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余华特别重视小说的开始部分,甚至认为“如果在第一页没有表达出作家叙述的倾向,那么很可能在第一百页仍然不知道自己正在写些什么”⑨。卡夫卡、霍桑、福克纳对他最重要的启示即一开始就“简洁明了”地确立叙述与现实的关系。《卖血记》中那个开头登场,之后便了无踪迹的爷爷形象正可以看作是作者与现实签订的合约。他总是错把孙子当成儿子,不合常理地认为不卖血就意味着身子骨不结实,被许三观说成是“老糊涂”的观点,正暗示了作者所要确立的一种叙述方式。这是一份貌似精明,实却“糊涂”的合约。只有意识到社会的结构不平等这一“隐藏的力量”,我们才能读出作者“重重地去写”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⑩,却“一生卖血”之反讽的结构。而且作者与现实签订的这份合约,又并非一成不变。这是我们读解《卖血记》过程中,不得不加以辨析的。 《卖血记》从发表至今已近二十年了,关于许三观形象,及其作者对于许三观态度的评价,一直存在着两种相当对立的意见。肯定者称其为“英雄式的父亲”,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一种理解”;否定者则斥之为“蒙昧”,“既不直面‘人性之恶’,同时亦放弃指控‘人世之厄’”,认为作者赋予了许三观过多的喜剧,以“‘温情地受难’来麻醉‘痛处’”,从而卷入了九十年代制造人民的‘遗忘’”的大潮。 且不说这些批评观点所蕴涵的与当下知识界相关联的指向问题,仅从文本来看,我感觉随着许三观为救何小勇的命,劝说一乐为亲爹喊魂;为救一乐的命,一路卖血去上海所奏响的那一章悲壮的最强音,逐渐游移了作者在开篇就设立,并准备笼罩全篇的叙述与现实关系的倾向。重读余华的诸多创作谈时,我的感觉多少得到了印证。因为,这一叙述高潮是作者跟着人物走的结果,本来余华是计划“重重地去写”,“充分渲染”许三观因卖不了血而“绝望以后的悲哀”的。或许这就成为歧义(复义?)的一个来源? 从文本中的一个细节可以看出,余华原本是计划把许三观们作为阿Q一族来写的。许三观如同当年阿方、根龙教他卖血一样,向来喜、来顺传授卖血规矩时,他告诉这哥俩血型都是外国字,他不会写,“我只会写第一种O,就是画一个圆圈,我的血就是一个圆圈。”来喜和来顺验血之后,也一再重复:“我们三个都是圆圈血。”(11)显然,作者在指涉着另一文学人物前辈,许三观们与因为不识字,被判死刑画押只能“画一个圆圈”的阿Q出于同一血脉。 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同样延续到他们身上,卖血阶级世代相传的信仰(迷信)是:人身上的血“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甚至竟然相信在卖血前多喝水,“人身上的血也会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的……”,因而,不惜喝水撑得膀胱比女人怀孩子的子宫还大。小说一开始就通过人物之间口口相递经验的传授,展示了一个流行着人人信以为真却荒谬绝伦(糊涂)的信念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是否卖血竟成为身子骨是否结实的一个指标,“在这地方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12)。反过来,另外一条“身子骨要是不结实,去卖血会把命卖掉”的信条,就如第二十二条军规的逻辑陷阱所示:你卖血才能证明你身子骨结实,你若卖血把命卖掉了,那又因为你的身子骨不够结实。所不同的是第二十二条军规是外在强加的规定,而卖血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却是精神胜利法的自欺。在这自圆其说的死循环中,排除了任何事实揭破谎言的可能性。因而,在这荒诞糊涂的地方,男人们都重复着卖血的人生形式,正如作者的描写所暗示的,天空、庄稼、河流、小路、树木、茅屋和池塘都笼罩在和血一样“通红”的世界中。(13)可见,小说开始的叙述并没有将本来带有悲剧性的卖血故事定位在同情和控诉,而是戏谑和嘲讽的语调上。 这一语调一直持续在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不仅完全不必要,反而是自作自受,恶果环生的情节设计中。他凭着卖血钱从何小勇的手中将城里最漂亮的女人豆腐西施许玉兰抢到手,后来却发现做了乌龟。这一果报又由于一乐打伤人,进一步陷许三观于不仅是“花钱”,更是“卖血买乌龟做”的人生窘境。心里的不平衡与欲望让他犯了生活错误,导致第三次去卖血,以报答情人林芬芳,而送礼的过度又引发自己奸情的泄露。 如果这种叙述倾向一直持续到许三观老了,因卖不了血而无声地流泪不止,大悲不已,按照原有计划“重重地去写”许三观因卖血而不能的悲恸,将这一章作为小说的最高潮,势必会把其中的荒谬与糊涂揭示得尖锐而可笑。 不过,小说开篇所埋下的这些伏笔走势并未得到充分的展开和贯彻。许三观的卖血故事一旦与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等一系列更为荒谬的政治、历史事件建立起因果联系,就被赋予了合理性。虽然作者仍以戏谑的态度展示许三观一家应对一场场运动的精明策略,但其尖锐嘲讽的锋芒已转移到荒谬的政治。围绕着何小勇出车祸这一情节事件,作者又进一步赋予许三观们与世界打交道方式的底线,即“做人要有良心”,“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这一对底层人民朴素人道主义情怀的“积极和乐观的态度”,使作者对许三观们的戏谑进一步受到节制。即使如此,其叫魂的无效方式与其救人的郑重努力仍然延续着反讽的语调,但反讽形态出现了亦庄亦谐的分裂。直到“文化大革命”中,许三观批斗许玉兰的形式也是谐,帮助家庭共度难关则为庄。 但小说发展到为帮助下乡的两个儿子早点回城,许三观又两次卖血时,显然,面对“我现在除了身上的血,别的什么都没有了”(14),哭着求血头才能卖上血的许三观,作者再也嘲讽戏谑不起来了,而代之以无限的悲悯。他让许三观儿子下乡的生产队长睁开了眼睛,看见了因连续两次卖血而身体大伤的许三观的变化:“隔上半年、一年的,我倒是经常见到有人瘦了,隔了不到一天,人就瘦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15)更为残酷的情境设计是队长不知道,酒桌上“宁愿伤身体,不愿伤感情”的夸张辞令,在许三观却是真实的写照。与他痛快淋漓喝酒两相对比的是,许三观要陪上“为了二乐,哪怕喝死了也要喝”的受难。 不用说,行笔至许三观为了给生命垂危的一乐筹措医疗费,一路卖血去上海的壮举,作者更深深地被他的人物感动了。尽管他仍然保持着沉默,延续着让人物自己表现自己的戏剧性“展示”的叙述方式,但加重了描写。在《卖血记》前面部分,作者一直试图保持着“置身事外”的冷静叙述语调,以铺排的人物对白,群口合唱诉诸听觉层面,仿佛是聆听这台人生悲喜剧的记录者。但从许三观卖血去上海,明显让人感觉“苍天有眼”了。作者开始“感同身受”地与许三观一路同行。他们一起感受着“冰冷刺骨的河水进入胃里时”,许三观的浑身哆嗦;看到走在百里街道上的许三观,脸已“被吹得又干又硬,像是挂在屋檐下的鱼干”;仅隔三天又卖血的许三观,“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叶一样,剧烈地抖着,然后枯枝折断似的”“倒在了地上”。作者以一连串的鱼干、枯叶、枯枝的视觉形象,将许三观被榨干的生命状态揭示得淋漓尽致。同时作者又调动起冬天温暖的阳光,蒸腾的热气、茶水一路跟随,其同情与抚慰溢于言表。读解许三观卖血一生的故事,的确可以深深体会到作者从嘲讽到更悲悯更感佩的精神历程和情怀,尽管余华说他要写出“国家的疼痛”,我倒觉得他真切地写出了底层人民的“疼痛”。 尽管许三观为救并非自己亲生的一乐,“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的精神是伟大而充满英雄气的,但作者并未打破人物的性格逻辑和贯穿性动作。许三观不顾卖血常识,一路卖血本身仍属荒谬糊涂之举,而他要拼命救一乐的想法也出于一贯的算计。他对旅馆同住的卖猪也曾卖过血的老头说,“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赚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但一乐“连个女人都还没有娶,他还没有做过人,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16)而他因为卖血昏倒,被医院抢救过来后,竟不依不饶让医生把输给他的血再收回去。余华所追求的“叙述中的理想”,的确在《卖血记》中达到了“含着泪笑”之“写实的辉煌”。 读解至此,可以进一步概括小说中那些以隐喻方式出现的隐蔽的重复了。小说结尾描写许三观因自己的血卖不出去而大哭不止,被儿子们训斥“丢人现眼”的时候,许玉兰说了一句激愤的话:“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啦”,“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联想到《卖血记》创作与发表的年代,正值大批弱势群体下岗待业,更不用说《卖血记》纵横交错的重复所衍生的象征体都会使我们强烈感受到,这句话指涉的已不仅仅是儿子们对许三观的负心,而是让所有在社会结构中处于许三观底层人民之上的阶层扪心自问。许三观在丝厂做了一辈子送茧工也不是一随便的身份,李商隐寄情诗的名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可以很现成地套用到许三观对家庭的态度上,只不过它在文本中还衍生出另一层意蕴,即除了忠贞不渝,无私奉献的谕旨,还有作茧自缚,自掘坟墓的一层涵义。真所谓伟大与糊涂同在,或者说是伟大的糊涂。《卖血记》中的双高潮,即余华事先设计与文本呈现的高潮正把这一对矛盾性质推向极致。许三观不管是出于欲望还是责任,从卖力到卖血,最终卖血而不能的发自绝望的悲伤,不仅表现了人寄寓社会的最一般的人生方式极其恐怖,也反映了作者既赞其伟大,又叹其糊涂的双重态度。就此而言,哪一个社会人不是程度不同的许三观? 余华在《卖血记》中承续(重复)了左翼文学的阶级意识和底层关怀,但他对“事先已经安排好”,不曾改变过的社会结构的探究,使他不可能站在个别政治的意识形态立场,许三观一生卖血的故事震撼人心地揭示了一系列的政治运动折腾已让社会底层赤贫到了只能以生命养生命的生存极限状态,从而消解了左翼文学宏大叙事的正剧悲壮风格,而代之以日常叙事的喜剧戏谑。同时,余华也承续(重复)了鲁迅的启蒙观点,清醒地看到底层群体的精神愚昧,但他对底层为养家糊口而卖血卖命精神价值的肯定,消解了鲁迅早期式嘲讽的沉痛与尖刻,许三观们不是没指望的国民,也不是吃人的看客,不过就是“以食为天”之众生,但许三观们为此所承受的苦难又反过来消解着民间理论的狂欢色调。这也是为什么用左翼的底层话语来谈《卖血记》会感觉太沉重,而以民间话语来说《卖血记》又会显得太轻飘的原因。 许三观们的世界没有启蒙者,也没有拯救者,或者毋宁说是他们自己对自己的启蒙,自己对自己的拯救。叙述者也并不站在高于许三观们的位置提供思想和评判。许三观只是从自己及邻居们的经验出发,以自己及邻居们的良心寻找事理,对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革命”说出了老百姓的真话、实话。最终,一生追求平等,却一生卖血的许三观到头来才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的天生不平等。从而,让他道出了作者对“事先已经安排好”的社会结构,如同“屌毛”与“眉毛”一样天生不平等的认识与戏谑。到头来我们也才发现,原来是许三观对我们做了一次启蒙,而这个生理性的隐喻内涵却正与“人人生而平等”,这一被奉为不言而喻的普世真理之人权宣言恰恰相反。 《卖血记》的两个核心隐喻:“屌毛”与“眉毛”的天生不平等、“卖血”与“春蚕吐丝”的暗合,分别又与文本之外的社会结构和寄寓在这个社会结构中的人生方式建立起“重复”性的指涉联系;而这两者之间又进一步从内在逻辑上构成了一个具有反讽性和因果关系的结构。《卖血记》对社会与人生之结构与形式的透视就是如此直达底里,简单明了。说白了社会就是那么点事,人生也就是那么点事,这也就难怪余华为何要回归到最朴素而单纯的“民歌”节奏及其技巧——“重复”了。虽说他追求的是艺术上的音乐性,但正因为这一认识上的“透视”在,“重复”才有魂。 “重复”是将隐喻升华为象征的一个重要途径,《卖血记》的结构性重复使这部作品成为一个“无处不洋溢着象征”的存在。我们完全可以脱离历史、社会和现实来阅读它,但余华对象征之半透明性质的适度调控,又迫使我们难以一无挂碍地穿越它的历史、社会和现实性。作者对象征之个体代表与整体现实的把握,在这部作品中达到了单纯与丰富、具象与抽象、个性与人性、悲剧与喜剧、超然与真切之“殊途同归”的绝妙平衡。有感于当代评论对普适性和人类性价值的推重,而倾向于把文本的阐释拉向抽象与世界,我想从中国及其特定的社会历史层面做些读解,从而使余华这部堪与世界优秀小说相比肩的作品,其价值与意义获得双重视野下的呈现与释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