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料显示,《红楼梦》评点本系列中,东观阁评本是现存最早付梓出版的一种。古时书坊东观阁,曾于清代嘉庆、道光年间刊行《红楼梦》木刻本,在当时影响很大。而东观主人为谁,至今仍无定论。[1]此人虽为书商,却精通文墨,评点《红楼梦》也多有见地(其中的绝大部分评语为后来的《红楼梦》评点家姚燮或直录或引申,可见影响之大)。比如关于人物塑造,东观主人提出的“补笔”与“特写”,[1]①在《红楼梦》评点之人物论的发展链条上应该是比较早的,值得注意。本文略析如次。 一、“补此数句”——关于“补笔”与人物塑造 东观主人认为,人物描写离不开“补笔”,适当的“补笔”有利于刻画人物性格。 在小说评点中,“补笔”和“补叙”意近旨通。明末清初,大量并且同时用到“补笔”和“补叙”的是毛宗岗。②分析毛宗岗对这两个词语的使用情况可知,“补笔”是对前面没有写到的或写到却未经叙明的人或事进行补充说明,[2]“补叙”主要用于补出前文之所未及,主要是指一些具体事件和人物的生平、别号等。而且“补笔”和“补叙”都没有情节,只是一些零勾碎抹的文字。在这个意义上,“补笔”的用法要包括“补叙”的用法。东观主人的批语中,除了“补笔”,还有“补叙”、“补此数句”、“从旁人补出”等说法,这样的评语共有4条。本文统以“补笔”称之。 小说第3回,林黛玉初至贾府,王熙凤来见,未见其人,先使闻声——意在特别突出凤姐。在一番“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的写形追像之后,小说继续从黛玉角度进一步介绍这位“凤辣子”,说她“自幼假充男儿教养的,学名叫做王熙凤”。对此,东观主人有批曰: 叙王凤姐处处设色,处处补叙。 凤姐初次出来,与众姑娘“恭肃严整”不同,她的“放诞无礼”在东观主人看来,自然“另是一种风调”(第3回侧批),而且是她自幼接受的教养促成了这种辣子性情。所以,东观主人认为,“自幼假充男儿教养”在这里是一处“补叙”,尽管这一句非常简短。在这则批语中,东观主人还进一步指出,书中叙述凤姐情事,随处可见“设色”描写,且每每用到“补叙”,凤姐形象之所以写得纸上活跳,与不止一次地运用这种“补笔”有很大关系。因此,这些文字并非闲文淡文,而是助成《红楼梦》人物刻画的非常重要的方法之一。 还是在第3回,写黛玉去见两个舅母,贾母传晚饭时,王夫人携黛玉从后房门由后廊往西,经过凤姐居处,笑指向黛玉道:“这是你凤姐姐的屋子,回来你好向这里找他去”。东观主人认为王夫人此言具有“补笔”的作用: 补此数句,极精密,总形容王凤姐之作意边身也。 前文叙凤姐初见黛玉时有言:“要什么吃的,什么顽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已见凤姐权势与才干。此处又叙王夫人说此数语,走路便不寂寞,且见凤姐所言并非专擅,如此既得“极精密”之文思,亦是文家烘托加厚之法,尽显凤姐风神。而东观主人认为,凤姐身为当家人,不但“善于谈吐”,承欢应候,甚至“牙尖齿利,令人生畏”,而且“最会做作”,这在凤姐出场时的态度与说话中已有淋漓表现;因此,王夫人的这番叮嘱实非浮词套语,而是借“补此数句”再次形容凤姐的“得意人身分”(第3回侧批)。姚燮在眉批中直接录用了这则批语,略改“作意边身”为意近之“得意身段”。 第49回,众亲戚来京“访投”,聚谈离别之情。黛玉见状先喜后悲:“想起众人皆有亲眷,独自己孤单无倚,不免又去垂泪。”东观主人认为此处是“补笔”,批曰: 补笔不可少。 四条批语中,东观主人在这里首次点出“补笔”,也是唯一的一次。小说写诸人之来,实为形容黛玉之孤。客居贾府的林黛玉,尽管素有宝玉深知其情,“十分劝慰”,也深因“抱命孤单”[3]而倍感无边凄苦。凡境遇如黛玉者,偶遇诸人聚叙别情之场面,很难说没有不暗自落泪的,况且“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第27回)!倘黛玉漠然无情,非但不成黛玉,且不成人,况黛玉乃本善泪者乎!所以,写黛玉不免垂泪不仅道出依人者之苦,其孤高无尘却敏感“善泪”的性格特点也由此得到强化。因此,东观主人明确指出这里的“补笔”不可或缺,兼具补充说明和解释的作用,实为有得之见。与毛氏说法略异。 第107回,包勇酒后在街上闲逛,听到两人无心说闲话:“……独是那个贾大人更了不得!我常见他在两府来往,……他本沾过两府的好处,怕人说他回护一家,他便狠狠的踢了一脚,所以两府里才到底抄了。你道如今的世情还了得吗!”这段“闲话”东观主人认为是关乎“贾大人”形象的“补笔”: 贾雨村之负恩,从旁人补出。 “那个贾大人”即贾雨村。小说借过路人的闲话,引述贾雨村作为。初时贾雨村得贾政之助复入仕途,之后一路加官晋爵,得益于贾府确乎不少。贾家出事后,他不但不照应护庇,反而背后踢弄,以怨报德。若论贾雨村其人,实乃不甘平庸亦非平庸之人,虽曾于葫芦庙中参透理数,但为官后恃“才干优长,未免有些贪酷之弊;且又恃才侮上,那些官员皆侧目而视”。(第2回)据此可知,贾雨村之负恩不是偶然的。不过,书中没有予以正面叙述,而是从路人闲话中引述出来,即东观主人所说的“从旁人补出”。这样既避免了枝蔓,又揭出了贾雨村奸险的奸雄性格与阴暗心理。 由此可见,东观主人认为,“补笔”可以说明人物复杂性格的成因,可以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还可以揭示人物性格的微妙变化,从而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动,富有光彩。考察这种“补笔”,有的直接由作者在文本叙述中补出,如黛玉暗自落泪;有的则“从旁人补出”,如贾雨村负恩。尤其是后者,与侧面描写关系密切。王希廉认为这种“补笔”是“于闲中描补”[3]631人物性格,似乎更有概括性。不过,东观主人强调“补笔”有利于对人物的刻画,这在《红楼梦》评点乃至小说评点中都是比较早的。 二、“必着色叙者”——关于“特写” 东观主人指出,为了突出某个人物,有时需要着意描写,即给予“特写”。这类笔墨对于人物塑造具有重要作用。 在对人物描写的分析中,东观主人除了直言“特写”,还用到“作者加意处”、“笔笔精详”、“必着色叙者”、“重写”、“加一倍写法”、“极写”、“专序”等语,关注的都是对于人物的着力刻画,故笔者统以“特写”称之。这样的批语共有20条,为便于分析,列之如下: 点出宝玉分外有神,此作者加意处。 叙宝玉衣服人才笔笔精详,俱从黛玉眼中看出。 两次叙宝玉衣服人才,以宝玉是此书主脑,故不得不详细,令观者着意,且是林黛玉与宝玉初次见面第一关键也。 袭人必着色叙者,亦此书线索也。(以上见皆第3回末评) 刘老老亦是此书眼目,为后来救巧姐张本,故叙次亦详。(第6回末评) 香菱亦是此书中关键,故又于此处提的。(第7回末评) 极力描写,总见珍哥之谬。(第13回末评) 重写一句,以见贾珍种种之谬。(第13回末评) 先用烘衬,指点出林黛玉,是加一倍写法。(第34回末评) 极写妒妇(指王熙凤)。(第44回末评) 贾赦鬼[要]娶鸳鸯又是一篇题目,曲曲折折极写鸳鸯。(第46回末评) 极写探春精细过人处。(第55回末评) 叙五儿不略,亦是书中着意之人。(第60回末评) 特写芳官。(第63回末评) 以下专序金桂如恶无礼。(第80回末评) 特写包勇。(第107回末评) 极写宝玉痴情,一念决绝,方可做和尚。(第109回末评) 极写鸳鸯。特写包勇。极写神力。(以上皆见第111回末评) 这20条批语,分布在15个回目,涉及的人物多达10余人。中有主子如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探春、贾珍、金桂等,有下人如袭人、鸳鸯、香菱、柳五儿、包勇等人,有戏子如芳官、清客如刘姥姥等。小说对这些人物都有一番着意描写,这种集中力量而浓墨重彩的笔法,正是批语中所说的“特写”等等,而数量之大、人物之众,足见东观主人对这种方法关注较多。此乃其一。 其二,东观主人认为,作者加意刻画这些人物,大致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这些人物在《红楼梦》的结构、叙事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自应出力一写。如“不得不详细”写宝玉是因为他是“此书主脑”,对刘姥姥“叙次亦详”是因为她是“此书眼目”且为后文张本,复提香菱是因为她是“此书中关键”,“必着色叙”袭人是因为她是“此书线索”,“不略”五儿是因为她是“书中着意之人”,等等。二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即凸显人物性格。小说围绕人物性格的核心,加意描写他们的音容笑貌,如第44回以一刻不能待“极写”凤姐之“妒”,第55回以按例赏银“极写”探春之“精细过人”,第109回以心里疑惑“极写”宝玉之“痴情”,第111回以真哭贾母“极写”鸳鸯之不负恩养,以闻声即打“极写”包勇之“勇”;另有第63回“特写”芳官之貌似宝玉,第13回“重写”贾珍之谬,第80回“专序”金桂之妒恶无礼等,也是一样笔法。特别是写宝玉挨打的第34回,叙述宝玉昏默之中时见蒋玉菡、金钏儿前来哭诉事情,都不在意。后来,听得黛玉悲戚之声,忽从梦中惊醒;见得黛玉满面泪光,确认此境非梦。在这里,作者先用烘衬之笔写蒋玉菡和金钏儿情事,然后再进一步点出黛玉之“来”,此即“加一倍写法”。这番“特写”突出的是:宝玉醒来以情,而黛玉之来亦以情也。综合以上分析,可知东观主人对“特写”亦关注颇多,认为“特写”可以更加突出人物性格,更加丰满人物形象。 在小说评点史上,早有张竹坡指出,为突出人物形象的性格特征,作者可以“加一番描写”,使之“骨相俱出”,[4]而这些人物大凡都是作者立意特写之人。没有资料显示东观主人的“特写”论是否直接受到了张竹坡评点的启发和影响,但二者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其后各家《红楼梦》评点中也经常出现诸如“特特写之”、“大书特书”、“特笔”等语,与东观主人批语中的“特写”意义相通。例如,黄小田认为,作者关于秦氏死后,长辈的想她素日孝顺,平辈的想她素日和睦亲密,晚辈的想她素日慈爱,家中仆从老小想她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之恩,没有不悲嚎痛哭的一段描写,是“特特写之”,因为“秦氏为钟情首座”。[5]这与东观主人对“特写”原因的第一层分析是一致的。还有,佚名氏在《随笔》第6回评中指出,《红楼梦》一书“最尊重闺阁”,凡是暧昧之事都不明写,即便有明写者,也是“率皆下等人物”。如贾琏之于多姑娘、鲍二家的,秦钟之于智能,焙茗之于万儿,“馀皆运实于虚,未忍昭然表出”,但是,作者独于袭人“大书特书以暴之”:可知作者有意将袭人列于多姑娘、鲍二家的、智能、万儿之类,是为贬之。[6]王伯沆在第55回批语中指出,作者叙述探春代理家政后,众人“渐觉探春精细处不让凤姐,只不过是言语安静,性情和顺而已”是一处“特笔”[7],目的是为了突出“探春实在凤姐以上”,是为褒之。从根本上说,这些批语指出的“大书特书”和“特笔”透露出来的作者的褒贬之意,实是对东观主人论“特写”之“作者加意”的进一步引申。 毋庸讳言,由于东观阁评本《红楼梦》具有书商导读的性质,东观主人的阐述主要是简约的评论、浅陋的注释,比之文人评点尚显不够精细,但这并不妨碍其中有理论价值且丰富《红楼梦》评点之人物论内涵的一些见解,“补笔”和“特写”即是如此。 注释: ①本文所引东观主人评语均据曹立波《东观阁本研究》,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 ②按,笔者统计,金圣叹《水浒传》评点中提到“补叙”(共6次,指“补前之缺”)没有提到“补笔”,张竹坡《金瓶梅》评点中提到“补笔”(只有一次)没有提到“补叙”。 参考文献: [1]曹立波.东观阁本研究[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10-11. [2]罗贯中.三国演义[M].会评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385. [3]冯其庸.八家评批红楼梦[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1177. [4]兰陵笑笑生.金瓶梅[M].会评会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98:375,844. [5]李汉秋,陆林.《红楼梦》黄小田评本[Z].合肥:黄山书社,1989:129. [6]佚名氏.读《红楼梦》随笔[M].影印本.成都:巴蜀书社,1984:75. [7]赵国璋,谈凤梁.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录[Z].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582. 原载:《同仁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 原载:《同仁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