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文化有巨大的包容力量,把56个民族都包容在一个整体的民族里面。 我国多部族和民族,数千年间不断地以各种态势和形式交兵交和、交恶交欢、交手交心、交通交涉,扮演着一幕幕惊天动地、悲欢离合的历史悲壮剧,从而衍生出灿烂辉煌、多姿多彩的审美文化创造,并最终形成了一个血肉相连、有机共生的伟大的民族共同体。多民族的碰撞具有二重性。从经济上、军事上和家庭生活上看,它是个灾难;但是在文化问题上,它往往越碰撞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中华民族共同体里少数民族文明跟汉族文明之间,存在着共生性、互化性和内在的有机性,共同构成一个互动互化的动力学的系统。分别言之,也就是中原文明领先发展,它所产生的凝聚力、辐射力,加上少数民族的“边缘的活力”这两种力量结合起来,使中华文明生生不息、几千年发展下来都没有中断。惟有把握这种“内聚外活”的文化力学结构,才能在精微处梳理出中华文明及其文学发展的内在脉络。 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互动互补的动力学系统,产生出了许多值得注意的结构性功能,因为在汉民族的旁边睡着一只老虎,那你就必须卧薪尝胆、必须闻鸡起舞、必须发愤图强,这是排除一种文明因懈怠而衰落的兴奋剂。这种精神紧张感,就是一种生命感。同时,中原文化要维持它的权威性、维持它的官方地位,它在不断的论证和发展过程中,自己变得严密了,也变得模式化、僵化了。这个时候,少数民族的文化带有原始性、带有流动性、带有不同的文明板块结合部特有的开放性,就可能给中原地区输进一些新鲜的,甚至异质的、不同于原来的文明的新因素。 中华文明之所以具有世界上第一流的原创能力、兼容能力和经历数千年不堕不断的生命力,一方面是由于中原文化在领先进行精深创造的过程中,保持着巨大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另一方面是丰富的边缘文化在各自的生存环境中保存着、吸收着、转运着多姿多彩的激情、野性和灵气,这两个方面的综合,使中华文明成为一潭活水,一条奔流不息的江河,一个波澜壮阔的沧海。 过去我们比较关注中枢部分的动力,中原的文化动力,现在我们需要增加边疆的、边缘的文化动力,或称“边缘的活力”。边缘文化不是只会被动的接受,它充满活性,在有选择地接受中原影响的同时反作用于中原文化。少数民族的文明,边疆的文明往往处在两个或者多个文化板块的结合部,这种文明带有所谓原始野性和强悍的血液,而且带有不同的文化板块之间的混合性,带有流动性,跟中原的文化形成某些异质对峙和在新高度上融合的前景。这么一种文化形态跟中原发生碰撞的时候,它对中原文化就产生了挑战,同时也造成了一种边缘的活力。 黄河文明比较早就有了成熟的史学、儒学和诸子文化,就是早熟的文明。很早的时候人伦理性精神就很强了,神话都被历史化,巫风被过滤成祭祀礼仪。在《史记》中,《山海经》式的怪异记载也不敢采用。认为不够雅驯。在中原文化理性化的进程中,神话破碎了,中原的神话呈现碎金状态的,是片段性的、非情节化的神话,所以中原的史诗就很不发达。我们中国人写文学史为了跟西方对应、接轨,就从早期的诗歌总集《诗经》里面选出了五首诗(《生民》、《公刘》、《绵》、《皇矣》、《大明》)作为周朝的开国史诗。但是这五首诗总共加起来是338行,跟荷马史诗、跟印度史诗怎么比,所以给人们的印象就是中国没有史诗,或者中国是一个史诗的贫国。但是如果我们把少数民族的边疆文明加在一起来看,情形就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中国至今还以活的形态存在着少数民族的三大史诗:《格萨尔王传》、《江格尔》、《玛纳斯》。 《格萨尔》是中国西部藏、蒙等几个少数民族在这千年的漫长岁月中共同创造的盖世瑰宝。你要了解高原上、草原上的少数民族具有何等辉煌的第一流的创造力吗?请读一读《格萨尔》。它的想象空间是雄伟壮阔的,可以说,它是中华民族这千年最具有高山旷野气息的超级史诗。其想象出入于天地三界,驰骋于高山神湖。写英雄则自天而降,赛马夺魁,降妖伏魔;写魔王则“吃一百个人做早点,吃一百个男孩做午餐,吃一百个少女做晚餐”,胃口极大,贪欲无限,凶恶至极;写美人则如彩虹,如雪山月光,灿若太阳,美若莲花。这些想象方式都具有高原民族的崇高感和力度。这部史诗据说是60万行,有的学者说可能有100万行。世界上五大史诗最古老的是巴比伦的《吉尔伽美什》3000多行;影响最著的是荷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在一两万行。最长的是印度的史诗《罗摩衍那》、《摩诃婆罗多》,后者是20万行,因此60万行的《格萨尔》的长度,超过了世界上五大史诗的总和,而且中国南北少数民族不同长度的史诗或英雄叙事诗,还有数以百计。 少数民族的文学状态和汉族的文学状态优势互补、活力互注、素质互融、形式互启,或者说它们之间形成了这“四互”的合力机制,使中华文化共同体的文学发展,存在着原创与兼容并长、赋予与反馈双惠的巨大潜力。少数民族文学不拘一格的野性生命作为“边缘的活力”,挑战王朝意识形态而内注中原,使中原文学的轨迹发生了许多的变数。少数民族文化的价值、伦理、信仰、审美等因素可能会改变中原民族文化原来存在的发展轨迹和状态,使之发生某种“有偏斜度的超越”。 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刺激了文化总体结构的振荡,或它在“文化地震”中加速了文化交流和文化结构的重组,一方面少数民族更深程度地接受了汉化,另一方面汉族的文学、文化在浸染胡化风气中得以延续,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融合过程。不光是汉族影响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影响了汉族。例如,词自两宋以后有衰落趋势,振作其后劲的反而是一些边疆民族的诗人,如果说李后主的清俊婉丽,赖满洲才子纳兰性德以传,那么苏东坡、辛弃疾的豪壮清逸,赖色目诗人萨都剌继其遗响。这就说明了中原或江南的某种文体显得衰老柔靡的时候,却可以在少数民族诗人的新鲜别致的文化感觉中重新获得生命的例证。 又如边塞诗,中原人写边塞诗,是以客人的身份,从唐代的高适、岑参他们写的边塞诗,那都是激昂慷慨的。边塞是非常荒凉、无比艰苦的,去边塞的汉人多有一种有去无回、以身许国的情绪。在那些“侧身佐戎幕,敛衽事边陲”的边疆军幕文士笔下,颇多“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悲凉感慨。换了元代的少数民族诗人写西域诗,写新疆、写青海,就有了完全不一样的情调,少数民族作家在自己的祖宗之地是主人,变成了以主人的身份来写边塞,这个主客的位置一变,整个边塞诗的情调都变了。他们使边塞诗被胡化,增添了几分田园诗的情调。民族身份使他们与汉族诗人发生了换位思维,从而给中国的文学注入新的发展动力,产生了新的精彩。比如契丹人耶律楚材,他写的西域诗,说田垄上可以种羊毛——就是种棉花;他笔下写天山,就很看不起江南的那些山,因为西域是他们祖宗的根所在,或有他们深挚的文化认同。 最典型的是元杂剧,它实际上是“马上杀伐”的胡音加上北方高亢激昂的俚调混合而成的戏曲艺术体系。只有在游牧民族进入中原,震撼着并逐渐地瓦解整个文化的固有价值结构之后,才有可能使流行于民间的这么一种以胡腔胡调化解温柔敦厚的诗教的戏曲形式成为一国之艺。中华民族共同体里汉族文明跟少数民族文明之间这种“内聚外活”的文化力学结构,使我们的文学发展始终保持着充盈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