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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概念的语言分析及五种相关学科概念的界分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 杨乃乔 参加讨论

1、在汉语语境下对“比较”产生误读的两种可能性
    “什么是比较文学?”近两百多年来,国际比较文学界对这一概念的设问与回答一直处在争议之中。在《比较文学的名称与实质》("The N-ame and Nature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一文中,美国比较文学教授韦勒克(René Wellek)曾对比较文学这一概念的最初使用做过一次反思:“1816年,两位编辑家、法国教师诺埃尔(Francois Noёl)和拉普拉斯(E.Laplace)出版了一系列法国文学、古典文学和英国文学的选集,这些选集的扉页使用了一个不同以往的没有使用过的、也没有解释的标题:《比较文学教程》(Cours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1](p.10)需要说明的是,诺埃尔和拉普拉斯虽然第一次提出比较文学这个词语,但是,并没有把“比较文学”这个词语作为一种相对独立及相对自觉的学科概念来使用。
    1829年,维尔曼(Abet-Francois Villemain)在巴黎大学开设命题为《18世纪法国作家对外国文学和欧洲思想的影响》的讲座,再度多次使用比较文学这个概念,一般国际学术界把维尔曼此次讲座关于比较文学概念的使用认定为比较文学在学科意义上的萌芽与开始。1886年,英国学者波斯奈特(Hatcheson Mcavlay Posnett)推出了世界上第一部以“比较文学”命名的比较文学理论专著——《比较文学》,用法国学者基亚(Marius-Francois Cuyard)的话说:它“标志着比较文学的时代已经正式开始。”[2](p.2)国际比较文学界往往以波斯奈特的《比较文学》推出,以此来标明比较文学这一门学科走向了自觉。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把诺埃尔和拉普拉斯所使用的比较文学仅仅作为一个词语来认定,而把维尔曼在讲座上使用的比较文学作为一个萌芽的学科概念来认定,把波斯奈特所命名的比较文学作为一个自觉的学科概念来认定。
    从这三个层面对比较文学这一术语作出的时段及内涵上的划分,对我们把握这一学科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日常用语上对比较文学的理解与在学科概念上对比较文学的理解有着重要的差异性。此后,随着比较文学研究的进一步拓展以及这一学科在自身内部理论体系中的调整与规范,各国学者不断地以自己的思考与研究推动着这一学科在性质的定义上走向相对的成熟化与规范化。
    然而,在这里我们必须承认这样一个事实,较之于在国际文化视野下成立的民族文学、国别文学、总体文学与世界文学这四个学科概念,也较之于在本土民族文化视野下成立的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与中国当代文学这三个学科概念,比较文学的确是一个在字面上易于引起误读而产生争议的学科概念。法国巴黎第四大学比较文学中心主任彼埃尔·布吕奈尔(Pierre Brunel)在《什么是比较文学》这一读本中,就把“比较文学”称之为一个“有缺陷的词”:“‘比较文学’是一个有缺陷的词,同时也和‘文学史’、‘政治经济学’一样是必要的词。‘你们比较什么样的文学呢?’人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诘问,既然这个词为大多数人自发地理解,乍看起来又符合逻辑,而且为法国一些大学所沿用。”[3](p.15)从日常用语的语义逻辑上来看,比较文学这个词语与维尔曼、波斯奈特在学科概念层面上对它的学理化使用有着一定的差异性。
    比较文学不是原创于中国本土汉语语境的学术概念,这个概念是东方中国学者从西方欧洲学术界那里接受过来的。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一般地认为,傅东华于1931年在翻译法国学者洛里哀(Frederic Loliée)的《比较文学史》一书时,第一次把法语"littérature comparée"翻译为汉语“比较文学”。在这里,我们首先应该对以汉语书写的比较文学做一次语言上的释义,以便能够进一步准确地对这一概念进行学理上的理解与把握。
    按照汉语比较文学从印欧语系所翻译过来的意义上解释,比较文学作为一个组合的概念,是一个偏正词组;从词性上来分析,“文学”是名词,而“比较”则是一个形容词;从语法修辞上来分析,“文学”作为名词是一个被形容词“比较”所修饰的中心词。在这样一种分析的层面上,如果仅从比较文学这一概念的语法修辞上再做一般常人理解的细读,比较文学在字面上的意义往往被释义为“比较的文学”。当然,这种理解在误读的意义上已经偏离了比较文学这一学科规范的本体论意义。那么,在中国汉语学术界,对比较文学的理解为什么会偏离这一学科的本体意义而产生误读呢?
    首先,症结之一在于,就算在字面的意义上把比较文学释义为“比较的文学”,在日常用语的意义上这是准确的,那么,又能够从“比较的文学”这一意义结构中提取怎样一种学科的含义呢?什么是“比较的文学”?不要说布吕奈尔把法语"littérature comparée"称之为一个“有缺陷的词”,在我们看来,汉语“比较的文学”在表明学科的意义上也是一个“有缺陷的词”,这个词语在学科意义的传达上很含混,因为作为一种学科概念的内涵,“比较的文学”的确让人很费解,很容易引起人们在日常用语上望文生义的误读。正如布吕奈尔所言:“说它(li-ttérature comparée)是有缺陷的词,因为它很含混。”
    其次,症结之二在于,在比较文学这一概念的字面上还存在着一种误读的可能性,即“比较”往往被释义为动词作为谓语,“文学”被释义为名词作为宾语,这样把比较文学释义为一个动宾词组;然后,再度遵循汉语的语用习惯,用一个介词“对”把宾语“文学”前置,于是把比较文学误读为“对文学比较”。在现代汉语语境下,“比较文学”为什么会产生种种偏离这一学科本体论意义的误解,其原因更多在于这两种语言释义的误读结果。上述两种症结都可能把比较文学误读为文学比较。
    在掌握比较文学这一学科的基本原理时,必须注意无论是在学术界内部还是在学术界外部,的确存在着对比较文学这一学科概念望文生意的理解,并且这种理解作为一种误读及在误读之下产生的文学比较,对比较文学这一学科的规范性发展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例如,把在表面上一眼看上去具有相似性的东西方作家、作品、人物形象及叙事情节进行类比,这是在把比较文学于概念的字面上误读为文学比较的情况下经常发生的现象。
    下面三例个案是应该值得比较文学研究者思考的。在关于性的叙事情节上,把中国明代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与英国作家戴·维·劳伦斯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进行表面上的相似性类比;在家族女性爱情悲剧描写的表面上,把曹禺戏剧《雷雨》中的繁漪与列夫·托尔斯泰小说《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安娜这两位人物形象从她们各自所属的文化背景中抽象出来,进行相似性类比;在英年早逝这一相似的表面上,把中国中唐的李贺(790-816)与英国19世纪的济慈(John Keats,1795-1821)这两位时代迥异的诗人置放在一起进行类比。(注:按:中国中唐诗人李贺生卒于790年至816年,27岁病逝;英国19世纪诗人济慈生卒于1795年至1821年,25岁病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上述三例个案不是说完全不可以带入比较文学的领域中进行研究,但是,如果研究主体仅从东西方文学现象的表面上求取相似之处进行类比、比附,没有把自己的研究视域透入与汇通到东西方文学现象的深处,去寻求两者之间的关系性、内在性、深度性、汇通性与体系性,这种文学的比较——类比因过于简单和机械,既没有成立的学术价值,也无法在学理上说明比较文学这一学科的视野、界限与意义。
    把“比较文学”在字面的意义上误读为“文学比较”,这不仅存在于当下中国汉语比较文学界,即使在国际比较文学界也是一种由来以久的现象。1921年,法国的比较文学研究大师巴尔登斯伯格(Fernand Baldensperger)曾在《比较文学:名称与实质》一文中申明:“仅仅对两个不同的对象同时看上一眼就作比较,仅仅靠记忆和印象的拼凑,靠一些主观臆想把可能游移不定的东西扯在一起来找类似点,这样的比较决不可能产生论证的明晰性。”(注:[法]马尔登斯伯格著,徐鸿译,《比较文学:名称与实质》见于干永昌等选编《比较文学研究译文集》第33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按:该文是巴尔登斯伯格在《比较文学评论》的创刊号上发表的文章。)在东方汉语语境下,把比较文学在字面的意义上误读为文学比较,其原因大都是出于上述两种症结所在,所以正确地理解比较文学这一学科概念的字面意义及其本体论内涵,对于掌握这一学科的基础原理和规范的学科意识是至关重要的。需要指明的是,如果说在学术界内部于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着对比较文学这一学科概念的误读,那么在学术界外部这种误读现象的存在就更为普泛了;这也是比较文学较之于在民族文学或国别文学视野下成立的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因此更容易遭受误解而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之一。
    2、在印欧语系下对“比较”理解的困惑与误读
    比较文学是从西方接受过来的一个学科概念,其实在西方欧美国家,比较文学也一直面临着被学术界内部与学术界外部所误读的困惑与争议。在《我们:从何来,是什么,去何方——比较文学的永久危机》这篇文章的开始,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比较文学教授乌尔利希·韦斯坦因(Ulri-ch Weisstein)曾引用两位学者L·库柏和A·基亚的话来诘难比较文学,从而引起学术界对比较文学之危机的思考。L·库柏说:“‘比较文学’一虚设术语经不起真正推敲……你还不如称土豆为‘比较土豆’或果壳为‘比较果壳’来得更好。”[4](p.22)A·基亚说:“我们何时与如何去自杀?先莫慌,……让我们作为比较学者活下去,但不要另谋出路,而应更多地从自身内部去觅生。”(注:[美]乌尔利希·韦斯坦因:《我们:从何来,是什么,去何方——比较文学的永久危机》,见于孙景尧选编《新概念·新方法·新探索——当代西方比较文学论文选》第22页,漓江出版社1987年版。按:原文关于这两条材料的出处为:L·库柏著,艾萨卡编:《教育中的试验》,第75页,康奈尔大学出版社1943年版;A·基亚:《比较文学和一般文学年鉴》,第5页,1958,(7)。)从学科理论建设的视角来评价,L·库柏和A·基亚对比较文学所引起的误读之诘难在表述上不免有些偏激,但他们的确在陈述着一个于印欧语系下所存在的事实:在西方学术界,“比较文学”这一虚设术语也经不起真正的推敲,但是要求比较学者们不应该放弃,应该从比较文学的内部去寻找原因。
    法国是比较文学的发详地,我国学者对比较文学这个概念的翻译与接受除了法语外,也是从英语那里译介过来的。在《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一书中,韦斯坦因讨论比较文学在英国的发展史认为:“‘比较文学’(comparative literature)这一术语借鉴了法语的littérature compar-ée,显然是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在海勒姆的《概论》出版10年之后创造出来的。阿诺德一直呼吁要解除对文学研究的限制,因此,他成为把比较文学引入英国功不可没的人。”(注:Ulrich Weisstein,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Literar Theory,Bloomington and Lon-d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73,p.221.按:韦勒克在《比较文学的名称与实质》一文中也提到阿诺德在英语语境下第一次使用“比较文学”这一概念:“这里有一个重要的观念要明确地表述,把‘比较的’与‘文学’结合起来使用,似乎第一次出现在马修·阿诺德在1848年所写的一封信中。他在这封信中说:‘现在非常明确的是,虽然近50年来比较文学在教育中已经引起人们对它的关注,但在某种意义上英格兰却落后于欧洲大陆。’”见于Ren é Wellek,"The Name and Nature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see René Wellek,Discriminations:Furth-er Concepts of Criticism,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0,pp.2~3.)在这里,如果对比较文学的英语概念——"com-parative literature"做一次语言分析,不难见出,把"comparative literature"翻译为比较文学,在字面的意义上是准确的,因为英语"c-omparative literature"也是一个偏正词组。"literature"是一个名词,"comparative"是一个形容词以用来修饰"literature"这个中心词的。在字面上,从英语"comparative literature"这个概念上所提取的意义也是“比较的文学”。也就是说,在比较文学的英语概念那里也存在着容易使人望文生意的困惑。所不同的是,在英语"comparative litera-ture"这个概念的字面上,其误读的可能性比汉语比较文学少一个层面,人们无法像汉语比较文学这一概念那样,把“比较”误读为动词,从而把比较文学误读为一个动宾词组,直接提取“对文学进行比较”的歧义。但是在某种程度上,"comparative literature"还被误读成了“文学比较”。
    在这里,有必要走进法国比较文学研究者的领域中去,去看视一下法国学者对印欧语系下比较文学种种语言表述所分析的困惑,这样有助于对比较文学这一学科概念、学科意识及学科界限的规范性把握。在《什么是比较文学》一书中,彼埃尔·布吕奈尔曾就比较文学这一概念的欧洲多种语言给出一个集合的介绍与分析:“……‘比较文学’确定了体现于文学研究之中的人类精神的一种持久的面貌,确定了词汇学上的这个小怪物创造出来之前的一种需要。说它是有缺陷的词,因为它很含混;而说它是必要的,因为它的使用已很有些年头。它能否让位给一个比较不令人困惑和比较不神秘的词呢?然而提出来的所有代替它的词都显得过长或过于抽象,因而不能成立。很多种语言都遇到同样的困难,它们都模仿法语:letteratura comparata(意大利语),literature c-omparada(西班牙语),hikaku bungaku(日语)。英语有comparati-ve literature(比较的文学'littérature comparative',这是利特雷所希望的用语),德语还要复杂:vergleichende Literaturwissens-chaft(‘文学的比较的科学’,在这里,现在分词强调行动,即方法,则损害了积极的目标;顺便说明一下,这个词的变种vergleichende L-eteraturgeschichte‘比较的文学的历史’,纯属19世纪的事);荷兰语vergelijkende literaturwetenschap是从德文仿制出来的。不必再一一从头说起了:这个词获得了公民权。”[3](pp.15~16)
    从布吕奈尔对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英语、德语及荷兰语关于比较文学表述的集释可以见出,在印欧语系那里,比较文学也是一个有缺陷且含混的概念术语。比较文学是东方中国学人从西方拿来的一门学科,并使其逐渐应顺中国汉语学界文化背景而得以发展。我们把汉语比较文学这一概念在字面上提取意义的困惑还原给西方,主要是为了说明汉语比较文学从字面上可能提取意义的误读与困惑,也是这个概念在印欧语系下的本然所属,这一现象并不完全是东方中国汉语比较文学界本身的错误。
    3、在东西方语境下“文学”被误读的语言修辞原因
    上述着重讨论了比较文学的“比较”这个词语在东西方语境下容易使初涉比较文学者产生误读的语言修辞原因。下面需要着重讨论比较文学的“文学”这个概念在东西方语境下也容易被初涉比较文学者误读的语言修辞原因。
    对于最初接触或学习比较文学这一学科的人来说,为什么对比较文学这一学科概念会产生误读的原因,还在于没有明确地把“文学”或"literature"这两个词语在本学科特定的语境下所含有的意义传达出来。
    第一、比较文学作为一门学科是在两个相关的层面上成立自身的学理意义的,即文学研究层面、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的交叉层面。但是,初入门者往往停留在日常用语或学术界对文学的一般理解上,所以从比较文学的“文学”这一概念中提取意义时,往往不是很准确。在日常用语或学术界对“文学”这个词语的一般理解层面上,无论是汉语“文学”还是英语"literature",这两个词语的产生最初都有着比较宽泛的含盖面。而人们在对一个词语的阅读与理解时,往往是无法割断产生与使用这个词语的历时性文化传统和共时性文化语境的。
    在东西方文化传统中,“文学”这个词语的内涵与外延曾经是很宽泛的。在东方先秦诸子那里,《论语·先进》就已经使用“文学”这一词语:“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5](《论语注疏》)按照宋代理学家朱熹《论语集注》所解:“弟子因孔子之言,记此十人,而并目其所长,分为四科。孔子教人各因其材,于此可见。”[6](p.44)此处“文学”是指孔子兴办教育时所分列出的四门学科之一,再遵照宋代注释家邢疏的引伸一步解释,此处“文学”是言指“文章博学”的意思:“若文章博学,则有子游、子夏二人也。”[5](《论语注疏》)韦勒克在《比较文学的名称和实质》一文中对西方欧洲早期的文学内涵也进行了追问:“早期拉丁文中的‘文学’(literatura)只是希腊语grammat-ike的翻译,它的意思有时是指一种阅读和写作的知识,有时甚至是指一种铭文或字母表本身”,“然而在早期的英文用法中,‘文学’的含义是‘学问’(learning)和‘文化的修养’,特别是关于拉丁文的知识”。[7](p.4)
    在东西方文化传统的早期,由于文学在学科和审美的观念上还处在朦胧与朴素的形态,因此文学是一个具有大文化形态的非常宽泛的词语,可以把它理解为“大文学”,这一时期的文学还不是一个在学科意识上有着相对自觉性、独立性和纯粹审美的概念。在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展历程中,文学这一词语在历代学者的文学性行为与文学行为的推动下,一直不断地在调整其意义的外延与内涵,这一词语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流变中作为一个能指,曾含盖过文章博学、学科门类、儒家学说、文献典籍、学术性著作、文学作品(如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纯文学)种种非审美与审美的文化形态。《新韦伯斯特国际大百科学全书》对"literature"这一概念也做过反思,在欧洲文学发展的历程中,"liter-ature"作为能指曾含盖过知识、文献、小说、戏剧、传记、诗歌、民间传说、艺术、科学及社会事件之资料等内涵,也是一个具有大文化背景的非常宽泛的概念。[8](p.641)
    到清代学者刘熙载于《艺概·文概》对文学这一词语描述时,文学经过漫长的发展历程,已基本定型在审美的意识形态释义层面上了:“儒学、史学、玄学、文学,见《宋书·雷次宗传》。大抵儒学本《礼》,荀子是也;史学本《书》与《春秋》,马迁是也;玄学本《易》,庄子是也;文学本《诗》,屈原是也。后世作者,取涂弗越此矣。”[9](p.36)在东西方文化发展的深层结构中,文学共同经历了一个从大文学到纯文学(belles-lettres)之专业化的蜕变历程。韦勒克在反思比较文学的名称与实质时也追溯了文学的发展:“‘文学’这个词在使用上指称所有的文学作品,这是我们所说的多种意义之一,这种用法在18世纪很快就被民族化和本土化了。它被运用到法国、德国、意大利和威尼斯文学,几乎同时,这个术语经常失去原先广泛的含义,变成狭义的文学,即我们今天所言称的‘想像的文学’、诗歌和想像的、虚构的散文。”[10](pp.5~6)韦勒克所言称的“广义的文学”就是我们所说的“大文学”,其所言称的“狭义的文学”即是我们所说的“纯文学”。
    在东西方文学发展史上,文学的内涵与外延已随着学科意识的职业化大大缩小,仅限于指涉审美意识形态的文学创作及文学作品了,即纯文学。需要递进一步说明的是,在当下汉语学术界,文学原理教材就文学这一概念所给出的定义,也是把文学作为显现在话语中的审美意识形态——纯文学来认同的。因此,如果首先从中国古代文学史或文学原理等其他学科那里获取了关于文学这一概念的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带着这种前理解再走进比较文学空间,就不一定能够从比较文学的字面上获取与这一学科性质相吻合的理解。其实,这一困惑在英语"litera-ture"的字面意义提取上,也是如此。这就是韦勒克在讨论比较文学的名称与实质时,为什么借伏尔泰在《哲学辞典》中关于文学的定义,指出“伏尔泰把‘文学’与‘纯文学’(la belle lettérature)加以区别”。(注:Ren é Wellek,"The Name and Nature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see Ren é Wellek,Discriminations:Further Concepts of Criticism,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0,p.9.按:韦勒克在此句中所表述的“文学”是指与“纯文学”相对立的“大文学”概念。)
    第二,准确地讲,比较文学的“文学”既不是指宽泛的“大文学”,也不是指“纯文学”,是指文学研究。综上所述,首先,比较文学在学科概念上把文学创作及文学作品排除在外,只是纯粹的文学研究;这种文学研究不同于民族文学研究或国别文学研究,是在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跨国界与跨学科的意义上完成的。其次,从目前国际与国内比较文学研究正在发展的主流态势来看,比较文学正在从文学研究向文化研究的领域扩展,因为随着当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倾向及后工业文明高科技电子传媒对整个地球村的覆盖,东西方文化对话与交流的频度愈发的加快,所以比较文学的研究视野透过审美的文学形式,分析、讨论东西方文学背后的文化交流与文化对话,已成为重要而有效的研究走向。并且对文学现象的读解与剖析也要求研究主体深入到产生文学现象的文化大背景中,去挖掘更为深刻的材料价值内涵、美学价值内涵与阐释价值内涵。因此在比较文学领域中,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有着相当密切的交叉性。有些学者认为比较文学的文学研究有一种向文化研究“泛化”的倾向而远离“文学”,其实,在本学科的特定视域下,比较文学的“文学”研究必须扩展和深化到一定程度上的文化研究领域中去完成自身的工作,从金丝燕的博士论文的命题《文学接受与文化过滤:中国对法国象征主诗歌的接受》就可以感受到这种学科意识。(注:按:金丝燕为法国巴黎索尔邦(Sorbonne)大学(巴黎四大)比较文学博士。《文学接受与文化过滤:中国对法国象征主诗歌的接受》是她的博士论文中的一个部分,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但是,这种向文化研究扩展与深化的倾向必须是建立在文学研究的基质上完成的,否则比较文学将完全脱离文学研究的性质,成为纯粹的比较文化研究。
    因此,比较文学的文学研究是不同于民族文学研究或国别文学研究的,其他文学研究方向对文学这一概念的理解往往已经形成了自身特定的研究视域,并有着自身的研究范围,倘若用其他文学研究方向的研究视域来理解或要求比较文学,这样必然因对“文学”这一概念的不同需要和不同定义,而引起对比较文学这一学科方向的不同误解与争议。
    上述对“比较”与“文学”这两个概念进行了语言分析,不难见出,比较文学这一学科概念的字面意义与这一学科的研究性质是有一定差异性的,的确名不副实。这种现象的存在除了比较文学这一学科内部在发展中所存在的种种历史原因之外,对比较文学这一学科字面上的误读也往往来自于这一学科的外部。从学科发展史上来讲,比较文学这个概念虽然在字面上名不副实,然而作为一个学科一旦成立,并且建立了近两百年的学术发展史,比较文学研究者就应该在学术界约定俗成的定义下,透过字面的意义去准确地理解这一学科概念的内涵,这样才可以把握比较文学及比较文学的学科意识。
    4、民族文学与国别文学的界分
    提及明确比较文学的学科特征、学科意识和学科界限,我们还可以从比较文学与其他四种相关学科概念的参照中澄明出来。在比较文学的发展历程中,有五个重要概念一直被国际比较文学界所提及、使用。它们就是比较文学(comparative literature)、民族文学(national liter-ature)、国别文学(national literature)、总体文学(general liter-ature)与世界文学(world literature)。
    在这里我们讨论民族文学、国别文学、世界文学与总体文学这四个学科概念的外延与内涵,这对于进一步明确比较文学的学科特征、学科意识和学科界限有着重要的学理意义。
    在比较文学领域的诸种概念中,"national literature"(法文为"litérature nationale")这个概念是非常重要的,以往翻译过来的国外比较文学著作和国内用汉语撰写的比较文学著作,大都把这个概念翻译为国别文学。什么是国别文学?国别文学是以一个国家共同的政治地域观念所定义的文学现象,如中国文学、日本文学、英国文学、美国文学等等。从这个概念使用的心理习惯上可以见出,这一概念的汉语使用者习惯于国内学术界以国家的政治地域性来区别文学的学科界限。
    在这里需要澄明的是,如果把"national literature"这个概念在汉语语境下仅仅翻译为国别文学,这样会给比较文学原理的建构与理解带来许多不必要的误读。因为在英语"national"和法语"nationale"同时拥有“国家的”与“民族的”两个层面的意义,由于英国与法国都是单一民族构成的国家,那么在英、法语境下使用"national literature"和"litérature nationale"这个概念时,国别文学与民族文学这两个层面的意义应该是同时出场的。在单一民族构成的国家中,国别文学就是民族文学,民族文学也就是国别文学,可以互为指称,如英国文学、法国文学,在这里,民族、语言、文化与国家这四个概念是整合在一条意义链上成立的。这些国家的比较文学研究者在研究视域上可以用"nati-onal literature"两个层面意义的单项度视域和单项度语境做为参照系,来突显比较文学研究的跨民族、跨语言与跨文化的学科特点。在此可以见出,"national literature"是展开比较文学研究的基础,如果把研究视域置放在两个不同的"national literature"之间相互影响接受的关系上或置放在两者之间的审美价值关系上,这就是比较文学研究,因此比较文学研究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与跨国家的特点也就突显出来了。
    但问题在于,中国是一个由多民族构成的国家,如果把"national li-terature"仅仅翻译为国别文学,而放弃这个概念本身同时存含的民族文学这一层面的意义,把国别文学这个概念置放在东方汉语比较文学界使用时,就容易产生学科概念在逻辑意义上的混淆。从汉语的字面上来看,国别文学这个概念的构词意图是以国家的概念来“区别”文学的界限。东汉许慎在《说文》中曰:“别,分解也。”清代段玉裁注:“别,分别、离别皆是也。”[11](p.164)
    上述曾指明,“四个跨越”是比较文学的学科特征之一。对于在政治地域上统一于一个国家之下的多种民族文学来说,这些民族文学在语言、文化上仍保留着自己鲜明的民族个性,如中国政治地域下的藏族文学、蒙族文学、朝鲜族文学等,又如前苏联国家政治地域下的俄罗斯文学、乌克兰文学、白俄罗斯文学等。所以对于统一于一个国家政治地域下的多种民族文学来说,当用"national literature"来指称他们时,只能把这一概念翻译为民族文学,而不能够翻译为国别文学。也就是说,当把"national literature"这个概念引入东方中国汉语比较文学界使用时,"national literature"就无法把民族、语言、文化与国家这四个概念整合在一条意义链上,因为在这里国家与民族无法契合为同一个概念,并且在这里国家与语言、文化也不是同一个概念,在中国“国家”这个概念下同时存在着汉语与汉文化,藏语与藏文化,蒙语与蒙文化等等诸种多元人文现象。需要说明的是,隶属于一个国家之下的多种民族文学,由于他们之间的语言、文化与民族个性的不同,两者之间的影响接受关系和审美价值关系也是比较文学研究的客体,如汉藏比较文学研究、汉蒙比较文学研究等。什么是民族文学?不同于国别文学的是,民族文学是从一个民族共同的血缘观念来定义的文学,在这里族际语言与文化的个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东方汉语比较文学景观下,民族文学这个概念的理论有效性大于国别文学。对于从事比较文学研究的学者来说,必须要拥有两种、两种以上很好的民族文学基础及其相对应的语言能力,正如梵·第根(Paul V-an Tieghem)在《比较文学论》中所言:“懂得好几种语言是不够的,还应该懂得好几国的文学。”[12](p.70)首先是对本土民族文学知识结构及其语言能力的积累,其次是对一门外域民族文学知识结构及其语言能力的掌握,王国维、胡适、鲁迅、辜鸿铭、陈寅恪、吴宓、朱光潜、钱钟书、季羡林等能够被称之为学贯中西的比较文学大师,都是在东西方民族文学及两种、三种以上语言的汇通中完成自己的跨文化学术研究的。我们为什么强调比较文学学者首先积累本土民族文学的知识结构及语言能力,再使自己的比较研究视域从本土跨向外域?倘若一位中国本土的比较文学学者抛开自己多年积累的本土民族文学知识结构及语言能力,去研究英国文学与意大利文学之间的诸种文化关系,那不是隔靴搔痒,就是给研究者提出极高的要求。
    下述五个方面一定要引起比较文学研究者的注意。
    第一,在研究单一民族的国家文学时,或在研究两个以上单一民族国家文学之间的关系时,可以把"national literature"翻译为国别文学来使用,在这里国别文学也就是民族文学。第二,在研究一个国家的多民族文学时,或研究一个由多民族构成的国家之文学与其他国家、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时,应该把"national literature"翻译为民族文学来使用。关于第一点与第二点的区分很重要,如在比较文学的领域中进行东亚文学研究,在朝鲜国家本土发生的朝鲜文学既是国别文学又是民族文学,但栖居在中国本土的朝鲜族所创作的朝鲜文学只能够被指称为民族文学。第三,由于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在东方中国汉语比较文学界,应该把"national literature"翻译为民族文学来做为理论话语使用,否则"national literature"这个概念的二重意义同时出场,在中国汉语学术界缺少有效使用的学术语境,也会引起学科概念在逻辑上的混乱。第四,建国以来国内出版的有关比较文学方面的翻译材料几乎都把"national literature"翻译为国别文学,因此初涉比较文学者在阅读这些材料时务必注意,"national literature"在特定文本语境下的意义究竟应该翻译为国别文学还是民族文学。韦勒克于《比较文学的名称与性质》一文中的最后总结性表述在汉语比较文学界往往被这样翻译:“比较文学当然需要克服民族偏见(national prejudices)和地方主义,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否定或缩小不同民族传统(national traditions)的存在和活力。我们需要国别文学(national literature),也需要总体文学;既需要文学史,也需要文艺评论;我们需要只有比较文学才能达到的广阔视野。”(注:[美]雷纳·韦勒克著:《比较文学的名称与性质》,见于干永晶等选编:《比较文学研究译文集》,第158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按:关于韦勒克这一段表述的原文如下:"Comparative literature surely wats to overcome national prejudices and provincialisms but does not therefore ignore or minimize the existence and vitality of the different national traditions.We must beware of false and unnecessary choices:we need both national and general literature,we need both literary history and criticism,and we need the wide perspective which only comparative literature can give."见于René Wellek,"The Name and Nature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see René Wellek,Discriminations:Further Concepts of Criticism,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0,p.36.)这里的“国别文学”在汉语语境下显然应该被翻译为“民族文学”,否则在学理上不通。第五,我们在讨论比较文学原理凡涉及"national literature"这一概念时,考虑到汉语比较文学界统一于一个国家下的多民族文化语境,把其分别翻译为两个不同的概念来使用:即民族文学或国别文学,因为在汉语学术界,民族文学与国别文学应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国别文学这个概念的外延大于民族文学。这也是本文为什么把民族文学与国别文学并提的原因。可以说,对民族文学与国别文学这两个概念的梳理有助于深化对比较文学学科意识的把握。
    5、总体文学及其两个层面意义的整合
    在比较文学领域的诸种概念中,"general literature"这个概念也是经常被使用的,以往翻译过来的国外比较文学材料及国内用汉语撰写的比较文学著作材料,均把这个概念翻泽为总体文学。西方比较文学界对这个概念的定义比较模糊,从现在所掌握的材料来分析,总体文学这个概念应该有两个层面的意义在同时使用。
    第一,总体文学是以三种以上的民族文学或国别文学为研究客体的,即如法国学者梵·第根在《比较文学论·总体文学》一章中所指明的:“凡同时地属于许多国文学的文学性的事实,均属于总体文学的领域之中。”[12](p.208)但这一点并不是总体文学成立的惟一标识,梵·第根就总体文学还给出过另外一个相关的解释:“总体文学(一般文学)是与国别文学(各本国文学、民族文学)以及比较文学有别的。这是关于文学本身的美学上的或心理学上的研究,和文学之史的发展是无关的。‘总体’文学史也不就是‘世界’文学史。它只要站在一个相当宽大的国际的观点上,便可以研究那些最短的时期中的最有限制的命题。这是空间的伸展,又可以说是地理上的扩张——这是它的特点。”(注:[法]梵·第根著,戴望舒译:《比较文学论》第206-207页,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按:当时戴望舒在这部译著中把“总体文学”翻译为“一般文学”,把“国别文学”翻译为“各本国文学,现遵照当下比较文学界的约定俗成,我们还是换用“总体文学”与“国别文学”。其实在这里,“国别文学”也可以翻译为“民族文学”,括号中的“民族文学”是本文作者附加说明的。)根据梵·第根的解释来分析,在历史时空的观念上,总体文学研究的客体是发生在一段历史短期的横断面上限制于一种命题下的多种民族与多种国家的共同文学现象,即梵·第根所言:“它(总体文学)可以研究的文学事实很多很多,其本质又很不同。这有时是一种国际的影响:彼特拉克主义、伏尔泰主义、卢梭主义、拜伦主义、托尔斯泰主义、纪德主义……;有时是一种更广泛的思想、情感或艺术之潮流:人文主义、古典主义、纯理性主义、浪漫主义、感伤主义、自然主义、象征主义……;有时是一种艺术或风格的共有形式:十四行诗体、古典主义悲剧、浪漫派戏剧、田园小说、刻划、为艺术而艺术,以及其他等等。”(注:[法]梵·第根著:《比较文学论》,第208-209页,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按:由于戴望舒在此处翻译的一系列概念有着那时代的术语色彩,如“贝特拉尔格主义、服尔泰主义、卢骚主义等”,在此处引文中本言论地原译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可见,总体文学强调国际上对波及多种民族或多种国家一种文学现象研究的历史共时性,而不强调历史的历时性。梵·第根所例举的种种“主义”的确是在历史短期的共时性上同时发生于多种民族与多种国家地理空间中的共同文学思潮。
    第二,在法国学者梵·第根之后,美国学者韦勒克就总体文学这个概念的内涵曾给予补充。韦勒克认为,总体文学是指称诗学或文学理论:“总体文学’这个术语可能更可取,但它也有着一些缺点。总体文学原来被用于意指诗学或文学理论和文学原则。在近几十年里,保罗·梵·第根曾试图把这个术语形成一个与‘比较文学’相参照的特殊概念。根据他的理论,比较文学研究两种或多种文学之间的相互关系,而‘总体文学’研究超越民族界限的那些文学运动和文学风尚。”[13](p.49)需要说明的是,在西方文学界,源起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指的就是文艺理论,在文艺理论这个概念下含文学批评、文学理论与美学等。其实,韦勒克的这一解释在法国学者梵·第根那里也有着共识:“这(总体文学)是关于文学本身的美学上的或心理学上的研究。”在这里梵·第根又把美学与心理学突显了出来。所以在第二个意义层面上,总体文学又指称文学批评、文学理论、诗学或美学。(注:按:从心理学的视域对文学现象进行批评和研究,这样一种批评与研究视域也从属于文学批评、文学理论、诗学或美学。)由于诗学在术语上有着较大的外延,简而言之,总体文学在概念的内涵上接近于诗学。
    如果仔细分析关于法国学者与美国学者对总体文学的解释,可以发现,这两个层面的解释有着内在的意义联系。梵·第根在上述解释中所指明的种种“主义”,恰恰都是种种文学现象在历史的短期共时性上波及多种民族与多种国家所形成的共同文学思潮与共同文学流派,如彼特拉克主义、伏尔泰主义、卢梭主义、拜伦主义等,又如人文主义、古典主义、纯理性主义、浪漫主义等。这些共同的文学现象在空间上伸展、在地理上扩张已经波及了多种民族与多种国家,形成了共同的理论思潮与共同的理论流派,已经从一种纯粹的文学作品的层面整合、升华到文学理论、文学批评、诗学与美学的高度被研究,简而言之,升华到诗学的高度被研究。
    理解了这两个层面的内在意义联系,不妨给总体文学整合出一个定义:什么是总体文学?总体文学是以三种以上的民族文学或国别文学为研究客体,并且这一研究客体在历史短期的共时性上表现为在多种民族与多种国家所形成的共同文学思潮与共同文学流派,这些共同的文学思潮与共同的文学流派随着在空间上的伸展、在地理上的扩张,已从纯粹的文学作品层面整合、升华到文学理论、文学批评、诗学与美学的高度被研究,这就是总体文学。
    在概念上我们了解了总体文学的定义,反思在西方60年代发生并于80年代末波及中国的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反思于西方70年代末发生并在90年代初波及中国的后殖民主义,从全球化的视域来说,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与后殖民主义属于总体文学。只是国内学术界一直对总体文学这个概念缺少明晰的解释与定义,以至这个概念在东方中国汉语学术界失去了有效的学理使用价值,这是很可惜的。
    6、世界文学及其四个层面的理论分析
    什么是世界文学?世界文学作为一个术语是歌德1827年在评论他自己的剧本《塔索》的法译本时最早提出的。
    综述国内外比较文学理论对这个概念的定义,世界文学所包含的意义共有四个层面。在《总体文学、比较文学、民族文学》一文中,美国学者雷纳·韦勒克关于世界文学有一段经典论述,这段经典论述在国内汉语比较文学界影响很大,所以在这里我们首先把韦勒克的这段经典论述引出来,让初涉比较文学者走近韦勒克直接面对原典:“‘世界文学’是从歌德的'Weltliteratur'翻译过来的,也许有些不必要的夸大其词,它意味着应该研究从新西兰到冰岛的全部五大洲文学。其实歌德并没有这个意思。歌德用‘世界文学’来指称所有的文学将合而为一的一个时代。这是一种要把所有的文学统一起来形成一个伟大的综合体的理想,每一个民族在这个世界性的音乐会上将演奏着自己的旋律。但是歌德自己注意到这是一个非常遥远的理想,也注意到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愿意放弃它的个性。今天我们甚至可能距离这样一种融合的状态更加遥远了,并且我们会声称我们不希望民族文学的多样性消失。‘世界文学’也经常被用于第三种意思,它可以意指种种经典著作的伟大宝库,如荷马、但丁、塞万提斯、莎士比亚和歌德,他们誉满全球,流芳千古。因此‘世界文学’既成为‘名著’的同义词,也成为一种文学作品选的同义词,这种文学作品选在批评和教学方面有着它的公认性,但这些‘名著’和‘文学作品选’几乎不能够满足这样的学者,如果他准备了解整个山脉,或者不做这个比喻,他要了解全部的历史和变化,他就不能够把自己局限于这些高大的山峰。”[13](p.49)
    在西方比较文学界,世界文学这个概念有着争议性。美国学者克劳迪奥·纪延(Claudio Guillén)在《世界文学》(Weltliterature)一文中指出:“世界文学这个术语是极为模糊的,在一种较为肯定的方式上我们应该说,这个术语过于宽泛,所以容易引起更多的误解。”[14](p.38)需要强调的是,韦勒克这段关于世界文学的论述,是基于欧美比较文学界对世界文学这个术语进行讨论的整体背景下所给出的,但是他的论述比较突出他自己的个性化,因此并没有完整地展现出这个背景。如果把韦勒克的论述从这个背景中孤立出来,不去了解欧美比较文学界对这个术语讨论的整体理论,在某种程度上会误读韦勒克及读误世界文学这个概念。
    克劳迪奥·纪延在《比较文学的挑战》(The challenge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一书收有他的《世界文学》一文,在这篇文章中,纪延对欧美比较文学界关于世界文学的论讨有一个详尽综合性的理解,我们认为把纪延的综合性理解做为背景与韦勒克的个性化论述整合于一体,这样关于世界文学的理解才是准确的。
    在第一种层面意义上,世界文学这个概念是在宏观的意义上客观地、综合的、总体地指称五大洲的所有文学。在这里,世界文学是一个被放大了的、整体的“大文学”概念,用纪延的表述说:在这个概念的层面上,“文学本身是全世界的(worldwide)……只有在整体上是全世界的文学才能够被认为是文学”[14](p.38)。如中国文学、日本文学、印度文学、台湾文学、香港文学、英国文学、美国文学、新西兰文学、西印度群岛文学、南非文学、埃及文学、美国非洲裔文学、冰岛文学等等。
    在这个层面上,世界文学这个概念所指称的外延与内涵仅仅是在量上的总体性集合,没有表述的情感色彩,用韦勒克的话说:“它意味着应该研究从新西兰到冰岛的全部五大洲文学。”
    在第二种层面意义上,世界文学这个概念在外延与内涵上被缩小到专指欧洲文学。严格地讲,这个层面意义上定义的世界文学,在韦勒克的论述中被作为一个有争议的但又是常识性的问题而缺省,这个概念在欧洲比较文学界和文学批评界曾被广泛使用。在这里,世界文学实际上专门用来描述欧洲文学在本土之外的疆域被阅读与欣赏所产生的影响,因此在这个概念的使用上体现出法国学派影响研究的那种文化记帐式的欧洲中心主义倾向。以往某些欧洲学者在强调本国文学对外域文学的影响时,在一种强式文化的傲慢中把自己的本土文学称之为世界文学,自认为他们的文学对其他民族文学或国家文学有着巨大的影响,是世界性的,他们是见多识广的世界主义者(cosmopolitan),也因此他们在另一种表达的词语中把他们的文学称之为"cosmopolitan literature"(世界文学)。所以在这样一种理论话语的使用上,世界文学带有一种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色彩或西方中心主义色彩。
    欧洲学者费迪南德·布吕纳季耶(Ferdinand Brunetiére)在对欧洲文学进行评价时即认为:“这些伟大的文学作品,在它们与种种其他文学已经产生联系的范围内,并且这种联系与遭遇在程度上已经有了明显的结果,才能够属于我们。”[14](p.38)实际上,近十几年来在欧美比较文学界内部对这样一种欧洲文学即世界文学的评价一直有着反对之声,克劳迪奥·纪延在《世界文学》一文中即对布吕纳季耶给于抵抗性的回应:“说到底,他(费迪南德·布吕纳季耶)所言谈的欧洲文学,不要让我们称其为世界文学。”[14](p.38)在《文化与帝国主义》(Culture and Imperialism)一书中,赛义德(Edward W.Said)从后殖民批评的视角讨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的关系时,曾指明了从20世纪初以来世界文学这一概念被欧洲独占的倾向:“歌德关于‘世界文学’的想法——作为一个概念,是在大师著作的概念与所有世界文学的一种价值综合之间随意提出来的。这个概念对于20世纪早期的比较文学专业学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正如我所认为的,世界文学这一概念的实践意义和敞开的思想意识在于,只要文学与文化被关注,欧洲就是领路人及影响的主体。”[15](p.45)需要强调的是,欧洲学者在这一层面意义上所言称的世界文学,往往被国内比较文学界在教学与科研上所忽略,这样给世界文学这一概念的四个层面界分带来不少麻烦。
    在第三种层面意义上,世界文学这个概念是指称在全人类文学史上获取世界声誉的大师性作家之作品,用纪延的话说:“世界文学还有第三种被公认的与第二种概念截然相反的意义,即被限定于第一流的、顶级作家的作品。”[14](p.39)韦勒克所说的“‘世界文学’也经常被用于第三种意思,它可以意指种种经典著作的伟大宝库”,指的就是这一层面的意义。讲到在这里,就可以判断出,在韦勒克上述的论述中,他已经把那种狭隘的欧洲中心主义的世界文学概念省略提及。
    在西方人韦勒克上述所给出的例子之外,再援引一些文豪巨匠及其作品来说明。如屈原的《离骚》,曹雪芹的《红楼梦》,紫式部的《源氏物语》,泰戈尔的《吉檀迦利》,荷马的《伊利亚特》、《奥得塞》,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等等。这些作家的作品是在世界文豪巨匠的评价席上被阅读者与研究者的敬重永恒地镌刻于人类文学史的丰碑,且让后来者不可企及。在这个意义上,他们的灿烂与辉煌不仅属于哺育他们的民族和国家,而且是一笔由时间来检验的属于全人类、全世界的共同文学遗产,因此他们的作品是“世界文学”。美国比较文学教授亨利·雷马克(Henry H.H.Remak)认为:“‘世界文学’也暗示着一种时间的因素。世界声誉的获得通常需要时间。‘世界文学’往往只包括由经时间检验而证明其伟大的文学。所以‘世界文学’这一术语一般很少包括当代文学……。”[16](p.12)用韦勒克的话说,“‘世界文学’即成为‘名著’的同义词”,这里的“名著”就是指称那些属于全世界的文豪巨匠的大师性作品,它的确很少有当代性。
    在第四种层面意义上,世界文学这个概念是1827年德国大文豪歌德在一种诗性的文学理想中所提出的:“世界文学的时代已快来临”,“每个人都应该出力促使它早日来临”。[17](P.113)在歌德的憧憬中,世界文学在这里指称把各种民族、各种语言、各个国家及各种文化背景区域下的文学统一起来,整合为一个全人类伟大的文学综合体,并且在这一层面的世界文学概念上充满了和平,没有主流文学及二、三流文学之分。从西方欧美基督教文化传统的视点来看,歌德赋予世界文学的理想充盈着一种普世主义(universalism)精神;从东方中国儒家文化传统的视点来看,歌德的这一世界文学定义漾溢着一种天下平等的大同主义理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是谓大同。”[18](p.1414)郑玄注:“同,犹和也、平也。”[18](p.1416)在这里需要提及的是,西方比较文学界在讨论歌德的"Weltliterature"(world literature)这一概念时,总是用"cosmopolitan literature"来替换,从英语的辞源上来追问,"Cosmopolitanism"即是世界大同主义。
    但是,从韦勒克的评述“每一个民族在这个世界性的音乐会上将演奏着自己的旋律”,“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愿意放弃它的个性”来分析,歌德关于世界文学的诗意性定义只是一位诗人在和平的憧憬中完成的理想性表述,较之于第一个层面的世界文学定义,歌德所描述的世界文学不再是一种纯粹秉有综合性的、总体性的客观文学现象指称,用韦勒克的话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遥远的理想。”所以不应该把它带入比较文学原理或文学原理中,不应该把它作为一个客观的、有效的批评概念来使用。两位美国学者汉斯-乔茨姆·舒尔茨(Hans-Joachim Schulz)、菲利普H·雷(Phillip H.Rhein)在《歌德:关于世界文学概念的论文节选》("Johann W.Von Goethe Some Passages Pertaining to the Concept of World Literature")一章的《导言》中指出:“歌德(Goethe)的术语‘世界文学’经常被误解(misunderstood)。这个术语与‘世界文学’种种规范的历史记载没有多少关系,同时与国际上文学的大师性作品和所有伟大文学中的普遍主旨没有多少关系,也与那已经发挥国际影响的作品没有多少关系。”[19](p.3)因为,世界上的作家作品不可能放弃他们民族生存的个性来趋同于一种绝对普世的、大同的文学理想。如果民族文学之间或国别文学之间的价值差异性消失,而趋向于毫无个性的“普世”与“大同”,比较文学也就随之消亡而不存在了。我们不希望民族文学之间或国别文学之间的差异性消失,因为无论从世界文学还是从比较文学的视点来看,“合而不同”才是人类文学、人类文化与人类文明的发展走向。康乃尔大学学者沃尔特·科恩(Walter Cohen)在《世界文学的概论》中也强调:“更重要的是,世界文学不乞灵于东西方意识形态的消失。”[20](p.4)
    综上所述,世界文学共含有四个层面的意义:总量上的世界文学,欧洲中心主义的世界文学,世界名著的世界文学与歌德理想中的世界文学。如果把这四个层面作为一个参照系,更可以见出比较文学这一学科自身的特色。
    7、关于比较文学的定义
    在比较文学原理的讲述中,给民族文学、国别文学、总体文学与世界文学下定义,这不仅仅是为了说明、界分这四种概念本身的理论含义,而更在于把这四种概念作为一种澄明的理论背景,进一步为比较文学这一概念下定义营造有效的参照系。由于比较文学研究在视域和界限上的相对开放性,许多初涉比较文学者在理解比较文学这个学科定义时总是处在一种难以把握的状态中,我们认为,关键问题之一就是没有在学科意识上明晰地把比较文学与上述四种概念界分开来,再给予分别与共同的理解。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知道,民族文学研究或国别文学研究是以一种民族文学或一种国家文学为研究客体的,作为学科的成立,民族文学研究或国别文学研究是依凭文学现象本身在历史上存在的客观时空条件所定位,即客体定位,所以它们的研究视域与研究语境是单项度的、一元的。比较文学研究的客体是两种民族文学之间或两种国别文学之间的关系,作为学科的成立是在于研究主体定位,所以比较文学的研究视域与研究语境是双项度的、二元的。总体文学是以三种以上的民族文学或国别文学为研究客体的,注重在历史横断面的共时性上对波及各个民族与各个国家的共同文学思潮与共同文学流派进行研究。而世界文学这个概念则在四个层面的意义指称总量上的世界文学,欧洲中心主义的世界文学,世界名著的世界文学与歌德理想中的世界文学。
    思考到这里,上述四种概念的理论内涵已经介绍清楚了。但初涉比较文学者在概念的理解上往往容易混淆比较文学与总体文学,因为比较文学与民族文学(国别文学)的差异性是显而易见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之间的差异性是显而易见的,总体文学与世界文学之间的差异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仅在法国比较文学发展史上,对于比较文学研究的客体——关系,一直有着两类不同的说法。法国学者梵·第根认为:“地道的比较文学最通常研究着那些只在两个因子间的‘二元的’关系。”[12](p.202)美国学者韦勒克援引法国学者巴尔登斯伯格的观点:“‘比较文学’的另一种含义限定于对两种或多种文学之间的关系之研究。这种用法是由活跃的法国《比较文学评论》学派所奠定的,这一学派的首要人物即是已故的巴尔登斯伯格。”[21](p.47)
    其实,较为宽容地说,比较文学研究的关系既可以定位在两种民族文学(国别文学)之间,也可以定位在多种民族文学(国别文学)之间。但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主张比较文学研究的客体——关系,一般应该定位在两种民族文学之间或两种国别文学之间;因为一旦比较文学研究的客体扩展到多种文学关系之间,这势必加大了对研究主体——比较文学研究者在语言及知识结构上的要求,并且这一要求也不是一般比较文学研究者所可以做得到的,当然在国际比较文学界也有做得很成功的学者。所以,说比较文学研究的客体——关系是二元的(双项度)或多元的(多项度),这在理论上均可以成立。
    比较文学的研究客体——关系可以是多元的,但这并不等于说比较文学就是总体文学,以至于两者之间没有学科界限的区分。往往初涉比较文学者的困惑也就在于此:比较文学与总体文学有什么区别?在长期的比较文学教学与科研过程中,不少学者发现,如果对这一困惑不做出鉴别,初涉比较文学者还是不可能对比较文学这一学科的概念获取明晰的理解。
    民族文学与国别文学是比较文学研究展开的基础,比较文学是在两种民族文学(国别文学)之间或是在文学与其他学科之间寻找三种类型的学理关系:事实材料关系,美学价值关系和学科交叉关系。比较文学即使是在三种以上民族文学(国别文学)之间寻找事实材料关系或美学价值关系,也没有总体文学研究在历史时间的共时性上所提出的限定。比较文学研究可以在两种或三种以上民族文学(国别文学)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上寻找双方或三方以上共同的文学关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比较文学研究者蒲安迪(Andrew Plaks)的文章《中西长篇小说文类之重探》,在讨论中西小说相同的审美价值关系时,不仅反思了中国文学的漫长传统,还清理了从希腊史诗到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的漫长历史。但是,总体文学研究虽然涉及三种以上民族文学(国别文学)的共同现象,但仅限于作为一种理论化的文学思潮或文学流派在文学发展史几十年或十几年短期内发生的文学现象,如上述梵·第根所言。
    其实,比较文学与总体文学在学科意识上的确有着一定的共同性与交叉性,如两门学科的研究视域与研究语境都是多项度的、多元的,都涉及三种以上民族文学与国别文学,但两者之间的差异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此给出比较文学与总体文学之间的差异性,这对于初涉比较文学者在一种参照中明确比较文学的学科特性有着重要的意义。比较文学研究在学科意识上自觉地强调两种或三种以上民族文学(国别文学)之间的关系,自觉地强调研究主体“四个跨越”的比较视域及其汇通,比较文学做为一门学科的成立在于主体定位,并且比较文学研究在历史的时间与空间上不受限制,有历史的纵深感,可以在文学与诗学两个层面上展开;而总体文学研究不在学科意识上自觉地强调三种以上民族文学(国别文学)之间的关系,只把它们作为一种共同现象研究,不强调研究主体“四个跨越”的比较视域及其汇通,因此总体文学的成立仍在于客体定位(这一点与民族文学或国别文学一样),并且总体文学在研究的历史共时性上受到时间的限制,仅是在一个历史时期的横断面上展开,其研究的层面又局限于诗学。
    一言以蔽之,我们可以在比较文学的视角下讨论后现代主义思潮与全球化的问题,也可以在总体文学的视角下讨论后现代主义思潮与全球化的问题,两者所面对现象客体可以是共同的,得出的结论可以是大同小异的,但比较文学与总体文学在学科界限上拥有的共同性与交叉性,在比较文学这里是自觉的强调与突出,而在总体文学那里没有自觉的强调与突出。这正是两种学科意识的不同。理解这一点可以说非常重要的。
    还有一个问题是教师在讲授比较文学和学生在学习比较文学时所碰到的困惑。这种困惑是在两个层面上体现出来的。
    第一,从过去来看,近代以来那批在国外学成归国的留学生,他们不仅有着厚重的国学功底,也有着很高的西学水平,如王国维、胡适、鲁迅、辜鸿铭、陈寅恪、吴宓、朱光潜、钱钟书、季羡林等。他们的知识结构可谓是学贯中西、学贯古今。由于东西方学术文化在他们的知识结构中积淀为极好的学养以及他们的双语能力,他们的思考与研究从他们的笔下流出,自觉不自觉地融入在炉火纯青般的汇通中,中西古今在这里打通,没有隔膜之感。如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胡适的《〈西游记〉考证》、鲁迅的《摩罗诗力说》、陈寅恪的《〈三国志〉曹操华陀与印度故事》、吴宓的《荷马史诗与中国文学比较》、朱光潜的《诗论》、钱钟书的《谈艺录》、季羡林的《中国文学在德国》等。那么,他们的研究在学科上归类的话,究竟是民族文学(国别文学)研究还是比较文学研究?这是一部分初涉比较文学者在对比较文学原理进行更深入一步理解时常常提出的设问?从这个设问可以见出,他们是在努力整理自己对比较文学学科界限的明晰把握。
    的确,在汉语比较文学界,所例举出的能够被称之为比较文学大师的,就是上述这些学者,他们的一些研究成果就是比较文学领域中的典范文本。在比较文学的理论上,应该这样解释,他们学贯中西、学贯古今的学养使他们在自身的文学研究中,自觉而不自觉地把东西方文化汇通在一起而形成厚重的比较文学范本;这种“自觉而不自觉的汇通”是大师性学者所秉有的一种极高的学术境界,他们不需要刻意地强调比较的方法,因此我们认为这些大师性学者“自觉而不自觉的汇通”较之于普通的比较文学研究者所自觉强调的比较文学研究方法是两种不同的境界。所以可以把这些比较文学大师们在民族文学或国别文学命题下研究的成果称之为比较文学的典范,也可以把这些比较文学典范称之为秉有良好比较文学视域的民族文学研究或国别文学研究。
    第二,从当下来看,21世纪以来的高科技通讯技术——大众传播媒介和互联网——令人瞩目地成为推动全球化过程的动力。全球新闻直播、E-Mail、信息高速公路的介入已经开始消融了民族、国家和文化的疆界,大量的关于西方文学批评与西方文化理论的信息被传播、介译到中国本土学术界,并在某种程度上渗透到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代文论与中国现当代文学的研究中。当然这种“渗透”表现在具体的研究文本中,有的恰到好处并相当汇通,有的不成功并相当隔膜。比如有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在讨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弃妇形象时,把西方女性批评的理论恰到好处地汇入,形成一个相对自恰的体系;有的中国古代文论研究者在梳理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上“诗学”这一范畴的发展时,把西方关于诗学的思考恰到好处地作为参照背景,形成一个相对自恰的体系;至于现当中国代文学研究把西方的学术视域、学术信息与学术方法恰到好处地汇入形成相对自恰体系的现象那就更多了。
    那么对于这种恰到好处的汇通性研究来说,原本在民族文学或国别文学学科意义上成立的学术研究,在某种程度的接受与影响上与西方学术思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不再是在一种纯粹的单一学术语境和单一文化背景下展开的了,这究竟是比较文学研究还是民族文学研究或国别文学研究?并且面临着全球化的国际社会背景,中国本土学术界也不可能把自己封闭在一种纯粹单一的学术语境和单一的文化背景下。还采取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把他们在民族文学或国别文学命题下汇通很好的成果称之为比较文学的典范,也可以把这些称之为比较文学典范的文本,认定为秉有良好比较文学视域的民族文学研究或国别文学研究。
    近几十年以来,学科与学科之间的交叉性越来越大,因此新兴学科的产生越来越多。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与跨学科的比较研究视域,不应该仅是比较文学这一学科所专属,也应该是民族文学、国别文学、总体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的方法论之一。只是在比较文学这里,一切是在体系化的理论上所自觉执行而已。正如物理与化学的交叉产生物理化学,生物与化学的交叉产生生物化学,心理学与美学的交叉产生心理美学;这两种学科之间的确有着某种共同性,但并不因为两种学科之间所秉有的某种共同性而导致两种学科在概念的外延逻辑上无法成立,也不应该因此说两种学科之间就没有自身的学科界限。但话又说回来,正因为两种学科之间有着交叉与共性,学科界限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可区分性也是存在着的,并且也是可以理解的:一言以蔽之,比较文学的研究视域不仅属于比较文学在学科意识上安身立命的本体论,也是其他学科展开研究的方法论。
    思考到这里,我们可以参照上述基本原理讨论的背景,为比较文学下定义了。什么是比较文学?
    比较文学是以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与跨学科为比较视域而展开的文学研究,在学科的成立上以研究主体的比较视域为安身立命的本体,因此强调研究主体的定位,同时比较文学把学科的研究客体定位于民族文学之间与文学及其他学科之间的三种关系:材料事实关系、美学价值关系与学科交叉关系,并在开放与多元的文学研究中追寻体系化的汇通。
    收稿日期:200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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