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健先生与孙皓晖先生最纠缠不清的就是历史主义与道德主义两种标准的优劣,及其由它所牵扯的中国改革的现实与未来。其实,这也正是当前中国思想文化界分歧的主要根源之一,没有什么可以隐瞒,也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讨论的。 董健先生的《“秦家店”核心价值在当今的反动性》一文,以“谈话”方式,对孙皓晖先生的历史文学巨著《大秦帝国》进行了从文学到历史、从历史观到思想文化、从动机到结果的尖锐批判。作为和董健先生一样的从极左年代和“文革”历史走过来的一代人我可以理解,但这种以义愤代替说理,以臆想、推断代替分析研究的方法,以现实的需要代替历史事实的观点,不仅对于孙皓晖及其《大秦帝国》不公平,对于当代历史小说创作发展有害无益,对于当前文学和思想文化界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深入反思和讨论也是不利的。 一、《大秦帝国》及关于秦文明的“正源说”是一个可以并且需要讨论的历史文化命题 早在2009年4月,在为有关方面拟在北京召开的《大秦帝国》研讨会准备的论文中,笔者就在《一部规模空前的中华文明史诗》一文中谈到了这个问题。但是因身体的原因,笔者未能与会,只是将文章交给主办方,这里摘录、重申当时的观点: 中国是一个具有三千多年文字史的古老国家,史籍的完备固然抑制着中华民族对于古史的神话想象力,却也发达着它在历史文学中的史传传统。由于官方史传的潜移默化,就连民间的文学艺术也常常打上了“统治思想”的深深印痕。进入近现代,列强所恃持的先进科技及新的“世界意识”,对中华帝国的屡屡侵犯,极大地挫伤了中华民族的自尊心,在检讨、反思中国历史文化的潮流中,激进的中国知识分子,发出了类似中国传统历史文化就是“吃人”的中华文化“原罪”说。持这种彻底的历史否定论的人们,固然有其渴望中华富强的良好动机,但却也使历史虚无主义“必然而合理”地成为相当长时期的中国社会主潮。其在历史、文学领域的表现,就是“文革”前后的几十年间一部中国历史,变成一部“农民起义”史,除了农民起义以外的历史文学,几乎都在禁绝之列。直到“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华的富强和对世界重新认识,一种科学公正的中国历史意识和“世界意识”才日渐回到中国社会及知识界的视野中。然而囿于以往的种种禁忌和偏见,在历史文学写作领域虽有局部和个别的突破,但是在整体上却没有颠覆百年来的“原罪”史学的重要作品出现。当此之时,孙皓晖的长篇历史小说《大秦帝国》不仅以其500余万字的长度和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大国的建立与灭亡过程的巨大规模,而且以其鲜明尖锐、颠覆性的思想观点,在文学和史学两个领域引爆了一颗“深水炸弹”。如,他关于不是被儒家创始人孔子所肯定的周代的“仁”“礼”传统而是秦帝国的“变法图强”传统是中华的“文明正源”的观念,他关于秦帝国非“暴政而亡”而是关外六国复辟势力和秦始皇、李斯“失误”的历史“偶然性”综合作用的结果的观点,他关于由秦嬴政开始的所谓“东方专制”的历史合理性的观点,他“非儒敬法”(与“四人帮”当年搞影射“周公”的“评法批儒”事件无关)彻底颠覆中国以“儒”“道”为核心的思想文化史的观点,他关于“焚书”、“坑儒”的“真相”还原和肯定其历史正当性的观点……都将在中国史学界、思想史界引起巨大的争论。 董文中所列举的《大秦帝国》中种种颠覆性的历史文化观点,即所谓的孙皓晖向中国文学和史学投下的“深水炸弹”,正是以文学评论为主业的笔者的疑惑。对于自己疑惑和限于知识视野和思想水平难于搞明白的问题,我采取了肯定作者勇于“标新立异”、创立新说的精神,却对其观点“存疑”的态度,我以为这不是滑头或滑头主义,而是历史的归历史专家、文学的归文学评论的实事求是,是我的老实。但是,即使在当时,我也向从海南返西安的孙皓晖当面说了我的观点:不应该将亚圣孟子写成蒋干式的腐儒;中华文明的源头未必就只有一个,应该给“仁”“礼”和“民为邦本”等周文明和儒家文明一席之地。 正是因为如此,我一直等待着史学界、思想文化界,对于孙皓晖的观点以与他相应的高度和视野的狙击。但是,等来的却是董健先生给我的失望。 二、历史小说的观念虽然众说纷纭,但它的核心却是赋予历史人物以新的生命 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在其《人论》一书中说:“艺术和历史学是我们探索人类本性的最有力的工具。”“人类生活乃是一个有机体,在它之中所有的成分都是互相包容相互解释的。因此对过去新的理解同时也就给予我们对未来新的展望,而这种展望反过来又成了推动理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种动力。”不能轻蔑和冷淡历史,不是要人们对历史顶礼膜拜,而是要不懈地发现历史的新价值。与历史学家不同的是,艺术家的历史发现不是要像历史学家那样去寻找新的历史史实,并以它作为依据重建一种历史解释,而是要在坚硬的历史后面,寻找并复活已经死去的人的思想、情感、精神。《大秦帝国》的小说性正在这里,正如孙皓晖在创作中所感悟的:“史料所呈现出来的,是既定的格局,是已经风干了的种种骨骼。历史小说的使命,是复活历史的脚步,是复原人物的血肉”。《三国演义》尽管有“七实三虚”的说法,但罗贯中笔下的奸臣曹操,已远不同于《三国志》中那个文武兼备、雄才大略的曹操,诸葛亮、周瑜等人也与历史记载相去甚远,何谓“七实”? 当然比起《三国演义》,人们对《大秦帝国》的要求可能不完全一样,因为学者化的孙皓晖赋予了它新的意义,这就是为三千年的中华文明史正本清源,为约定俗成的“暴秦”和“暴君”秦始皇翻案,为短命而亡的中央集权帝国的秦制、秦法叫屈,因此在基本的历史事实上人们完全有理由要求他忠于历史,更何况作者也是以自己占有足够史料自诩的。然而至今为止,笔者仍然没有看到历史学界对《大秦帝国》所涉及的基本历史事实的质疑,除了个别细节和语言的“硬伤”之外,无论是李建军,还是董健先生都拿不出足以证明孙皓晖造假的证据。我始终认为,《大秦帝国》是存在着严重的思想艺术缺陷的:其一是以论入史,以论文入文本,使作品有以形象图解观念的缺陷;其二是历史观念上有偏颇,对儒家代表人物及其伟大思想,救世动机贬斥过甚;其三虚构的白雪等美女、才女,名字不同,身份不同,但形象气质表面、单一,严重雷同。还可举出的例子是赢渠梁神农山寻墨子的情节,过于荒诞不经,确实有近代武侠小说俗套的影响。至于第一部所写的多国会盟伐秦的情节虚构,则完全是合理的。一是多国会盟、甚至联合匈奴伐秦之历史确实存在,就连《史记·秦本纪》也有记载,只是作者将之在时间上提前了;二是列国之间的吞并是诸侯国之间关系的常态,从来没有所谓的和平自守。即使没有秦的强大统一,其他国家中也会出现取周天子以代的统一者,因为这是民心之所向,历史的大趋势。但这并不是今天中国概念中的统一,诚如易中天教授所言:“显然,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是国际社会之一员;传统意义上的‘天下’,却是整个世界。天下的产权是天的,治权则属于天子。天子是‘天之元子’,奉天承运,因天的授权而统治天下臣民。这个治权是遍及海内的,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三、董健先生的论辩方法和风度是不可取的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在分工愈来愈细的现代化社会,要求每一个文艺批评家、理论家、专家、学者面对每一个历史、现实课题都熟悉、贯通是不现实的;但是我们却可以要求,面对《大秦帝国》这样一部规模空前的历史小说,以及对此段历史做了数十年研究的孙皓晖在小说中所表现的历史文化观点,果真要与之商榷、辩驳,要进行历史文化批评,自己至少也应做一些相应的案头研究工作,才能以相应的知识、视野与之对话。在这一点上何其芳先生可以说是我们的榜样,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他在参与一些文学史案论争时,常常能沉下来,深入研究相关资料,然后拿出自己中肯而又有见解的观点。他在《红楼梦》研究、李煜词研究、《三国》《水浒》研究,特别是他提出“典型共名”说,至今仍有意义。比起辩论对手来说,他是后知、后觉者,但以深厚的文学鉴赏眼光和人性、人情为研究底蕴,以实事求是为人格支撑的他,其文章的说服力和美学价值都绝大于应阶级斗争之运而出道的李希凡。然而,从董健先生的文章中我们看到的却是与何其芳先生迥然不同的另一番风景: 一是既无视小说文本现实,又不研究作者观点的望文生义,捕风捉影,无限上纲。即使秦文明、秦文化是中国文化、文明的源头是无知妄说,也是文化和学术观点的问题,怎么一下子就上升到“反启蒙、反现代、对抗和谐社会与以人为本的思潮和情结”?还拿中央领导关于“自由、民主、人权、法制”的政治体制改革的话题说事,暗示作者反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谐社会。这中间的逻辑关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让人有论者的思想方法至今仍停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之感。即使否认秦始皇是残民的暴君和秦帝国是所谓封建专制主义的说法,也不能说孙皓晖反对今天渐成共识的普世价值。正是在《历史主义是理清中国文明史的根基》一文中,孙用专门的章节探讨了“秦帝国的中央集权制是专制主义吗”的问题,其分歧也只是对西方“专制主义理论在中国适用性的”看法,对秦帝国政治制度实践的陈列与分析,要反驳它也得讲些道理吧,举一些相反的事实或对相同的事实有一些有利于自己的分析吧,何以如此自信而武断! 其实,关于秦政权的性质及后世影响,在史学界从来也不乏不同观点的争论。一是秦政权是专制的,它的后世影响也是更为专制的;二是秦政权是中央集权制,只是后世才蜕变为专制。即使以往史学界认识一致,也应允许今天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唯西方学者马首是瞻和以中国以往学者的论辩为不易之论,都不是与时俱进,都不利思想文化创新。何况据笔者所知,围绕所谓中国改革和未来前途、道路,及所谓“中国模式”、“第三条道路”,中国学界、国外学界也是五花八门,各有见解,孙皓晖虽然以《大秦帝国》客观上、事实上参与其中,也不是很正常吗?何必无限上纲,陷人以不伦之罪? 二是罔顾基本的历史研究方法,自说自话。在《文学报》所发表的《历史主义是理清中国文明史的根基》一文中,孙皓晖以严谨的学术规范,首先谈的就是历史研究的方法问题,提出了判断文明价值的标准、原则是历史主义,并对历史主义的定义和内涵、应用作了具有学理价值的论述,但是董健先生对此几乎无一字的辨析和对自己观点的说明,径直拿来了俞吾金演讲稿中批评历史主义的说法,作出了前提不明的一系列虚假判断,说:“喜欢放过历史罪恶,不愿接受历史教训的人,或者为了现实的需要而要从历史文化资源中吸收某些有毒材料的人,总喜欢搬弄‘历史主义’这个概念。”仅仅从常识的角度看,历史主义也是一种既尊重历史的客观性,又承认历史的过程性、阶段性、特殊性的一种历史研究方法,我不知道这种方法何以如此让董先生反感,为它罗织了这么多的罪名?难道真如胡适先生所调侃的历史就是任人打扮的少女?是的,克罗齐曾说过一切过往的历史都是当代史的名言,但是他只是以历史的主角始终是人,人类生活是一个有机整体,历史的经验教训在当代思想文化的渗透影响几个方面来实现他的真理性的,绝不意味着将“古今无差别”,可以脱离开历史的客观性、具体性,信口开河。孙皓晖认为理清中国文明史的根基,在于坚持历史主义的方法,你可以不同意,另给一种方法,但却没有在辨析他的错误所在的时候,断然否定他,且武断加罪的理由。这不是更加证明孙皓晖设定论辩的方法论前提,即历史主义是理清中国文明史的“根基”吗? 至于俞吾金教授的演讲稿,是否是彻底否定历史主义研究方法,我们可以不关心,但从董先生的转述来看,也只是说俞先生批评的是历史主义者经常会犯的错误,与该方法是否科学,完全是两码事。我所知道的是在当代学人的文章中,倒常常将历史主义和道德主义作为虽然对立,但都可以并存的历史研究方法。至于董先生转述的俞先生文中所批评的历史主义的三个特点,过程崇拜、泡沫崇拜、对历史事实的厌倦,依笔者看是互相矛盾的,历史事实可能并必然包括历史的过程,何来重视“过程”就是崇拜过程?泡沫崇拜如果是放大取小、不见主干只见枝叶、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将庄严的历史娱乐化、花边化,当然也确实成为当前历史题材创作的误区,但将历史小说中的合理虚构、演绎,一概视做泡沫,则是对“历史小说”这种文学体裁的抹杀。 三是离开对方观点适用范围的无限推理,置对方以无视人类和社会公理的荒唐境地。如“焚书的事关系到文化人、知识分子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这是历代都绕不开问题,但显然作者大感不便,于是有意回避”。《大秦帝国》“回避”了吗?只是他以现有史料,对其作出了自己的阐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一桩历史旧案产生了怀疑并作出自己的解释,就是否定知识分子的思想和言论自由,那孙皓晖的“自由”何在? 还有“它(指《大秦帝国》)出于狭隘的民族主义的‘强国’观念,颂‘秦’挺‘法’,崇尚暴力和强权,否认人道主义,否认自由、民主、法制、人权这些具有普世意义的文化价值观。持有这种文化立场的人,在西方发达国家(如美、英、法、日等)一般来说都是些被称为‘右派’的人,如日本、德国的军国主义,法西斯分子”。等等。“颂秦挺法”就是狭隘的民族主义,就是否认自由、民主、法制、人权等人类普世价值观念,就是“右派”、法西斯,真是危言耸听得可以。先秦法家的思想中,包括商鞅的法,韩非的法,固然含有治人的目的,但是由人治到法制,法不阿私,却难道不是历史的进步吗?我和董健先生一样不满的“文革”,一项劣迹不就是无法无天,弃宪法如敝屣吗?法怎么和历史主义一样也成了罪恶的渊薮了呢?这不是否定普世价值吗? 四是以想当然为历史事实,在七国之中判定优劣。如“他居然把晚出的秦地文化说成是中华文化的源头,犯了常识性的错误。”究竟谁犯了常识性错误?只要翻一下《史记·秦始皇纪》及《秦本纪》,就会发现连司马迁也不认为秦是后起之国:“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秦之先伯伯翳有勋于唐虞之地,受土赐姓。及乃殷夏之微散,至周之衰,秦兴邑于西垂。自缪公以来,稍蚕食诸侯,竟成始皇”;“秦襄公至二世六百一十岁,”并说:“秦自缪公以来,至于秦王二十余君,常为诸侯雄,岂世世贤哉,其势居然也”。1973年出版之《中国历史年代简表》是从秦庄公开始秦之历史的,但也只晚于晋釐候19年。颛顼之后,唐虞之勋,周之赐国,六百一十岁,何来晚也?这是不是董先生所批评的“出身论”? 至于秦二世而亡的原因,历代的史学家、文学家皆有所论,暴政是主流的说法,重用了赵高,选错了接班人是一种说法,成功后的始皇帝骄傲自满,也是一种说法,但是对统一以后不久的政权来说,旧仇新怨、原来为对外战争所缓解的国内矛盾之总暴发,都是可以想见的。孙皓晖的理解和认识并不是空穴来风。就连司马迁也不无惋惜:“籍使子婴有庸主之才,仅得中佐,山东虽乱,秦之(旧)地可全,而有宗庙之祠,未当绝也。”总之一个新政权、新生事物之短命,不一定就是这个政权“反动”(用董先生之词义),“汉承秦制”以至于几千年就说明了它的制度文明有它的合理之处。岂能以地域和国家出身的“落后”、“野蛮”一言以蔽之、毙死,把复杂的历史因果简单化。 四、扼守“人文语言的和平本性”,以“谦卑友善”的态度争鸣 作为一个以文学鉴赏为基础的文学批评工作者,我始终认为自己并不具备就孙皓晖小说所提出的秦文明的性质、意义、历史价值与当代价值等等,进行争鸣、探讨的资格,本文所要做的只是维护他著作与言论的权利。因为至今为止,无论就《大秦帝国》小说,还是相关文章来说,他都没有离开一个著作者的学术本位,他的言论或许不无自以为掌握了真理的强悍霸气,但他是说理的、学术的,就小说来说则是文学的、艺术的,我不否认他的观点好像说的是历史,但针对的却是现实,有很强的现实指向。既能看出他对从鸦片战争以来,特别是“五四”以后,中国知识界主流的“西化”的焦虑,也能看出他对当前“国学热”“儒学热”的不满,也能看出他对倡导“和谐社会”中所出现的道德化的历史观、发展观的质疑。他的偏颇主要表现在将儒家学说中固有的法治理论理想化,并将它与自己的母体儒家完全对立起来。这里有必要引述陈寅恪关于儒、法的论述:“李斯受荀卿之学,佐成秦治。秦之法治实儒家一派学说之所附系。《中庸》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即太史公所谓‘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之伦),为儒家理想之制度。汉承秦业,其官制法律并袭用前朝。遗传至晋以后,法律与礼经并称。儒家《周官》之说悉入法典。夫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动莫不与法典相关,而法典为儒家学说具体之实现。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方面,或专有不如佛道二教者”。(《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审查报告三》)以陈寅恪之精粹高深,证之于历史印象以及个人多年来之观察,我以为是不应该怀疑他这段话的科学性的,孙皓晖能否再思之。但是陈之论述,却也不乏对孙有利之方面,如对始皇及秦制的充分肯定(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如他认为晋以后秦治的演进,是否留下了秦治是否“专制”的评价空间。实际上关于几千年来的帝制社会,是否真的如许多研究者所认为的是皇帝一人的专制,杜维明就有不同看法,他说:“如果认为中国整个古代文明都是专制的,认为知识分子没有独立性,这样的对中国传统文化发展过程的概括是站不住脚的,不完整。而且如果认为美国是一个完全的自由民主的发展过程,也是站不住的。中国西方的发展中间都有非常复杂的现象。”他还认为“现代性是多元的”,“世界上还有其他现代性的可能”,“不能用现代性的几个普遍规律或是基本因素,概括庞杂的现代性的独特性。”(以上引文均见袁伟时、杜维明的《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文化》)不能认为杜维明的话就必然正确,但它至少可以说明,孙皓晖的“崇秦”“颂秦”在思想、学术界并不孤独。即使涉及到中国现代化的方向道路,即使政治体制改革方向,也是可以讨论的。 与儒家与法家、传统与现代的关系相比,董健先生与孙皓晖先生最纠缠不清的就是历史主义与道德主义两种标准的优劣,及其由它所牵扯的中国改革的现实与未来。一者公开打出了历史主义的旗帜,一者打的是与公平、正义相关的民主、自由、法制、人权的普世价值。其实,这也正是当前中国思想文化界分歧的主要根源之一,没有什么可以隐瞒,也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讨论的。 遗憾的是主流媒体,特别的传统的纸质媒介,对于这些专业学术的分歧与争论,罕有有组织的深入讨论。因此,对于《文学报》开辟版面,对长篇历史小说《大秦帝国》及其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争鸣,我是衷心拥护的。但是,我们需要怎么样的“争鸣”?阶级斗争年代的:“学界分歧———领导表态、政治定性———大批判———处理人”的政治运动式的“争鸣”必须抛弃;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无限上纲、扣帽子、打棍子的文风必须改变;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学术立场必须发扬。我很赞成文化学者尤西林先生在其著作《阐释和守护意义的人———人文知识分子的起源与使命》一书中关于这个问题的立场,他说:“当人文知识分子对意义的阐释与守护火药味过浓时,当这种阐释与守护从谦卑友善迸发为意气激扬,乃至颐指气使的教训(或者表面与之有别的孤高自傲)时,人们就应该警惕教化向权力的转化,而不可简单地视之为某种风格个性”,“对于我们重要的是,美作为真理发生的方式,在根本上已排除了征伐统治的真理观念。真理,意味着本然的友爱与奉献,意味着个性联合地超出自我又丰富自我,意味着一个使人超越利己主义涵义的人性意义境界”。“守护人文语言的和平本性攸关人类社会的安全与幸福。政教合一的意识形态语言的巨大危险,也正在于它恰恰使人文语言权利化了”。他说得多么深刻、到位啊,好像就是针对目前的争论说的。扼守“人文语言的和平本性”、“谦卑友善”,这正是我对这场争论的期望和这篇文章所要努力做到的。如此而已,岂有它哉!(原文一万两千余字,版面所限,稍有删节) 原载:《文学报》2011年01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