂砚看得很清楚,在第二十二回宝玉读《庄子》之后,他曾经有这样一段长评: ……且宝玉有生以来,此身此心为诸女儿应酬不暇,眼前多少现成有益之事尚无暇去作,岂忽然要分心于腐言糟粕之中哉?可知除闺阁外,并无一事是宝玉立意作出来的,大则天地阴阳,小则功名荣枯,以及吟篇琢句,皆是随分触情,偶得之不喜,失之不悲,若当作有心则谬矣。只看大观园题咏之文,已算平生得意之句,得意之事矣,然亦总不见再吟一句,再题一事,据此可见矣。…… 宝玉并不是没有才能,而是他由衷相信,既然天地精秀之气,独钟于女儿,自己何必违反大自然的规则,去和“人上之人”争强斗胜?《红楼梦》第二回提到甄宝玉,所谓真宝玉和假宝玉根本是一回事,甄宝玉的想法也就是贾宝玉的信仰,所以甄宝玉读书一定要两个女儿伴着他读书,方能认得字;等到他挨打时,口中乱叫姐姐妹妹,便可解除痛苦。至于甄宝玉对小厮们所说的话: 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对的呢。你们这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要紧。但凡要说时,必须先用清水香茶漱了口才可。设若失错,便要凿牙穿腮等事。 这几句话,如果说是出自贾宝玉之口,没有人会觉得不妥。《红楼梦》很多地方喜欢用反写、侧写等技巧,这里用真假合一的方法也是另一特色。可是思想是不够的,口号也是不够的,一定还要见诸于行动。在这一方面,贾宝玉真正是“知行合一”,他用他的一生来贯彻他的主张。第二十回,宝玉怕黛玉饭后贪眠,一时存了食,引她说笑,脂砚就有这样一段评注: 云宝玉亦知医理,却只是在颦钗等人前方露,亦如后回许多明理之语,只在闺前现露三分…… 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枝节,因为他的一生只有一个目的:他平时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非是为诸女儿服务,他最大的快乐就是使她们快乐。关于这一点,从前读《红楼梦》的人也早已见到,例如二知道人在《红楼梦说梦》中就指出: 宝玉之待十二钗,必个个以香花供养之,方不亵渎老 天灵秀之气。千金买笑,直等闲事耳,又何足道! 宝玉能得众女子之心者,无他,必务求兴女子之利,除女子之害。利女子乎即为,不利女子乎即止。推心置腹,此众女子所以倾心事之也。推其术以抚民,可以入循吏传矣。 最后一句话,仍免不了世俗之见,如果让宝玉听到,一定要骂他为“禄蠹”,怪宝玉不肯同臭男子交接来往了。 可是更重要的一点:宝玉对诸女子(除黛玉外)可以说是完全平等待遇,无分彼此。这一点由脂砚指出于前: ……宝玉之心,凡女子前不论贵贱皆亲密之至…… 二知道人指出于后: 宝玉一视同仁,不问迎、探、惜之为一脉也,不问薛、史之为亲串也,不问袭人、晴之为侍儿也,但是女子,俱当珍重。若黛玉,则性命共之矣。 此外,姚燮(即大某山民)也曾指出: 宝玉于园中姊妹及丫头辈,无不细心体贴。钗、黛、晴、袭身上,抑无论矣。 然后他接下去引证湘云、妙玉、金钏、莺儿、鸳耆、麝月、四儿、小红、碧痕、玉钏、紫鹃、藕官、芳官、五儿、佩凤、偕鸾、纹、绮、岫烟、二姐、三姐、平儿、香菱等人和事。 这里面的一部分人和事出现于后四十回,但并不影响到整个理论的正确性。他这种行为,从没有知识的人眼中看来,当然是荒谬万分。第三十五回,玉钏喂宝玉喝汤,将汤泼在宝玉手上,宝玉自己烫了手,却只管问玉钏烫着了没有,害得两个婆子在背后大发议论: ……我前一回来,听见他谈论,家里许多人抱怨,千真万真的有些呆气。……且连一点刚性也没有,连那些毛丫头的气都受的。…… 惟有少数了解他的人,才能从他的行为中看出他别有用心。第六十五回和第六十六回,尤二姐和尤三姐盘问兴儿贾家情形。说起宝玉来,兴儿嫌他:“每日也不习文,也不学武,又怕见人,只爱在丫头群里闹。”尤二姐于是认为可惜,惟有尤三姐认为不然: 姐姐信他胡说。咱们也不是见一面两面的。行事言谈吃喝,原有些女儿气,那是只在里头惯了的。若说糊涂,那些儿糊涂?姐姐记得穿孝时,咱们同在一处,那日正是和尚们进来绕棺,咱们都在那里站着,他也只在里头挡着人。人说他不知礼,又没眼色。过后他没悄悄的告诉咱们说:“姐姐不知道,我并不是没眼色,想和尚们脏,恐怕气味薰了姐姐们。”接着他吃茶,姐姐又要茶,那个老婆子就拿了他的碗去倒。他赶忙说:“我吃脏了的,另洗了再拿来。”这两件上,我冷眼看去,原来他在女孩子们前,不管怎样都过的去,只不大合外人的式,所以他们不知道。 这么看起来,尤三姐可以说是宝玉的红颜知己。这一段是从侧面描写宝玉,兴儿和两婆子的话则是从反面写宝玉,其目的在烘托出宝玉的性格则一。玉钏是丫头,宝玉待她如此,可见宝玉不分贵贱;尤二姐和三姐只不过是仅见了一两面的远亲,宝玉待她们如此,可见宝玉不问亲疏。“但是女子,俱当珍重。”所谓珍重,也就是以香花供奉,并不想占有她们的身或心。宝玉在前八十回中曾与袭人初试云雨情,其余至多和鸳鸯、金钏有过亲热的举动,在后四十回中,根据脂评,我们知道他得宝钗为妻、麝月为婢,可见他是个正常的男子。而在这众香国中周旋于诸女儿之间,他仍然对她们只有尊敬,没有狎弄之意。我们当然可以随着警幻,称他为“意淫”,而脂砚的解释却是: 按宝玉一生心性,只不过是体贴二字,故曰意淫。 所谓体贴,所谓意淫,仍嫌太抽象,我们不妨举宝玉和鸳鸯之间关系的发展作为具体的例子。 首先,宝玉和鸳鸯一向很接近,因为鸳鸯是贾母房中的丫环。第二十四回,鸳鸯正在宝玉房中看袭人的针线: 宝玉坐在床沿上,褪了鞋,等靴子穿的工夫,回头见鸳鸯穿着水红绫子袄儿,青缎子背心,束着白绉绸汗巾儿 脸向那边低着头看针线,脖子上戴着花领子。宝玉便把脸凑在脖项,闻那香油气,不住用手摩娑,其白腻不在袭人之下。便猴上身去,涎皮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吧。”一面说,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 这是两人极接近的证明。后来等到贾赦有意将鸳鸯收在屋里,鸳鸯和她的嫂子大吵一顿,平儿和袭人事先在场,吵嘴时都帮着鸳鸯说话,前因后果均为宝玉听到,并由宝玉将鸳鸯拉到怡红院去,大家加以劝慰。 过了一天,鸳鸯当着众人之面,跪在贾母面前,表明心迹,并说: 因为不依,方才大老爷率性说我恋着宝玉,不然要等着往外聘,凭我到天上,这一辈子也跳不出他的手心去,终久要报仇。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 然后在发了重誓之后,还用剪子,拿头发剪断,以示决心。在做了这表示之后,鸳鸯当然在各方面要和宝玉疏远,以避免嫌疑。第五十二回,贾母给了宝玉一件“雀金呢”的氅衣,宝玉披在身上,预备给王夫人去看: 宝玉答应了,便出来,只见鸳鸯站在地下揉眼睛,因自那日鸳鸯发誓决绝之后,他总不和宝玉讲括,宝玉正自日夜不安。此时见他又要回避,宝玉便上来笑道:“好姐姐,你瞧瞧我穿着这个好不好?”鸳鸯一摔手,便进贾母房中去了。 可是宝玉仍然不以为忤,千方百计要找机会对鸳鸯尽自己的心意。后来终于有了这样一个机会,第五十四回,宝玉回至怡红院: 于是大家蹑足潜踪的进了镜壁一看,只见袭人和一人(鸳鸯)对面都歪在地炕上。那一头有两三个老嬷嬷打盹。宝玉只当他两个睡着了,才要进去,忽听鸳鸯叹了一声,说道……宝玉听了,忙转身悄向麝月等道:“谁知他也来了。我这一进去,他又赌气走了,不如咱们回去罢,让他两个清清静静的说一会话儿。袭人正在一个闷着,他幸而来的好。”说着,仍悄悄的出来。 这种体贴真是最崇高的无我的境界,因为他不求鸳鸯知道并见他的情,而且他明知鸳鸯同他之间的距离永远不会消灭,以后也不会有改善的可能。这是一种没有希望的,不求任何报酬的、单方面的痴情。 同样的情操也可以从他对平儿的态度上看出来。第四十四回,平儿受了贾琏和风姐的气,一肚子委屈,宝玉让她到怡红院中去,亲自代赔不是,侍候她洗脸、梳头、换衣裳、化装,所谓“喜出望外平儿理妆”就是,为什么喜出望外呢?因为: 宝玉素日因平儿是贾琏的爱妾,又是凤姐儿的心腹,故不肯和他厮近,因不能尽心,也常为恨事。……宝玉因自来从未在平儿眼前尽过心,——且平儿又是个极聪敏极 清俊的上等女孩儿,比不得那些俗蠢拙物——深为恨怨。今日是金钏儿生日,故一日不乐。不想落后闹出这件事来,竞得在平儿前稍尽片心,亦今生意中不想之乐也。因歪在床上,心内怡然自得。忽又思及贾琏惟知以淫乐悦己,并不知作养脂粉。又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他竞能周全妥贴,今日还遭荼毒,想来此人簿命,比黛玉尤甚。想到此间,便又伤感起来,不觉洒然泪下。因见袭人等不在房内,尽力落了几点痛泪。 平儿是贾琏之妾,所以宝玉对她根本没有任何企图可言,至于这里为她伤感,更是为古人担忧,在任何正常人看来,真是多此一举。同样情形是香菱,因为香菱是薛蟠之妾,宝玉平日也没有机会尽心。第六十二回,香菱和上艹下豆官斗草,把一条新裙子弄脏了,宝玉想出一个办法来,叫袭人把自己那条新裙换给她。宝玉一路走回去: 一壁里低头心下暗算:可惜这么一个人,没父母,连自己本姓都忘了,被人拐出来,偏又卖与了这个霸王。因又想起上日平儿也是意外想不到的,今日更是意外之意外的事了。 可是他这种想法,连天地间灵秀之气所钟的女儿们都未必懂得,更谈不到欣赏了。所以,后来香菱嫌宝玉说话唐突了她,责备宝玉:“怪不得人人都说你是个亲近不得的人。”再也没有一句话比这句话更伤透宝玉的心的了! 宝玉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他在思想上达到了一个新的意境,为女儿们尽心,而并不斤斤于求她们的了解或同情。十二金钗无论怎样有才、有貌、有德,总是活生生的人,总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前提,为自己打算。换句话说,她们都是自私的。而宝玉,已达到了无我的境界,从不为自己打算。这就是宝玉远超过诸艳的地方。十二钗最多是出人头地的人,宝玉却是个圣人,说他超凡人圣一点也不夸张。二者之间的差别就不可以道里计了。 宝玉非但无意于在身体上占领大观园中诸钗,连心理和感情上,都无意于追求她们的依赖、寄托、心心相印。他所心向往之的是别人的幸福,自己的感受如何,根本不在他的计算之内。可是这种崇高的情操也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获致,一定要经过多年的磨练和修养才能获得。第三十回,宝玉看见龄官在地上画蔷字,看得呆了,两人都淋着雨而不自知。这时宝玉根本不知龄官爱上了贾蔷。第三十六回,宝玉发现了事实的真相: 宝玉见了这般情况,不觉痴了,这才领会了画“蔷”深意。自己站不住,便抽身走了。贾蔷一心都在龄官身上,也不顾送,倒是别的女孩子送了出来。那宝玉一心裁夺盘算,痴痴的回至怡红院中,正值林黛玉和袭人坐着说话呢。宝玉一进来,就和袭人长叹,说道:我昨晚上的话竞说错了。怪道老爷说我是“管窥蠡测”。昨夜说你们眼泪单葬我,这就错了。我竞不能全得了。从此后,只是各人得各人眼泪罢了。 这是宝玉悟出来的至理,比从前又深入了一层,岂是袭人等所能体会或领略得到的? 从前人读《红楼梦》,虽然为时代所限,自有他们独到的地方,不应一笔抹煞。例如涂瀛的《(红楼梦)论赞》中“《红楼梦》赞”一段,虽然读上去有八股文的味道,可是却值得我们在此加以全部引用: 自有天地以来,生其间者不知几恒河沙数矣。开天明道有人,主治立极有人,扶持世教有人,羽翼经传有人,独闺阁无传心之谛,作养之人。造物有忧之,于是萃日之精月之华,花木之灵芬,山川之秀异,笃生一不道不德、不功不业、不雅不俗、不顽不灵者,为蛾眉调其气,为脂粉和其神。夫色爱易也,敬为难;亲易也,养为难。此处有急索解人不得者。是必由生知安行,加以尽性至命工夫,直造到人欲尽净,天理流行,然后一念之仁而众美各若其性,一念之义而众美各畅其情,一念之礼而众美各忘其形,一念之智信而众美各尽其才,各奠其位而已也。乃如度花之风,意在花而不为花住,照花之月,意在花而不为花私,夫然后香温玉软,不摧于怨雨凄风,绿腻红酥,不侮于狂蜂浪蝶,于以主持巾帼,护法裙钗,极大块之文章,实人间之瑞事。 (八) 在前面已经说过,宝玉在生理上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可是《红楼梦》并没有把他写成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如果宝玉是个正常的好色的男人,看见美丽的女孩子就会存有不轨之心,那么他必不会见容于大观园。所有女儿们看见他一定会存有防备之心,而宝玉和她们之间的关系也不会那么自然,一定相当勉强和带有几分紧张。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就看不到这么许多精彩的妙文了。 在另一方面,宝玉绝不是一个生理上不正常的男子。他并没有缺少荷尔蒙,所以不是一个女性生化的男人。我们如果拿现代心理分析的方法来解释他的心理和行为,说他变态,未免太现成和简单了一点。勉强要用现代的名词来说明宝玉的为人,我们不妨说他的感情已经升华了。他把对个别女儿的爱扩展为对所有女儿们的爱和同情。可是生理上的正常和心理上以女儿自居正是个极大的矛盾,如何克服这个矛盾,并使读者加以接受,才是《红楼梦》的艺术上的胜利和伟大之所在。 普通读者心目中的贾宝玉是个多情种子。贾宝玉成为一个到处留情的典型人物。他对后代的流行小说产生了莫大的影响,而这影响甚至在今天的流行小说都留下了烙印。贾宝玉这角色,好像阴魂不散似的,以不同的面目在各种说部之中出现,他有时见一个女人爱一个,有时为女人们争相追逐的对象,却又缺乏贾宝玉的深度——到处钟情、自作多情,使人读后引起反感。事实上,《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并不是这样一个人物。贾宝玉虽然对所有女儿都加以珍重,可是他仍然情有独钟:他把他的心交托给了林黛玉。这点无需我们详加解释。宝玉在警幻仙姑处听到的十二支《红楼梦曲》中的第二支《终身误》,就说明:“金玉良姻”是众人所说,自己却坚信“木石前盟”。宝玉在梦中也说过同样的话,连宝钗都在旁边听到。紫鹃同宝玉开玩笑,说黛玉就要回苏州,把宝玉吓得发疯。从《红楼梦》我们可以看出贾宝玉从头到底把林黛玉看作他惟一和真正的爱人。说他可以和黛玉“性命共之矣”一点也不过分。可是把女儿们一视同仁和把黛玉看作“真爱”的对象又是一个极大的矛盾,而且在表面上无法自圆其说。如何克服这个矛盾,使读者信服,认为宝玉这样做是对的,合乎情理的,是《红楼梦》艺术上又一伟大的胜利。 《红楼梦》的中心思想之一是女儿在人品上、才智上、道德上,各方面都远超过男人。女儿是高等人,男人是低等人。这一点已在前面详加说明。可是我们知道得很清楚,女儿也是人,有人的长处,当然也有人的缺点。在曹雪芹的时代,多数女儿生活于闺阁之中,与社会隔绝,所以并不直接暴露于社会上的罪恶和其他的坏影响。说她们较纯洁则可以,说她们超人则缺乏人性上的根据。她们仍然具有人类所共有的缺点:自私、小气、妒忌成性、心胸狭窄。可是通过曹雪芹的笔,《红楼梦》中的女子个个都有独立的生命,她们并不完美,但是非常可爱。她们都有缺点,可是读者却原谅她们的缺点,并深深为她们所吸引。在这一点上,《红楼梦》描绘了不可胜数的可爱的女儿,非但在中国文学上史无前例,即使在世界小说史上也占有独一无二的地位。脂砚在这一方面曾加以指出: (庚辰)……写黛玉之睡态,俨然就是娇弱女子,可怜;湘云之态,则俨然是个娇态女儿,可爱。真是人人俱尽,个个活跳,吾不知作者胸中埋伏多少裙钗。 这其实不止是作者曾经见到过多少裙钗,而是作者创造的天才的表现。第六十二回,开始总批,为“有正”本所独有,是否脂评还不敢说,但本身说得很有意思: (有正)探春围棋理事,气象严厉。香菱斗草善谑,姿态俊逸。湘云喜饮酒,何等疏爽。黛玉怕吃茶,何等妩媚。晴雯刺芳官,语极尖利。袭人给裙子,意极醇良。字字曲到。 这是作者善于利用对比的技巧,在焦点集中在几个人身上时,她们的个陛在对比和彼此衬托之下,就显得格外鲜明而生动。如果将主要人物加以检讨,我们不由得不佩服作者的才华。随便举一个例在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王熙凤等人之外,他怎么可能再创造出贾探春来?表面上,探春好像是配角,可是自始至终、作者用尽心机,经之营之写出另一个人物,迥然与几个主角不同,虽不能和她们分庭抗礼,却至少有她独立的生命和光彩。而且在故事的主线发展上,探春发生了极大的作用,可以说与大观园的存在和崩溃息息相关。相形之下,珍·奥斯登的小说,虽然反映纯女性的世界,也要为之失色。贾宝玉说:老天,老天!你怎么会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我们读了《红楼梦》之后,不禁要说:曹雪芹!曹雪芹!你怎么会创造出这些第一流的女儿来!一方面女儿是人,一方面女儿是人上之人。这是一个极大的矛盾。《红楼梦》能使我们相信女儿的确比男人高明、纯洁、可爱,并且接受贾宝玉的想法和信仰,这是《红楼梦》的魔力,也是《红楼梦》的不可思议之处。这不是艺术上的胜利,是什么? 在现代人心目中,贾宝玉可能不合潮流,因为现代人崇拜暴力,追求官能上的刺激和满足。可是在中国小说中,贾宝玉是最凸出的人物,理由很简单,因为《红楼梦》克服了各方面的矛盾,创出这样一个无古无今的人物——一个男人,而同时却又是诸艳之冠。这样一个人绝非19世纪西欧诸大家——如狄更斯、巴尔扎克,甚至托尔斯泰等写实主义大师所能创造出来的。我们幸而生为中国人,能从本国的文字直接体会和欣赏《红楼梦》的伟大,真是值得庆幸和值得骄傲的事情! 附作者说明:凡本文所引脂评均根据俞平伯辑《脂砚斋红楼梦辑评》(中华书局版,1960年第一版)。 原载:《四海红楼》(下) 原载:《四海红楼》(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