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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短篇小说的叙述视角与功能(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广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 逄增玉 参加讨论

    二、限制叙事与自叙传模式
    《月牙儿》、《阳光》和《我这一辈子》是老舍的三个类似于中篇的短篇,都采取让第一人称叙事者“我”与小说主人公合二而一的叙事方式,讲述自己的人生故事,是小说主人公的自叙传。为何采用第一人称的限制视角?因为这种自叙传的小说几乎不像一般的短篇那样截取生活或主人公生活的一个短片,而是几乎如同生平传记,写一个人的大半人生或一生的际遇。如此近似于中篇或小长篇的小说,像写长篇那样安排一个上天入地无所不在的叙事者,显然不合适,因为没有那么广阔的生活场景和表达作者爱恨臧否的复杂立场和态度,如《四世同堂》。但这种迹近于压缩的长篇或中篇的小说又是写一个人的一生或半生——《月牙儿》和《阳光》里的女子前半生的生活已经决定了后半生,既然不适合用全能视角叙事,自然就合适采用限制视角,让叙事者兼主人公讲述自己的故事,在功能上就不会枝蔓浩繁,他或她讲自己的事,视野和范围必定有限,视野外的事情必然省略,篇幅不会太长。此其一。其二,这又是作者想让小说达到的功能或目的:让读者相信这个“我”讲述的自叙传的真实性——当然是虚拟的真实性。因为作者知道,小说和戏剧电影一样,里面的故事都是虚构和虚拟现实,读者观众也知道它们是虚拟的。但是故事讲得好坏却决定着读者观众对虚拟故事的相信度——看电影戏剧读小说的人都是为了故事和讲得好、讲得有趣的故事去的,在观看时间内他暂时愿意相信那是真实的,是在看成人童话,“暂时信其为真”。观看和阅读时间内的愿意相信虚拟故事是“虚构的真实”,才是所谓艺术真实的真谛,而非传统文学理论认为的文艺反映生活真实的老调和误区。写过《文学概论讲义》的老舍深知这一点,所以为了把主人公的自叙传式的故事讲得真实和吸引人、讲得集中而不枝蔓,他选择了限制视角。小中篇和主人公自叙传式的小说,老舍都采用限制视角。这几乎是个规律。
    三篇自叙传小说的叙事者兼主人公与作者的关系,也是小说艺术功能和效果的重要一环。总体上,三篇小说的作者都大于叙事者,主人公的生活和人生态度不等同于作者,但作者与他们的关系还是有所不同的。老舍出身于北平城市贫民阶层,对底层人民天然抱有同情,所以三篇里《月牙儿》和《我这一辈子》都是写底层贫民的;老舍虽然受过五四精神影响,对女性命运多有关注,但对女性的评价显然有着立场态度的差别:同情底层妇女,对上层社会和知识女性、新潮女性多持否定态度的认识,这样的态度也导致三篇小说里有两篇是女性自我讲述自己的故事,即一般而言的妇女题材。所以作者在小说里成为隐含的叙事者,主人公讲述自己的故事,隐含叙事者即作者听他们讲述自己故事之际,也在表现他与主人公叙事者的关系和对他们的态度,以此揭示故事的意义和价值。
    三篇小说明显都有老舍受到影响的英国和西方倒霉鬼故事的痕迹和潜在文本模式:人物及其生活故事是一连串倒霉、倒运的联接,一个厄运接着一个厄运,著名的长篇小说《骆驼祥子》也是这种模式。《月牙儿》里的好人家女儿因父死母改嫁、改嫁后继父又出走直至她卖身为娼的悲惨身世,如雾都孤儿的故事,命运的变化里一直有月牙儿的惨白记忆,实际写的就是一个被无良社会不断地吞噬穷人家女儿的“暗夜故事”,月牙之白更衬托出“暗夜”社会的沉重。老舍小说里多有这种城市贫民家女儿被生活所迫当暗娼的悲惨世界的故事,如《骆驼祥子》里的小福子。在这种悲惨叙事里,由于叙事者同时是主人公,讲的是自己的事,她的视野和认识所限,只能把自己命运的不济归因于命运多舛,是一系列个人家庭的不幸事件一步步导致她为了“吃饭的嘴”而卖身,卖身后也曾有改变的机会:被一个人包养,但那人的妻子找来诉苦求情而不是打闹,她因同情而放了那个男人,自己继续卖身,直到被警察抓捕入狱。穷人的不幸和善良都是罪过,倒霉鬼永远缠身。这样,这个限制叙事的“我”的讲述既是真实的,也是有限的,她还不能把造成自己和母亲的不幸归因于造成穷人一连串不幸的那个“暗夜”社会,更无政治和阶级之类,如当时的左翼小说那样。如此,虽然作者的整体立场和视野大于叙事者,但就这个故事而言,叙事者受到自我思想和生活视野范围限制的视角和态度,与作者即隐含叙事者的认识是等同的,非左翼的城市贫民出身的老舍在他诸多写下层社会的小说中,包括《骆驼祥子》,都是这样的认识和态度。换言之,老舍自己对下层贫民不幸因素的认识,使得他选择这样一位自我与社会认识有限的限制视角的叙事者讲自己的故事,作者的认识等同于、包含于叙事者的认识。这样的模式还表现于《我这一辈子》。主人公的角色由妓女改为巡警,他的不幸也都是一连串偶发事件:做裱糊匠的平静生活被师哥所坏:拐走了他的妻,为糊口当了巡警,中间也有几次改变命运的机会,却都由于时运不济而不断地下降,一辈子就是不断走下坡路。这个巡警以第一人称“我”的口吻和视角讲述自己的遭际,在同样是“逢好变坏”的不断的倒霉鬼模式里,有认命的平静而无过分的怨天尤人,叙事者态度里明显有作者的影子。小说的总体效果是作者大于叙事者,但具体的叙事过程却显得两者有等同之处:那么多的坏人坏事在揭示着社会的整体性不良黑暗,主人公和叙事者与隐含的作者却并未把批判的矛头对准社会。这固然会被左翼批判为只诉苦不揭底,却也避免了左翼小说的雷同化和概念化。
    《阳光》则显得有些不同。也是女子的自叙传,但身份和家庭不同,是上流社会的豪门小姐的故事。这个“我”集富贵、美貌于一身,家里有钱,受到娇宠,上学读书,时时处处都是自我中心,支配着别人,生活于她不是月牙儿的惨白衬托出的暗夜,而是阳光灿烂幸福无比。可是最后的结果依然可能是堕入下层,她嫁的权贵玩时髦养情人,她自以为“女权”地与丈夫闹离婚,不料却被“道德”的社会将她和丈夫都踢出局:这是一个可以养情人娶妾玩戏子却不可以离婚的“讲道德”、假道德道貌岸然的社会,这个以假为真的虚伪社会的规则,该女子并未弄懂。自此,这个自以为一切都是时髦地控制别人以自我为中心的富家女的阳光,彻底变成了月牙儿和暗夜。既受过五四思潮影响又对个性和妇女解放、新式教育、时髦现代存有怀疑的老舍,他有意选择的这个阳光里生活的无传统女德妇德的豪门女性自我讲述的故事,作者远大于叙事者,对立于叙事者,由于存在这种对立和背反,所以看不到作者的同情而只听到藏匿于叙事者背后的冷笑,作者的立场与叙事者兼主人公的自叙传故事的严重对立,叙事者的时髦解放与行为结果的背反,构成了对她和社会、道德的反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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