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背景与意义 侗族是中国南方少数民族之一。侗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的民族,现有250多万人口,主要聚居在贵州、湖南、广西三省(区)交界的边远山区。侗族是一个能歌善唱的民族,侗族的祖先是古代百越民族中的一支,产生于2500多年以前的《越人歌》便是侗族祖先的天才创造。由于侗族聚居区远离大中城市,交通十分闭塞,社会发展缓慢,致使许多古朴纯正的传统文化得以有效地保存,侗族大歌便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侗族大歌是最具特色的中国民间音乐艺术,也是国际民间音乐艺苑中不可多得的一颗璀璨明珠。1986年10月,法国巴黎金秋艺术节执行主席约瑟芬·玛尔格维茨听了侗族大歌演唱之后激动地说:"在亚洲的东方一个仅百余万人口的少数民族,能够创造和保存这样古老而纯正的、如此闪光的民间合唱艺术,这在世界上实为少见。"此后,侗族大歌曾几度在中国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联欢晚会、北京音乐厅等重大国内外演出活动中频频亮相,并受到国内外亿万观众的赞赏。 侗族大歌在侗语中称为“嘎老”(GAL LAOX),它是一种多声部、无指挥、自然和声的民间合唱音乐。其内容主要是歌唱自然、劳动、爱情及人间友谊。如《蝉歌》、《知了歌》、《三月歌》、《叹惜青春歌》、《父母恩情歌》等。侗族大歌中的复调式多声部合唱为中外民间音乐所罕见,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欣赏价值,是中外民族民间音乐宝库中的珍品。 侗族大歌的演唱方式和组织形式也很特殊。在历史上,侗族大歌流行区各村各寨都有不同年龄段的男女歌队,如儿童队、少年队、青年队、中年队、老年队等。这些歌队都按鼓楼、氏族或村寨自由组合,男女分开,少则四五人,多则十余人。儿童队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启蒙教育;少年队开始对演唱进行全面训练;青年队是大歌演唱的骨干力量,承担与外寨或本寨具有婚姻关系的歌队进行比赛,并以此表达爱情、传播友谊、陶冶人生。中年队和老年队则承担着培育新人、传承文化的重要使命。由此可知,侗族大歌不仅仅是一种音乐艺术,而且是侗族社会结构、婚恋关系、文化传承和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史、婚姻史、思想史、教育史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 随着人类现代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和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实施,侗族大歌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现代文化、外来文化和市场经济的全面冲击。侗族大歌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和文化土壤正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邓敏文研究员(侗族)、龙月江女士(侗族)多年的实地考察:目前侗族大歌流行区主要集中在贵州省黎平县南部地区,面积不到1000平方公里,流行区总人口不足10万,而且正逐年减少。许多著名侗族大歌歌手、歌师均已年过古稀。大多侗族青年外出打工或在校读书,参加侗族大歌演唱活动的青年人已经越来越少。除少数村寨由于受经济利益和政府行为的驱使,近年又重新组建大歌队外,大多数侗族村寨的原有歌队已经名存实亡或自行解散。侗族大歌正面临着后继无人、濒临失传的尴尬境地。 自然生态需要保护,人文生态也需要保护。像侗族大歌这样的珍稀"物种",应当成为人类无形文化遗产而得到科学有效地抢救和保护。只有这样,人类才能永远生活在一个丰富多彩、协调发展、不断进步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之中,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才不至于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变成现代人类社会的行为方式。居于这样一种现实状况和人文理念,我们提出了《侗族大歌抢救、保护、继承与发展》这样一个研究项目和行动计划。 二、具备的工作基础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室以"丰富和发展可持续发展理论,开展知识创新,加强多学科交叉与融合,解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中面临的重大前沿课题,服务于国家的宏观决策和地方经济建设"为宗旨,以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研究方向。该研究室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先后主持、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省部级以上课题12项,出版《中国可持续战略发展报告》、《中国现代化发展报告》等国家研究报告及学术专著近10本,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 近年来,研究室还承担并出色地完成了多项与少数民族聚居区可持续发展相关的课题,其中包括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保护,并得到资助单位的充分肯定。主要课题有《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与传统文化保护研究》、《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保护》等。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项目组成员深入少数民族地区采录、调查,积累了大量有关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的第一手资料,并与中国西南和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政府和少数民族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开展本项目即《侗族大歌的抢救、保护、继承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为了做好本项目的设计和前期预研究工作,项目组副组长邓敏文教授与《侗人网》联系人龙月江女士还专程到贵州省黎平县进行了实地考察(2002年9月25-2002年10月10日),并拜访了黎平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教育局、民族宗教局、黎平县岩洞镇人民政府,为开展本项目取得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邓敏文教授是国内外知名的侗族学者,而且他的家乡就在侗族大歌流行腹地,对当地情况十分了解。数十年中,他对侗族大歌的流传情况已经作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并写出了《救救大歌》、《略论侗族大歌的生态保护》、《侗族文化保护村的建设与经营》等卓有见地的理论文章或调查报告,为本项目的总体设计和具体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最近,邓教授又协同有关部门在贵州省黎平县岩洞镇创办了“侗族大歌人才培训基地”,为本项目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经验教训和工作基础。 与此同时,本项目在设计过程中还得到了国家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以及侗族大歌流行区域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人士的高度重视与积极支持,这将为本项目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性和学术性的保障。 三、项目的预期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艰苦努力,至本项目最终完成,将实现下列6个预期目标: 1、在侗族大歌保护试点地区──贵州省黎平县岩洞镇所属各侗族村寨逐步建立起大歌文化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即各村寨都建立或恢复老、中、青、少侗族大歌演唱队并开展经常性的学歌和赛歌活动,逢年过节为当地群众演唱,自娱自乐。 2、以该项目为引导,有效地提高当地群众、相关部门、相关官员对侗族大歌文化的保护意识,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资源,共同参与到抢救、保护、继承和发展侗族大歌活动中来,并以此带动整个大歌流行区域的学歌、唱歌和赛歌活动,逐步实现或恢复村村有歌队、寨寨有歌声的人文新环境。 3、在试点地区逐步形成一种新型的歌队组织形式和歌师后续人才。如以村寨或鼓楼组成男女混合歌队(历史上只有男歌队或女歌队,没有男女混合的歌队),并培养有文化的歌师队伍。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优秀歌手及著名歌师奖励、命名政策,使侗族大歌的学习和演唱活动逐步走上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正常轨道,使优秀歌手和著名歌师在群众性的演唱活动中不断涌现并受到尊重。 4、在贵州省黎平县城关四小、岩洞中学、岩洞小学、竹坪小学、岩洞幼儿园等分别建立侗族大歌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将侗族大歌教育纳入学校音乐教育体系之中。通过学校教育,使未来侗族歌手逐步成长为有知识、有文化,既会唱歌、又懂乐理的新型艺术人才。当这一保护模式取得试点经验之后,即可推广到其他侗族地区甚至其他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领域之中。 5、发掘、抢救、整理那些濒临失传的大歌作品,并采用文字记载、印刷出版、录音录像、制作光盘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有效的科学保护,并将这些资料作为教材普及到群众中去。目前,幸存的大歌歌师已经不多,而且大多已经年过古稀,所以这项工作迫在眉睫。 6、由项目组与黎平县文化局共同组织国内各方力量编写《将侗族大歌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书》,直接报送国家文化部、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等部门。申报书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之后,将向联合国世界遗产中心(UNESCO)、世界遗产委员会、世界遗产办公署报送相关材料,正式申请将侗族大歌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项目的实施计划 (一)工作地域及试点单位的选择 据项目组副组长邓敏文教授的实地考察,侗族大歌主要流行于贵州省黎平县南部地区,包括四寨河流域的岩洞、口江、双江等乡镇,南江河流域的肇兴、水口、龙额等乡镇;贵州省从江县东北部的高增、贯洞、洛香等乡镇;以及贵州省榕江县北部的栽麻乡,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的富禄、梅林两个乡镇的部分村寨。其流传地域基本上连成一片,均属侗语南部方言第二土语区。 研究与保护工作拟在贵州省黎平县开展。黎平县属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管辖,座落在贵州省东南角,东边与湖南靖州、通道相连,东南与广西三江接壤,西南与贵州从江、榕江毗连,北面与贵州锦屏、剑河交界。全县总面积4441平方公里,总人口 48万,其中侗族人口32万。黎平县四周全是侗族聚居地区,黎平正处于侗族聚居区中心地带,是侗族大歌的主要流行区域。选择黎平县作为开展侗族大歌教育和保护工作地点是合适的。 根据项目组对黎平县大歌演唱活动的前期调研,初步选定黎平县的岩洞镇作为试点单位。岩洞镇距黎平县城28公里,1999年12月改乡为镇。全镇辖10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14600人,其中侗族人口占95%以上,是一个以侗族为主,杂有汉、苗等族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岩洞镇是侗族大歌流行的核心地带,1953年3月,岩洞村四洲寨侗族青年女歌手吴培信等赴北京参加全国民间艺术汇演,首次将侗族大歌带到北京,同年9月,吴培信作为中央慰问团成员赴朝鲜前线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进行慰问演出,首次将侗族大歌送出国门。1957年7月,吴培信又赴莫斯科参加世界青年联欢节,首次将侗族大歌带到苏联,送到欧洲。所以岩洞镇岩洞村享有"将侗族大歌带出国门第一村"的美誉。如今,岩洞已经初步形成老人教歌、青年唱歌、少年学歌的新热潮。岩洞中学、岩洞小学、岩洞幼儿园等都开设了侗歌班。岩洞镇人民政府已经决定将岩洞镇建成侗族大歌的人才培训基地。根据上述情况,我们拟选岩洞镇作为本项目的试点单位。 (二)确保侗族大歌可持续发展计划实施方案 为确保本项目结束之后,能够形成侗族大歌自我良性发展机制,以保证侗族大歌的可持续发展,项目组拟通过以下三方面的扎实工作,并协助贵州省黎平县有关部门出台保护侗族大歌的3套制度性文件来实现上述目标。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把侗族大歌作为中小学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侗族大歌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一代又一代热爱大歌的侗族人共同努力。项目组将商请国家教育部出面协调和指导,协助黎平县教育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侗族大歌进入中小学课堂计划,并拟在黎平县城关四小、岩洞中学、岩洞小学、竹坪小学、岩洞幼儿园等单位进行试点。所需资金由黎平县教育局、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各提供一部分,再从项目经费中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聘请当地有一定文化素养、品德优良、受人尊重的优秀歌师任教。其具体做法是:①、2003年暑期在黎平县岩洞中学举办"首期侗族大歌师资培训班",培训对象是试点学校的音乐教师。邀请音乐院校的专家学者讲授相关的乐理知识、教学方法,并共同商讨相关教学计划和教材编写。②、编辑出版一套适合幼儿园、小学、中学不同年龄段学生使用的《侗族大歌试用教材》,包括经典作品、乐理知识、演唱技艺等方面的内容,并制作与之配套的录音带、录像带、VCD光盘。③、在教育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授权下,项目组配合黎平县教育局制订《侗族大歌进入中小学音乐课堂》的制度性文件,首先在试点学校试行,总结经验,再进一步修订,然后在侗族大歌流行地区全面推行。 2、长期开展侗族大歌宣传工作:侗族大歌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与通力合作。为此,项目组将与黎平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民族宗教局共同策划,商请国家文化部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出面协调和指导,大力开展侗族大歌文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其具体办法是:①、编印《侗族大歌宣传手册》,包括侗族大歌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文化价值、艺术特点、组织形式及其在侗族人民精神生活中的地位等方面的内容。使当地群众、干部真正了解侗族大歌,提高认识,并自觉地加以保护、继承和发展。②、编辑一套侗、汉对照的《侗族大歌经典作品选》,并制成VCD光盘,赠送给大歌流行区相关村寨、歌队、学校作为辅助教材学习演唱。使当地群众学有所依,教有所本,便于开展群众性的大歌演唱活动。 ③、通过因特网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侗族大歌宣传工作。在现有的《侗人网》(www.dongren.org)上开辟"侗族大歌"新专栏,通过音频、视频、图片、文字等手段向国内外介绍和传播侗族大歌,使更多人了解侗族大歌并领略其艺术魅力。 ④、商请并协助相关单位举办两次规模较大的侗族大歌比赛活动:A、商请并协助本项目试点单位——黎平县岩洞镇人民政府出面于2003年农历六月初六(当地传统节日)举办一次大歌赛,邀请邻近各村寨大歌队参加,以不断形成群众性的学歌和唱歌热潮。 B、 商请并协助黎平县人民政府于2004年10月主办"首次侗族大歌邀请赛"。拟邀请县内各乡镇及兄弟省、县的优秀大歌队参赛,同时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观摩邀请赛,并共同研讨侗族大歌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问题。使侗族大歌在县内外、省内外和国内外产生更大的影响。 3、建立大歌继承与发展的激励和保障机制:所谓激励和保障机制,就是要形成一种有利于继承与发展侗族大歌的组织形式和规章制度,使本项目结项之后仍能继续不断地开展群众性的大歌演唱与创作活动。为此,项目组拟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①、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本项目组拟报请国家民委、国家文化部及贵州省有关部门出面指导和协调,在黎平县组建县、乡、村三级 "侗族大歌保护指导小组",其成员包括当地文化部门的领导、当地著名歌手和有关专家学者。②、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项目组将协助黎平县"侗族大歌保护指导小组"草拟相关政策条例及实施办法,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其中包括《优秀歌队、歌师、歌手评选和奖励办法》、《侗族大歌保护与发展资金的筹集与使用办法》。《办法》出台之后,先在岩洞镇所属各村寨试行,然后补充修改,再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