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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五四遗事》中的“五四”话题与40年代“遗事”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现代中文学刊》(沪)20 王风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五四遗事》是张爱玲1950年代中期在美国的创作,这个短小的故事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一则文化寓言,一方面是关于新文化传统的,另一方面则涉及张本人的个人史。张爱玲本人一直不认同新文学传统,对大叙事和新文艺腔尤其反感。作为上海十里洋场的“产儿”,她所真正关心的是作为日常生活的饮食男女。这篇作品带有对“五四”的反讽,一个自由恋爱的传奇,最终演变成“三美团圆”的话本。不过其恰好接续了鲁迅《娜拉走后怎样》的题旨,作为喜剧的《五四遗事》正可与作为悲剧的《伤逝》构成对话。《五四遗事》写作发表前后,张爱玲进入新的婚姻,其与胡兰成的关系也彻底结束。而也从此时开始,她与胡之间的“遗事”却不断被投射到新的写作中。张爱玲对男女问题持有非常现代的态度,认为只是两情相悦而不必以婚姻相承诺,这与胡兰成旧派的才子佳人之思奇妙地“错位契合”。及至二人结婚后,胡流徙生涯中幻想着“三美团圆”,才显露出他们之间真实的区别。《五四遗事》可以看做这一系列遭际的“镜像”,在此之后的张爱玲写作中,这些“遗事”多次被调动,缠绕其终身。
    【关 键 词】张爱玲/《五四遗事》/Stale Mates/娜拉/胡兰成
    【作者简介】王风,北京大学中文系
     
    《五四遗事》在张爱玲的作品中不是太引人注目,被人提及的不多,她自己谈论的也少。这个短篇的英文本发表在1956年9月20日纽约THE REPORTER双周刊,3又1/3页码,题名Stale Mates,后来收入《续集》时,在《自序》中附注“《老搭子》”。中文本刊在1957年1月20日夏济安主编的台北《文学杂志》第1卷第5期,8000字,题名则是《五四遗事》。
    自作自译是当时张爱玲的常态,1952年离开大陆到香港,在港三年,她是受美国新闻署资助进行写作的,《秧歌》和《赤地之恋》都是先有英文本再有中文本。1955年底赴美后,她首要的目标是在英美文学界能够生存,Pink Tears(《粉泪》)选择以往创作中最富戏剧张力的《金锁记》为基础进行扩张,大概是有她的考虑,不过失败了,十年后则自译为《怨女》。相对而言,Stale Mates篇幅短小,想必她并未期待能靠这个引起注意,更像是插空之作。
    张爱玲后来将中英文本都收入《续集》,其自序中解释:“故事是同一个,表现的手法略有出入,因为要迁就读者的口味,绝不能说是翻译。”关于是否“说是翻译”,因为两个文本她都是作者,自有其自由,因而可以尊重她的说法。不过故事的主体并无大的出入,男主人公罗(Lo)和女主人公范(Fan)恋爱了,罗有包办婚姻的妻室,为了爱情,他与礼法长年抗争,终于离婚成功。这是熟滥的新文艺故事套子,不过在这不无故意模拟“腔调”的叙述中,张爱玲埋入另一条深具自己特点的脉络。在长期的坚持中,范抵不过对容颜消失于时间的担心,而去相亲。作为报复,罗在离婚成功后另娶。接着二人旧情难断,罗又经历第二场离婚,终于达到最初的目标而与范结合。故事并未由此结束,婚姻很快成为爱情的坟墓,阴差阳错之下,罗的前两任妻子也被陆续接回家里,成了一夫三妻的旧话本俗套喜剧结局。
    《五四遗事》的故事应该很早以前就存于张爱玲脑中,《谈吃与画饼充饥》提到:“离开大陆前,因为想写的一篇小说里有西湖,我还是小时候去过,需要再去看看,就加入了中国旅行社办的观光团,由旅行社代办路条,免得自己去申请。”这十有八成就是后来写成的《五四遗事》。张爱玲小说题材大都有本事,有些来自家族或身边人,比如《倾城之恋》男女主角是香港沦陷时期她见过的(《回顾倾城之恋》),《红玫瑰与白玫瑰》三个主人公她与其中两人相熟(水晶:《蝉——夜访张爱玲》,《张爱玲的小说艺术》,大地出版社,1973年9月版),这都是她自己说的。而他弟弟也曾详解《金锁记》与《花凋》都是本于家族里的故事,而因为太过“真实”还引起原型的愤怒(张子静 季季:《我的姊姊张爱玲》,第9章,文汇出版社2003年9月版)。最近宋以朗披露并得到证实的,是张爱玲反复说“实在太坏”的《殷宝滟送花楼会》,本事居然是她同学告诉她的与傅雷的不伦恋(宋以朗口述、陈晓勤采写:《傅雷评张爱玲小说前后》,《南方都市报》,2013年2月5日)。其实这篇小说实在说不上写得坏,从写作发表时间来看,很让人怀疑是对半年前傅雷《论张爱玲的小说》的“报复”(尽管宋淇在《私语张爱玲》中说,当年张不知道迅雨就是傅雷,但窃以为未可尽信)。有了《自己的文章》不过瘾,这送上门的故事就没有放过的理由了。
    另一类题材应该来自于“小报”,1945年8月《杂志》第15卷第5期上有个《纳凉会记》的访谈录,张爱玲谈到“一直从小就是小报的忠实读者,它有非常浓厚的生活情趣,可以代表我们这里的都市文明”,相对而言,“大报”“与实生活离得很远了”。这个倾向她保持了一辈子,水晶《蝉——夜访张爱玲》有个生动的细节:“她引用业已逝世的丈夫Rehyer的话说,Ferd常说我专看‘垃圾’trash!说完又笑了起来,像是非常的应该。”事实上,这些“垃圾”提供给她广阔的创作背景,其中一些也成为素材。
    《五四遗事》这个故事现在还不知道是怎样一个来源,也许等她与宋淇、邝文美的通信全部公布后会有线索。这当然是个发生在中国的故事,欧美背景的读者毕竟隔着巨大的文化差异,也使得英文本的行文中出现一些必要的注释。比如张(Chang)太太质问:“Which of the Seven Out Rules have I violated?”对于这个“七出”,英文本就得解释:“Ancient scholars had named the seven conditions under which a wife might justifiably be evicted from her husband's house.”再如“填房”,确实有必要补充,“t'ien-fang—room filler,a wife to fill up a widower's empty room”。即便“艳福”这样在中国人人皆解的词,也需要“Yeng fu,glamorous blessings”的说明。
    这些还是技术性的问题。由于张爱玲同时是Stale Mates和《五四遗事》的作者,她拥有修改文本的无限权力,这简直是让翻译家羡慕甚至嫉妒的自由。讲到吃菱角,英文本形容为“the size and shape of a Cupid's-bow mouth”,汉文本就很自如地写为“一只只如同深紫红色的嘴唇包着白牙”。而更可观的是,汉文本添加了很多起承转合细节,所谓“迁就读者的口味”,则是她文风的自然流露。亦即弥缝故事,或者她喜欢的“婆婆妈妈,长篇大论”(1968年7月1日张爱玲致夏志清),英文本中所没有的最长的一处如下:
    ……他母亲病了,风急火急把他叫了回去。他一看病势并不像说的那样严重,心里早已明白了,只表示欣慰。他母亲乘机劝了他许多话,他却淡淡的不接口。也不理睬在旁边送汤送药的妻子。夜里睡在书房里,他妻子忽然推门进来,插金戴银,穿着吃喜酒的衣服,仿照宝蟾送酒给他送了点心来。
    两人说不了两句话便吵了起来。他妻子说:“不是你妈妈硬逼着我来,我真不来了——又是骂,又是对我哭。”
    她赌气走了。罗也赌气第二天一早就回杭州,一去又是两年。
    他母亲想念儿子,渐渐的不免有些后悔。这一年她是整生日,罗被舅父劝着,勉强回来拜寿。这一次见面,他母亲并没有设法替儿子媳妇撮合,反而有意将媳妇支开了,免得儿子觉得窘。媳妇虽然抱怨婆婆上次迫她到书房去,白受一场羞辱。现在她隔离他们,她心里却又怨怼,而且疑心婆婆已经改变初衷,倒到那一面去了。
    母亲装病叫儿子回来,为了让其接受儿媳,儿子夜宿书房。住在书房就意味着不同床,对于汉文读者不言自明。妻子进来,却吵了出去。这类新文艺作品常有的情节,张爱玲特别喜欢在小说中模拟。当然接下来婆婆儿媳微妙的心理变化是她的特色,不过这些“婆婆妈妈”确实容易让英语世界的读者一头雾水,所以干脆省掉。从叙事风格来说,这样的段落与其他相似的添加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让情节交代尽可能完整,与英文本的不避跳跃有很大的区别。再如:“密斯周原是郭君的远房表妹,到杭州进学校,家里托郭君照顾她,郭请她吃饭、游湖,她把同学密斯范也带了来,有两次郭也邀了罗一同去,大家因此认识了。自此几乎天天见面。混得熟悉了,两位密斯也常常联袂到宿舍来找他们。”这种无微不至的交代,是张爱玲小说特有的“细密”,也是她看重的中国小说的传统。在英文本中,基本都省略了。
    杭州西湖是她特意选择的故事发生地,不过对照二本,汉文本中“杭州”出现凡七处,“西湖”二处,英文本中“Hangchow”三处,“West Lake”二处。表面上,“西湖”出现的次数都不多,但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处于“杭州”的“西湖”具有着特殊的意味。因为有“杭州”,汉文本中不断出现的“湖”或“湖上”都会给人以具象的联想。英文本中,固然诸如“西泠印社”就直接消失,而“Hangchow”和“West Lake”,其实也并不是必要的,只是作为没有特殊指涉意义的地名存在。也许,因为这个故事在张爱玲心目中早被牢固地与杭州西湖联结,才会在英文本中偶然地出现。
    一个富有张爱玲风味的例子,就来自对“西湖”的描写:
    ……西湖在过去一千年来,一直是名士美人流连之所,重重叠叠的回忆太多了。游湖的女人即使穿的是最新式的服装,映在那湖光山色上,也有一种时空不协调的突兀之感,仿佛是属于另一个时代的。
    湖水看上去厚沉沉的,略有点污浊,却仿佛有一种氤氲不散的脂粉香,是前朝名妓的洗脸水。
    尤其“前朝名妓的洗脸水”这样的比喻,确实是张爱玲出色的才华,使人想起金陵的“秦淮河水尽胭脂”。在她更早的作品中,此类语句可谓层出不穷。英文本没有前一段,因为“过去一千年来”的西湖对英文读者来说,不可能有“重重叠叠的回忆”。而后一段的比喻大概是舍不得,留了下来:
    The pale green water looked thick and just a little scummy,and yet had a suggestion of lingering fragrance like a basin of water in which a famous courtesan had washed her painted face.
    “前朝名妓”在这里成为单数的“a famous courtesan”,那得是多大的脸。而且汉文本中的“洗脸水”,正如“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的杨贵妃的洗澡水,或者母夜叉孙二娘“由你奸似鬼,吃了老娘的洗脚水”之洗脚水,在汉语语境中并不引起过于具体的联想,只是个“意境”。而就英文而言,尽管courtesan比较高级,而且famous,远非普通“妓女”可以相比,但这洗过painted face的一盆子或一池子水,能给读者什么样的感受,就很难说了。因而这个句子中的“and yet had a suggestion of lingering fragrance”非常必要,用香味来引导对洗脸水的想象。反观汉文本,固然也有“却仿佛有一种氤氲不散的脂粉香”,但“前朝名妓的洗脸水”本已完足,“脂粉香”属于依附的修辞。
    尽管中英文俱佳的张爱玲,很注意此类微妙的区别并随处调整,但有时还是会不小心露出马脚。小说开头写小船上两男两女正吃菱角:
    “密斯周今天好时髦!”男子中的一个说。称未嫁的女子为“密斯”也是时髦。
    密斯周从她新配的眼镜后面狠狠的白了他一眼,扔了一只菱角壳打他……
    对中文本的读者而言,这是个熟滥的情节,男子的语调用不着指明,密斯周的反应也用不着解释。英文本毫无区别:
    “Miss Chou is very stylish today,” one of the men said.It was also stylish to address girls as “Miss.”
    Miss Chou glared at him through her new spectacles and threw a ling shell at him……
    问题在于,自打中文有了“时髦”这个词,在大部分情况下,言语的使用中一直有调侃的意味。而英文的“stylish”,从来只是个褒义词,应该得到微笑与“Thank you”的回报,怎么会招致“glared at him”和“threw a ling shell at him”的报应?
    可见,虽然两个文本的发表相隔四个月,英文本在前。但具体到这篇小说,从文本呈现的状态而言,无论如何,在她心中,显然先有汉语讲成的故事,英文的写作是受此控制的。情节发生在1924年到1936年,两个文本都有交代。但汉文本的标题是《五四遗事》,读者很容易明白这是“后五四”的场景。而向英语小说读者解释何谓“五四”,显然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副标题A Short Story Set in the Time When Love Came to China,爱情降临中国时的小故事,显然试图给出背景,不过如此抽象的说明其效果如何也是值得怀疑的。正标题Stale Mates,可以直译为“陈旧的伴侣”,当然就Stale 一词而言,似乎还需要找更富多义性的对译词。张爱玲自己给出“老搭子”的标注,倒不如说她是先有“老搭子”,再译成Stale Mates。“老搭子”是上海话,常凑在一起做什么的意思,比如“饭搭子”、“白相搭子”,用于麻将桌上,就是所谓“麻将搭子”。显然扣的是小说结尾一夫三妻正好凑一桌mah-jongg,而Lo将两位已经离婚的太太接了回来,可不就是“老搭子”。
    相对英文本,汉文本中注入了一些只有中国读者才能感到有意味的细节,比如谈到男主角罗和他的配角郭,有英文本所没有的如下介绍:
    两人志同道合,又都对新诗感到兴趣,曾经合印过一本诗集,因此常常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自称“湖上诗人”,以威治威斯与柯列利治自况。
    尽管威治威斯与柯列利治确实被称为The Lake Poets,而张爱玲肯定也没打算影射1922年在杭州西湖成立的湖畔诗社,以及同年出版的《湖畔》。但这个发生在1924年的故事,其所指涉的这个细节,确实染上了汉语读者所能联想到的“五四”气氛。同样,涉及到女主角密斯范的出场描写,英文本和中文本分别如下:
    ……while Miss Fan's was the beauty of a still life.She sat smiling a little,her face a slim pointed oval,her long hair done in two round glossy black side knobs.She wore little make-up and no ornaments except a gold fountain pen tucked in her light mauve tunic.Her trumpet sleeves ended flaring just under the elbow.
    密斯范则是静物的美。她含着微笑坐在那里,从来很少开口。窄窄的微尖的鹅蛋脸,前溜海齐眉毛,挽着两只圆髻,一边一个。薄施脂粉,一条黑华丝葛裙子系得高高的,细腰喇叭袖黑水钻狗牙边雪青绸夹袄,脖子上围着一条白丝巾。周身毫无插戴,只腕上一只金表,襟上一只金自来水笔。
    可注意的是,汉文本中的“前溜海齐眉毛”,是英文本所没有的。另外穿着方面,英文本的“Her trumpet sleeves ended flaring just under the elbow”,其所对应的汉文本的描写是:“一条黑华丝葛裙子系得高高的,细腰喇叭袖黑水钻狗牙边雪青绸夹袄,脖子上围着一条白丝巾。”这里所涉及的前溜海、裙子、夹袄、丝巾,无论样式、颜色、质地,都是“五四”新女性最富特征的配套装扮——严格地说,最为符合对“五四”“女校高材生”形象的想象。
    这些细节的差异,使两个文本有了本质的不同。英文本给予读者的,很可能只是一个奇异甚至荒唐的东方故事。而汉文本所谓“五四遗事”,有“五四”这样的背景,整篇小说撑出了很大的张力,社会批评与文化反思的意义俱在。
    对于“五四”,对于“新文艺”,张爱玲一直以来的语气间,并没有多大的认同感。初出道时的《自己的文章》,就颇为盛气地对“时代的纪念碑”式的创作祈望嗤之以鼻,声称自己“只是写些男女间的小事情”。“新文艺腔”在她那儿屡屡被提及,一直是个绝对可笑的负面词汇,“根本中国新文艺我喜欢的少得几乎没有”(1974年6月30日张爱玲致夏志清)。而晚年《谈看书》,中间一段叙及二十年代以来的“社会小说”,如数家珍,可以想见其阅读之多,实际也可想见对其影响之大。张爱玲所叙述的这一传统,或者说她所汲取的营养,正是新文学兴起后与之并行的旧小说一路的主流。这就不难理解她为什么最初会投稿于《紫罗兰》,又为什么对傅雷给予她的期待生出那么大的反抗。
    不过,对于胡适、周氏兄弟这些新文化运动的核心人物,张爱玲虽不感到亲近,倒也一直没有什么苛评。1952年到香港后,她的目标就是去美国,然后在那儿生活下去。1954年,她寄《秧歌》给在美的胡适,猜想私下的原因倒不在于期待得到如何的评价,而是以胡的人脉,结交后说不定可备不时之需。大约出乎她意料的是胡适极为认真的阅读,翌年赴美后和胡适几度交往,胡的宽厚给张很大的安慰和感动,以至于“如对神明”。胡适去世后,在回忆文章《忆胡适之》中,张爱玲专门谈到“五四”:
    我屡次发现外国人不了解现代中国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不知道五四运动的影响。因为五四运动是对内的,对外只限于输入。我觉得不但我们这一代与上一代,就连大陆的下一代,尽管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我想只要有心理学家荣(Jung)所谓民族回忆这样东西,像五四这样的经验是忘不了的,无论湮没多久也还是在思想背景里。荣与佛洛依德齐名,不免联想到佛洛依德研究出来的,摩西是被以色列人杀死的。事后他们自己讳言,年代久了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
    这样的议论在张爱玲那儿是极为罕见的,将胡适喻为先知摩西,其背景是当时大陆的胡适大批判,因而对“五四”有这样的议论。1955年11月张到美国,至翌年2月在纽约停留,同胡适有过几次见面。随后约半年就有了《五四遗事》的英文版,不到一年又有了汉文版。严格地说,在这部小说中,张爱玲对“五四”所带来的自由恋爱,也就是Love Came to China并不否定,只是带着嘲讽的语气描写当年的做派。小说重心在于Love这个东西进入中国环境后的变异,被拖回了传统。诚所谓播下龙种,收获跳蚤。这有点类似她对新文艺的看法,70年代初接受水晶访问(《蝉——夜访张爱玲》),在被问及鲁迅时她有这样的议论:
    谈到鲁迅,她觉得他很能暴露中国人性格中的阴暗面和劣根性。这一种传统等到鲁迅一死,突告中断,很是可惜。因为后来的中国作家,在提高民族自信心的旗帜下,走的都是“文过饰非”的路子,只说好的,不说坏的,实在可惜。
    由于张爱玲一贯心高气傲的自我表述,她与“五四”相关联的一面通常不被重视。这一段也是偶然被问及才带出来的,如果怀疑采访者记录的忠实程度,或者张是否只是应付性地随俗表达?那么她在英文创作屡屡碰壁后的反应,似乎能说明些问题。离开大陆以后,张爱玲明显是计划以英文写作立足,并以韩素英(即韩素音)为对照,认为自己远比韩高明,不会写韩那一路的东西。但与韩的成功相反,张几乎连出版社接受她的作品都困难,最后终于愤激地说:“我一向有个感觉,对东方特别喜欢的人,他们所喜欢的往往正是我想拆穿的。”(1974年11月21日张爱玲致夏志清)自然,西方想看到的东方,或者他方,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想象或补足自己的缺失。
    所谓“拆穿”,毋宁说是鲁迅的气质。事实上,刚出道的张爱玲,尤其她的《金锁记》,在评论界是立即与鲁迅联系到了一起。1944年5月,《万象》第3卷第11期刊载迅雨《论张爱玲的小说》,其中提到“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同时的1944年5、6月《杂志》第13卷第2、3期,胡兰成《评张爱玲》则干脆说,“鲁迅之后有她。她是个伟大的寻求者”。这是最早的两篇重要评论。傅雷所谓“《狂人日记》”,大概是一时手滑,本要说的是《呐喊》《彷徨》之类,因为《狂人日记》中很难说“某些故事”。虽然傅雷因他的文章与张爱玲起风波,但胡兰成发表文章时与张已是出双入对。看来她是并不反对这样的联系的。确实,就所塑造的人物的力量而言,曹七巧并不弱于祥林嫂,而由《金锁记》联想到《狂人日记》也并非没有道理。《狂人日记》和《金锁记》的开头: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狂人日记》)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金锁记》)
    都是月亮,都是隔着三十年。二人气质殊异,而材质差似。因而不可因张爱玲反复强调她与旧小说传统的渊源,不断讽刺新文艺的腔调,就忽视她与“五四”的关联。类如《五四遗事》,恰恰是最“五四”的。
    有关男女问题,“五四”时期《新青年》上多有讨论,比如周氏兄弟涉及的“贞操”、“节烈”等。胡适组织翻译易卜生(《新青年》“易卜生专号”,1918年6月第4卷第6号),其中尤其《娜拉》,引起巨大社会反应,娜拉也成为女性独立最重要的文化符号。这个剧本前两幕译者是罗家伦,而最后一幕则是胡适亲自操刀,全剧的结局:
    郝 你不信,我却要信。你告诉我,我们应该变到怎样?
    娜 须要变到那步田地,要使我们同居的生活,可以算得真正夫妻——再会了。(他从外厅上走出去了。)
    郝 (倒在门边一张椅子上,坐下,双手蒙着脸。)娜拉,娜拉!(抬头四望,站起来。)没有人了,他去了!(忽起作希望之心。)“奇事中的奇事?”
    (外面大门关闭的声音)
    随着这“大门关闭的声音”,中国的“娜拉”也开始“走出去了”,有从丈夫那儿走出去,但更多的是从父亲那儿走出去,这就是所谓的“新女性”。不过,四年半后,1923年12月26日,素来思考冷峻的鲁迅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对着那里的女学生发表了一个演讲,题曰《娜拉走后怎样》。娜拉走了,“只听得关门声,接着就是闭幕”。易卜生和胡适以为问题解决了,鲁迅却认为,问题才刚开始:“娜拉或者实在也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为什么,卑之无甚高论,“直白地说,就是要有钱”:
    所以为娜拉计,钱,——高雅的说吧,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
    过了近两年,1925年10月,正是新文学恋爱小说开始大为兴盛的时候,鲁迅写作了《伤逝》。周作人在《知堂回想录》中说:“《伤逝》不是普通恋爱小说,乃是假借了男女的死亡来哀悼兄弟恩情的断绝的……”其理由大概是小说完成前不到十天,周作人刚翻译了一首诗,题名就是《伤逝》(丙丁:《伤逝》,《京报副刊》,1925年10月12日)。就他们弟兄间的知根知底,周的说法是可以相信的,不过这也只有当兄弟的才能读得出来。
    所以还是回到普通读者的阅读立场,小说《伤逝》讲述了一个自由恋爱的悲剧故事,其模式还是鲁迅特有的“走后怎样”。子君和涓生冲破家庭阻挠走到一起,这一当时其他同题材小说结尾的情节,在鲁迅只是叙述的开始。男女主人公的自由恋爱胜利了,然而接着是无穷无尽琐碎生活的磨耗。更重要的是经济的问题,也就是没钱了,涓生失业。而子君从头到尾就没有“经济”,于是终于连爱情也消耗净尽。正如《娜拉走后怎样》里说的,“不是堕落,就是回来”,子君回到了父亲的家里,死了。
    就鲁迅所认为的真正的女性解放,即出走的娜拉,并且拥有自主的经济权,张爱玲几乎可称得上理想模型。1938年初,18岁时她逃出父亲的家,依母亲和姑姑生活。其后最晚到1943年,在文坛陡然大红,经济完全独立,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用别人的钱,即使是父母的遗产,也不如用自己赚来的钱自由自在,良心上非常痛快。”(《苏青、张爱玲对谈记》,《杂志》,1945年3月第14卷第6期)鲁迅告诫姑娘们“万不可做将来的梦”,张爱玲天生就是个现世主义者。“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传奇再版的话》)出名了,有钱了,感情的选择方面,也就有了自主的支配权,即使亲人也很难插手。同年张爱玲结识胡兰成,开始自由恋爱,一切似乎都很圆满。
    从这个意义上说,张爱玲可以算是真正的“五四”产儿,不过最后收获的却还是悲剧。两人之间不能长久,其实并不在于世道的变迁,而在于能够相容本就是一场误会,在张爱玲那儿更是错觉。胡兰成是旧式才子,所谓“才子”,在中国有着很长的传统,并且发展出一种文化。简单说,就是在男女关系上,以“才”换取一定程度的道德赦免,因此“薄幸”也可以获得审美。本来,这与以“力”、以“钱”获得性优势并无太大区别。但对受者而言,“才”是内在的,是所谓智力魅惑,因而是吸引而非强迫。而对施者而言,正因为本不是强迫,那就无须自责,更谈不上受谴责。
    胡兰成的自述,也可以轻易看到这种关系。面对目无余子的张爱玲,他几乎是轻而易举地进入,除了技巧的熟练,更在于心态的良好,毫无追求者的患得患失,因为本就谈不上是个追求者。接着将二人的相处营造得毫无烟火气,与世俗生活完全隔离。恰恰张爱玲自视极高,小说以平庸为传奇,自己要的却是真正的传奇。加以从小处处反抗,本就对世俗观念不以为然,只要“两情相悦”,甚至胡本有妻室她也无所谓。结果这一极为前卫的现代观念,与胡古老的才子佳人之思,奇妙地“错位耦合”在了一起。
    这种镜花水月自然不能接触空气,张在胡大难将临之时与其缔结婚约,是准备义无反顾的。而且此时胡与原配已经离婚,并无事实的障碍。不过在胡那儿,这还是才子佳人故事的一个情节而已。也就半年,在武汉与“小周”(训德)又结了一次,再不到一年,在温州与“范先生”(秀美)事实夫妻。同时对于张爱玲,他的意愿是也要保存在那儿,这种局面对他根本就不成问题。在张要他抉择时,他理直气壮地拒绝,因为他的道德决定了,他对谁都不能“负心”,那不公平。
    终于,张爱玲与胡兰成决裂,像极了胡适译本中娜拉所说的话:“须要变到那步田地,要使我们同居的生活,可以算得真正夫妻——再会了。”之后胡东躲西藏数年,1950年离开大陆,在香港半年后往日本。此时“小周”结婚了,“秀美”无法再见了。不过在东京他又有了“一枝”,接着是佘爱珍。期间找一切机会联系张爱玲,函件中语气不无撩拨,直到张最后警告才作罢。二人最后的分手对张爱玲是致命的打击,按她的说法,是“萎谢”了,不可能再有爱。而对胡兰成而言,这不过是他生活中——不是“生命”中——的一段际遇,而且是与“民国女子”,其得意是远超乎惋惜的,因而有了《今生今世》那样,愿话于天下人共知的腔调。
    张爱玲1955年底到美国,翌年3月结识赖雅(Rehyer),8月14日就结了婚,与过去的生活一撅两段。而9月20日Stale Mates就刊出了,像是结婚的纪念品,随后就是汉文本的《五四遗事》。Stale Mates的副标题A Short Story Set in the Time When Love Came to China,无论如何是个必要的存在,用以解释小说的意旨。到汉文本就无需了,不过汉文本又另起了一个奇怪的副标题:《罗文涛三美团圆》。
    首先“罗文涛”就莫名其妙,张爱玲固然喜欢给自己笔下的人物起俗气的名字,但在本文中所有人物都只出现姓氏。男主角罗(Lo)和配角郭(Wen),女主角范(Fan)和配角周(Chou)。其中英文本中的Wen,不知原想的是闻还是温,改为郭,大约只是为音节上更为协调。其他两位罗的前夫人,一位是王(Wong),而原配张(Chang),在汉文本中真是过于惨淡,是由于“娘家人却气得揎拳掳臂,说:‘他们罗家太欺负人。当我们张家人都死光了?’”读者才知道姓张。总之,都是姓氏,没有一位出现过名字。这样处理的原因,应该是由于本篇先有英文本,对英文读者来说,“我们‘三字经’式的名字他们连看几个立刻头晕眼花起来,不比我们自己看着,文字本身在视觉上有色彩”(《忆胡适之》)。这种做法到汉文本也就延续了过来。
    既然如此,何必在副标题中冒出个“罗文涛”?实在是难以素解,大约只有她自己清楚了。小说中对罗的描写,“身材较瘦长的一个姓罗,长长的脸,一件浅色熟罗长衫在他身上挂下来,自有一种飘然的姿势。”这似乎有点像谁?
    当然,并不是说这篇小说是在影射什么。故事应该另有来源,“三美团圆”的原型,是发生在别一个时间别一个空间的别一些人,甚至“关起门来就是一桌麻将”也可能是她听来的原话。只是当年胡兰成所希望的才子佳人的结局也正是“三美团圆”,张爱玲写作时潜意识中很难不泛起这些吧。其时她很大程度是为了美国绿卡而再度结婚,正采取措施彻底终结胡兰成的纠缠,“团圆”终究成为了她巨大词库中最具有反讽性的一个词汇。
    十一年后赖雅去世,张爱玲完全与世隔绝,晚年为了躲避fleas(跳蚤),拼命搬家。她自己所承认的处女作《天才梦》,结尾的名句:“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四十年后,她才意识到是“虱子”的误写(《对现代中文的一点小意见》)。不过无论如何,这种原是精神的“小咬啮”最终施加于实实在在的肉体,确实让人同情。对于世人,张爱玲也像躲避“蚤子”一样逃难。因而,在美国生活了四十年的张爱玲,除了《同学少年都不贱》,没有一篇小说的题材晚于她赴美之前,她所有的生活记忆都封闭在了那个时候。
    别人的故事总会写完,终于,她开始写自己的故事,题目是《小团圆》——是的,还是“团圆”。
    有朋友转来一条微博,6月28日15∶28祝淳翔(zcx1997)先生所发,如下:
    《中天[堂]闲话》改《闲话》的今年第3期,头一篇写张爱玲的文章,似乎还把迅雨文中的猎人日记误以为是狂人日记,还大发议论。无感啊……
    这真是无以自辩的错误,而且厚诬傅雷。本文是课稿的改写,所以并不依普通论文体例,只做了一些文间注。Stale Mates和《五四遗事》,曾远求纽约和台北的朋友查找原版本。但因为赶着提供给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其他的资料征引有数条来不及核对原刊。迅雨文章中这句话,似乎二十多年前就已误读,要命的是印象还特别深,而且众多研究论文都如此误引,弄得自己从未觉得有问题。《闲话》约稿,说是小圈子的非正式出版物,心想就这么着先给朋友看看也好。如今既经指出,虽删削相关内容无伤于论述,但还是保存原样为好,以为异日之鉴戒。
    本文他处较前稿改写了些许字句,并添加一条语例。因又想起会议宣读时,听者的兴趣大多集中于罗文涛究竟是否影射胡兰成。当时颇有些意外,以为自己所做的无论如何不是索隐,怎么就纠缠到这上头了?
    原来写作时,末了时间不够,仓促结尾,“罗文涛三美团圆”未曾详论。今引陈子善先生之先见如下:
    后来,张爱玲创作短篇小说《五四遗事》,副题也正是“罗美[文]涛三美团圆”。到了《小团圆》里,张爱玲写到九莉怀疑邵之雍亡命时与小康、巧玉的暧昧关系,却设问:“等有一天他能出头露面了,等他回来三美团圆?”紧接着又对邵之雍仍不断写下“百般譬解”的长信给九莉作出了“按照三美团圆的公式,这是必需的”之解释。邵之雍做着“三美团圆”的美梦,而九莉终于受不了:“唯一的感觉是一条路走到了尽头,一件事情结束了。”《小团圆》与“大团圆”正相反对,是对“大团圆”的反讽(《看张及其他?〈小团圆〉的前世今生》,中华书局2009年10月版)。
    洞察甚是可佩。其中之引言见于《小团圆》之“十”,而此前“九”写的全是乡下看戏,也有“九莉无法再坐下去,只好站起来往外挤,十分惋惜没看到私定终身,考中一并迎娶,二美三美团圆”。
    胡兰成“三美团圆”的憧憬,张爱玲自然心知肚明。《五四遗事》中莫名其妙冒出来的“罗文涛三美团圆”副标题,或乃张爱玲心念一动,随手添造以射覆胡兰成。当然《五四遗事》远早于《小团圆》,不能以《小团圆》证明《五四遗事》也是自写身世。正如“《传奇》里的人物和故事,差不多都‘各有所本’的”(水晶:《蝉——夜访张爱玲》),《五四遗事》的“老搭子”也“有所本”,但那应该是“另有所本”。
    已记不得多久以前读过一篇文章,许宝騤《俞平伯先生〈重圆花烛歌〉跋》(《新文学史料》1990年第4期),中云:
    余晚年稍治“红学”,抉微发隐,偶有所见,辄撰文刊载于《团结报》,必先向平兄请教,获益良多。余有说香菱与陈圆圆一文,兄且嘱姊为查验资料,落实二人左眉梢上之一粒红,不敢说铁证如山,亦可谓妙证如水,余得书后果如兄所言大喜欲狂。
    之所以经年不忘,在于觉得“妙证如水”一语甚是佳妙。至于香菱与陈圆圆究竟如何关系,倒也不曾上过心。如今查找,见载《团结报》1981年9月5日,《抉微发隐 共话红楼》系列之“五、试猜英莲——香菱之谜(续)”之“附录:有趣的补充”:
    我的表兄姊丈俞平伯见我前文后,特检出一本书相赠,并说“弟阅此书,必大喜若狂。”书名《沧桑艳》丹徒丁闇公(傅靖)作……
    所谓“前文”,即1981年8月8日、22日连载之“五”。大略而言,许宝騤以为香菱乃陈圆圆的影射,结果俞平伯提供材料,落实陈圆圆和香菱一样,二人皆有“左眉梢上之一粒红”。不过,此有关陈圆圆的资料后出,故不能“铁证如山”,只能退一步“妙证如水”了。
    红学我素不敢窥园,但说香菱与陈圆圆有关系,真觉得匪夷所思,是诚不能赞一语也。然小说一道,所谓“原型”,作者心绪微动,总在是与不是之间。定要强求,要么一说就错,要么一说就俗。斯乃横摆浮搁,言之即止,方可谓“妙证如水”。
    姑也索隐以为胡闹。《五四遗事》开始出场的两位女性,一是“范”,一是“周”,此二姓当于张爱玲至为敏感。胡兰成要成其“三美团圆”的,恰是一姓周(训德),一姓范(秀美)。又文中有:“他们罗家太欺负人。当我们张家人都死光了?”
    或问:那又如何?
    曰:却也并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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