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生活的关系是文学创作的原点性问题之一。在文学观念史上,大凡原点性的问题,均会呈现出如下四个特点:1、必然会围绕着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而形成不同的观念体系和话语方式;2、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几乎都是在事实认知与价值认知、经验描述与理论概括的层面上同时进行的;3、围绕核心问题而派生出一系列相关问题,形成相对稳定的问题域,从而带动了对相关问题的讨论,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文学思想宝库;4、与社会整体语境联系密切,时代变化必然引起对其认识的新变化。我们在这里所要谈的文学创作与生活关系的问题,也正是这样的一个问题。 生活是文学创作的“铁门槛” 文学创作与生活这个问题虽然“旧话重提”、“老生常谈”,但结合当下文学创作的状况来看,却是一个非常需要进行现实反思和理论关注的问题。因为大凡在原点性问题的认识上出现偏差,就必然会带来对于其他一系列问题的认识失误,此即常言所说的“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之谓也。 对于原点性问题,首先必须回到原点上来展开讨论,这是诚实的理论批评态度所必需的。那么,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今天应该重点关注些什么呢? 首先,我们认为,生活是文学创作的奠基石这一定义,是不能也是无法改写的。在古今中外文学理论批评史上,关于生活对于文学的基石作用之强调可谓多矣。仅就中国传统文论而言,古人所言之“感物说”,即是在强调生活对于文学的生发作用。至如元好问在《论诗绝句三十首》中所言之“眼处心生句自奇,暗中摸索总非真。画图临出秦川景,亲到长安有几人?”以及王夫之在谈论诗歌创作时所言之“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槛”,无不是在强调丰富而深厚的生活积累是文学创作取得成功的不二法门。文学创作是讲求想象虚构的,是讲求灵感的。但是,无论从古今中外文学创作的实际经验来看,还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文学创作中的任何神来之笔,无不建立在作家对现实生活的观察和体验基础之上。文学创作应该表现作者的真实感受,这种感受当然来之于作家内心。但是,切记,这一感受又无不是作家在观察、体验生活的过程中被激发出来的。作家如果没有对于生活的深入了解和真实感受,仅仅凭自己的想象闭门造车,即便有再大的文学“天才”,亦终究是“暗中摸索”,难免流于伪饰而“失真”。王夫之所讲的“身历目见”,是在申说文学创作离不开生活的滋养,他反复强调诗歌写作要“内执才情、外周物理”;诗情的激发,实际上是“物至而事起、事至而心起”这么一档子事情,“人于所未见未闻者,不能生其心”;诗人写作要“俯仰物理,而咏叹之”,只有阅物多了,才能得“体物之工”,才可以达到“体物而得神”的艺术造诣。一个作家如果没有生活实践的支持和规约,信马由缰地胡编乱造,其在作品中对社会、人生的表现,终将如隔墙观戏、听人说梦,是难以达到读者的会心与叹服的。 因此,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深入生活、体察生活、尊重生活,确实是文学创作的不二法门,是一道铁门槛。 由此而产生了第二个问题,即文学创作中的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关系问题。这是因为文学创作的目的并非仅仅简单地描述生活现象,而是通过对于生活的叙写,来表达作家对于社会与人生的体察和认识,抒发作家对于生活世界的艺术感受。因此,这就决定了作家面对生活之时,必然有自己的选择,有自己的艺术加工处理。于是就产生了所谓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关系问题。关于这一问题,我们的观点是主张艺术真实是文学创作所追求的美学目的,但是艺术真实只能来源于生活真实、建立在生活真实基础之上的一种提炼与升华。我们所说的艺术真实性,指作家经过对一定的社会生活现象或假定的生活现象进行艺术概括而创造出来的具体生动的艺术形象,作家意欲通过这些艺术形象来表现自己对于社会、人性的特征或内容的体认,展示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律以及人生理想,等等。艺术真实实际上是现象与本质、真相与假象、合情与合理的统一。文学中的艺术真实是针对文学作品在反映社会生活和表现思想情感方面所达到的正确、真诚、深刻的程度而言的,其与生活本身并不构成二元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