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以前,“子思作《中庸》”这个说法几乎是一个“定论”,没有人会怀疑。到了宋代,学界兴起了一股疑经之风,“子思作《中庸》”这一经典说法也遭到质疑,历史上很多学者大家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各种辩论,其中由《中庸》几个词语引发的三点论争,非常精彩。 第一点是由孔子之字“仲尼”引出来的。《中庸》第二、三十章曾两次直接提到孔子的字“仲尼”。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有名讳的文化传统。如果《中庸》作者是子思,那么作为孔子的孙子,他在称呼孔子时应该避讳,不能提名道姓;相反,《中庸》直呼“仲尼”,那么《中庸》作者就不应是子思。所以南宋时王十朋就怀疑:“岂有身为圣人之孙,而字其祖者乎?”(《王十朋文集》卷八《策问》)针对这种质疑,朱熹指出,“古人未尝讳其字”(《朱子语类》卷六十三),春秋战国时代,对尊长先人并不讳称其字。比如在《论语》中,孔门弟子除了敬称乃师为“子”“夫子”外,也有称孔子之字“仲尼”的。叔孙武叔诋毁孔子,子贡就说:“仲尼不可毁也。”(《论语·子张》)甚至还有弟子直呼孔子之名“丘”的。孔子让子路问路于长沮、桀溺,长沮问子路:“夫执舆者为谁?”子路答曰:“为孔丘。”(《论语·微子》)既然孔门弟子对孔子可以呼名称字,子思为何就不能称孔子之字? 第二点是“华岳”问题。这一问题是由《中庸》第二十六章“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一句话所引发出来的。从字面上看:岳者,山也,华岳即华山。问题就出在这里。清代叶酉认为,古人有一个“论事就眼前指点”的创作原则,根据这个原则,古人在作文论事时,往往就近取材,根据眼前事物加以发挥。华山邻近咸阳、长安,而远离齐鲁大地。子思为鲁人,泰山在鲁国,《中庸》如果真是子思所作,他最应该称引的是家乡鲁国的泰山,而不是遥远的华山。正如与叶酉同时的卢文弨说:“《中庸》,子思所作,何为近舍泰山而取华?”(《经典释文考证》礼记音义四考证)同理,华山接近秦都咸阳和汉京长安,所以称引华山之人,也应该就在华山附近。因此“载华岳而不重”这句话应该出自秦汉的士人而非鲁国的子思,或者说《中庸》作者非子思。叶氏此论一出,学界纷纷响应。袁枚甚至称赞叶酉“真可谓读书得间,发二千年古人所未有”(袁枚《小仓山房尽牍》卷八)。针对这种疑问,清代的樊廷枚认为,“华岳”与“河海”对举成文,“河海”为二水,所以“华岳”也应该为二山,即华是华山,岳是岳山(《四书释地补》)。徐复观甚至还证明了齐鲁大地原来就有两座山叫华山、岳山,只不过名气太小,“后为五岳之‘岳’所掩,遂淹没不彰”(《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第五章)。 第三点是所谓“三同”问题。“三同”即《中庸》第二十八章的“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的简称。最早对此提出质疑的也是王十朋。春秋战国,诸侯纷争,各自为政,“天下曷尝同车书乎?”(《王十朋文集》卷八《策问》)但《中庸》却说“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中庸》的作者是战国时的子思。反过来说,“三同”是秦并六国、统一度量衡之后的盛大景象,这意味着《中庸》作者更可能是秦代或其后的人,比如清代的俞樾即据此说“《中庸》盖秦书也”(《湖楼笔谈》卷一)。针对这种疑问,朱熹曾有过直接的答复。朱熹认为,各朝各代都有其“三同”,周有周的“三同”,秦有秦的“三同”,只不过它们的标准不同;战国虽然是周代末流,海内分裂,但周代“三同”的标准“犹不得变也”(《中庸或问》下)。后来很多学者都支持朱熹的说法,并援引《左传》隐公元年“同轨毕至”、《管子·君臣上》“戈兵一度,书同名,车同轨”等文献来佐证先秦已有“三同”的说法。 对于上面第一点争论,我们认为,以“仲尼”来怀疑《中庸》作者是子思,这是以后来的历史现象揣测以前的历史事实,其结论只能是无的放矢。韩愈的名篇《讳辩》指出,名讳在唐代虽已颇成气候,但同时也指出:“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韩昌黎全集》卷十二《讳辩》)南宋的王观国也有一篇《名讳》,其中说道:“夏、商无所讳,讳自周始,然而不酷讳也”,“秦汉以来,始酷讳矣”。(《学林》卷三《名讳》)这就是说,名讳现象在周代虽然也存在,但并不紧酷,酷讳是在秦汉以后才逐渐形成的。子思身处战国,直呼乃祖之字,也属正常,所以后人并不能以此证伪“子思作《中庸》”。 对于第二点,我们感到,“华岳”的确不应该指华山,而应是与“河海”二水对应的二山。但我们不同意徐复观说“华岳”是齐鲁境内的华山、岳山。因为鲁国的子思如果称引山岳,也应该是大名鼎鼎的泰山,而不会是名不见经传的两座小山。但“华岳”到底是指哪两座山,目前还无法确定。 对于第三点,我们的看法是,“三同”一句有可能不属于《中庸》原文,而是前代儒者读经时随手做的旁注,而后人不明,遂在刻经时误窜入正文。理由是该句前后都在讲天子制礼,而中间突然冒出来一句“今天下”,文脉顿显突兀。如果拿掉这一句,经文内容前后连贯,一气呵成。当然这只是一种依义推测,我们并没有可靠的文献证据。 总之,以上三点论争的双方虽然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不能拿出足以服人的证据,而且在当前的条件下来断定《中庸》作者到底是不是子思,面对将来可能发掘出来的材料,都会有很大的冒险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中庸》的作者并非子思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性概念。或者说,《中庸》是不同时期的多个人陆续完成的作品。这应该是一种比较保险的说法。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生活哲学研究中心) 原载:《光明日报》(2015年12月14日16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