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期待很久的《钱文忠解读〈三字经〉》(下册)出版了。下册从第二十二讲至第四十三讲,前十八讲叙中国历史,侧重讲历代王朝兴亡及人物故事,后四讲为勤学故事,他们中有圣人、名士、老者、神童、才女。这本书无异于《中国历史一本通》加《古代勤学故事集》,值得一读。然而与上册一样,下册仍有美中不足的地方。我 曾撰文对上册予以评析,讨论了书中的一些知识性错误和不准确之处,蒙《中华读书报》刊登(见该报2009年6月24日第9版)。今将下册中一些有疑义的问题提出来,借《中华读书报》的宝贵版面,再向钱先生请教。 “泓水之战”中宋国的大司马是“公孙固”还是“子鱼”? 《钱文忠解读〈三字经〉》(下册)第二十三讲:“楚兵开始过河,宋襄公这边在河对岸等着,宋襄公身边有个叫公孙固的大臣就跟他说:‘楚军白日渡河,等他们渡河渡到一半的时候,……’等楚军已经渡过来布阵的时候,公孙固又劝宋襄公:‘主公啊,他们河都渡过来了,……’” 这里讲的是春秋时宋楚之间的泓水之战。宋襄公坚持“仁义”,不听大臣劝谏,导致大败。可他身边劝谏的大臣是公孙固吗?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夏宋公伐郑。子鱼曰:‘所谓祸在此矣。’……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阵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杜预注:“大司马固,庄公之孙,公孙固也。”“司马”下注:“子鱼也。”杜注“大司马”、“司马”分别为公孙固、子鱼。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认为“大司马”、“司马”同为公孙固一人。 郑天挺主编《左传选》则认为“大司马”、“司马”同为子鱼一人。他在“大司马固谏”文后注曰:“固谏,劝阻切至。”“固”不是人名。而是副词,坚决。此注甚确。这与司马迁的记载相同。《史记·宋微子世家》:“十三年夏,宋伐郑。子鱼曰:‘祸在此矣。’秋,楚伐宋以救郑。襄公将战,子鱼谏曰:‘天之弃商久矣,不可。’冬,十一月,襄公与楚成王战于泓。楚人未济,目夷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济击之。’公不听。已济未陈,又曰:‘可击。’公曰:‘待其已陈。’陈成,宋人击之。宋人大败,襄公伤股。……”子鱼,名目夷,时任大司马。《中国历史大辞典》、《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子鱼”词条,都注他是“泓水之战”中的人物。这是史学界的共识。 公孙固取子鱼而代之,既不出自《左传》(杜注二人),更不出自《史记》(无公孙固),而出自《东周列国志》第三十四回。所谓“公孙固”,所谓制一面绣着“仁义”二字的大旗,都在这部小说里。人们要问:小说家之言,可信吗? 向秦穆公推荐百里奚的是公子挚吗? 第二十四讲:讲秦穆公羊皮换贤。公元前655年,秦穆公派公子挚到晋国代自己求婚。晋献公把大女儿许配给秦穆公,陪嫁奴仆中有一个人叫百里奚。百里奚是一个被灭掉的国家的大夫。途中,百里奚逃跑了。公子挚也不当回事,心想一个奴隶看那么重干什么?百里奚跑到楚国给人养牛,楚成王知道了又派他到很远的南海去牧马。后来,秦穆公派使者带五张上等的黑羊皮到楚国把百里奚赎回来。秦穆公拜他为相国。 “五羖大夫”的故事脍炙人口。但是,向秦穆公推荐百里奚的是公子挚吗? 《史记·秦本纪》:“[缪公]四年,迎妇于晋,晋太子申生姊也。五年,晋献公灭虞、虢,虏虞君与其大夫百里傒,以璧马赂于虞故也。既虏百里傒,以为秦缪公夫人媵于秦。百里傒亡秦走宛,楚鄙人执之。缪公闻百里傒贤,欲重赎之,恐楚人不与,乃使人谓楚曰:‘吾媵臣百里傒在焉,请以五羖羊皮赎之。’楚人随许与之。当是时,百里傒年已七十余。缪公释其囚,与语国事。谢曰:‘臣亡国之臣,何足问?’缪公曰:‘虞君不用子,故亡,非子罪也。’固问,语三日,缪公大说,授之国政,号曰五羖大夫。” 《吕氏春秋·慎人》:“百里奚之未遇时也,亡虢而虏晋。饭牛于秦,传(通“转”)鬻以五羊之皮。公孙枝得而悦之,献诸缪公,三日,请属事焉。缪公曰:‘买之五羊之皮而属事焉,无乃天下笑乎?’公孙枝对曰:‘信贤而任之,君之明也;请贤而下之,臣之忠也;君为明君,臣为忠臣。彼信贤,境内将服,敌国且畏,夫谁暇笑哉?’缪公遂用之。” 《文选·陆士衡〈演连珠〉》“禽息碎首”注引《韩诗外传》曰:“禽息,秦人,知百里奚之贤,荐之于穆公,为私而加刑焉。公后知百里之贤,乃召禽息谢之。禽息对曰:‘臣闻忠臣进贤不私显,烈士忧国不丧志。奚陷刑,臣之罪也。’乃对使者以首触楹而死。以上卿之礼葬之。” 《史记》讲了“五羖大夫”的传奇故事。《吕氏春秋》说是公孙枝推荐的,《韩诗外传》则说是禽息以死推荐的,都没有提到公子挚。公子挚之说是没有根据的。再者,《吕氏春秋》记百里奚饭牛而秦以五羊皮赎之,《史记·商君列传》又载穆公举之牛口之下,那么,楚成王派他到南海牧马之说,也是没有根据的。 项羽“就在垓下拔剑自刎”吗? 第二十六讲:“公元前203年底,楚汉重新开战,此时,刘邦兵力已十分强大,他率军将项羽重重包围在垓下,也就是今天安徽灵璧县东南。……项羽一听,四面楚歌,以为自己的江山都被刘邦攻下了,实际上那个时候并没有。项羽觉得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就在垓下拔剑自刎。” 这段话有两个问题。先说第一个问题:垓下在什么地方?这像是明知故问。人尽皆知垓下在今安徽灵璧县东南。这难道有什么问题吗?我经过认真研读《史记》,有了新的看法,愿借此机会提出来,供史家研究。《史记·项羽本纪》:“韩信乃从齐往,刘贾军从寿春并行,屠城父,至垓下。”“城父”,唐张守节的《史记正义》注:“父音甫。寿州寿春县也。城父,亳州县也。屠谓多刑杀也。刘贾入围寿州,引兵过淮北,屠杀亳州,城父,而东北至垓下。”“垓下”,《正义》注:“按:垓下是高岗绝岩,今犹高三四丈,其聚邑及堤在垓之侧,因取名焉。今在亳州真源县东十里,与老君庙相接。”这两条注解可作为坐标,确是“垓下”的地理位置。今安徽涡阳西北四十里之义门镇,即唐之真源县。《涡阳县志》:“玄帝庙在县西北四十里义门集北,今废。有明亳州同知李先芳撰记。李先芳《重修玄帝庙记》:据旧志,义门集即唐之真源县,以近老子天静宫故也。”《辞海》(1999年版)“老子”条注:“一说为今安徽涡阳人。”具体地点即老君庙(今已重修)。我们来看,韩信、刘贾军并行屠城父,东北至垓下。亳州东七十里即城父,城父东十里即真源(今义门),真源东十里即垓下,东与老君庙相接。与《正义》两条注解悉相符合者,只有安徽涡阳西北。提出新说,不是我要标新立异,康代的《史记正义》注释如此,只是未为世人重视罢了。 第二个问题:项羽在什么地方自刎?根据《项羽本纪》的记载,项羽于乌江自刎。乌江在今安徽和县。说项羽“就在垓下拔剑自刎”,明显是错误的。 王莽“是被汉兵杀了”吗? 第二十七讲:“以绿林军为主体,刘秀也在其中,乘胜攻入长安,放火烧了未央宫的大门。王莽逃到了宫里的渐台,所谓渐台就是四面环水的台,但是最后还是被汉兵杀了。” 王莽被杀,《汉书·王莽传》记载甚详。这里姑举《后汉书·天文志上》的记载来看:“是时莽遣二公之兵至昆阳,已为光武所破。莽又拜九人为将军,皆以虎为号。九虎将军至华阴,皆为汉将邓晔、李松所破。进攻京师,仓将军韩臣至长门。十月戊申,汉兵自宣平城门入。二月己酉,城中少年朱弟、张鱼等数千人起兵攻莽,烧作室门,斧敬法闼。商人杜吴杀莽渐台之上,校尉公宾就斩莽首。大兵蹈藉宫廷之中。” 公元23年,汉将邓晔、李松率军自宣平城门攻入长安。这个时候,城中市民朱弟、张鱼两个青年担心众人家室被抢,他们数千人先行组织起来,和进城的汉兵联手攻打皇宫。他们放火烧了未央宫的便门,王莽在大火中逃到未央宫沧池中的渐台上。商人杜吴首先上前,一刀刺死了王莽,一校尉名叫公宾就的抢上前去割下王莽的脑袋邀功请赏去了。这次汉兵攻入长安,刘秀并不在其中,杀死王莽的也不是汉兵,而是商人杜吴。 始末颠倒的“八王之乱” 第二十八讲:“公元306年,傻皇帝吃饼中毒而死。各地的诸侯王为了争夺帝位,展开了残酷厮杀。这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八王之乱’。” 这里说,晋惠帝之死,引起“八王之乱”。这符合历史事实吗? 八王之乱,是西晋皇族争夺政权的变乱。晋初大封同姓子弟为王,握有军政大权。朝小野大,为祸乱之源。晋惠帝是个十足的白痴,皇后贾南风与辅政的外戚杨骏争权。永平元年(291年)贾后杀骏,以汝南王亮辅政,复使楚王玮杀亮,旋又杀玮。元康九年(299年)贾后害死太子,群情怨愤。永康元年(300年)赵王伦起兵杀贾后,废惠帝自立,激起诸王反对。齐王冏起兵讨伦,成都王颖、河间王颙举兵响应。赵王伦被杀,惠帝复位,齐王冏以大司马辅政专权。不久长沙王乂攻杀冏,河间王颙又与成都王颖攻杀乂,颖镇邺,专断朝政。东海王越奉惠帝北上攻颖,败于荡阴,颖俘惠帝至邺。幽州刺史王浚与并州刺史司马腾讨颖,颖败,挟惠帝投颙于长安,颙独占朝政。东海王越再起兵攻颙,克长安,颙、颖相继被杀,迎惠帝返洛阳。光熙元年(306年),越毒死惠帝,另立怀帝,掌握大权。 “八王之乱”从永平元年(291年)至光熙元年(306年),前后十六年。钱先生却说,公元306年,傻皇帝被毒死,为了争夺帝位,引起“八王之乱”。这不是始末颠倒吗? 齐后主如此“性开放”吗? 第二十九讲:“晚唐著名诗人李商隐的《北齐》,就形象地描写了齐后主和冯小怜的荒淫无耻:‘一笑相倾国便亡,何劳荆棘始堪伤。小怜玉体横陈夜,已报周师入晋阳。’由此可见,齐后主宠幸冯小怜,直至不理朝政、国无政令是北齐亡国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诗中的‘玉体横陈’又是怎么回事呢?齐后主在朝廷上跟大臣议事的时候,居然经常让冯小怜公开坐在他的腿上,或者躺在他的怀里,弄得大臣们满面通红,语无伦次。他还下令,让冯小怜裸体躺在朝堂上,让大臣们同来观赏。这就是‘玉体横陈’这一成语的来源。” 今国人常谈论西人的“性开放”,要是西人读了这段文字,知道早在一千四百三十多年前的齐后主让宠妃“裸体朝堂”,怕是会瞠乎其后的。 但这是误读。“玉体横陈”是用典,找到这个典故的出处,才能真正弄懂它的意思。刘学锴、余恕诚《李商隐诗歌集解》中《北齐二首》集注:“朱注:宋玉《讽赋》:‘主人之女为臣歌曰:内怵惕兮徂玉床,横自陈兮君之旁。’释德洪《楞严合论》引司马相如《好色赋》曰:‘花容自献,玉体横陈。’”李商隐借用这个典故,极写高纬宠爱冯小怜的猥亵丑恶。此为内丑,内丑不可外扬。《诗·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中冓,宫闱,宫廷内部。而“裸体朝堂”之说太离谱了,一个头脑正常的人能让自己的妻子赤裸裸的让众人观赏吗?回答只能是:不可能。 朱全忠称帝前就被喊作“陛下”了吗? 第三十三讲:“有一年的六月,天都很热了,朱温就带着一群幕僚——里边当然有不少读书人,到一棵柳树底下去乘凉。朱温抬头望了望柳树,说:‘这棵柳树长得真好啊,正好用来做车毂。’什么叫车毂?就是车轮中间圆的,当中连着车轴的东西叫车毂。”旁边有几个读书人直拍皇帝的马屁:‘对对对,您说得真对,陛下,正好做车毂。’没想到朱温勃然变色:‘你们这些书生,随口戏弄人,什么东西,你以为我不懂啊,车毂要用榆木做,怎么可以用柳木做?来人,把这几个书生乱刀砍死。’一幕惨剧又发生了。朱温最后是在病中,被儿子朱有贵带人刺杀身亡的。” 这段话有自相矛盾处:说朱温是皇帝吧,他带着一群幕僚,将帅手下称“幕僚”;说朱温不是皇帝吧,有人拍他的马屁,称他为“陛下”。 还是看看史书上的记载吧。《资治通鉴卷二百六十五·唐纪八十一·昭宣帝天祐二年(905)》:“全忠尝与僚佐及游客坐于大柳之下,全忠独言曰:‘此柳宜为车毂。’众莫应。有游客数人起应曰:‘宜为车毂。’全忠勃然厉声曰:‘书生辈好顺口玩人,皆此类也!车毂须用夹榆,柳木岂可为之!’顾左右曰:‘尚何待!’左右数十人,捽言‘宜为车毂’者悉扑杀之。” 朱温,宋州砀山(今属安徽)人。背黄巢归唐,赐名全忠。天祐四年(907年)代唐称帝,改名晃。国号梁,史称后梁。此时朱全忠不是皇帝,怎么能说他是“皇帝”,称他为“陛下”呢?他杀的也不是幕僚中的读书人,而是同在柳树下乘凉的游客。朱温只做五年皇帝,912年被儿子朱友珪带人刺死。史载“友珪仆夫冯廷谔刺帝腹,刃出于背”,死得很惨。上文说他的儿子叫朱有贵,名字错了。 周世宗灭佛在历史上只是被诟病吗? 第三十四讲:“周世宗柴荣做了许多好事,人们一般都不记得,却记得周世宗灭佛。他的灭佛被人牢记在心,进而在历史上被诟病了整整1000年。中国历史上一共有四次大规模的灭佛事件,历史上称之为‘三武一宗’,即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北周武帝宇文邕,唐武宗李炎,后周世宗柴荣。将柴荣跟‘三武’并列,客观地说有点不公。……柴荣灭佛主要是因政治和经济方面的一种战略的考量。他发现僧人太多,寺院占的土地太多,而国家的土地就减少了,免税的人口增多了,国家的兵源也少了。必须把寺院减少,让僧人还俗,他是从政治、军事角度去考量的。” 柴荣灭佛,历史上是怎样记载和评价的呢? 《资治通鉴卷二百九十二·后周纪三·世宗显德二年(955)》:“帝以县官久不铸钱,而民间多销钱为器皿及佛像,钱益少,九月,丙寅朔,敕始立监采铜铸钱,自非县官法物、军器及寺观钟磬钹铎之类听留外,自余民间铜器、佛像,五十日内悉令输官,给其直;过期隐匿不输,五斤以上其罪死,不及者论刑有差。上谓侍臣曰:‘卿辈勿以毁佛为疑。夫佛以善道化人,苟志于善,斯奉佛矣。彼铜像岂所谓佛邪!且吾闻佛在利人,虽头目犹舍以布施,若朕身可以济民,亦非所惜也。’” 周世宗灭佛,乃毁佛铸钱,和钱先生的说法不同。这样做,正是佛法教义所提倡的;这样做,有利于国计民生。司马光对此极为赞赏,给予高度评价:“臣光曰:若周世宗,可谓仁矣,不爱其身而爱民;若周世宗,可谓明矣,不以无益废有益。” 周世宗灭佛“在历史上被诟病了整整1000年”吗? “烛影斧声”的出处 第三十五讲:“宋朝有个僧人叫文莹,他写了一部流传很广的笔记叫《湘山野录》,曾经记载了烛影斧声的故事。笔记里讲,赵匡胤听了一位算命人的话,觉得自己气数已尽,没有几天可活了,就把自己的弟弟赵光义请进宫,安排后事。当时赵匡胤患病已久,他把宦官和宫女撤走,单独与赵光义谈论后事。喝完酒已经是深夜了,赵匡胤就拿出一把玉斧。皇帝身边的斧子一般都是起礼仪的作用,但是也可以砍死人。赵匡胤拿玉斧就在地上砍,嘴里说着‘好做好做’,不知道什么意思。……当夜赵光义留宿在宫中,而第二天天刚亮,就发现赵匡胤死了。那么,赵光义就受了遗诏,在灵前继位。” “烛影斧声”不出自《湘山野录》,而出自《续湘山野录》:“上谓生(指道士)”:‘我久欲见汝决克一事,无他,我寿还得几多在?’生曰:‘但今年十月廿日夜,晴,则可延一纪,不尔,则当速措置。’上酷留之,俾泊后苑。苑吏或见宿于木末鸟巢中,止数日不见。帝切切记其语。至所期之夕,上御太清阁四望气。是夕果晴,星斗晴灿,上心方喜。俄而阴霾四起,天气陡变,雪雹骤降,移仗下阁。急传宫钥开端门,召开封王,即太宗也。延入大寝,酌酒对饮。宦官、宫妾悉屏之,但遥见烛影下,太宗时或避席,有不可胜之状。饮讫,禁漏三鼓,殿雪已数寸,帝引柱斧戳雪,顾太宗曰:‘好做,好做!’遂解带就寝,鼻息如雷霆。是夕,太宗留宿禁内,将五鼓,周庐者寂无所闻,帝已崩矣。太宗受遗诏于柩前即位。”后人因以“烛影斧声”指帝位传授不正常的疑案。 《湘山野录》与《续湘山野录》是宋释文莹所作记载北宋见闻杂事的一部随笔。上文有些关键性的细节,如“但遥见烛影下”、“帝引柱斧戳雪”,没有讲或没有讲清楚。关系到赵匡胤生死的天气变化一点没讲。“柱斧”误作“玉斧”。“柱斧”不是玉斧,而是水晶制的小斧。《朱子语类》卷一二八:“祖宗时,升朝官出入有柱斧。其制是水精小斧头子在轿前。” 岳飞冤狱何时昭雪? 第三十五讲:“秦桧诬岳飞谋反,把岳飞下了狱。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也就是公元1142年1月27日,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毒死在临安风波亭,当时岳飞还不到40岁。岳飞的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时被害。一直到宋宁宗的时候,岳飞冤案才得以昭雪,被追谥‘武穆’。” 岳飞冤案昭雪的时间,所记不实。 《宋史·岳飞传》:“桧死,议复飞官。万俟禼谓金方愿和,一旦录故将,疑天下心,不可。及绍兴末,金益猖獗,太学生程宏图上书讼飞冤,诏飞家自便。初,桧恶岳州同飞姓,改为纯州,至是仍旧。中丞汪澈宣抚荆、襄,故部曲合辞讼之,哭声雷震。孝宗诏复飞官,以礼改葬,赐钱百万,求其后悉官之,建庙于鄂,号忠烈。淳熙六年,谥武穆。嘉定四年,追封鄂王。” 直到高宗死后,孝宗为鼓士气,平民愤,才追复岳飞官职,将其遗骸迁葬于西湖栖霞岭下。孝宗淳熙六年(1179年)谥武穆,宁宗嘉定四年(1211年)追封鄂王。 上文所讲岳飞冤案的昭雪,全都错了。 贺人龙是“李自成的叛将”吗? 第三十九讲:“崇祯三年,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声势明显壮大后,明王朝陷入了内忧外患的局面。但是,崇祯皇帝居然密令,在崇祯十五年杀了贺人龙。贺人龙不仅跟李自成是同乡,两人还有点亲戚关系。他是李自成的叛将,对李自成的情况很了解,他投靠官兵,对李自成的打击是很大的。” 贺人龙(?-1642)明陕西米脂人。初以守备隶属延绥巡抚洪承畴,镇压农民军,累迁至总兵。崇祯九年,从孙传庭擒闯王高迎祥。十三年,从左良玉破张献忠于玛瑙山。初督师杨嗣昌许贺人龙进平贼将军,既而食言。人龙大失望,遂不奉约束。崇祯怒,诏夺职,戴罪视事,不久授意督师孙传庭以计杀之。《明史·贺人龙传》:“贺人龙,米脂人。初以守备隶延绥巡抚洪承畴麾下。”说贺人龙“是李自成的叛将”,那是钱先生记错了。 李自成的叛将另有其人。见《明史·高杰传》:“高杰,米脂人。与李自成同邑,同起为盗。崇祯七年闰八月,总督陈奇瑜遣参将贺人龙救陇州,被围大困。自成令杰遗书约人龙反,不报。使者归,先见杰,后见自成。比围城两月不拔,自成心疑杰,遣别部将往代,杰归守营。自成妻邢氏掌军资,每日支粮仗。杰过氏营,分合符验。氏伟杰貌,与之通,恐自成觉,谋归降。次年八月遂窃邢氏来归。洪承畴以付人龙,使其游击孙守法挟以破贼,取立效为信,自是杰常隶人龙麾下。”李自成的叛将正是高杰。他拐走了李自成的老婆邢氏降明。如果是说他与李自成“两人还有点亲戚关系”,这是什么亲戚关系呀!高杰南明弘光帝时封兴平伯,为江北四镇之一,驻瓜洲,受史可法节制。此是后话。 人名之误何其多 《钱文忠解读〈三字经〉》(下册)编校不精,错字较多。 这里只说人名错误。人名,特别是古代的人名,今人多不熟悉,如果写错了,不经过查考,很难发现。如第75-76页,“拓跋成”凡三见,当作“拓跋澄”。见《魏书·任城王澄传》。第78页,“北周武帝宇文邕,……小名叫弥罗突”,“弥”系“祢”之误。见《周书·武帝纪》:“高祖武皇帝讳邕,字祢罗突。”第85页,“隋文帝还有一个鲜卑族的名字,叫普六茹”,“普六茹”不是名字,是姓氏。见《隋书·高祖纪》:“皇考从周太祖起义关西,赐姓普六茹氏,位至柱国、大司空、隋国公。”他应该叫普六茹坚。第90页,“隋文帝的罪恶,也是深重的。”“隋文帝”系“隋炀帝”之误。第103页,“魏征,字直成”,“直成”系“玄成”之误。第113页,“驸马陈昌义”,“陈昌义”系“程昌裔”之误。第115页,“王献芝”当作“王仙芝”。第117页,“[朱温]随母亲投到萧县叫刘从的地主豪强家里”,“刘从”当作“刘崇”。见《旧五代史·梁书·太祖纪》:“昆仲三人,俱未冠而孤,母携养寄于萧县人刘崇之家。”第129-130页,“王普”凡四见,系“王朴”之误。见《旧五代史·周书·世宗纪》。第143页,“建康留守杜冲不战而降”,“杜冲”系“杜充”之误。见《宋史·杜充传》。第172页,“刘三武”系“刘三吾”之误。见《明史·刘三吾传》:“懿文太子薨,帝御东阁门,召对群臣,恸哭。三吾进曰:‘皇孙世嫡承统,礼也。’太孙之立由此。” 其他方面的错字尚有,这里就从略了。 这是一本主要写给孩子们读的书。内容兼具真实性、故事性、趣味性,孩子们才爱读。这本书的故事性与趣味性,不用说是非常出色的。而列在第一位的真实性则相对较差,讲史多有失实处,这是这本书的致命伤。我自知学力不逮,勉力为文指出,不为贤者讳,钱文忠先生该不会责怪吧?“玉不琢,不成器。”我们相信,这部书经多方“琢磨”后,将更加焕发光彩。 《钱文忠解读〈三字经〉》(下册),钱文忠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4月第一版,30.00元 原载:《中华读书报》2009-07-2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