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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门庆与林黛玉之死 ——兼及《红楼梦》对《金瓶梅》的反模仿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杜贵晨 参加讨论

    在一般阅读的经验中,西门庆与林黛玉一男一女、一“色魔”一“天使”,根本无法说到一起。但同是作为小说中人物,他们各自性格命运发展的逻辑过程,却正是有许多极相近似之处,尤以两人之死描写的内在机制,大略如出一辙,为“《红楼梦》深得《金瓶》壶奥”(甲戌本第13回脂评)一大证明,生动体现了《红楼梦》对《金瓶梅》反模仿的特点,试论如下。
    一、同在章回的“七”、“九”之数
    《金瓶梅》100回,写西门庆之死在第79回《西门庆贪欲丧命吴月娘失偶生儿》(本书引《金瓶梅》,无特别说明,均据明万历词话本),回数中有“七”有“九”。
    《红楼梦》120回,写林黛玉之死明处虽在第98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却是补叙:
    却说宝玉成家的那一日,黛玉白日已昏晕过去,却心头口中一丝微气不断,把个李纨和紫鹃哭的死去活来。到了晚间,黛玉却又缓过来了,微微睁开眼,似有要水要汤的光景。(本文引《红楼梦》,无特别说明,均据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整理本)
    又写道:
    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这个时辰。
    而“宝玉成家的那一日”与“宝玉娶宝钗的这个时辰”的其他叙事,却在前面的一回,即第97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这就是说,《红楼梦》写黛玉之死为接“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之后发生,与宝玉娶宝钗婚礼同时,从而叙写上一方面必然是花开两朵,先表一枝,另一方面为了保持《红楼梦》叙事一贯的“钗、颦对峙”(庚辰本第15回双行夹批),遂不得不于“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之后,按下黛玉之死,叙“薛宝钗出闺成大礼”,使一“断”一“成”相形,突出了“情”与“礼”的势不两立。但是,这样一来,黛玉临终的惨状就只能以补叙出之,而延后至第98回了。
    这也就是说,黛玉之死虽然叙在第98回的前半,但为追记之辞,其实际应有的位置乃在第97回的后幅。而“97”是“79”的倒数,所以也在其章回的“七”、“九”之数上。
    即使上论《红楼梦》写黛玉之死实际应有回数为第97回仅为推论而今本不然,那么以其补叙在第98回之数论,则是两个“七七四十九”之数的和,仍不离“七”、“九”之数。
    总之,虽然由于两书分别为100回和120回篇幅长短的不同,《红楼梦》(后40回)作者写林黛玉之死与《金瓶梅》写西门庆之死未能一律,但他写黛玉之死在第97或98回回数的设置,无论从何种角度看,都是有意与《金瓶梅》写西门庆之死在第79回一样地是在章回的“七”、“九”之数。
    我国道教修炼很早就有“七返朱砂返本,九还金液还真”(宋·张伯端《悟真篇》下卷《西江月十二首·第六》)即“七返九还”之说,以“七”、“九”之数为过程回环圆满的数度。而“有是理乃有是数,有是数即有是理”(清·陈梦雷《周易浅述·凡例》),上述《金瓶梅》与《红楼梦》应用“七”、“九”的为“数之理”(汉·刘向《说苑》卷6《复恩·东闾子尝富贵而后乞》),也就是这一叙事数度的意义,是其作为宿命之象征的同时,在《金瓶梅》是暗含了对西门庆的谴责,若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孟子·公孙丑上》)即使当“七返九还”之数,也无法挽救西门庆嗜色纵欲必至精竭而亡的命运;在《红楼梦》虽然具体描写中有作者深悯黛玉为情而死并以为世戒的底色,但至少形式上与《金瓶梅》中相反,而如《西游记》同是在第98即两个“七七”之数的一回中写唐僧脱体成仙相近,是对林黛玉“红尘”中“历劫”难数已满、“魂归离恨天”的肯定。其意即林黛玉“还泪”的“风月债”已毕,“欠泪的,泪已尽”,终于可以脱却“情”的羁束,还以绛珠仙子的本体。
    因此,《金瓶梅》是世俗的喜剧,宿命的悲剧;相反《红楼梦》是宿命的喜剧,世俗的悲剧。但是,二者相反美学特征的艺术效果,却同有因于借径“七”、“九”组回数理形式的一面,则是“《红楼梦》深得《金瓶》壶奥”,从《金瓶梅》学习借鉴来的。①
    二、情节皆“三而一成”
    《金瓶梅》写西门庆之死与《红楼梦》写林黛玉之死,不仅都在章回的“七”、“九”之数,而且有关情节的大略也都为“三而一成”②。
    先看西门庆之死。《金瓶梅》第49回《请巡按屈体求荣,遇胡僧现身施药》之前,写西门庆仗着年轻力壮,纵欲中还能够“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红楼梦》第16回王熙凤语),但自第49回起,就写他已经到了“眼馋肚饱”(《红楼梦》第16回王熙凤语),力不从心,需要“求些滋补的药儿”了。第49回为“七七”当“七返”之数,为西门庆壮盛之气消磨殆尽而转衰的大关键处。自此以后,西门庆纵淫无不要靠春药的支撑。又3个七回之后至第77回《西门庆踏雪访爱月,贲四嫂带水战情郎》,即从全书的第10个七回起,进入西门庆因接连的纵欲而导致暴亡的最后阶段。这一阶段的描写用了恰是3回书:即第77回写西门庆有与郑爱月、贲四嫂2人次淫纵,第78回《林太太鸳帏再战,如意儿茎露独尝》写与贲四嫂、林太太、如意儿、来爵儿妻4人次淫纵,第79回写先与王六儿、后与潘六儿(金莲),特别是后者使他服用了过量春药,终于致死。如此3回书中,写西门庆与包括两六儿在内共7人8次的淫纵,外加过量的3粒春药,而最后髓枯精竭以死,情节描写可说是处处“倚数”,并“三而一成”!
    再看林黛玉之死。《红楼梦》第1回已点明林黛玉作为绛珠仙子,是被作者安排来随神瑛侍者下世“还泪”的。这决定了描写中她生命的途程,必是因与宝玉的关系而不断流泪,并随着与宝玉感情的日渐加深,而泪越流越少,病情愈来愈重,结局则必不能与宝玉成婚,而恰如《红楼梦》的“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翻为别调。这一渐进的过程中,最后病情的逐步加深是写黛玉之死的关键,自然也就是作者写这一人物用笔持续加力之处,为明显的“三步曲”。即第一步第82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病潇湘痴魂惊恶梦》,这一回写到黛玉第一次吐血;第二步即接下七回书的第89回《人亡物在公子填词,蛇影杯弓颦卿绝粒》,这一回写到“黛玉立定主意,自此以后有意糟蹋身子,茶饭无心,每日渐减下来,……也不肯吃药,只要速死”;第三步即又接下七回书的第96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泄机关颦儿迷本性》,这一回中黛玉已是病入膏肓,气如游丝,加以绝望之恨,遂有焚稿断情,实际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如此经过3个七回书,又自第96回开始,经第97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至第98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也是接连3回书写林黛玉弥留之际,都无非“三而一成”。
    总之,《红楼梦》写林黛玉之死与《金瓶梅》写西门庆之死,大略都依“七返九还”之数度,并“三而一成”。其叙事轨迹节奏之相近如此,不能不是“《红楼梦》深得《金瓶》壶奥”的结果。
    三、皆因沉湎于所溺和遭遇来自其对象的突然打击
    《红楼梦》写林黛玉与《金瓶梅》写西门庆死因相近,即都由于其本人沉湎于所溺的慢性自戕式生活态度和最后遭遇来自其对象方面突然的打击,而不治身亡。
    首先,为了方便于写西门庆、林黛玉的率性而为走上各自或沉湎于色或沉湎于情的不归之路,两书都共同设计了他(她)们早早死了爹娘和并无兄弟姊妹的身世,甚至西门庆连自己长辈的亲戚如伯、叔、舅、姑、姨等皆无,现任的妻子吴月娘也非结发之妻,而是填房,至于林黛玉则自幼孤身一人寄居于外祖家。这种孤独的身世极大地减少了有人限制、阻挠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他(她)们率性于所溺的可能,成为方便二者各自沉湎于所溺走向结局的基础。考虑到他(她)们各自身世孤单的这种相似性的显著程度,可以认为其在《金瓶梅》固然是有意的创造性安排,在《红楼梦》则是模拟前者而移之于林黛玉形象的创新,都共同为有意造成所写人物方便一意孤行的情势,达至既定的叙事目标。
    其次,两书各自写出了他或她沉湎于所溺不能自拔的慢性自戕过程。《金瓶梅》写西门庆因沉湎于色而死,从隐到显,由浅入深,写他因为纵欲而导致精力渐减和体能的日益下降。至第49回写其求胡僧药,虽因其淫心恣肆,但也不无他已感力不从心的无奈。其后胡僧药的使用虽未至于明显是饮鸩止渴,但总体上肯定是欲益反损。所以至第78回所写,他仍不能不“只害这腰腿疼”,“到于雪娥房中,交他打腿捏身上,捏了半夜”;又合人乳服任医官给的延寿丹;仍止不住“还未到起更时分,西门庆陪人坐的,就在席上齁齁的打起睡来”。张竹坡于此句下夹批曰:“写尽临死人。”在这个一步一步走入死地的过程中,我们看到西门庆不仅毫无觉察,还自以为得意,第57回写道:
    月娘说道:“……哥,你日后那没来回没正经养婆娘、没搭煞贪财好色的事体少干几桩儿,却不下些阴功,与那小的子也好!”西门庆笑道:“你的醋话儿又来了。却不道天地尚有阴阳,男女自然配合。今生偷情的、苟合的,都是前生分定,姻缘簿上注名,今生了还,难道是生剌剌胡乱扯歪厮缠做的?咱闻那佛祖西天,也止不过要黄金铺地,阴司十殿,也要些楮镪营求。咱只消尽这家私广为善事,就使强奸了常娥,和奸了织女,拐了许飞琼,盗了西王母的女儿,也不减我泼天富贵。”
    这里写吴月娘虽然关心西门庆,却不是从养生保健的角度,西门庆本人更是念不及此,表明西门庆包括其家人中最应关心西门庆之健康的吴月娘在内,都不曾在意西门庆的狂淫滥嫖,远不止于败德,更有“暗里教君骨髓枯”的性命之忧。这甚至在西门大院之外他的狐朋狗友们就早已看出,并似曾多次提醒过。第67回《西门庆书房赏雪,李瓶儿梦诉幽情》:
    西门庆取毕耳,又叫小周儿拿木滚子滚身上,行按摩导引之术。伯爵问道:“哥滚着身子,也通泰自在么?”西门庆道:“不瞒你说,象我晚夕身上常发酸起来,腰背疼痛,不着这般按捏,通了不得!”伯爵道:“你这胖大身子,日逐吃了这等厚味,岂无痰火!”西门庆道:“任后溪常说:‘老先生虽故身体魁伟,而虚之太极。’送了我一罐儿百补延龄丹,说是林真人合与圣上吃的,教我用人乳常清辰服。我这两日心上乱,也还不曾吃。你们只说我身边人多,终日有此事,自从他死了,谁有甚么心绪理论此事!”
    这里西门庆称“你们只说”云云,显指应伯爵等曾不止一次面揭其病根。但是,诚如李渔于上引一段话下所批评:“到此事虽知已前,亦要说谎。”可见其非不知致病之由,而是忘身玩命,甘心于此,不思悔改,色鬼之本性难移,即月娘笑骂所说:“狗吃热屎,原道是个香甜的;生血掉在牙儿内,怎生改得!”因此,西门庆在第77、78、79回所写接连不断的性“鏖战”中一步一步身陷绝境,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实是咎由自取。
    《红楼梦》写林黛玉因沉溺于情而死,虽为“欠泪的,泪已尽”(第5回)之命中注定的结局,但在描写中,作者仍细致写她是一步一步几乎是义无反顾地走向这一结局。这一过程除一出场就写她“身子又弱”(第3回)并写她一直在服药之外,更进一步写她终日在作“无益之悲”(第64回),“自己作践了身子”,与宝玉一样地时常想着“不如死了干净”(第20回)的想法中度日。因此,她的死是在天生“弱病”③基础上慢性自杀式的殉情。
    最后,两书各自写他或她之死又都因于最后遭遇来自其对象突然的打击。《金瓶梅》第78、79两回书的描写还同时表明,西门庆之死虽咎由自取,但如果仅仅是他一己之力的营求,其死期固然也不久就会到来,却不一定是在李瓶儿死后百日他33岁时死在叙事的第79回书中。其所以如此,乃在寓于必然中的偶然,即潘金莲在强使西门庆与之行房的近乎性虐的过程中力使西门庆服用春药,“斟了一钟酒,自己吃了一丸,还剩下三丸。恐怕力不效,千不合,万不合,拿烧酒都送到西门庆口内”,而西门庆“醉了的人,晓的甚么?合着眼只顾吃下去”。对这一细节描写,张竹坡夹批云:“与武大吃药时一般也。”李渔眉批云:“此药较武大药所差几何?吃法与武大吃法所差几何?因果循环,读者猛省。”都一语中的,揭示了作者欲与西门庆助使潘金莲药死武大形成前后对照的用心。作为西门庆的死因,潘金莲的喂药无疑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红楼梦》有关黛玉之死的描写也表明,如果仅仅是由于“弱症”与自戕式的生活方式,她的死或许另有迟早,却终于与宝钗的出闺成大礼同时,关键只在第96回所写“泄机关颦儿迷本性”。其中宝玉成婚消息的漏泄,是对她濒临绝望之心理的最后一击:
    那黛玉此时心里,竟是油儿、酱儿、糖儿、醋儿倒在一处的一般,甜、苦、酸、咸,竟说不上什么味儿来了。停了一会儿,颤巍巍的说道:“你别混说了。你再混说,叫人听见,又要打你了。你去罢。”说着,自己移身要回潇湘馆去。那身子竟有千百斤重的,两只脚却象踩着棉花一般,早已软了……
    进而有第97回写黛玉撕帕:
    只见黛玉接到手里,也不瞧诗,扎挣着伸出那只手来狠命的撕那绢子,却是只有打颤的分儿,那里撕得动。紫鹃早已知他是恨宝玉,却也不敢说破……
    直到第98回写临终“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说到‘好’字,便浑身冷汗,不作声”,死了。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因“还泪”而生的林黛玉,她既已把全部的性命托付于宝玉,则一旦知宝玉之终于不可托付,自然也就到了她绝命之时。总之,一如《金瓶梅》中潘金莲所为是西门庆终于致死的外因,《红楼梦》中正是宝玉被“掉包计”蒙骗中成婚的消息,使重病中的黛玉失去了生存最后的希望,二者的笔法何其相似乃尔!
    四、同一人生哲学的况味
    《红楼梦》与《金瓶梅》分别有关林黛玉与西门庆之死因的描写,也都深入到人生哲学的层次,不同程度揭示了他(她)们无非死于人欲过度的追求,有同一人生哲学的况味。
    《金瓶梅》第79回《西门庆贪欲丧命,吴月娘失偶生儿》,写至西门庆濒死之际,作者乃出面议论道:
    看官听说,一己精神有限,天下色欲无穷。又曰“嗜欲深者,其天机浅”,西门庆只知贪淫乐色,更不知油枯灯灭,髓竭人亡。
    张竹坡于上引“天下色欲无穷”句下批曰:“二句道尽。”又改“嗜欲深者,其天机浅”两句为“嗜欲深者,其生机浅”,并批曰:“又二句道尽。”我体会其所“道尽”之理,在西门庆不过书中所写其嗜色自戕,必至玩命夭亡而已!
    《红楼梦》第5回写《红楼梦十二支》之《枉凝眉》: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此曲中与“美玉无瑕”之贾宝玉并提,以言“阆苑仙葩”之林黛玉,写她因“心事”难成,终日里“枉自嗟呀”,“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云云,实不过是说人之一生,情无限而泪无多,她为情所困,“惟忧用老”(《诗经·小雅·小弁》),以身殉情,亦不过“嗜欲深者,其天机浅”而已。
    因此,虽然《红楼梦》写林黛玉之死与《金瓶梅》写西门庆之死的具体情境一定是不同的,死因也一嗜于色、一溺于情,这一男一女有“色魔”与“情鬼”之别,但其所隐蓄人生的况味,都无非为“嗜欲深者,其天机浅”,则是显然的事实!
    “嗜欲深者,其天机浅”语出《庄子·大宗师》,王先谦《集解》云:“情欲深重,机神浅钝。”以“情”、“欲”并提,可知西门庆之死于“欲”与林黛玉之死于“情”,虽在今人道德的评价上几乎完全相反,但是都属于不能“外其身而身存”(《老子》),乃过分地为个人欲望所控制与折磨,以致嗜深而机浅的生命逻辑,却是一致的。
    这个道理儒家也曾有所论及。《孔子家语》卷1《五仪解第七》载孔子论“非其命”而死曰:
    哀公问于孔子曰:“智者寿乎?仁者寿乎?”孔子对曰:“然,人有三死,而非其命也,行己自取也。夫寝处不时,饮食不节,逸劳过度者,疾共杀之;居下位而上干其君,嗜欲无厌而求不止者,刑共杀之;以少犯众,以弱侮强,忿怒不类,动不量力者,兵共杀之。此三者死非命也,人自取之。若夫智士仁人,将身有节,动静以义,喜怒以时,无害其性,虽得寿焉,不亦可乎?”
    孔子没有直接说到色与情的过度,但西门庆与林黛玉之死也均明显属其中“不时”、“不节”之“逸劳过度者,疾共杀之”的一类,乃其“人自取之”!
    五、现象溯源
    那么为什么《红楼梦》没有把《金瓶梅》写西门庆之死的笔意手法,大略用到写在书中地位角色相当的贾宝玉,而是用到写与《金瓶梅》中潘金莲之于西门庆地位角色的林黛玉形象上,使林黛玉之死在内涵与形式上极相近似于西门庆的结局呢?原因有三:
    一是两部书的命意与所导致的叙事中心不同。这个不同不仅在《金瓶梅》写“性”,而《红楼梦》写“情”,更在《金瓶梅》仅“为世戒”(东吴弄珠客《金瓶梅词话序》),只是要立一反面典型西门庆,写他死于女色,并且是暴死、惨死,死后家破人散,就可以达到警戒吓阻世人的效果了。因此《金瓶梅》写西门庆不能不暴亡惨死,否则无以显见男人纵欲之祸、女色之害。《红楼梦》写贾宝玉则不同。他虽然被预设就是一个情痴情种,要在情海欲火中历尽煎熬的人,但同时预设他虽溺于情无以自拔,却得“通灵宝玉”的护佑与一僧一道的救拔,终于能“跳出迷人圈子”,打破情关,是终能“以情悟道”④的有缘人,一个转变型的形象。因此,其写贾宝玉一定是在情的陷溺中受尽烦恼,却又一定不死于情,被从情的陷溺中挽救出来,以他的终于出家为溺于情者指示一条解脱之路。两书命意与中心人物命运轨迹的不同,导致《金瓶梅》中作为西门庆纵欲对象的诸妇除李瓶儿之外,无一不或死或散于西门庆身后;而《红楼梦》中作为贾宝玉“意淫”对象的诸钗如钗、黛、晴、袭等,则大都要在其出家之前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包括死之一途,陆续淡出情节。《红楼梦》后半写贾府死亡破败相继,到头来“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固然是写家事盛衰,但更是为宝玉“情悟”出家铺垫与设色。林黛玉之死即是这诸多铺垫与设色中最大关键。非写黛玉之死,不足以最后使神瑛息心,宝玉断爱,“悬崖撒手”(甲戌本第1回脂评)!这从书中除了第5回中已就宝、黛关系有词曰“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作了指点之外,还先后两次写宝玉对黛玉誓言“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第30、31回),就可以看得出来。总之,黛玉不死,石头——贾宝玉即不能最后完成“因空见色,自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的过程,黛玉一死,宝玉就可以打破情关,“以情悟道”,出家“做和尚去”了。
    二是西门庆与林黛玉在各自书中地位、角色的不同。《金瓶梅》写西门庆为主,西门庆为“酒金刚,色魔王”,使之陷溺于色的诸妇如金、瓶、梅、林太太等为“粉骷髅,花狐狸”(第78回),比男女性的交合为战争;《红楼梦》以写贾宝玉为主,在“爱博而心劳”[1](P199)的“意淫”之中,钗、黛等都居如《金瓶梅》中诸妇的地位。其中唯是林黛玉一面逐渐地超越了宝钗等由他之最爱成为了他之唯一,但相处中也如贾母所说“不是冤家不聚头”(第29回),有太多茶杯里的风波;另一面黛玉也与宝钗等一起成为他于“忧患亦日甚”[1](P199)中偶然“悟道”时感觉到的障碍,有第21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写贾宝玉续《庄子》中语为证:
    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灭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邃其穴,所以迷惑缠陷天下者也。
    这篇被黛玉批为“丑语”的文章,其实正是道出作者本意。其中可注意的,除了其于宝钗强调“仙姿”,于黛玉突出“灵窍”,显然以一主于“色”,一主于“情”之外,还可以感受到作者其实庸俗而顽固的男本位立场,即把“彼钗、玉、花、麝者”都视为“风月宝鉴”中著于反面的“(红粉)骷髅”。这里不仅显露出作者开篇所谓“为闺阁昭传”,“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云云纯系“假语村言”,还从其“悟道”的立场上坐实钗、黛等都为“迷惑缠陷”贾宝玉“悟空”的“情魔”!而《红楼梦》的价值取向终是“以情悟道”的,所以林黛玉是贾宝玉最后也是唯一的情人,同时是“迷惑缠陷”他之诸情魔中最甚的一个!其地位、角色犹如《金瓶梅》中潘金莲之于西门庆,仅是因为宝玉有“通灵宝玉”与一僧一道的护佑终能“悟道”,所以与《金瓶梅》中西门庆必死、潘金莲做了他最后克星的情形相反,林黛玉为了贾宝玉必然“做和尚去”的宿命,必先其出家而死。她的死在作为遭受宝玉成婚之事实最后一击的结果的同时,也做了为贾宝玉“警幻”以助其“遁入空门”的最有力的一推!
    三是写人叙事艺术上意足神圆的要求。《金瓶梅》写西门庆纵欲暴亡以“为世戒”,一方面写其死本身必至于意足神圆,另一方面必延伸到其暴亡之后祸及家事的后果,全书才能以意足神圆。从而西门庆之死不能太速,亦不可太迟;《红楼梦》写宝玉终能“以情悟道”以为世劝,重在写此道之难能。开篇甄士隐之跳出“火宅”⑤已是象征,后写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警幻不成,不得不又重归于“迷津”即人世的历炼,虽赖有夙慧,也还是“二次翻身不出”(庚辰本第22回夹评),终须有“通灵宝玉”的守护与一僧一道的护佑点化等仙缘,才勉强能以斩断情缘,出离人世间。在这一艰苦卓绝的“悟道”过程中,与黛玉之绝离是其打破情关的关键一战,从而一面是写黛玉之死本身必至意足神圆,另一面必须为宝玉出家过程的描写留有余地,所以其写黛玉必以最惨烈也是最隆重的方式死去,同样不能太早,亦不可太晚。这种情况下,传统“七返九还”、“三而一成”等就成为情节发展的适当数度,《金瓶梅》写西门庆之死开创于前,《红楼梦》写黛玉之死追摹于后,就都有了必要与可能。
    总之,“《红楼梦》深得《金瓶》壶奥”。但由于其有与《金瓶梅》“文章”之“主意”[1](P291)的不同,所写男性中心人物有欲海亡身与“以情悟道”结局之异,从而“文章”的做法有别,形成两书中男女主人公一生一死与一死一生之生死错位的不同安排,却都在“七”、“九”之数的章回中由情节的“三而一成”完足描写!其后先相反而实极相近似之迹,使我们可以进一步悟到“《红楼梦》深得《金瓶》壶奥”之一大法门,是其大处每与《金瓶梅》适得其反,所谓“反弹琵琶”,以成其新创。这种学习借鉴方式,似可以名之为“反模仿”。
    注释:
    ①本节所讨论的问题,本人先曾有所论及,参阅拙著《齐鲁文化与明清小说》(齐鲁出版社2008年版)第410—411页。
    ②[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官制象天》曰:“三而一成,天之大经也。”
    ③《红楼梦》蒙府本第52回回前总批:“写黛玉弱症的是弱症。”
    ④《红楼梦》甲戌本第5回写警幻仙姑语,今通行整理本一般不取此说,而从别本把此语删落了。
    ⑤佛教有以世间为“火宅”之喻,见《妙法莲华经·譬喻品第三》,又《古尊宿语录》卷4《镇州临济义玄慧照禅师语录》:“大德,三界无安犹如火宅。此不是你久停住处。”《红楼梦》第1回写甄士隐因宅院失火,家产被烧而后随一僧一道出家,即为贾府与贾宝玉结局预演。
    【参考文献】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
    
    原载: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 2009/05
    
    原载:《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9/05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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