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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的“重复”结构与隐喻意义(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李今 参加讨论

    
    我以为两两对立又对称的图式是《卖血记》建构人物谱系关系的一个显在规则。许三观和许玉兰无疑处于这成双成对图式的中心,他们都犯了生活错误,因这个错误,又勾连出另外两个家庭。特别是围绕着许玉兰与何小勇的孩子一乐的纠结,在许三观一家与何小勇一家之间又构成了一组对立又对称的关系。许三观和一乐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是许三观与血头的隐喻性关系,这同样是一个两两对立又对称,而进一步与平行层面相错综的组合,从而使文本的家庭层面和政治层面在此会聚。
    余华在韩文版自序中,曾开诚布公地宣称《卖血记》“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这是一句很费解的话,前面分析大概反而可以说明,它是一本关于不平等的书。但这是《卖血记》故事的潜在内涵,或者说是内在的聚焦核心。小说揭示的不平等的“社会的结构”,其形式正如其“隐藏的力量”之性质一样,它“隐藏”在卖血故事的背后,也隐藏在卖血阶层的认识视域之外。如果说《卖血记》纵向编织的重复,是引导读者进入社会结构深处的线索,它横向设置的重复则成为展现许三观们寓居社会方式的舞台。许三观及其邻居们所信奉的是“另外一种对平等的追求”。如余华所说,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⑧,他所斤斤计较,争来斗去的“平等”只限于同一阶级的“邻居们”。
    余华对人物的刻画向来不注重性格,而更关注其欲望,因为他认为“欲望比性格更能代表一个人的存在价值”。《卖血记》从始至终充斥着人物的掏心直白,每个人物都要清楚交代其动作的理由和动机正出于作者的这一考虑。由此可以发现,与平等相关的公平意识是被许三观们所认同的价值原则。但问题是,每个人都在这一公共原则下为实现自己的欲望打着小九九。许三观们的平等是买卖式的公道,用“算计”来衡量。虽然他们在“社会的结构”中吃了大亏,却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是他们要卖血?反而津津乐道于“卖血”买卖的划算,但与自己的邻居们打交道却是分毫不让,并由此生出“人不欠我,我不欠人”的公平规则。许三观花掉八角三分钱请许玉兰吃饭,就有理由让她嫁给他。而何小勇拒绝没结婚就替许玉兰还这八角三分钱的债,也成为他失去许玉兰的理由之一。为追求许玉兰,何小勇可以经常给其父买酒;一旦失败,马上白吃白喝,许玉兰父亲也甘心忍受,直到两相扯平后宣布“戒酒”。本来是一乐为帮三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但许三观却拿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做文章,让许玉兰找何小勇去要钱,还理直气壮地认为“我要是出了这钱,我就是花钱买乌龟做”,白养了一乐九年,已经便宜那个何小勇了。大饥饿时期,许三观为让全家人吃上一顿饱饭去卖血,也因为计较让一乐和自己的儿子一样去吃面条,就是“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了”,而使一乐委屈痛苦到离家出走,饱受折磨。
    在许三观一生中,最让他感到耻辱的,当然是莫过于老婆和别人生了野种,但他为了心理平衡也重复许玉兰的错误一回,甚至两人面对彼此出轨的反应都相互重复,以家务罢工作为报复的手段。“文化大革命”中,许玉兰被打成妓女批斗,许三观相当真诚地说“我和她是一路货色”,一再重复“其实都一样”。
    许三观一家与何小勇一家相当对称:一方是两个儿子,一方是两个女儿,一乐则是两家成为冤家对头的纠结。不必说许三观对何小勇恨之入骨,视其为恶人,而自认是善人,但他却与何小勇如出一辙,被林芬芳的丈夫骂为“禽兽不如”,使许玉兰怒斥“你怎么去学那个王八蛋何小勇?”面对一乐闯祸,许三观与何小勇同样因怕花钱而拒绝为方铁匠儿子付医药费。许玉兰与何小勇的女人更是旗鼓相当,一报还一报。先是许玉兰去找何小勇为一乐闯祸买单被其羞辱一番;后因何小勇被撞,其妻求告一乐去喊魂,又被许玉兰讽刺挖苦,甚至两人之间的相互谩骂都呈对偶句。
    这些家庭闹剧一再被作者安排在家庭之外的广场,由此进一步建立起许三观与他邻居们的关系。小说纷至沓来的“他们说”,“×××说”,不仅仅是制造节奏,调节叙述语调的形式因素,对于许三观来说,实为事实和真理。他不仅亦步亦趋地重复“他们说”来为自己行为寻找支持和辩护,甚至“他们说”往往决定了他的思想和行为。《卖血记》中一再浮现的模糊而实在的邻居们,与鲁迅的“看客”们可看作是文学史上文本互文的重复变异现象。但《卖血记》建构的不是“看客”与先觉者、革命者,或狂人的对立,而是许三观与邻居们的同质性。在许三观们的世界没有启蒙者,他们在现实中相互愚昧着,也相互启蒙着。许三观们都不是一般喜剧中的傻角,但他们的不吃亏,精于算计却往往是犯糊涂,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正因为他们过于斤斤算计公平,反而使公平的意义丧失殆尽,于己于人都造成极大的伤害。表层较真儿的平等与效果的适得其反,无声地反讽了许三观们与世界打交道方式的悖谬。
    《卖血记》中的不平等关系主要在许三观与一乐,许三观们与血头之间体现出来。虽然两者分属于家庭和社会的不同层面,却是一种有差异的隐喻性重复。一乐与许三观的非血缘性使他能不能被这个家庭所接受,在家庭中居于何种地位,完全要看许三观的态度。这正与血头握有卖血者的允准权关系类似,谁与血头的交情深谁的血才被接纳,许三观之于一乐正与血头之于许三观相当。为偿还方铁匠的医疗费将家具赎回,许三观用一家五口人一年的糖票买了一斤白糖去贿赂血头,一再讨好说是为了“孝敬”。大饥荒时期,为让家里人吃上一顿饱饭,许三观第三次求血头买他身上的血,而血头竟以“恩人”自居,还体贴地让许三观不必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就滴水相报吧”,将卖血钱的零头给他就可以了。无论是“孝敬”之举,还是“恩人”身份同是小说描写一乐与许三观关系的重笔之处。许三观要上房,一乐就扶梯子;许三观干活,一乐就准备脸盆、毛巾和茶水;许三观把桶掉到井里了,一乐就奋不顾身打捞上来。虽然一乐曾因许三观不带他去吃面条,赌气找何小勇认亲爹,但他最终还是以孝敬和忠诚之举赢得了许三观的认可,甚至是超越自己亲生儿子的爱。三个儿子和许三观的关系,多少也有些卖血者阿方、根龙、许三观和血头关系的投影。根龙因为孝敬血头最多,获得最大的面子,直到他命丧黄泉,许三观还要央求血头看在“根龙死了没多久,他尸骨未寒”的面子上,允许他再卖一次血。许三观也同样以一乐的恩人自居,用白养了一乐九年去说服方铁匠,让何小勇“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但小说设置的这组重复关系又显然在性质上截然不同。许三观对一乐是绝对的恩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血头对卖血者实际上是依附者,只因卖血者群体的存在,才会有管理者血头,甚至毋宁说血头是被卖血者养活的。但血头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权力位置,却不仅让血头,而且让卖血者都对其恩情确信无疑。可见,这两对有差异的重复关系事实上是一组强烈对比的修辞:许三观对一乐的恩越大,血头自居为卖血者恩人的话语和姿态就越荒谬。如果进而考量这一组文本内部的重复关系与文本外部的政治伦理传统——父母官与百姓,大救星与人民的平行对应,其重复隐喻就更是叠中叠了。
    《卖血记》中的血头与卖血者,尽管在社会结构中对立,但从行为方式上还是相互重复着的一种关系。不管是李血头,还是许三观去上海一路卖血所面见的血头,其体貌特征都一样。就像许三观初识李血头后惊奇地发现:根龙、阿方吹嘘的李血头怎么就是经常到我们厂里来买蚕蛹吃的李秃头?他们同属许三观们中的一员。小说结尾接替李血头的那个李傻子的儿子,甚至让知根知底的许玉兰瞧不起,说“他妈是个破鞋,都不知道他是谁的野种”。许三观犯的错误,血头也犯;许三观遭遇的尴尬,血头也有。许三观说他和许玉兰是“一路货色”,也完全可以再引申到血头。作者对官与民、男与女、老与少、好与坏“异貌同质”人物关系的配置,进一步反证了并非是人的性质、能力之不同,而是人与人处于“事先已经安排好”的社会结构中之位置不同,决定了他们不同的身份和命运,从而深入到了许三观们身份与命运的实质。
    余华声称他在创作中“寻找的是无我的叙述方式”,但“无我的叙述方式”并不等于作者的缺失。上述对重复现象的分析正显示了作者本人的存在,因为他是这一切设置的创造者。作者以纵向编织的重复,引导读者进入没有历史的不平等之社会结构的深处,又以横向设置的重复展现了许三观们“另外一种对平等的追求”。作者对社会结构本身就不平等,而人们却汲汲于“平等”的“理解世界并与世界打交道的方式”之两厢看透,令他对平等的普适价值意识与现实的反差啼笑皆非,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卖血记》中叙述与现实的反讽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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