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历史上优秀的文学作品需要重读,可以新解。但是这种解读,应当尊重历史,不必苛求。近读逄增玉先生的大作《重读〈荷花淀〉》(2004年第3期《文艺争鸣》),就感到其立论——难以令人信服。 孙犁的小说《荷花淀》,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抗战文学最优秀的代表作品之一。孙犁的作品,历史地展示着冀中人民在敌后坚持抗战,英勇不屈,视死如归的壮丽风景,有一种哀婉庄重、慷慨悲歌的神韵和美。至今读来仍然感到清纯芳菲之气扑面,理应为人们所珍视。 《重读〈荷花淀〉》这篇文章,却既有辩证论说的意味,也有暗讽的机锋。其矛头所向,并非是来自《荷花淀》这部小说的文本,而是逄文自己强加在这部小说之上的,是一种凭空想像和虚设的靶子。 请看逄先生立论: (《荷花淀》)由于作者所处时代条件和主观因素的制约,在对乡村中国妇女美德美情的认知与表现中,在总体上的政治正确或文化正确中,还存在着一些可能为作者所没有意识到的、值得重新反思的政治与文化因素……构成了对政治和道德正确的深层反讽与颠覆。先看小说中展现主题的重要情节:水生从军、夫妇话别的场面和对话。 ……鸡叫的时候,水生才回来。女人还是呆呆地坐在院子里等他,她说: “你有什么话就嘱咐嘱咐我吧。” “没有什么话了,我走了,你要不断进步,识字,生产。” “嗯。” “什么事也不要落在别人后面!” “嗯,还有什么?” “不要叫敌人汉奸捉活的。捉住了要和他拼命。”这才是那最重要的一句,女人流着眼泪答应了他。 据此,文章说,其中就包含着某些值得思索和商榷的观念,在作者看来应该鞑伐的观念。这些观念之一,就是水生对水生嫂“嘱咐”的最后一段话中流露和蕴含着丈夫要求妻子“守节”和“节烈”的思想。而这样的思想据说反映出封建伦理的虚伪、自私和残忍,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然而,这样的立论,首先是无据的,是虚设的。该文把抗日战士与自己亲人同仇敌忾、宁死不屈的誓约和决心,说成是一种只是虚伪、自私和残忍的封建意识的“妇德”和“节烈”的要求,只能说,是一种低水准的推测和判断。也许,生活在混沌年月的人,难以理解抗战勇士们毁家纾难,反抗异族侵略,决不苟且、决不偷安、决不屈服、无所畏惧、忘我牺牲这样的思想和精神境界。因此也不相信在曾经的历史年代里,会有这样的崇高,所以宁肯搜寻低俗腐朽的思想观念,凭空来猜度和诠释这样气壮山河的誓约。 中国之国情,与一些西方之国情,大有不同,包括道德价值观。美国军队的条令,明确规定他们的将士,在丧失抵抗能力的时候,可以举手投降,可以甘当敌方的俘虏。中国人不一样。特别在抗日战争这样反抗野兽般异国侵略者的掠杀蹂躏、仇恨旋风激扬的血与火年代,奋起血战的军民,激扬的完全是流血不流泪,血战到底,视死如归的气概。宁死不当俘虏,是国家、民族和军民当时普遍激扬的一种气节,是深入人心的一种不同凡响的道德和价值观念,也是当时军民响彻底云天的战斗信念和口号,已成爹娘妻子兄弟姐妹共相约的一种同心怒吼。现在如果硬说这样的战斗信念和口号,这样的慷慨悲歌、同心怒吼,与男人要女人们“守节”的封建意识有什么关联,只能说,这是一种挖空心思的奇思异想。也可以说,是一种荒唐的歪曲。 孙犁小说中的人物想到这一层了吗?那样的环境、氛围,允许英勇抗战的人们想到这一层吗?反过来说,水生与他怀孕的妻子告别,行将走向火线杀敌的时候,他能够嘱咐妻子说,如果被敌人捉住(在敌战区这是可能的)就投降,就屈服,宁肯被强奸蹂躏,保命就可以。如果这样嘱咐,水生就文明、就正确、就不野蛮了吗?就尽情尽理顺乎生活逻辑,合呼道德要求了吗?看来,该文实在是把作者的观念和思想,硬套在了《荷花淀》这部小说的文体之上,假《荷花淀》标立完全属于他自己的种种主观意念。 2 该文在假《荷花淀》文本标立关于“节烈”观念的靶子后,又借鲁迅的思想把调门进一步提高,大说节烈观念的严重和险恶,即用随意延伸的技法,套用鲁迅的话说,任何要求妇女节烈,都是损害妇女利益、背谬人性的反人道主义的思想和行为,是一种非现代的野蛮性的文化传统遗留,不具有任何道德与文化的合理性。文章说: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包括民族战争时期)都不应该专门对妇女提出节烈牺牲的要求。这种现代的妇女观和贞操观、现代的文明道德与伦理,……是20世纪中国思想文化和文学的现代性标志和新传统的组成部分。用这样的标准来考察,《荷花淀》是丈夫的节烈要求和妇女对此的承诺与遵从,……无疑与现代性思想文化价值,存在一定矛盾或者距离。是问题的复杂所在。 在这里,文章从小说《荷花淀》文本,又指到了作家孙犁头上,而且进一步延伸开来: 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这并不是孙犁一个人的问题。30年代后文学的政治化和政治区域化趋势日趋显著,党派和政治对所属领域和区域内的文学的政治要求已经意识形态化和体制化,像孙犁所属的解放区文学,从文学主题、表现对象到艺术和美学风格都有具体的政治话语规范,当时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话语以及民族战争时期的社会心理和话语……也使作家难以非常清醒地认识和梳理民族文化和传统的精华与糟粕。……孙犁小说对“节烈”传统描绘所隐含的更复杂的问题,就在这里。 作为历史的文学现象,当年孙犁的小说作品也好,解放区文学也好,不是不可以过滤、分析、研究和进行历史评判。但首先应该是科学和郑重的。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环境,完全超然于“党派和政治”之外,把某一种观念和观点拉过来硬套,然后又由此及彼,从虚设的个别更推演出虚设的一般,并且以此来张扬自己的“新立论”。武断地曲解文学与政治的关系,片面地一概认定政治“使作家难以非常清醒”,这是实事求事的态度吗?不实事求是而望风捕影,怎么可能使你的观点经得起推敲,让人心悦诚服呢? 3 该文以自设的“节烈”观念为靶子,非议《荷花淀》,批评孙犁以至解放区文学以外,还用泊来的现代西方女权主义观点,衡量《荷花淀》的价值。批评《荷花淀》在一定的程度上,表现了男人在战争中的主导作用,而女人们只是处于依附地位。因此,“矮化”了其所赞美的妇女社会地位和形象。于是,文章接着又引伸出另一个结论: 孙犁小说的乐观明快的诗化叙事中,其实隐含了当时和后来有关农村妇女的解放和命运的悲剧性直觉和暗示。……抗战时期的边区和战争胜利后的50年代,从军从政后成为干部的当年的农家子弟和农民出身的丈夫们,比较普遍地以工作和革命的名义,同没有文化和干部身份的落后的农村原配老婆离婚,再婚重娶女大学生、女知识分子和城市姑娘。 文章在这里分明在指说,《荷花淀》中所描写的男女主人公的未来命运,也不过如此。 这样的分析、批评和论断,分明在说,《荷花淀》这部小说,所表现的其实不过是人物悲剧的序幕。然而,这符合作品的形象逻辑吗?如此武断的评判丝毫无损于小说,反倒露出研究者戴着有色眼镜看人看事看历史的的偏向。 用现代西方女权主义的观念来衡量中国妇女在民族解放战争中的历史作用和地位,并且加以指责和挑剔,完全离开了生活的本来面貌,也完全离开了《荷花淀》美好而深远的意蕴。批评家完全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想,推演和证明文学作品的人物命运,像算命先生一样借题发挥,但是,这太一相情愿了。历史发展的真实面貌,并不是那样的,也不可能是那样的。 这里稍带说说逄文所谓的边区和50年代胜利日子里,从军从政的农家子弟和农民出身的丈夫们“比较普遍地”换妻的话题。逄文所说的现象,的确是有的,确有一些背叛爱情、喜新厌旧的丑恶人物和事实。但说比较普遍,现在看,也还应该分析。情况是有些差别的。诸如因战争动荡而失散,阴错阳差造成的离异;或本来就是包办婚姻或撮合婚姻,有人原本就是逃婚出来的,因此后来离婚的情况也不少。当时对此种现象,组织纪律还是严格约束的。除了极特殊极少数的情况,很难被允许“以工作需要和革命名义”乱点鸳鸯谱。因此说“比较普遍”,并不符合当时的实际。 原载:《文艺争鸣》2005年04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