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仅凭借没有写完的半部《红楼梦》,就奠定了他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红楼梦》的问世,不仅把中国的小说艺术推向了巅峰,而且他还借书中人物之口,道出了他的一整套文艺理论,特别是提出了对于小说创作应遵循的几条重要原则。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曹雪芹不仅是伟大的作家,同时他也是一位伟大的文艺理论家。他对小说创作的态度,概括起来有下面六点: 第一,提倡写真实,反对胡编滥造。这里所说的真实是指生活的真实,即必须以现实的社会生活为创作题材。既然要写真实,他便提出两个方面的意思来,一是什么是最真实的,他认为自传最真实;二是真实怎样写,他认为要合情合理,但绝不是照搬生活。在小说的第一回,他借石头(当然这块石头已经通了灵性,即作者已经把它人性化了)之口说“:我想历来野史的朝代,无非假借汉唐的名色,莫如我这石头所记,不借此套,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反倒新鲜别致。”这是他公开宣言要写“自传”。但曹先生所说的“自传”应该是自传体的小说,是指他写的《红楼梦》是以他亲自所闻所见的事件和人物为创作题材的。这个观点被胡适先生用科学考证的方法所证实了,并且得到了绝大多数红学家的共识与认可,即《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一部自传体裁的小说。在小说的第五十四回,他又借贾母之口说:“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子的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的,就是告老还家,自然奶妈子丫头服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头知道?你们想想,那些人都是管做什么的,可是前言不搭后语不是?”这是公开批评那些生编滥造、不合情理的小说。他的这种观点非常重要,因为在《红楼梦》书中处处可见到曹先生自然主义的创作技巧,无一点不合情理的,无人力穿凿痕迹。 第二,他认为小说作为艺术作品,只可以艺术本身为目的,不能把艺术当手段,来达到其它别的什么目的。因此,他仍借石头之口,对那些打着小说的旗号,意图达到某些政治企图的作品提出严厉的批判。他说“:那野史中,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子,奸淫凶恶,不可胜数……”这是他极不赞成的。还有像贾母指出来的“,编这样书的,有一等人是妒人家富贵的,或者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糟蹋人家”。还有“再一等人,他自己看这些书,看邪了,想着得一佳人才好,所以编出来取笑儿”。如果写小说而另有他图,则这样的小说的艺术性就会大打折扣,成为一种政治说教而已。 第三,他认为写小说应该用生活中的语言,即主张用白话。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当然也是为了使小说艺术更贴近生活的真实。所以他坚决反对“,更可厌者,之乎者也,非理即文,大不近情。”所谓近情,便是贴近生活,贴近社会。他指责文言文不利于小说艺术创作,他坚定地主张要用假语村言。可以肯定地说,曹雪芹是中国主张用白话写小说的第一人,比在新文化运动中疾呼用白话取代文言文的胡适要早差不多二百年。 第四,他认为小说艺术,应该是以提高人的精神为主要目的。因此,他以石头的口气,对空空道人的观点进行了义正辞严的批驳:“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坏人子弟”。曹雪芹不愧是践行这一理论的艺术家,因此他笔下的那些人物,都能在读者的心中引起强烈的共鸣,并永远吸引人们与书中的人物同命运共呼吸。 第五,他认为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应该是理想的,即作者所追求和崇拜的偶像。他还是借贾母之口,对此观点进行了详尽的评论:“把人家女儿编得这么坏,还说是佳人,……只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想起她的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哪一点像个佳人。……比如一个男人家,满腹的文章去做贼,难道那王法就看他是个才子,不入贼情一案子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堵自己的嘴。”贾母所说的话中,最中肯的是“哪一点像个佳人”,这显然在心目中有个理想的标准。在一般的小说,未必有理想,在《红楼梦》确是有理想的,他书中理想的人物,诸如贾宝玉、林黛玉、探春、晴雯等,就是由作者赋予一种美丽的灵魂和崇拜的偶像。 第六,他反对旧小说的陈俗旧套和程式化的结构。他尖锐而深刻地指出:“至于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开口文君,满篇子建,千部一腔,千人一面,且终不能涉淫滥,在作者不过要写出自己的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姓名,又必旁添一小人挑拨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这一番议论,可以说是对中国传统的旧小说作了一个总的判决,但他却要打破这种陈规旧套,自己创造出一条标新立异的道路来,曹雪芹果真成功了。鲁迅先生就曾惊呼“: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 如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曹雪芹对于小说创作独特而精深的艺术见解,他之所以能写出空前绝后的惊世之作《红楼梦》,绝不是偶然的。虽然从《红楼梦》问世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二百多年,中国的社会和人们的思想,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作为一种文学创作的理论,一种文学创作的方法,曹雪芹提出的见解和观点,在今天看来仍然是十分正确的,同他的不朽著作《红楼梦》一样,他关于小说创作的文艺理论,同样是留给我们的一笔巨大财富,这是任何金银珠宝所不能取代的。正如上世纪三十年代著名的红学家李长之教授所说的那样“,曹雪芹是一个事业的失败者,但他却是诗国里的英雄,因为他有天才,又有纯挚丰富的情感。这好像李后主,虽然‘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可是他诗国里的所有‘千里江山寒色暮,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明月楼,’却是永久夺不了去的。”虽然曹雪芹失去了一切,但他却获得了比一切人都珍贵、都伟大的成就,这便是他美妙情感所浇灌滋润的不朽之作《红楼梦》! 原载:《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第2期 原载:《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