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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文学学术规范笔谈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朱寿桐 参加讨论

     特邀主持人:朱寿桐
     主持人语: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人气很旺。这不仅是指这个专业研究生招生报名总是十分踊跃,更是指有许多本来可能与本专业没有什么关系的人也纷纷加入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的行列,似乎不管他昨天是搞文艺学还是搞写作学的,也不管他是否念过几本现代文学的书,只要他获得了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目的意识”,则一夜之间就可以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如果愿意,他甚至可以问鼎这一学科的顶尖地位。这种情形的出现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中国现代文学这一学科具有特别强的学术魅力和感召力,再就是这一学科在许多人看来本来就不怎么成体统,似乎要搞起来十分容易。特别是那些莫名其妙的闯入者,他们那么轻率那么自信地涉足于中国现代文学学科,恐怕主要是出于后一种原因。这就向本学科严肃的从业人员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为什么我们的学科会给人们留下这样的印象呢?我的想法是,中国现代文学学科毕竟年轻,它还远未建立起自己的学术规范,很多场合下它作为一门学科还与若干非学术的东西纠结在一起。
     中国现代文学史是在反对各式各样的关门主义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无疑也应对学术界打开自己的门户。但是,首先得建立门户才谈得上打开的问题,学术规范不建立,就无异于没有建立自己的门户。
     发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学术规范的讨论,其初衷就是探讨和促成这个学科学术门户的建立。正因如此,这批集拢来的笔谈内容涉及就非常广泛,有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学风建设的,有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学术方法的,也有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学科范畴的,还有关于这一学科的研究生教育的,这些都直接通向中国现代文学学术规范的探讨,也直接关系到这一学科学术门户的建立。笔谈中的有些提法和议论很可能有偏颇失当之处,但其祈望建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学术规范的恳切之心却是值得称道的。
     笔谈作者介绍:
     朱寿桐:文学博士,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汪应果:文学硕士,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朱德发: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贾振勇,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在职研究生。)
     朱栋霖:文学硕士,苏州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亟待建立学术规范
                汪应果

     随着20世纪的过去,“20世纪中国文学”这一学术专有名词最终定格下来。作为一门学科,在通常情况下最好与研究者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这样可使对象有相对程度的凝固。而如今,这一条件开始具备了,与此同时出现的,则是要求建立学术规范的问题了。
     与其它学科相比,20世纪中国文学的学术规范可说是相当欠缺的,这里固然存在着诸如时间距离太近、政治因素太复杂等原因,然而一些最基本的学术规范,却是可以而且也应当尽快建立起来的。在这方面我以为有两大问题亟待解决。
       一
     文学的基本价值观念到底是什么?我以为这是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中搞得十分混乱的问题。
     一般说来,这本是个属于文学基本常识的问题,况且,它又是我们从事文学创作、文学研究以及文学批评的根本出发点,离开了这一基点,文学的一切行为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更况且,人类数千年来连绵不绝的文学史亦早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历史的、客观的价值系统,它们虽然因各个民族的差异而有所差异,但同时也都存在着一些共同的、恒久不变的价值准则,它们都经历了历史的检验与时间的筛选,成为相对凝固的东西。这一切都更加说明,这原本应该是一个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用《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的作者勃兰兑斯的话来说:“文学作品中感情越是高尚,思想越是崇高、清晰、广阔,人物越是杰出而又富有代表性,这个书的历史价值就越大。”(注:勃兰兑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流》引言第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我想, 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文学作品,无论中外古今的文学家们,都不会持太大的异议的。
     然而拿到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中来,问题就很大了,我们对一些作家、一些作品的评价常常会有天壤之别,各种说法令人眼花缭乱、头晕目眩。你要说鲁迅、巴金是伟大的,他们却说鲁迅“应该远离我们而去”,“巴金是一钱不值”;你要说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伟大的,他们却要说正是这场运动才导致20世纪中国历史的大动乱……总之往往同一个议题,结论却南辕北辙。
     这显然是属于学术范畴内的大是大非问题,不把这些问题搞清楚,20世纪中国文学史就永远只能处在自说自话的混乱局面之中,而这一切又无一不是与文学价值标准的混乱相联系的。
     有些事情显然并不需要特殊的理解力就可以加以规范的。比方说,历来的文学要不要讲究品位和文格?而所谓品位,也绝不是指华美的词藻或旖旎的形式,决定作品艺术生命力的,永远是作品的思想价值。不妨说,文学的职责正是以其独特的审美方式不断叩问、开掘人生的意义与价值,以此来实现它作为人文科学的社会功能。如果没有了这一点,文学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从这个角度出发,判断一部文学作品的思想价值的高低、思想发现的真伪,原本都可以找到一些客观的依据,如30年代的《子夜》,当时的出发点就是与“托派”辩论中国的资本主义道路能否走得通以及五六十年代的《不能走那条路》、《金光大道》等等所谓反映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作品,它们的结论其实早已被历史现实的发展加以鉴别,其品位高下自不待言。再如鲁迅思想的魅力,一直穿透历史的迷雾,直抵今天,这也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他的历史地位原也不成问题。
     这也就是说,历史与时间已经交给了我们一把衡量文学价值高低的客观公正的尺度,然而在实际情形中我们的研究者们手里的尺度却是任性的、随意的。
     比方关于无名氏的研究,这位40年代就与徐@①齐名的现代主义大作家,晚年仍笔耕不止,长期以来却一直为大陆文学史家所忽略,去年笔者出版了一本《无名氏传奇》第一次全面地研究了这位作家。然而这本学术专著在申请社科优秀成果奖时,却以无名氏过去发表过控诉揭露“文革”罪行的“政治态度”而予以否定。也就是说,无名氏被划入了“反共”作家的行列,尽管这一划定十分牵强,是十分不尊重事实的“冤假错案”。
     但是换到林语堂这一类作家头上,这一条政治标准似乎又根本毋需讲究了。这些年来,大陆流行着林语堂、梁实秋热,其实这两个人发表的反共言论才真是不少。林语堂在新加坡南洋大学任校长期间,就提出要把南洋大学办成东南亚坚强的“反共堡垒”,以遏制中共影响的向南扩张。同时,他又利用职权大搞“家长制”、“一言堂”,把三百万新加坡爱国华侨用血汗辛苦积攒起来的办学经费大肆挥霍浪费,表现出重财不重义的十分低下的人格,至今仍为新加坡广大华人所不齿。然而对于像他这样的文人,我们的文学批评又变得十分地宽容。对比无名氏与林语堂,我们显然用的不是一个尺度。
     应该承认,近年来,我国的文学研究,对作家以政治划线的倾向显然已有所淡化,这自然是好现象。但用不同的尺去衡量作家,这却是颇为不公的。
     说到林语堂、梁实秋,还应提到一个值得人们注意的现象,这就是近年来批评界时兴着一股轻作品思想、重艺术形式的倾向。人们赞美林语堂、梁实秋、周作人、梁遇春等散文的“闲适”,欣赏他们谈烟、谈酒、淡茶、谈小玩艺的闲情逸致,却不大喜欢鲁迅杂文的锐利、巴金《随想录》的沉重。出现这种情况固然部分原因是出于多年来文学作品中“左”的思想影响造成人们普遍的反感,因而产生阅读心理的反拨,然而我们绝不能以此为由而否定文学作品总是以其思想发现的深度来决定其价值的这一普遍的文学价值准则,更何况思想发现的真伪如前所述是完全可以由客观检验出来的。
     这种重艺术、轻思想的风气甚至扩展到一切方面:文学作品只要有艺术性就好,至于作品产生时整个民族的生存状态,人们普遍的最强烈的愿望是什么都可以弃之不顾。比如钱钟书写于40年代的《围城》,书中写的正是中华民族在日寇侵略之下岌岌可危的生死存亡之秋,然而书中的形形色色的知识分子,竟然无一人产生过一点点有关“抗日”的思想活动,尽管他们都是些灰色的“小人物”,但生活在那样一个时代,身处颠沛流离的战乱之中,人们完全与“抗战”绝缘也是不符实际的。这样的写法要不要影响《围城》的品位?要知道,世界上那些公认的文学大师们,都是从不回避这些大事件的,托尔斯泰之于1812年抗击拿破仑入侵的战争,雨果之于1793年的法国革命,等等,无数中外文学的史实都证明了一点,那就是,越是重大的历史事件往往越强烈地集中表达人民群众的愿望,因而也往往是伟大作家所热切关注的焦点。与这些史例相比,我们的批评标准显然与世界并不“接轨”。
     与此相联系的是这些年来台湾、香港的作品在大陆上十分风光,大有20世纪文学成就唯港台是瞻的架势,这些作品多数无大思想、大主题,但却是好评如潮。此外,反映清廷生活的作品、影视铺天盖地而来,而大陆作家也不甘落后,连篇累牍地歌颂乾隆“盛事”、雍正“廉正”。这些作家大概是忘掉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这就是,正是由于这个代表落后生产力的满清朝廷以极野蛮的封建专制主义对中华民族的统治,才使中国在近代大大地落伍了。难怪鲁迅要说中国人“健忘”!
     没有一个科学的、与世界文学相一致的文学价值准则,这就是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的最大的不规范。
       二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跟研究者本身的素质有关的,因而规范研究行为、提升研究者人格已成为当务之急。
     长期以来,我们的文学深受政治格局的影响,改革开放以后,文学又经历着商品大潮的冲击,这就使得某些研究者习惯于媚权或是媚俗。
     举例而言,通俗文学作家金庸在大陆如此之走红,以致远远超过当初他在香港地区生活时的地位,这是与我们的某些学术“权威”们不负责任的吹捧分不开的。他们称赞金庸的作品表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体现中华民族的种种美德,但就是不谈这些作品所美化的依然是几千年中国封建社会里的恩怨相报、帮派仇杀、愚忠愚义以及人治关系下形成的文化。当然这并不是说金庸的作品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作为一种俗文化供人愉悦消遣当然有它的特殊功能,问题在于,作为这门学科的“权威”们,他们理应对读者做出正确的分析与估价,否则只能把这种行为理解为是丧失批评主体的媚俗行为。
     与此相关的还有一个通俗文学进入文学史的问题,这几年学术界大有让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两流合一的趋势。苟如此,这大概又是一次“中国式”的大创造!因为世界各国的文学史都早有先例,这就是几乎没有一个先进国家是把通俗文学纳入文学史的,在那些国家的超级市场的入口处摆满了通俗小说作品,从而证明了他们同样拥有着超过中国数量的通俗文学作家,但他们都没有“登堂入室”的可能。原因就在于,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其价值取向是根本不同的:前者要求脱俗,后者要求媚俗。用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君特·格拉斯的话来说,就是“以文字制造‘事端’的作家喜欢而且想方设法地往有权有势者的汤盘里吐痰”,“他们常常以文学的方式证明真理只存在于复数之中”(注:《待续……君特·格拉斯在1999年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演讲),《中华读书报》1999年12月22日。)。除非通俗文学的作品具有了严肃文学的品性,否则是不能合流的。
     这些都说明,我们的研究主体缺乏坚守规范的决心和勇气。如果说,上述的情形还属于认识上、观念上的问题,那么下面的情形就简直不能令人容忍了。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术研究中存在一种怪现象,这就是所谓的“主编制”,即由一、两位有“声望”、有“身份”的人挂上“主编”的名义,然后召集一批人为这本书写作,或者说打工。书成之后,主编即享有此书的著作权,并且在评奖、评级等考核中享有与那些凭自己的血汗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著作者”同等的学术地位。这真是荒唐至极!因为所谓“主编”者,国外的称呼是Chief editor. 是明确属于出版社编辑的事务,要说评奖,也只能在编辑出版的圈内去评奖,与学术研究有什么关系?试看国外的书籍,有几本是以editor的身份署名的?偌大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罗马风云》等等,哪一本不是被李约瑟、勃兰兑斯、特奥尔多·蒙森等人呕心呖血地写出来的?唯有中国例外!笔者曾见过由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汇集了全球数十位顶尖级的科学家为青少年编著的一部题名为《科学》的宏篇钜制,上面也没有什么主编的姓名,所有的撰搞人都以平等的身份作为著者列出。
     更有甚者,在具体操作中,我国的“主编”们往往是以自己的项目名义通过各种手段去获得一笔基金,参与项目写作的人是无权动用这笔经费的,他们充其量是在任务完成后分得些许稿酬而已。
     如果说这些年来人们对文章剽窃之风已深恶痛绝,那么,对于学术上这样明目张胆地巧取豪夺的行为,又该怎样看待呢?这岂不是学术流氓和大盗!
     应该承认,上述现象非廿世纪中国文学研究领域所特有,它实际上是我国各学科研究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此风如不狠狠刹住,我国科研评奖、考核制度如不再对此制定相应办法,我们的研究行为就将长期失范,我们就会助长学术上的腐败之风,我们就将培养出千千万万投机取巧的“学术带头人”,我国就永远不可能出现大学者,大思想家。
     我这样说并不是从根本否定“主编”式操作,而是指出以“主编”的身份评定学术地位是极不合理的。
     总之,为了让20世纪中国文学的研究能避免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建立学术规范已成为当务之急。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
                  朱寿桐

     中国现代文学作为一门学科已经有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史,几代学人为建立和发展这一富有生命力的学科贡献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乃至毕生心血。特别是新时期以来,这一学科得思想解放、拨乱反正风气之先,学术开拓异常活跃,成就卓然,成为我国文学研究之翘楚。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以“五四”为精神内核的中国现代文学再一次面临着“退出当代”、“剥离于当代”的运作,这种情形逼使我们不得不对中国现代文学概念和外延的模糊性(例如,与“当代文学”概念之间的模糊性)作更进一步的学术思考。此前,曾有围绕着中国近、现、当代文学关系展开的讨论,还有种种关于重新建构中国现代文学学科之类的呼吁,这些讨论和呼吁之所以没能很好地解决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诸多问题,是因为缺乏这样的自觉:怎样从严格的学术规范建构和学术品格确认这样一个带根本性的视角看待中国现代文学的性质与分期。不从中国现代文学的学术规范这样一个硬性的理论框架确认其应有的学术品格,就不可能将中国现代文学从与近代文学的纠结缠绕中独立出来,也就很难将中国现代文学从与当前文学的交织牵连中剥离开来。或者人们可以不理会这样的独立与剥离,然而似也须从一定学术规范的理论框架上确认这种独立和剥离的不可能性或不必要性。
     问题还不仅关涉到它的概念与外延的把握。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确实取得了辉煌的业绩,然而无庸讳言,它与有着深厚积累和丰富传统的古代文学研究相比,其学术规范的凌乱以及规范意识的薄弱所造成的学术品格的差异性,显然是其学术思维的活跃和学术方法的灵活所难以弥补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兼容并包”着各种学风,学术方法五花八门,这多少给学界带来了活力,同时也造成了若干混乱,例如现代文学史研究与一般文学评论的混淆,文学史资料建设与一般逸闻随笔之间的含混等等。还有许多问题,例如考据、统计等方法的应用价值问题,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领域没有被恰当地认定其学术地位。更令人难堪的是,似乎唯有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领域,由于学术规范的不健全,“学者”身份的确认便很成问题。
     中国现代文学,坦率地说,能够被称作“学”的东西原并不多,尽管在有些学者看来似乎很多,比方说“鲁学”以外,还应有“钱(钟书)学”、“张(爱玲)学”甚至“金(庸)学”。学科和课题本来就不是一回事,它不仅要求研究对象的重要性和研究成果的热门化,更要求这些有关研究成果内部形成某种体系性的结构;从这一意义上说,“鲁学”的建立还是件遥远的事,遑论他学?然而这个“学”比较少的领域似乎学者又特别多,几乎所有研究不了古代文学和外国文学同时又不甘寂寞的吃文学饭者都可以宣称自己是现代文学的学者。“学”少而学者多,就像某些机关里被领导者少、能够领导的事情少而领导又奇多,这大概是20世纪的一种怪现状,但愿不要在新的世纪里还是属于见怪不怪之列。
     或许,中国现代文学本身在目前的研究情形下还成不了一门独立的学问,从中国现代文学与中国近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之间割不断、理还乱的错综复杂的关系来看,从中国现代文学与“中国现当代文学”、“20世纪中国文学”、“近百年来的中国文学”和“中国新文学”等概念的纠结情形来看,它连确定的概念界定也不具备,更别说独立的学术格局和稳定的学术框架了,这样又怎能成什么“学”?然而越是没有什么“学”的地方学者偏偏越多。这几乎是必然的:由于中国现代文学缺少严格的学术体系,缺少相应的学术规范,任何人都可能在这一学科以学者的面目出现:能够写写流行小说读后感的自然都被视为这方面的学者,没有写过这类读后感但自认为完全可以写写这类读后感的人也可以自我定位为这一领域的学者,实在自觉到没资格做这一领域学者的同志怎么办?只好委屈自己权任这一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于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方面的学者真可谓多如牛毛,层出不穷。但可惜的是,这并不是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兴旺的标志,而是相反,正好是中国现代文学缺乏严格的学术规范,甚至缺少严正的学术品格的结果。在学术规范与品格的建设上,年轻的中国现代文学之于源远流长的中国古代文学实难望其项背。譬如我,虽然也曾对中国古诗的意象问题发表过意见,而且自认为狂妄的优点还是有的,但绝对不敢迈入古代文学的门槛去充任学者,甚至——很不好意思地说,连做这个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的勇气也没有。为什么?我从内心里真的非常怵这个学科健全的学术规范和严正的学术品格。
     新时期以来,一般认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成就非常之大,其活跃性和开拓性超过了古代文学研究,但人们忽略了中国现代文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内在体系性的建构,忽略了有关这门学科学术规范的探讨,尽管对它的外延作过一些讨论,终究还是没有成功地建立起属于这个学科的学术品格。一个缺乏学术规范缺少学术品格的学科注定要成为被侮辱被损害的对象,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界对此尚缺乏足够的警惕与自觉。在新世纪到来之际,带着这样的警惕与自觉进入有关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规划的思考,其意义当比规划出某一个石破天惊的课题本身更重要。
     因此,我无意在我现有的研究框架内再作具体的世纪性展望,尽管我或许还会沿着原有的现代文学社团流派研究做一些工作,但我觉得即使对于我自己而言,这些工作并不重要。当中国现代文学的学术规范和学术品格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建设和普遍的确认,当怎样才算得是一个中国现代文学学者而不是一般评论者这一问题没有获得理论上的解决,我觉得,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任何好课题与好成果都可能失去有效的衡量尺度,任何一个严肃的中国现代文学学者都可能会失去学术上的皈依感和认同感。没有了这种皈依感和认同感,是否还能做得成学者?是否还能像在即将过去的这个世纪里一样潜心尽意地进行各自的课题研究?我们目前或许还无力建构中国现代文学的学术规范和学术品格,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在新的世纪里频频关注和讨论这样的话题,正像我不知道怎样才算得是一个中国现代文学学者,但这并不妨碍我在新的世纪里呼吁人们注意这样的问题。
     中国现代文学学术规范系统的不健全,直接造成了学术界某种恶劣学风的蔓延。这类恶劣学风的种种劣迹自不难列举,确属于恶劣学风但又常被人们视为正常的现象也很多,较为突出而且也常为人们忽略的是“强词夺理”现象。
     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论文中,只要你稍加留意都不难有这样的“发现”:不少人“发表”的往往是有人已经提出过的观点,甚至是有关研究领域被视为常识性的东西,但他们仍然说得津津有味,振振有辞,而且还一口一个“我认为”或者“我觉得”,有些很可能“发表”的是20多年前人家已经发表过的东西。有趣的是,这种情形在一些初出茅庐的年轻学者那里倒并不多见,或许因为他们还不习惯于用“我认为”或“我觉得”,如此作风往往较多地存在于那些学有所成且有一定影响的学者身上,甚至是一些大学者身上。他们有些人实在是太忙,没时间阅读已有的研究成果,但又觉得有话可说,于是贸然发言,这有时似乎还是难免的;而有些人则是对别人的观点视若无睹,根本漠视别人的学术成果,麻木自信到以为不经过他自己的表述,任何现有的观点都不能成立的地步,这就十分荒唐了。古有“代圣贤立言”之说,而此番情形恰好相反,是“代为立言”或者就是以“强词”去剥夺别人的理论,这种“强词夺理”的荒唐事确实随处可见。糟糕的是,大凡到差不多“圣贤”程度的学者都还有一些追逐者,他们会千方百计地论证这样的“发表”如何富有独创性,从而轻而易举地实现“强夺别人之说”,将前人的成果全数覆盖。这种极尽掩耳盗铃之勾当的盛行必将导致学风大坏,会风大坏。
     需要反复强调的是,如果说这类“强词夺理”的学风本身还并不十分可怕,因为它们既可能是古已有之,不足为奇,又可能是永难根绝,时或可见,那么,将这种学风视为正常的学术现象,以至在自觉不自觉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从而造成一种心向往之,身力行之的风气,则是最为可怕的事,对此必须加以抑制。而根本的抑制还是得靠学术规范的健全。我设想,如果能学习自然科学乃至语言学学科的一些做法,在出版学术专著或发表学术论文时作出某种程式化的规定,或可以减少以致杜绝这类明目张胆败坏学风的事发生。比方说,在专著或论文之前,必须辟出一定的篇幅概要地述说有关题目已有的研究成果,自己在这些成果基础上所作的开辟与拓展有哪些,等等,让读者一目了然地看出作者就此题目接触过哪些已有成果,提出了怎样的新观点,当然也就看出了还有哪些重要成果没有接触到,这些观点是否真正属于他自己的创新。虽然这样的规范不可能完全奏效,但至少使得那些还比较懂得爱惜自己名声的学者不至于太浮躁,太霸道,太急于“强词夺理”。当然,光形成某种格式规范还远远不够,有人偏偏就不执行这样的规范,抑或执行了这种规范但仍然我行我素,照旧“强词夺理”,你又能拿他怎样?很明显,健全的学术评价体制要求能建立一整套严肃的制度以维护这样的规范。我想这样的制度至少应包括学术争讼与答辩以及学术追讨与惩治等几个方面。所谓学术争讼与答辩,即在某种学术规范的参照下,对于体现上述两类作风的学术成果,特别是“强夺别人之说”的那一类,须鼓励相关学者的学术争讼,当事人必须作出应答或自辩。学术观点受到不同程度侵犯的有关学者的争讼权利应得到保护并及时发表,所有在有关选题上有所建树的学者都有权利对后来的相关成果进行学术质询,当发现自己的成果确能涵盖或部分涵盖质询对象,而却并没有被质询对象特别声明或注明出来时,即可以并且应该提出争讼。经过学术争讼及答辩,被证明确系犯了上述学风错误的学者,应承担相应的名誉、经济、版权乃至行政上的责任,与此相关的一切学术奖励或其结果都须遭到追讨。
     有必要指出,我们讨论的是严格的学术著述,有关要求是针对学术著述而言。我们当然不可能迂腐到要求每一篇文章都得有观点,每一本专著都须有创见,相反,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尤其是在现今显得十分荒唐的稿费制度下,我甚至觉得不应干涉学者写些轻松点的、非学术的东西补充自己干瘪得可怜的口袋,这些东西大可以天下文章一大抄,更无论什么观点与创见。但学术规范和学术评估体系的建立须有效地防范将此类东西视为学术成果的类似企图。在这一意义上,我觉得笔名的采用应得重新提倡,用一个不甚打紧的笔名发表些无谓的东西混点钱花,一般看来也许是可恶可憎的,然而我倒觉得很可以理解且也很正当,至少这样的做法意味着存有一种朦胧的学术规范意识,朦胧间划出了学术与非学术的界线,并像鸟类爱护自己羽毛一样爱护自己的声名,确实体现着一种极负责任的态度。至于他们何以会去写那些与自己的学术追求不相干的东西,那就不是他们自己所能负责的了。
         现代的民族性与民族的现代性
     ——论中国现代文学的价值规范
               朱德发  贾振勇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必须建立在中国现代文学自身的价值规范上,而中国现代文学的价值规范又须与中国现代文学的性质认定联系起来。
     在近年有关20世纪中国文学性质的讨论中,无论是依据世界文学的发展和评判体系,将其性质定义为近代性或现代性,还是从中国文学自身的发展逻辑,强调它在时空表现形态上的民族性,论者大都无法摆脱西方强势话语系统中普遍主义或种族主义的叙事话语的价值尺度。我们的理论困境在于:无论是依据世界文学的发展和评判体系,还是从民族主义的文化视角来阐释和界定中国文学在20世纪发展进程中的性质,一方面只能以世界文学体系中呈现的作为形态的现代化和质态的现代性的共通性特征为前提,另一方面又必须将之置放于20世纪中国独特的历史境遇中,考察它的民族性的质态和形态。并没有与西方的现代性截然不同的中国的现代性,中国的现代性也自有它具体的历史规定性。中国现代文学既有世界文学范围的现代性的同质性,更有特定民族、特定时空的异质性。因此,中国现代文学的性质是普遍主义的现代性和种族主义的民族性在20世纪中国这一特定时空相遭遇而孕育的独特个性。中国古代文学向现代文学转换,是个有序的动态系统。它是中国传统文化发生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中文学自身所作出的历时态选择,这一历时态选择的价值旨向即是现代性。同时,世界范围的文学现代性在其扩张和“理论旅行”的过程中,也进行着共时态的选择,这一共时态选择的区域性质即为中国现代文学的民族性。
     在过去中国现代文学性质的界定中,人们在勘察文学现代化共生特质的过程中,往往归纳和演绎出一种高度抽象化的理想典型,从而形成一种普遍主义或种族主义的潜层理论致思模式。这往往忽略了文学现代性的同质性、文学现代化的同构性,与20世纪中国文学历史境遇之间广阔的关联域。正是在这一广阔关联域中,现代性和民族性相遇而形成的20世纪中国文学的“个性”,才能真正构成勘探其性质的原点和切入点。中国现代文学的现代性是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心理折射和精神展现,民族性是它在20世纪历史选择中形成的一种性格和品质。因此,从宏观的理论角度看,20世纪中国文学的性质是中国现代民族主义文学。
     文学的现代化和民族化,不仅仅是一种固定状态和固定时空的能指对象,而且是一个具有广泛发散性的所指过程,是一个具有丰富包孕性、形态多样性的审美意义开放系统。由于现代化作为一个普遍主义的理论、民族化作为一个文化种族主义理念,由于二者存在一个氤氲相生的转换过程,更由于它在世界范围内仍然是一个未完结的历史,所以很难形成一个理想的现代性和民族性相结合的真实典范。在中国古代社会,不存在民族化和现代化的问题意识。中国现代文学正是由古代社会形态向现代社会形态转换过程中,开始追求和丰富自身的现代性和民族性。文学的现代化、民族化作为一种世界性的历史变形过程,自身就是一个现代性命题,有其复杂性和多种形态和质态。任何一个传统社会在现代化和民族化的历程中,必然有其特殊的性格和面貌。正是这一特殊的品格与面貌,构成了民族性文学的现代展现形式,从而构成世界范围内的一种展现其民族性的现代文学形态。
     中国现代文学“个性”的形成与确立,是在两种历史语境中获得。从文化层面看,在清末民初以来中国社会形态的裂变格局中,诞生了“中外古今”这一矛盾冲突的中国现代文学的宏观历史文化语境。中国宗法一体化的社会结构面临总崩溃,中国旧文化思想系统在西方异质文化的猛烈冲击下发生了整体性动摇,这无疑促进了文学主体的心理变化和文学结构中新因素的增长,加快了文学变革的步伐,迎来了中国传统文学向现代文学转换的新交响曲。这一新交响曲的文化基调,由传统与现代冲突、中西文化机体异质性冲突双重张力机制奠定。
     纵观清末以来时至今天的文化和文学论争,无论是改良派还是革新派,无论是激进主义者还是保守主义者,无论是强调民族本位还是主张“全盘西化”,无论是资本主义论调还是社会主义论调,无论是老左派老右派还是新左派新右派,中国现代的文化和文学精英们很少有不受“中外古今”这一文化观测或投射框架制约的。显然,问题的重心不在于要不要现代化和民族化,而是通过什么样的转换路径,实现什么样的现代化和民族化。中西文化的二元对立与复古西化的二元对立,都隐含在“现代化—民族化”这一论域的统摄之中。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所倡异的种种主张,都是在这一宏观历史文化语境规约下的不同探索路向。无论是强调传统还是主张西化,无论是强调民族性还是现代性,都是一种话语表达的需要和策略。真实状态只有一个,那就是20世纪中华民族的现代化。中国现代文学正是沿着现代民族主义这一价值路向,以自己的符号体系,来表达百年中国波澜壮阔的精神追求历程。我们学术界之所以依然受制于这一宏观历史语境,固然是由于我们研究主体的理论局限,更重要的是中国现代民族主义文学依然处于未完成状态。构成这一宏观文化语境延续的社会实存状态,依然刺激着这一问题意识的源源产生。
     从社会结构层面看,中国现代文学追求现代民族主义这一价值目标的宏观历史文化语境,隐含着这样一个潜台词,即创建现代民族主义国家的整体结构。“现代性产生明显不同的社会形式,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民族一国家。”(注: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第16页,三联书店1998年出版。)“正是在民族这个层次上,现代化过程的各个方面才被看作是集合在一起的。……现代化在理论方面基本上是属于民族国家转变的理论。”(注:迪恩·C ·蒂普斯:《现代化理论与社会比较研究的批判》,载布莱克编《比较现代化》第9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出版。)因此,从“五四”启蒙运动标志着中国社会的思想和精神发生整体转型开始,在中国社会的意识世界构成中,存在一个中心目标:“从过去对传统文化中比较明显的缺陷大都是极为分散的反应转向广泛和积极的决心,决心要创造一个‘新中国’。”(注:奈特·毕乃德:《现代化与近代初期的中国》,载布莱克编《比较现代化》第21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出版。 )“五四”新文化(文学)运动正是在启蒙目标百家争鸣的纷繁论争中,很快整体上为20世纪中国文学的现代性和民族性,奠定了一个颇具意识形态色彩的社会价值规范,从而使文学的建构与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结伴而行。无论是民国时代还是人民共和国时期,都产生了既对立又统一的人间悲喜剧。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社会的国家更替是朝代国家的更替,而现代国家的建构是以民族国家的形式取代了朝代国家的形式。现代国家的形而上的伦理正当性根据是“此岸原则”,即根据自行负责的理性来建构其法权和统治技术的理论根据,呈现为自主权利的世俗性本质。现代世界的国家秩序的正当性,不是由一个超越秩序来衡量,而是根据全体国民的理性能力和他们之间的协议来衡量,从而形成自由民主和人民民主两种国家秩序类型。由于封建独裁主义的实际状态抽空了民国政权自由民主制度的根基,在民族生存压力和“古今中外”文化激烈冲突的刺激下,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构很快转向乌托邦色彩的人民民主主权制度的追求。正是由于生成基础和发生机制的某种同构性,中国文学的现代化民族化追求,就具有了中国现代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色彩。
     无论是启蒙话语、救亡话语还是阶级解放话语,尽管它们自身具有内在的独立的价值取向,但都程序不同地隐含着国家民族主义的权利话语欲望,构成了它在社会结构层面所具有的现代性独异面目。这使它在“古今中外”张力语境中,造成了自身现代民族主义建构的矛盾性和复杂性。这种状况具体体现为20世纪中国文学系统内部各种主义、口号及创作倾向的相互对立和斗争,焦点即是普泛意义上和隐喻意义上的“文学与政治”的关系的不同阐释。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现代民族主义文学的一个独特个性展现形态,即文学自足的审美现代化与社会现代性的对抗,不是在现代社会结构完形的状态下发生的,不是对抗社会结构意义上的理性现代性,而是与现代民族国家建构过程紧密绞合在一起,既有同一又有对抗,并且这一态势至今仍在进行时状态。这一“个性”集中体现为自足的文学的审美现代性,与意识形态统治欲求的政治现代性的同一与对抗。这是中国现代民族主义文学独有的一个时空现象,并呈现出紧张而复杂的存在形态。
     实际上,任何一种性质的概括都让人产生一种理性局限的悲哀,都是我们在当下境遇中突破自身局限的理论话语言说需要。以现代民族主义文学界定中国现代文学,只是出于一种渴望:以它为价值规范,在现代性民族构成的坐标系中,界定中国现代文学独特的个性集合,描述它沿着自身逻辑和性质发展的历史曲线。
         建立学术规范应从研究生教育做起
                 朱栋霖

     建立学术规范的讨论被称为“90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自90年代中期开始至今已持续了多年。许多文章所披露的个别人违规失范的现象并不轻,几乎涉及学术研究各领域,而手法似乎也有“层出不穷”、“屡教不改”之谓。令人担忧的是,讨伐之声愈来愈多,而违规失范现象愈演愈烈,未有被遏制的趋势。做学问的人应是自律意识强的文化人,但事实并不如所希望的。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的腐败风气像毒菌一样已经侵蚀到学术文化领域,投机倒把、弄虚作假、侵占欺骗等社会不良风气已经影响到学术界一部分人。学风之不正正如社会风气之不正,屡禁屡犯。要彻底纠正这种情况,还学术园地以清白,还是需在所有学术研究者观念中树立学术规划意识。这确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根本的,尚需从研究生教育抓起。因为不管今日还是他日之违规者中,绝大多数人的学术工作是从研究生阶段开始的,还有小部分失范者目前正承担着培养研究生的重任。教育者必先受教育,建立学术规范,亦是如此。
     研究生应是各方面素质都较好的学生,这同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有关。我认为,在目前全国各行业中,大学本科与研究生的入学考试与录取工作应是唯一最规范和最清白的领域,弥漫社会的不正之风尚难以入侵这里。因为这一工作中建立了一系列规范化措施,如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部分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统一评分、阅卷,有教育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这些措施有效地堵塞了一些投机取巧者的歪门邪道,保证了优秀人才能跨入研究生教育大门。但是由于我国研究生培养工作历史不长、经验不足,而且不注重学习国际先进经验,这方面的弊端也正在暴露出来。在80年代初期,只有极少数优秀人才才能录取为研究生,而且异师都是全国一流专家,所以那几年毕业的研究生已是今日我国学术界中坚力量。近几年来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造成研究生队伍庞大混杂,研究生培养质量下降,集中体现在学位论文水平的下降。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阶段最集中的科研训练成果。学位论文一般都来自具有一定规模的研究课题,要求在所研究领域有突破性的创见,有个人的独到见解,体现出研究生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这一训练是全面系统的,其中包括学术规范的训练。从我所经手评审、答辩的各校博士论文,大多数是用力较勤、质量上乘、有创见之作,如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文学专业的博士论文每届都能保证相当水平。但从所披露的情况看,上海、北京、山东、广东等大学的博士论文中仍有剽窃之作。更有相当数量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内容重复因袭,仅是综合前人研究成果占为己有,有的用新名词来掩饰其见解之陈旧、内容之单薄。就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来说,全国每年大约有近百篇博士论文、数百篇硕士论文产生,若以这样的速度,这个专业的研究水平不知要发展到什么程度,但事实是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的研究近十年来进展不算大,因为并非每篇学位论文都对这个研究领域提出了令人瞩目的、真正有学术价值的创见。在美国、日本、新加坡,在香港、台湾,学位论文有一个学术规范,即每篇论文的第一部分是评述该研究课题的前人研究成果,有哪些重要的成果,解决了什么问题,还有哪些问题未解决,过去的研究中存在着什么问题与薄弱环节。从第二部分开始才展开自己的论述。这就能清晰地显示出这篇论文的创见与学术价值。在我所评审过的新加坡、台湾、香港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中,这部分的篇幅有的竟占了全文四分之一。在这些地区这一做法已成学术规范。这一规范也有做得过头而造成烦琐化、模式化的,但只要运用恰当,其作用是明显的,既杜绝了剽窃之路,也显示了尊重前人研究成果。因为人文社会科学的任何研究,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推进的。
     但是,无视或忽视学术规范的论文照样被通过,剽窃的博士论文还进而被作为破格晋升教授的学术成果。这里就有一个评审环节的规范化问题。20年前笔者从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旁专业的一次研究生论文答辩中评委们为论文的观点争论了一整天尚未通过,可见那时论文答辩之严肃。试问,现在每年从全国各高校中产生的数以万计的硕士、博士论文,有几篇是不通过的?研究生与本科生一样,进门难出门容易。有的专家已经指出,目前我国高校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已是太多太滥,这将导致我国研究生学位含金量降低。硕士生招生过多,为了简化程序,硕士论文的评审环节已经简单化,放松。博士论文评审虽然有较复杂的程序,但评审者多为导师的朋友、熟人,碍于人情、面子、关系,绝大多数评审意见都是说好话——不顾实际的好话,已成为今日学术界的通病。从已暴露的情况看,博士论文剽窃者,当初都经过同行专家多人评审,其中有的剽窃者还当上了教授、博导。在当初的多次评审中有几位专家是对论文经过认真考察的?封建社会的官僚若被弹劾与发现劣迹,其推荐者也要受牵连。今日干部犯法受罚并未涉及到负责提拔的领导,当然我们也难以用同样方法去要求学术界。但是,学风之渐坏亦正由社会风气之腐败而来。报上披露有《词学通论》校订本正文184页, “仅标点错误就不下五百处之多”(注:见《中华读书报》1999年6月23日。),而这样“胡标乱点,愧对大师”的书则由著名学者任学术顾问。可见“顾问”不好当,一不小心会掉入陷阱。严格要求后学者,包括对学术规范的严格要求,正是对后学者的最恰当的培养。
     这里有一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是否可以有科学化的评价标准的问题。当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是思想与文化的综合融通的结晶,很难用简明的量化标准给予断然判定,需要给予具体分析。这些具体的综合分析本来完全可以显示出科研成果的高下水准,但是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与渗透增加了评语的模糊性。所以现在有一些评估工作就采用量化标准。人文社科研究成果中也有一些重要因素是可以析出进行分类评判的。例如该论题的范围大小、论题价值的轻重、难易度,对海内外前人研究成果与研究现状的掌握与评析程序,对前人研究突破性的广度,见解的创新程序与深刻性,是否有重要史料发现,论文的结构、语言表述,以及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等等,不妨列出各项,给予A、B、C、D的等级评定或打分。将通讯评议、匿名评审、按量化指标打分,作为博士论文评审的重点。这一学术评价机制,可以从基本方面测出论文的水平,不至于各档次论文分不出高下。逐项分类评定也提供给执笔者一个具体的意见,不至于盲目得意。
     当然,正本清源,重要的是对导师恪守学术规范的要求。高校高级职称队伍的膨胀,也使研究生导师队伍相应膨胀。过去评定博导资格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入选过严。现在评定硕导、博导资格的权力下放,使研究生导师队伍迅速扩大。当然这是我国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的需要。但是评审中的不正之风由此产生,请客送礼已不在少数,名为邀请专家“讲学”,实为奉送高额酬金,游山玩水拉拢关系。问题的严重以致使我省学者不得不在省政协会议上大声疾呼。试问,以不正当手段捞取职称、混迹研究生导师行列者,能以严格的学术规范自律并严格要求研究生遵循学术规范吗?学术界鱼龙混杂现象屡见不鲜,通俗读物与学术专著的区别在某些场合难以辨清。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学术规范。为了参加评审,匆匆忙忙拿出一项尚未真正成熟的成果,谁会以学术规范的要求衡量一本书的内容的完整性呢?如有学者指出,某出版物“该书比例失调,以将近十分之六的篇幅写五四散文的‘诞生早熟’,以十分之三的篇幅写第二期的‘裂变分化’,仅以十分之一的篇幅略述第三期的‘消融聚合’,不仅自身前后不平衡,也未能反映出30年代以来散文拓展的历史新貌,令人觉得现代散文走的是一条下坡路,这显然不符合历史实际”(注:汪文顶:《现代散文研究述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5年第1期。)。如果能把该探讨、 该论述的进行得充分些,思考得沉稳深刻些,不好吗?也不至于被台湾学者评为“不伦不类”了(注:鹿忆鹿:《海峡两岸的现代散文研究》,台湾学生书局1998年版。)。遵循学术规范,是做学问的基本要求,对有些人也许是一个很高的要求。把一项学术研究工作做到无懈可击,是很不容易的。这既是学风,也是学品与人品。严谨求实的学风来源于自律严谨的人格。遵循学术规范,就要从这里做起。
    原载:《福建论坛:文史哲版》20000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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