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朱德发,男,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济南250014 内容提要:“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是胡适于1918年提出的建设中国新文学的“唯一宗旨”观,但近百年学术研究尚未以科学的思维对其丰盈内涵作出详解。本文试图对胡氏新文学建设的宗旨观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予以新探。“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是胡适对其“枝叶”文学主张的化零为整的概括。国语文学与白话文学在胡氏表述中是同义语,但实质上是有区别的;而要理解国语文学的内涵,必须弄清白话、国语、方言这三个关键词的趋同性与差异性。胡适对建设何种形态新文学作了这样的理性设计,即分为“工具”、“方法”、“创造”相互关联的三个逻辑步骤,只是对“工具”(白话为利器)、“方法”(具体技艺)作了详解,而“创造”则从略了;至于“国语的文学”与“文学的国语”之间的辩证关系,胡适着重强调了后者。这样的“唯一宗旨”观,实际上成了国语运动与新文学运动并驾齐驱的理论旗帜和实践纲领。本文对其新探,发掘出不少新思想、新见解及其偏颇之处。 关键词:“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新探/“唯一宗旨”/内涵
近30年对五四新文学的研究逐步突破《新民主主义论》的政治意识形态认知框架,导入启蒙主义的思维模式,这固然抓住了五四文学精神的特质;但对白话文学形态的研究却重视不够,即使有些学术成果也难能超越上世纪30年代中期赵家璧主编的《中国新文学大系》的“导言”。尤其对五四白话文学主张的解说只注重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的“八不主义”,而对其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所主张的“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的“唯一宗旨”却有所忽略,缺乏对这一根本宗旨观的丰盈内涵的挖掘与剖析。如果说这十个大字的“唯一宗旨”是对五四白话文学内涵最集中最精炼最概括最辩证的表述,那么五四以来白话文学创作取得的丰赡实绩就是这“唯一宗旨”的最辉煌的体现;而那些数十年来在每个历史区段诋毁或反对白话文学的愚顽者的主要攻击矛头则是“唯一宗旨”。新文学主将鲁迅曾在上世纪20年代中期的“文白之争”中以激愤的言辞与决绝的态度表示:“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碍白话者。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绝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碍白话者。”①今天新探“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这“唯一宗旨”或重评白话文学,虽然不必像鲁迅当年那样激烈义愤,可以采取更冷静更理性的科学态度,但是鲁迅那种变革文言旧文学、创造白话新文学的坚定立场和毅力却值得有志于改革者或研究新文学者学习。 一 对于胡适如何整合了其文学改良的主张以及怎样理解“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这十个大字宗旨的内涵意蕴及其相互之间的辩证关系,过去的研究少有涉及,今天却亟需探究。先听听上世纪30年代胡适怎样说的: 在建设的方面,我们主张要把白话建立为一切文学的唯一工具。所以我回国之后,决心把一切枝叶的主张全抛开,只认定这一个中心的文学工具革命论是我们作战的“四十二生的大炮”。这时候,蔡元培先生介绍北京国语研究会的一班学者和我们北大的几个文学革命论者会谈。他们都是抱着“统一国语”的弘愿的,所以他们主张要先建立一种“标准国语”。我对他们说:标准国语不是靠国音字母或国音字典定出来的。凡标准国语必须是“文学的国语”,就是那有文学价值的国语。国语的标准是伟大的文学家定出来的,决不是教育部的能造得出来的。国语有了文学价值,自然受文人学士的欣赏使用,然后可以用来做教育的工具,然后可以用来做统一全国语言的工具。所以我主张,不要管标准的有无,先从白话文学下手,先用白话来努力创造有价值有生命的文学。 所以我在民国七年四月发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把文学革命的目标化零为整,归结到“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十个大字:我们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可以有文学的国语。有了文学的国语,我们的国语才可算得真正国语。国语没有文学,便没有价值,便不能成立,便不能发达。这是《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的大旨。② 这似可看成胡适对“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建设新文学“唯一宗旨”生成的具体背景及其要点的表述,至少使我们明确了这样一些交代:一是白话文学运动与国语运动的互动并举展开即得到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的坚定支持和官方教育部国语研究会的共谋协作,尤其是蔡校长功德无量;二是“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作为文学革命的根本方针,既是对“一切枝叶的主张”的整合又是“化零为整”集中一切力量对准文学革命的主攻目标;三是提倡文学革命,“只是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为现代民族国家提供一种真正的标准国语。然而对我们研究者来说,文学革命“唯一宗旨”牵扯的一些问题尚须进一步探讨,给出更科学更有说服力的评述与阐释。 胡适在美国动议闹文学革命,1917年下半年回国后任教于北京大学,亲身参与领导文学革命,他究竟抛开了哪些“枝叶”的文学主张,怎样地把“文学革命的目标化零为整,归结到‘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这“唯一宗旨”上?对此的解释语意不详,有待于我们考究。《文学改良刍议》似可看成胡适文学主张的总汇,既有“枝叶”的主张又有以“白话文学为中国文学之正宗”的核心理念,不过此核心文学理念在其行文中并未置于显要位置,只是在文学改良从“八事入手”中的“八曰不避俗语俗字”的逻辑论证中表述的,至少可以窥测出此时的胡适还没有把文学改良的所有主张聚集于“白话文学”是建设新文学的正宗上。次年4月发表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将文学改良的“一曰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语俗字”的“八事”改成“八不主义”,因为它“是单从消极的,破坏的一方面着想的”;不仅如此,且将“八不主义”总括为四条,并作了这样的解释:“一,要有话说,方才说话。这是‘不做言之无物的文字’一条的变相。二,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是(二)(三)(四)(五)(六)诸条的变相。三,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这是‘不摹仿古人’一条的变相。四是什么时代的人,说什么时代的话。这是‘不避俗话俗字’的变相。”不论文学改良的“八事”或“八不主义”,胡适所指斥或批判的古代文学的弊病都是他认定的“死文学”的症状,这也可以说是其判定何为“死文学”的标准,不过从其对“死文学”的否定性的剖析中亦透露出“活文学”的特征。特别把“八事”或“八不主义”总括出的四条,仍是从说话主体与时代性两个角度入手的,无不集中于“话”字上,不论个体人的话或时代人的话皆要“言文一致”;而这样的话不是“虚话”而是“实话”,不是“空话”而是“真话”,不是“套话”而是“有个性的话”,不是“古代人的话”而是“现代人的话”,一言以蔽之,或口头说话或笔头说话皆是实话、真话、自己的话、时代的话,即现代白话。胡适虽然从说话主体与时代性两个维度将其“枝叶”的文学主张“化零为整”地聚集于“话”字上,但是对“八事”或“八不”中的有关文学改革的“内容”方面的条款却都抛开了,固然“说话”、“自己的话”和“时代话”都有丰富的内涵,不过作为文学主张应该把内容与形式明确地融为一体,否则容易引起误解。实际上,胡适当时就是这样设想的,把主攻方向集中于文学形式特别是语体的改革上,完成以白话取代文言的使命;所以通过对所有文学主张的整合,胡适不仅视“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为建设新文学的“唯一宗旨”,且说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这种过分地强调建设“国语的文学”确有抓主要矛盾以带动其他矛盾解决的策略意义,但是却不能理解为它概括了五四文学革命的所有历史内涵。 在胡适的表述中,“白话文学”即“国语文学”,似乎二者是同义语,没有丝毫区别。但笔者认为,只有以现代民族国家为语境所创造的正宗的白话文学才是国语文学,也就是以国家统一的语言创建的文学。胡适之所以把“白话文学”改为“国语文学”,与其1918年参与教育部国语研究会直接相关;故不能把古代社会的白话文学也当成国语文学,因为它不是文学的正宗,当时真正的正宗文学是文言文,即胡氏所说的“死文字”。成为现代民族国家后,白话文学与文言文学的地位就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把白话文学与国语文学当成同义语是不会引起误解的。这不仅因为白话文学已成为现代国家的正宗文学,而且也是文学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即现代国家的白话文学就是国语文学;虽然现代白话文学是古代白话文学的传承与再造,但是却不能把古代白话文学等同于国语文学。胡适1921年给教育部第三届国语讲习所编写的《国语文学史》,是从汉魏六朝到唐宋的文学中选定的白话文学;而1928年他的《白话文学史》(上卷)仍是古代的白话文学却不名之为“国语文学”了。尽管胡适没有清楚地说明为什么把《国语文学史》更名为《白话文学史》,然而笔者却认为改为《白话文学史》更准确,因为它在古代文学系统中仅处于非正宗地位,况且古代的封建帝国并未嬗变为现代民族国家。既然在五四文学革命时期胡适没有对白话文学与国语文学进行分界的定义,而视为同义同质的概念,那么我们要弄清何谓“国语的文学”或“白话的文学”的内涵,首先必须了解何谓“国语”或“白话”? 胡适说:“当初我们提倡国语文学时,在文字上,口说上都说的很清楚,所谓‘国语的文学’,我们不注重统一,我们说的很明白:国语的语言——全国语言的来源,是各地的方言,国语是流行最广而已有最早的文学作品。就是说国语有两个标准,一是流行最广的方言,一是从方言里产生的文学。全世界任何国家如欧洲的意大利、法国、德国、西班牙、英国的文学革命,开始都是以活的语言而流行最广的国语,这是第一个标准。第二,这个方言最好产生文学,作教学的材料。总之国语起源于方言,我是希望国语增加它的内容,增加它的新的辞藻,活的材料,它的来源只有一个,就是方言。”③胡适1952年对“国语”的界说与其31年前在《国语文法概论》④中对“国语”的解释大同小异:“‘国语’这两个字很容易误解。严格说来,现在所谓‘国语’,还只是一种尽先补用的候补国语:并不现任的国语”。虽然“一切方言都是候补的国语,但必须先有两种资格,方才能变成正式的国语:第一,这种方言,在各种方言中,通行最广。第二,这一种方言,在各种方言之中,产生的文学最多”。“我们现在提倡的国语,也具有这两种资格。第一,这种语言是中国通行最广的一种方言,——从东三省到西南三省(四川、云南、贵州),从长城到长江,那一大片疆域内,虽有大同小异的区别,但大致都可算是这种方言通行的区域。东南一角虽有许多方言,但没有一种通行这样远的。第二,这种从东三省到西南三省,从长城到长江的普通话,在这一千年之中,产生了许多有价值的文学的著作。自从唐以来,没有一代没有白话的著作。”特别是到了明代,“《水浒传》、《西游记》、《三国志》代表白话小说的‘成人时期’。自此以后,白话文学遂成了中国一种绝大的势力”。胡适前后相隔31年的表述,极为清楚地告诉人们,所谓“国语”就是通行最广、产生文学最多的一种方言,这就把“国语”与“方言”紧密地联结成一体,那么“方言”是否就是胡适所理解的“白话”呢?值得我们进一步考察。 关于何为“白话”,胡适1917年致钱玄同的信“曾作‘白话’解,释白话之义,约有三端:(一)白话的‘白’,是戏台上‘说白’的白,是俗语‘土白’的白。故白话即是俗话。(二)白话的“白”,是‘清白’的白。白话但须要‘明白如话’,不妨来几个文言的字眼。(三)白话的‘白’,是‘黑白’的白。白话便是干干净净没有堆砌涂饰的话,也不妨夹入几个明白易晓的文言字眼。”⑤ 胡适试图从三个角度给“白话”下个明确的定义,可谓用心良苦;但细琢磨“白话之义”的三端既有同义重复,其中也有矛盾或含糊不清之处。如白话的“白”是戏台上“说白”的白,这理解起来难免有歧义:不同戏种的“说白”不同,如地方戏曲“俗话”就多一些,京剧的“说白”要分角色而论,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说白”大多是文言,很少“俗话”,昆剧的“道白”文言更多,故而戏台上的“说白”并非都是白话,文白夹杂屡听不鲜。就是俗语“土白”的白亦不一定是纯白话,说白话的“白”是“清白”的“白”,主要指说话主体的白话既要“明白如话”,也可以夹杂文言字眼;然而能这样说白话的人并非那些目不识丁者,而是受过一定教育的人。至于说白话的“白”是“黑白”的“白”,这是以两种颜色来比喻,无非表明白话干净无饰,即使这样的白话也可以夹上文言字眼。这种释义,无论说白话如何的“清白”、如何的“干净”,都没有与文言字眼绝对分离出来,而且难以分离,也不应该分离;因为白话与文言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而且彼此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文言可以成为“死文字”,难道白话就不能成为“死文字”吗?胡适想用二元对立思维把它们之间的关系论析清楚是很难的,不过他能意识到白话里可以夹杂文言字眼就相当有识力了。 依照胡适对“白话”的释义,无疑是他确认的“国语”了;不过他又说“国语”是流行最广、产生文学最多的“方言”,这样就把“方言”与“白话”视为等值同义的概念,即方言就是白话、白话就是方言。难道它们可以这样画等号吗?在笔者看来,“白话”的定义给出明确的解说不容易,而“方言”的义释就更复杂了。并非所有的方言都能成为白话;反过来在胡适眼中,能够成为白话的也只有方言。所谓方言是一种区域性的通行话语,大多方言的出现是与官方话语相对的。但也不尽然,有些方言远离官场,多是民间俗语,而有些方言就是以官话为主体,而官话又名之为普通话。既然方言如此复杂,那就不能简单武断地说方言就是白话,那种所谓普通话的官话不完全是白话,文言成分相当多,特别是那些达官贵人以文言为贵,借以显示其地位和身份;而且那些远离官场的方言即使出自民间也不是“清白、干净”的白话,或文白间杂或夹有文言字眼,这是因为民间的人居复杂、话语繁多,既有下野的官吏又有落第的文人,他们所说的并不都是白话,即使平民百姓说的方言也是经过较长时间的历史演变或众声喧哗的人群交流而形成的,因此这种方言并非“清白干净”的白话。至于胡适说的方言流行广而生产的文学多就能成为“国语”或“白语”,这也需要具体分析,特别作为建设新文学的“唯一宗旨”更应理解透彻。如果流行最广的方言作为创造新文学的利器,凭借文学作品所具有的艺术魅力吸引并满足广大读者的审美怡悦,从而在潜移默化中使读者接受认同,得到更大化的传播与普及而成为“国语”或“白话”,这的确是一种高明的良策;然而通过文学而传扬的“方言”是否都能成为“清白干净”的“白话”呢?显然不能绝对地肯定,就以胡适举的例证来探讨吧。他说《金瓶梅》用了山东土话,《水浒传》用的是中国东北部西北部方言,《儿女英雄传》、《红楼梦》用的更是纯粹的北京话,正是敢用真正实地的方言“才使这些书成为不朽的名著”⑥,成为“国语的文学”也就是白话文学。胡适把这些著名的长篇小说视为白话的模范,就是因为它们是用方言作为利器创造的⑦,故方言就是国语就是白话之源。这些名著,从我们的阅读感知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哪些是白话哪些是文言哪些是文白间杂,并不都是胡适所认为的“清白干净”的白话,而这些白话也不都是方言演化的,有不少是源自于文言或文言转化的。所以方言不等于白话,白话亦不全是源于方言,应该承认白话与方言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若进行义释仅靠二元对立认知结构是难以奏效的。 白话、国语、方言这三个内涵或意蕴相近的概念,区分其细微差异是有难度的,但是完全把它们视为同义的范畴却有含糊不清、纠缠难分之感;值得敬佩的是胡适在五四文学革命初期就能抓住这些关键词的趋同性或关联性构成建设新文学的宗旨或纲领,也是了不起的理论创新。甚至或许正是当年胡适没有从内涵与外延上把白话、国语、方言这三个范畴说得一清二楚,才既符合它们自身的特殊规定性,又为现代中国文学建构提供了丰富的且有弹性的语言资源;尤其将“方言”的地位提得那么高,其重要性又强调得那么突出,乃至视“方言”为“国语”或“白话”之源。这一方面说明,胡适已意识到各个地区的民间方言具有丰赡、生动、鲜活、现成、通俗、口语、亲切等特点,它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语言矿藏;另一方面也说明,他倡导“国语的文学”不是站在达官贵人的立场上而是立足平民老百姓一边,不是为帝制王国而是为民主共和国造新文学。⑧因此他格外尊重平民老百姓在民间运用或创造的带有地方色彩和日常生活印记的方言,这不仅有利于“标准国语”的建立,更重要的是有助于增强并凸显新文学的平民性特质。应该看到,各地区的方言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又在不断地完善更新,这反映了平民百姓在语言上有一定的创造活力,也反映了潜隐于民间的大量平民知识者活用创造语言的不凡智慧,试想中国文学史有多少经典性的白话名著不是出自民间文人之手?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尊重方言就是对平民知识者的尊重以及对他们不朽语言创造力的尊重,也是对创造“国语文学”文体的现代平民知识分子的激励与鞭策。中国是个历史悠久、民族众多的国度,大大小小的区域方言不胜枚举,如果能够有意识地自觉地把这些如同繁星般的方言汇集并提炼成新文学创造所需要的白话,那我们建设的“国语文学”既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又有花样翻新的文学形态,更有越是地域的越是民族的、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民族性与世界性相融合的现代特色。 二 对于白话、国语、方言这三个话语范畴作了这样的解读,我们只是明确了胡适建设新文学的语言材料,即创造新文学的“唯一利器”;但是胡适究竟拟建构何种样态的新文学,如何理解他对新文学的理性设计,也是值得认真研究的。既然建设的是语言文学,又是把选取的白话语言作为新文学的独一无二的利器,那可见白话对于新文学的建构是何等的重要,它不仅关系到文学语体的完全白话化,也关系到文学的话语系统的更新换代;但是白话或国语或方言怎样转化成新文学建构所需要的白话或国语或方言,胡适只是在诗作上进行实验却没有从理论上给出详细的阐明。并非所有的白话、国语、方言都可成为新文学殿堂的语言材料,必须根据文学构造的特殊要求和艺术创作规律进行严格的选择、润色或煅造、提炼。因为文学的语言是形象化、感性化、诗意化和审美化的艺术语言,不是一切白话、国语、方言都可成为这样的文学语言,唯有白话或方言经过审美化处理,它所建构起的新文学才是具有艺术特质的审美文本,这样才能显现白话或方言在建构新文学过程中作为“唯一利器”的特异锋芒与功效。对此,胡适的阐述虽然不够明晰充分,但是从其对死文字与活文字的比照论述中尚可感悟出艺术语言的重要性。他说:“为什么死文字不能产生活文学呢?这都由于文学的性质。一切语言文字的作用在于达意表情;达意达得妙,表情表得好,便是文学。那些用死文言的人,有了意思,却须把这意思翻成几千年前的典故;有了感情,却须把这感情译为几千年的文言。明明是客子思家,他们须说‘王粲登楼’,‘仲宣作赋’;明明是送别,他们却须说‘阳关三叠’,‘一曲渭城’;明明是贺陈宝琛七十岁生日,他们却须说是贺伊尹周公傅说。”⑨从中我们可以体悟出“一切语言文学”能否成为创作“活文学”所需要的艺术语言,完全取决于“文学的性质”;而文学的性质则是“达意表情”,若是运用的语言“达意达得妙,表情表得好”,便可算得上“活语言”即艺术语言。这是胡适依据文学性质从表达效果上,用“妙”与“好”阐明了判断“一切语言文字”能否成为建构新文学“唯一利器”的标准,不是“凡是用白话做的书都是有价值有生命的”,“白话能产出有价值的文学,也能产出没有价值的文学;可以产出《儒林外史》,也可以产生《肉蒲团》”⑩,其中的奥妙在于所选用的白话在文学创作中达意是否达得妙、表情是否表得好。尽管胡适对文学性质的理解与今天的文学原理有差异,然而在五四时期能有这样的文学见解,对于白话之于新文学建构能提出“妙”与“好”的标准,的确显示出文学革命倡导者的理论风范。 那么是否有典范性的白话文学可以作为建设中国的国语文学的具体参照呢?对此,胡适有明确的表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儒林外史》等明清小说是白话的模范和楷模(11),这几部名作是胡适理想的白话小说,它们应该是“达意达得妙,表情表得好”的典范性的“活文学”,这说明胡适所崇尚的是古代经典小说的白话。虽然这种白话与现代中国叙事文学的白话有不少差异,但是现代长篇小说的艺术语言要达到《红楼梦》等的语言艺术水准并不容易,五四至今创作并出版了千万部长篇小说,仅从艺术语言角度来看有几部能超越《红楼梦》?可见,建设现代国语的文学,胡适对白话的美学要求是相当高的,而且所运用的白话与经典名著的白话一脉相通。 依照胡适的设计,虽然他并未对现代新文学的结构形态作出具体勾勒,但是对创造新文学的进行次序却给出明确规定,约分三步:一是工具;二是方法;三是创造。(12)这是着眼于建构现代国民文学的整体,从宏观来说可以分为三大步;但对于具体文本的建构不一定都按照三步的次序进行,也许三步合并成一步,也许分成两步,即使对整体国民文学的创建也不必机械地遵循三步走。 所谓“工具”,即有志于创造国语文学的作家首先必须准备好选择好白话,至于选用何种白话或方言上述已涉及,这里着重探究如何选择白话利器。胡适指出“多读模范的白话文学”与“用白话作各种文学”这两条途径,前者强调创造主体务必多阅读多学习先人创造的模范白话传统,由此也可说明五四时期创造的现代国语文学不但没有与古典白话文学发生断裂而是自觉地赓续了白话传统;虽然胡适没有指明学习古典白话文学既要继承又要超越传统的关系,但是根据他的“一时代有一代文学”的进化史观,却可以推想出五四时代创造国语文学仅仅借鉴并传承古典文学的白话是不够用的,不论是“达意”或是“表情”都须要补充现代白话,否则“达意达不妙,表情表不好”,五四现代叙事文学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试看,不管鲁迅的白话小说还是朱自清的白话散文,所运用的语言都是既与古典文学白话传统有联系又有明显区分度的现代白话,这是时代使然也是创作个性使然。如果把白话喻为建构现代国语的“工具”,不如说成创造新文学的语言资源或者活的语言材料更恰切一些;因为语言对于新文学建设来说,它是一种媒介或一种符号或一种材料,说它是“唯一利器”似乎没有揭示出白话之于新文学建构的独特效用。固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写字的要笔好,杀猪的要刀快,但是要办好建设新文学这种事业,将白话喻成“利器”,或者比成“笔”或“刀”至少缺乏科学的含义;尽管喻白话是“唯一利器”能显现出语言的更新对建设现代国语文学的重要性,不过以“利器”比喻白话是值得仔细推敲的。后者强调“用白话作各种文学”是极为重要的途径,自觉地将学习“模范的白话文学”与运用白话创造国语文学紧密相结合,切实做到学以致用,体现出胡适所信奉的实验主义思想,内中含有实践的观点;而且通过“用白话作各种文学”既能在实践中检验传统白话的优劣又能根据现代国语文学创造的需求发现新词藻营造新白话,使白话更丰富更鲜活更具时代色彩。况且,创造“各种文学”即各体文学所运用的白话并不完全趋同,差异极为明显,作诗歌用的白话不同于写小说用的白话,作散文用的白话也不同于写话剧用的白话,依据文体特点和审美趋向所运用的白话,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这应是艺术创作必遵的规律;尤其汉字白话具有自身的形声义的特点,有别于拼音文字构成的语言,所以运用汉字白话建构现代国语文学,既不能仿照古典文学的白话又不能硬搬西方文学的白话,必须在营造新文学的反复运用白话的尝试或实践中,摸准汉字白话的真正含义、语感和细微表达功能,才有可能使汉字白话“达意达得妙,表情表得好”,发挥其最大的特异效用。 所谓建设现代国民文学的“方法”,这是胡适言及的第二步。不过他所说的“方法”不是现在我们认知的文学创作方法,如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等,而是建构新文学的具体写作方法或表现手法或写作技艺。固然白话利器或语言资源对于创造国语文学极为重要,但是“没有方法,也还不能造新文学”,例如“做木匠的人,单有锯斧钻刨,没有规矩师法,决不能造成木器”。从胡适运用的比喻中可以体会出,他所说的文学方法,既有写作技巧或表现手法,也有运用这些手法或技巧所必须遵循和师法的“规矩”,即文学创作法则或规律,这就近似“方法论”了。只有创作主体匠心独运,娴熟地掌握和使用了文学方法,并遵照艺术法则,巧妙地运用白话利器,方可组合成或搭建好新文学的不同格式、不同形态、不同风貌的殿堂。尽管创建新文学的方法或规则很多,然而胡适着重强调了三种文学方法: 一是收集材料的方法。它之所以重要不仅因为它是文学创作的题材或主题的来源,也就是言之有物的基石,同时也因为“中国的‘文学’,大病在于缺少材料”;故而不只要“推广材料的区域”、“注重实地的观察和个人的经验”,而且“要用周密的理想作观察经验的补助”。着重号皆胡适所加,表示他对这三种收集材料方法的重视;即使今天看来这些文学方法也是相当重要的,当下的文学创作者有许多如同胡适所批评的“浮泛敷衍,不痛不痒的,没有一毫精采”,这“大都是关了门虚造出来的”。所以对于收集材料的文学方法应该特别尊重并铭记的是:现代国语文学创建伊始,胡适就要求作家们格外关注“贫民社会”,即底层民众的“一切痛苦情形”,使其“在文学上占一位置”,为下层老百姓争取文学上的话语权,这应是国语文学必须表现的本质内涵(13),然而新文学演变到21世纪的今天却越来越贵族化了。难道不值得认真反思吗?同时,胡适强调指出“真正文学家的材料大概都有‘实地的观察和个人自己的经验’做个根底”,这应是文学创作的规律性的识见,建设现代国语文学需要把实地观察的体验与个人的经验结合作为“根底”,难道今天的文学创作就不需要深入实地观察与自身体验的融合作为“根底”?现在有些文学作品存在思想贫乏、内容空泛、没有真情实意甚至胡编乱造、空虚无聊、无病呻吟等症候,多因作家缺乏实地观察的独特认知与体验所致。胡适特别指出“必须有活泼精神的理想(Imagination),把观察经验的材料,一一的体会出来,一一的整理如式,一一的组织完全;从已知的推想到未知的,从经验性的推想到不曾经验过的,从可观察的推想到不可观察的。这才是文学家的本领”。正是伴随文学家主体运用想象思维、联想思维和整合思维的功能依照特定“理想”为主导,对实地观察所获得的独特感受和经验进行新文学的艺术构思,白话利器亦发挥了相适应的卓有成效的作用。 二是结构的方法。对此胡适只是突出地阐述了“剪裁”与“布局”对组织“材料”以构成文学体式的重要性,尤其是布局“须要筹算怎样去做始能把这材料用得最得当又最有效力”,他以杜甫的诗篇《石壕吏》的布局为例说明只有这样的艺术结构才能“造得出有价值的新文学”。 三是描写的方法。有了巧妙而严整的结构也有描写方能建构审美文本,描写的方法虽然“千头万绪”,但胡适只选取“写人”、“写境”、“写事”、“写情”四种,并对每种写法提出了简明要求。既然建设新文学预备文学的方法与白话利器同样紧要,那么怎样才能尽快有效地获取高明的文学方法?如果说准备白话资料是以明清白话小说《水浒传》、《红楼梦》等为“白话模范”,那么预备文学方法胡适则主张“赶紧多多的翻译西洋的文学名著做我们的模范”,对此有些研究者认为胡适过分抬高西洋文学艺术而贬低中国文学,这是崇洋媚外,有意把新文学建构引向“西化”。这样的论调虽然越来越少,但仍有人认为胡适是西化最有力的鼓吹者。在笔者看来,承认近现代“西洋的文学方法,比我们的文学,实在完备得多,高明得多”,“更以小说而论,那材料之精确,体裁之完备,命意之高超,描写之工切,心理解剖细密,社会问题讨论之透彻……真是美不胜收”,这是实事求是的赞美和评价;特别是在建设新文学预备阶段以西洋文学名著的文学方法为学习楷模十分必要,若没有胡适、鲁迅等文学先驱义无反顾地坚定不移地遵循“拿来主义”向西方新潮文学学习,并以之为参照,那五四新文学创构的艺术起点能那样高吗?这也许正是胡适在文学革命“宗旨”中强调以西洋文学名著作为我们的“文学方法”模范的实践效果。时至今日,我们亦不能以“大国”、“强国”的民族主义心态对待西方发达国家先锋文学艺术,仍然应该具有比五四文学先驱们更开放更大胆更勇敢的魄力与胆识,去学习和汲取全人类创造的文学艺术,使现代中国能够成为名副其实的“文学大国,文化强国”。 至于第三步“创造”,当时的胡适从“工具”与“方法”两个方面论述了“创造新文学的预备”;有了充分的预备那只欠东风了,而“东风”则是五四文学先驱的创造实践,只有依据准备的“工具”和“方法”进行大胆的尝试或创造性实验才能建设起“国语的文学”大厦,这是胡适对新文学建构的宏伟设想,也是具有操作性的设想,这也是我们对新文学建设“唯一宗旨”的“国语的文学”的新解和重估。 三 以往探讨胡适建设新文学论的“唯一宗旨”多关注“国语的文学”即白话文学观,而对其“文学的国语”及其二者关系的研究不够重视。其实“文学的国语”观在他的“唯一宗旨”中极为重要,胡适把它看成建设新文学论的“大旨”(14)。这就是说,建设新文学是个巨大的文化工程,完成现代国语文学的建构是其重要历史使命,而完成“文学的国语”建设也是其更重要的历史使命。这是因为在胡适看来“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可有文学的国语”,“有了文学的国语,我们的国语才可算得真正国语”;即国语的文学不只是造“国语的利器”,而且也是衡量标准国语的唯一尺度。所以“国语不是单靠几位言语学的专家能造得成的;也不是单靠几本国语教科书和几部国语字典就能造成的”;而“若要造国语,先须造国语的文学。有了国语的文学,自然有国语”。这里胡适并没有否认言语专家、国语教科书和国语字典在创造标准国语过程中的作用,只是没有突出地予以强调,重在阐明建构“国语的文学”对于造标准国语起着特殊作用,即使运用教科书造国语而“真正有功效有势力的教书,便是国语的文学,便是国语的小说,诗文戏本。国语的小说,诗文戏本通行之日,便是中国国语成立之时”。因此胡适号召“提倡新文学的人,尽可不必问今日中国有无标准国语”,“我们尽可努力去做白话的文学”;所运用的白话“可尽量采用《水浒》《西游记》《儒林外史》《红楼梦》的白话;有不合今日用的,便不用他;有不够用的,便用今日的白话来补助;有不得不用文言的,便用文言来补助。这样做去,决不愁语言文字不够用。造中国将来白话文学的人,就是制定标准国语的人。”(15) 胡适90多年前的预言已变成21世纪今天的现实,试看全国的标准国语乃是普通话,而普通话的确立与推广对现代中国丰富多彩的白话文学发挥了难以估量的作用,特别自五四创建新文学以来涌现出的枚不胜数的白话语言的文学大家及其白话文学经典,既是现代中国标准国语的杰出建造者又是现代普通话用之不竭的宝藏。胡适认定“文学的国语”之所以能够成为现代国家运用并推行的“标准国语”,决不是其“向壁虚造”。他不仅系统地研究了明清以来的白话文学史更是重点研究了“欧洲各国国语的历史”,汲取了成功经验,寻找到具体参照,特别是看到创构优秀的白话文学对于建造“标准国语”、推行“标准国语”有其自身的独特优势:一是“国语的文学”大多是有语言天才和艺术创造能量的文学家精心创作的。为了“达意达得妙,表情表得好”,不论从民间采撷的方言或者从模范白话文学汲取的国语或者自造的语言,无不经过文学家反复锤炼和细心推敲,每句话甚至每个字的运用都要符合准确化、形象化、生动化、通畅化的要求,所以优秀文学作品能够胜任“表情达意”的语言几乎都可以成为“准确国语”。二是白话文学名作无不具有强烈的审美感染力和不朽的艺术魅力,它能激发广大读者的极大阅读兴趣或满足读者的阅读期待,使读者在获得审美享受、思想启迪和情感陶冶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中汲取了大量的白话语言。三是白话文学作为一种通俗晓畅的语言媒介,具有广泛深远的巨大传播功能,尤其那些经典白话小说既能代代相传又能跨界传播到国外,实际上这种传播过程就是白话语言媒介的深而远的推广过程。四是五四以来有不少白话小说或剧本,有的改编成电影,有的搬上舞台,借助电媒或公共场所进行更直观更快捷的传播,使现代标准国语得到有效的有力的普及性传播。既然“文学的国语”能够如此奇妙地成为真正标准国语,那为何我国有久远的白话文学传统而没有形成“标准国语”?胡适认为主要由于“没有一个人出来明目张胆的主张用白话为中国的‘文学的国语’”,使“白话文学不成为文学正宗,故白话不曾成为标准国语”。这是有道理的,而明目张胆的主张就是“有意的主张”,只有“有意的主张”才有可能够使更多的人有所接受和认同,从而激励并鞭策更多的人创造“国语的文学”,即有了一定的声势和规模方可实现国语的标准化。五四之际,胡适首倡“国语的文学”就是“有意的主张”,号召大家创造白话文学而“使国语成为‘文学的国语’”,唯有文学的国语方有标准的国语。这就是胡适视“文学的国语”为其“建设新文学论”的“大旨”的理由所在。 从文学与国语相互对应的认知框架来看,胡适提出“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作为建设新文学的“唯一宗旨”,并不像有人说的是玩文字游戏,仅仅是语序的颠倒而已,没有什么深意。虽然在“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的互动关系中,胡适对后者有所侧重,但是他也看到了它们之间相辅相成的辩证性,即建构“国语的文学”不只是为了文学本身的现代化,更为了建立“文学的国语”,有了“文学的国语”方有标准国语即语言的现代化;而国语的标准化越高或者白话的规范化越强,国语的普及率越大,普通话的播扬面越广,就越能为“国语的文学”的建构提供优质的白话资源,或者越能为国语文学的创作开辟语言自由选择的广阔领域。因此建设新文学的“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这双重使命或任务,对于每位有志于投身文学革命的作家或诗人来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两大重担一肩挑,实际上在完成了“国语的文学”建构的同时也完成了“文学的国语”即标准国语的建立,这就是五四一代文学家已创造的不朽功绩,而胡适之功莫大焉。 不过,当我们从文学的内容与形式相互关联的认知模式来看待“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的“唯一宗旨”观时,也认为胡适建设新文学只强调“白话”是“唯一利器”或只重视形体,不能不说是一种偏颇。尽管他的“宗旨”观也涉及文学的内容,甚至曾说过用白话做的书并不都是有价值有生命的文学;但是从五四至今仍有学人坚持胡适的“建设新文学论”是“形式主义”的,就是他本身在1935年为《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写的《导言》中也这样认识,五四文学革命的“中心理论只有两个:一个是我们要建立一种‘活的文学’,一个是我们要建立一种‘人的文学’。前一个理论是文字工具的革新,后一种是文学内容的革新。”且不说他把五四文学革命的中心理论分成两个是否正确,就是把“活的文学”(即国语文学或白话文学)看成“文字工具”即语言形式的革新,与其“建设新文学论”也有矛盾。总观胡适的白话文学思想,有对文学内容革新强调不足之嫌,但却不是“形式主义”,具体论述见参见笔者1982年写的《评五四时期胡适的白话文学主张》(16)一文,这里不再赘述。
注释: ①《鲁迅全集》第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51页。 ②胡适:《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版,第22页。 ③胡适:《什么是“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1952年12月8、9日台北《中央日报》。 ④胡适:《国语文法概论》,1921年7月1日至8月1日《新青年》第9卷第3、4号。 ⑤胡适:《答钱玄同书》,1918年1月15日《新青年》第4卷第1号。 ⑥胡适:《什么是“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1952年12月8、9日台北《中央日报》。 ⑦胡适:《中国的小说(1941)》,张扬译,《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⑧朱德发:《中国新文学之源——重解胡适的民间文学观》,《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⑨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1918年4月15日《新青年》第4卷第4号。 ⑩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1918年4月15日《新青年》第4卷第4号。 (11)胡适:《中国的小说(1941)》,张扬译,《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12)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1918年4月15日《新青年》第4卷第4号。 (13)朱德发:《中国新文学之源——重解胡适的民间文学观》,《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14)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1918年4月15日《新青年》第4卷第4号。 (15)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1918年4月15日《新青年》第4卷第4号。 (16)载朱德发:《五四文学初探》,山东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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