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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伯刚小说创作:进入暗夜的深渊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创作评谭 邹经 参加讨论


    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收获》上发表《天杀》《天问》迄今,丁伯刚共有二十多部中篇小说、一部长篇小说以及一本散文集面世,创作产量不算太高,但却并没有中断。奇怪的是,继引人注目的天字系小说之后,丁伯刚几乎在文坛上消失了十多年。后来才知,他“每年写一个中篇,已经写了十四个了”,只是暂时都成了抽屉文学。余华在谈到被禁的布尔加科夫时曾指出:“他的写作失去了实际的意义,与发表、收入、名誉等等毫无关系,写作成为了纯粹的自我表达,成为了布尔加科夫对自己的纪念。”1这句话用在丁伯刚身上,也是适合的。但是,丁氏似乎用了与布尔加科夫相反的方式。
    在丁氏身上,呈现出一个作家与现实之间的古怪联系。他自诩为“天生带有穴居者性格的人”,常将自己与现实生活隔离开来,“生活中所有的事务在我眼中,无异于都是一种粗暴的干涉和侵犯,让我烦不胜烦”。偏偏是这样一个人,写起了在他自己看来是“最具体、最凡俗、最具人间烟火气的,它拉着你不得不进入现实的最琐碎最粗粝处”的小说,而且一写就是近三十年。作者感到:“这种矛盾在我身上不但没有得到解决,随着时间的过去,反而越来越强烈,越来越无法调和。”生活中令他厌离的现实,在他笔下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多地以骇人的面目归来。他的隔离方式不是不看,而是用显微镜去看,这一带有自虐倾向的写作成为他内心不可违背的命令,即使变成了苦役,也在所不惜。
    丁氏说自己曾经洗碗入迷、择菜入迷、捡粪入迷、淘米入迷,尤其是挖洞入迷。后来,他的爱好转移到书本上,而这一入迷,持续的时间最长。有时,书也被暗渡陈仓成自小迷恋的洞穴。当他写作的时候,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同样出现了某些“痴”和“癖”。他笔下的人物无一例外都处在社会的底层,而且多是读了一些书,在学校里很被看重,在社会上却混得不大成功的男性。比如《宝莲这盏灯》中的光明,“曾是这座学校成绩最好的学生之一,作为一个成绩最好的学生,光明怎能料到多少年后的今夜,他会像头猪像条狗一样夹着尾巴在校门外的公路上溜来溜去”;《两亩地》中的吴建,是一名优秀教师,却不由自主、三番五次受到一个地痞无赖的敲诈与自我惊吓;《回天上去》中的江文平,是“整个家族中第一个读出书来的人”,最害怕也最讨厌找关系、托熟人,最终他和吴建一样,遭到女友或妻子的抛弃;《抢劫》中的兴建,一个昔日的好学生,鬼使神差地被一对乞丐夫妇指认为抢劫犯……这是丁伯刚笔下典型的命运反讽。他善于描写这些人物的心理,并且一贯往低处写,仿佛这样才能触及更深的现实。
    “我的,我们的”
    在丁氏的作品中,心理描写是最被看重的结构方式。《天杀》可说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涓生”的心灵呓语。比之《伤逝》,郑芜之对小洪而言不再是以启蒙者的身份存在,并非他们不能构成这种关系,而是双方都没有表现出这种需求。郑芜之是一位青年教师,说不清他对小洪到底是什么情感,仿佛只有在需要“泄欲”的时候,才会“浑身烘地一热”,奔向小洪。其余时候,小洪在他看来,不过是一个愚蠢的,顶多有时显得漂亮,全身充满腥膻的女人。郑芜之受着周期性的性冲动的困扰,“每次饱餐一顿,至多管这么十几天”,“事后便是彻底的绝望与痛苦,我彻底地瞧不起我自己”。但是,他无法通过“想象的力量”把这种周期性的冲动,变成绵延性的恋爱。“委身”于这样的女人,在郑芜之们看来是自断前程。他想:“看样子,我一生将永远生活在这块胸脯上了。整整一生啊,就这么一小块地方?”于是,他决定与小洪分手。《天杀》用了整整三万多字来描写郑芜之试图与小洪分手的过程。
    丁氏从年轻时就养成一个习惯,对好的与不好的有着严肃的区分,比如哪些是“有意义的、高贵的,是我所希望、所热衷的”,哪些是“黑暗的、庸俗的,是我所厌恶、不屑、排斥的,是属于垃圾性质的,只适合蛆虫们所有的”。因此,他在写“不好的”东西时往往下手狠辣。他写郑芜之邀小洪出来分手,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让人见出郑芜之内心的病态: “我知道,我对不起她,我在犯罪。同时,我却体会到一种快感。内心有个什么狞笑着”,“意识到自己灵魂的卑鄙无耻,反而有了豁出去的念头,专门捡那些肮脏的东西想……罪过啊,罪过啊……天杀的,我肯定会不得好死!我绝望地叫出声。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极度的卑鄙龌蹉”。
    小说中心理的轨道与现实的轨道交叉并行,前者却没有对后者产生有益的影响。最后,郑芜之竟然与小洪的妹妹发生了关系。同样,对他来说,这也算不上恋爱。他陷入癫狂的自毁与毁人的冲动中。我们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人不停地反省自己、批判自己,却无法使自己解脱出来,走向自由。
    在这部作品里,小洪和妹伢只能充当配角。似乎为了弥补这个缺憾,丁伯刚创作了《抱我》。从某种程度上说,《抱我》是把《天杀》翻过来又写了一次,只是这次的主角是女性,名字叫杨月季。她是造纸厂的临时工,为了能够转正,一直很努力地工作。有一天工友对着她鬼鬼祟祟地笑了一下,她便觉得自己被嘲笑了,临到第二天上班时,竟心虚得厉害,于是一连旷工了三天。 哥哥有一位朋友叫陈平石,能够帮助月季解决工作上的问题。陈平石的出现,让月季有了一个情感上的寄托。而陈平石对她,就像郑芜之对小洪,没有精神上的契合,也是烘地一热,完了。《天杀》中的悲剧再度重演,陈平石与杨月季的妹妹小月有了一腿,月季以自杀告终。
    丁伯刚擅长写小人物怯懦的内心,《小公务员之死》在他笔下出于某种必要而扩张成中篇、长篇,由此,少了短篇中的漫画式夸张,而多了许多现实感。其实,像郑芜之、陈平石这样的人,并不是天生的坏种,在另外一些时候,足以引起人们的尊崇。他们也有些自视甚高。他们的爱情理想被架空在理念的头脑中。比如《天杀》第一段中,郑芜之“有些悲凉地想:‘怎么,我这么快就抱到女人了?与女人拥抱,就是这么回事吗?’这太平凡了,太无味了。我真不应该这么随便。小洪的主动更让我失望……”他们对爱情具有美好的想象。吊诡的是,能使他们在两性关系中变得格外主动的便只剩下与生俱来的本能。看似是灵与肉之间的不可调和,其实郑芜之们对小洪们发泄的不仅仅是性欲,还有对自身的不满,他们渴望“在极乐中,力尽而亡”。因此,他们的犯罪成了对自己的惩戒,他们的困境是严重的二元对立,理念与现实的脱节。
    丁氏屡屡试图在小说人物身上寻找从“自虐”通往“极乐”的道路。1988年在致友人朱新明的信中他写道:“‘极乐’的内涵就是我曾同你谈到的‘自虐’,也就是人在大痛苦大绝望之后的大欢乐大享受。”这样的表达显然受到了鲁迅的一些影响。“天杀”正是“造物太胡闹,我不能不反抗他了”的另一种表述。而《天问》中的父子是丁氏钦点过的“自虐者”的典型。马元舒考上大学之后,村里人不再敢欺负他们这单门独户的外乡人了,倒不是因为多么看重知识,而是在乡人的观念中,“大学生搁到过去就是举人,是与县官平起平坐的”。父亲为此感到得意与兴奋,当他趁着送猪的机会去看望儿子时,儿子却视他为“苦难和耻辱的化身”,一心想着如何避开同学的眼目。父亲明白了这一点之后,开始上演各种闹剧。
    司机笑道:“是儿子嫌你吗?”
    “你怎么知道?”父亲惊道,半是狼狈半是欢喜似的,眼神中忽然掠过某种无耻的东西。
    ……
    ……父亲完全把儿子对他的嫌恶当作了骄傲和自豪,他在洋洋得意地夸耀着一天来自己的悲惨遭遇。这种奇怪的虚荣给马元舒以莫名的震撼。
    其实,父亲对马元舒也有一些发自内心的关爱,而马元舒的性格极其别扭,不能领情,二人相刃相靡。父亲竟说要去赚点钱养活自己,不能在儿子这里白吃饭,便去汽车站候车室摆起了小小的赌博摊子,结果被派出所扣留了,身上的钱都被缴了。这么一闹之后,“父亲知道儿子一直呆呆地站在面前,失神地看着他哭,这让他感受到异常的痛快和发泄。也不知因为什么,刚才一见儿子的面就克制不住地想哭,好像要向儿子示威,好像所有的事情都是儿子惹下的,是儿子让他受苦受辱的。这一刻竟可以这么说,今天的出事倒是他盼望的。父亲甚至都有些怀疑,他今天的赌博,以及与警察放肆的吵闹,这乱纷纷的一切,是不是他有意制造的。否则无法解释本来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怎么偏偏都发生了”。作者同样赋予马元舒极其敏感的内心,当父亲发病不肯上医院之际,他竟让马元舒冒出这样的念头:“父亲老这么不去不去,整个透出一种虚假和做作。”
    作者似乎带着半是惊奇、半是熟稔的语调来描写这对父子的乖戾。然而,不得不说,作者对自虐的认识是带有极端个人化色彩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一点,否则便难以理解《天问》的结局。
    丁氏曾在写给《收获》主编程永新的信中说道:
    至于《天问》的结尾,可能涉及我对自虐这一人类情感形态的认识。我一直对自虐体验有着十分执着的追求和向往,每次写作总不由自主受到吸引。以为自虐状态下所体验的大欢乐、极乐,是我们唯一的精神出路,也是人生最美好辉煌的境界。我甚至以为,耶稣上十字架、释迦牟尼的苦修,都是一种自虐行为。这实际上是一种象征行为,象征着我们人类的出路、人类苦难的唯一拯救之道便是自虐,是这种极乐境界,这大毁灭、大痛苦之时的瞬间体验……所以我在《天问》中写父亲是在异常平静、幸福、温柔中死去的。父亲终于得救了。我很想写出父子两人的痛苦绝望向人生的终极欢乐的转化的全过程。
    这样的结局,当然是基于丁氏的独特体验。然而,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经过一番绝望、痛苦之后,如果不是真正发生心性转变的话,怎么可能“平静、幸福、温柔”地死去呢?这个“全过程”非常令人向往,却没有充分展开。事实上,释迦牟尼佛的苦修早已被他自己证明并不利于证悟。在超越现实的指向上,丁氏与宗教的接轨是必然的,也是值得尊敬的,但是,在这一条路上,个人需要承担“越轨”的一切风险。
    如果自虐状态下所产生的极乐是一种“瞬间体验”的话,那么,只要生命还在,这样的极乐便不会持久,剩下的该怎么办呢?是继续自虐,然后再次到达极乐?如此循环,不禁让人担忧,这和《天杀》中的郑芜之有多大区别?不过是经过一番挣扎后,一个在肉体上达到高潮,一个在精神上达到高潮,过后,现实还是一块“灰不溜秋、丑陋可憎”的铁。从自虐通往极乐的道路不能持久,而“极乐”的背后似乎潜藏着对死亡的欲念。
    丁氏另一个中篇小说《水上的名字》(2015)的主人公,便是一位幻想像济慈一样远死他乡的作家,作者给他取名为“郁夫”。郁夫“脱离了世界,独自沉入到某个无边无际的黑洞之中”,“心神基本上一直处于涣散状态”,“这是一个过于要强的人,除非迫不得已,他一般不会主动承认自己的病”,“郁夫是自卑”,“郁夫已让生活磨折到如此程度”,“对生活上的事一窍不通,纯真得像个孩子。比孩子还纯真”,他也曾试图“不再以自己为中心,而是以谭可(女友)为中心,具体说,是以生活中流行的那唯一中心为中心”,可是这个时候,他越加感到自己“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如。连生活中最可怜的角色都比他强”,在写作上,“准备得越久,希望能毕整个一生的功力于一役,野心越大,难度也就越大”,为此,他几近绝望地喊出:“我想生活。假如我能够活下去,假如我能够健康地生活,我情愿做个一般人……”
    当我们在表达对一位作家的尊敬的同时,是否能够想到他在承受着怎样的痛苦?丁氏一再潜入黑暗的深渊,在写作上有着自己的执念。他认为,某些小说“不是我的,我们的”,便不愿意费功夫去写。这是一个将半生都献祭给文学的人。难怪甲乙说:“我敬佩丁伯刚,我却永远做不到他那样,他太高了……也罢,我做我自己。当然,我至少还知道仰视丁伯刚。”2
    恐惧与信仰
    “海德格尔把我们正在亲历的时代称为‘匮乏的时代’,因为原本由‘天、地、人、神’四者构成的世界中,众神退场了,而芸芸众生几乎认识不到他们本身的必死性,也无力赴死。在这样的时代,痛苦、死亡与爱的本质被遮蔽,世界滑入了漫长并到处蔓延的‘暗夜’,为此,特别需要有人敢于进入‘暗夜’的深渊,身历其幽暗,身受其熬煎……他们‘体验着病态的、不美妙的事物,因而他们才投身于下界深渊,执着于神圣之物的踪迹……”3
    丁氏“敢于进入‘暗夜’的深渊,身历其幽暗,身受其煎熬”,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他的“执着于神圣之物的踪迹”却是隐性的,需要在小说中仔细辨认。用他自己的话说:“实际上我写作是有一个总主题的,这就是写人的无救与无助,及对拯救的向往与吁求。但具体展开的时候又有两个方向,即硬的方面,如恐惧如暴力如危机之类;另一种是软的方向,直接写人的孤单无助及对救助的向往。”4虽然这只是他口头上的简短说明,但与他把自己的小说大致分为“恐惧类型”和“信仰类型”是可以相互对照的。
    丁氏尤其擅长营造人物内心的恐惧。读过他的全部小说,首先会在脑海中形成这么一个挥之不去的印象,即他所创造的人物、气氛大多沾带着鬼气,“鬼”字在他的小说中频繁出现。其次便是“不由自主”。这两个词几乎可以构成其小说的核心意象,而就连“不由自主”都是跟“鬼”有关的,或说就连“鬼”都是跟“不由自主”有关的。
    《说文新证》中,“畏”字的写法是一个鬼手里拿着一把剑似的东西,十分形象地说明“畏”最初在人们心中留下的感受。丁氏小说中用来骂人的句子也有“被鬼打着了”。他的恐惧类型小说也可算是围绕着“畏”做种种可怖的变化。
    《何物入怀》写了一个女子吴兰兰在与男友做爱时,听到“哀乐,还有人哭”,她怀疑有送葬队伍从楼下经过,但是往窗外看时,却什么也没有。紧接着是两条线,一是吴兰兰与男友汪成准备结婚,一是汪成的老家有一个没有子嗣的老人死了。两条线索交织在一起,表面上好像是在写男女婚恋的失败,但是在这个失败的背后,却隐藏着除了经济困窘之外的更加致命的原因,即汪成的易于“陷入迷信”,如何影响到吴兰兰的心情。
    汪成竟然怀疑吴兰兰肚里的孩子是没有后嗣的姨婆死后“托的生,投的胎,轮的回”。在他半吞半吐的诱导下,吴兰兰起先不当一回事,但也不得不将信将疑起来。她开始查找相关资料,分别记下可能与不可能的证据。汪成无意中看到,深感惊骇。后来他们再如何驱鬼,已难以挽回之前造成的不良影响,最终吴兰兰流产了,并离开了汪成。这是一篇能够给人强烈印象的恐惧小说。“何物入怀”是一个重要的疑问—真的是鬼入怀了吗,还是人类的心理在作怪呢,或是人类有着邪魅易侵的体质?再看《艾朋,回家》《落日低悬》《两亩地》《抢劫》等恐惧类的作品,不难发现,作者在人类心灵的幽暗之域已耕耘良久。
    钱穆先生曾说:“人生有偏向前(多希望未来)和偏向后(重记忆过去)之两型。向后型的特征,最显著的是爱好历史。历史全是人生过往之记录。向前型的人,对此不耐烦,他们急要向前,急要闯向未来不可知之域,他们不要现实,要理想。重历史的,只从现实中建立理想,急向未来的,则要建立了理想来改造现实。”5丁氏的写作总体上来说是“重历史的”,他的信仰类型小说也绝不是急向前地要用理想来改造现实,恰恰相反,他总是想“从现实中建立理想”,就像从自虐中寻找通往极乐的道路,从恐惧中发掘信仰。他小说中的所谓“信仰”仍是在恐惧—这个他仅仅扼住的咽喉—上生长出来的,甚至这里面到底有什么信仰,都需要从现实的角度,而不是理想的角度来加以辨认。
    《宝莲这盏灯》是这方面的代表作。光明作为一个高考落榜生,三次补习,头两次都只差了六分,第三次补习没有坚持下来。为了逃避众目,他选择入赘到遥远的大屋村。他的岳母陈宝莲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泼赖,在这个家庭的格局中,她携着独子望来站在中心,女儿女婿都被挤到一边。陈宝莲对光明极尽欺侮,光明内心对她充满蔑视,又恨又怕。在弟弟光彩的提醒下,他才想起可以通过分家来躲开陈宝莲。但是光明的性格太软弱了,这个念头在他心中盘算了五六年,还是没有开口。光明的妻子怀上二胎之后,眼看一笔罚款少不了,陈宝莲为了躲开连带责任,倒先提出要与光明分家。此时,光明竟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他的心理活动如下:
    第一为自己所曾有的分家念头作一点悔悟和补偿,第二也多少包含了对陈宝莲讨好的意思,乞求的意思,让陈宝莲尽量不要把事情做绝,以后真丢了他们这几个人不管。
    《宝莲这盏灯》充斥着这种令人咋舌的意外,但都是符合人物性格逻辑的。作者写出了光明性格中的复杂性。分家之后,光明为陈宝莲一家人付出得更多,不惜辛苦地替望来治病,尽管中间有种种心理曲折,却逐渐成为了陈宝莲家中的支柱。可是,光明在自己的母亲面前,就连吃几个蛋都不好意思。光明的行事,让人感到很不爽快。他内心的自卑、怯懦,与所受的苦难、屈辱叠加在一起,发酵出的阴毒、戾气,让他容易对关心自己的母亲、弟弟发火,可谓“亲者痛,仇者快”。
    小说发生的最重要的转折,则是光明最终承认自己跟陈宝莲一样,总想靠着点什么,生怕人单势弱被欺负。丁氏一直有异乡人的情结,这些也体现在他创造的人物身上。大概在农村,一个人若没有家族势力在背后支撑,便多少有些心虚。光明突然真正懂得了陈宝莲之所以吵吵闹闹、哭哭叫叫,正是因为“她不安到极点,惶恐到极点的表现……她必须抓住点什么……”正像光明当初不惜后果地“嫁”到大屋村,可见他内心惶恐成什么样。于是,陈宝莲抛下望来的病不治,想要把光明的儿子过继给她,让她日后有个依靠。这样的“恶”似乎也能得到理解,所谓“百过病所逼”。在这一刹那,光明理解了自己和陈宝莲的“病”,并拥有了原谅陈宝莲的能力。于是,陈宝莲死后,光明借钱为陈宝莲办了一场热闹的丧事。一个月后,除夕将至,光明又操办与家人一起热闹地过年。初一早上,“雪已经下过厚厚一层”,一切仿佛可以重新开始。
    想起《圣经》里的句子:“神看光是好的,便把光暗分开了。”神并没有因为光是好的,就用光把暗消灭了。但是,神得把光从暗中分离出来,这就像光明最终必须与陈宝莲分开。而只有当他懂得自己与陈宝莲的共通性之后,以一种“同情的理解”来反思过去,才能真正从中分离,开始新的生活。这大概就是普通人所能够建立的信仰,它的基底是属于“我的,我们的”晦暗的现实。丁氏一贯讨厌人们谈玄论道,他宁做追日的夸父,步履虽有些粘重,但他的作品就像格里高利圣咏,总有一些人会去聆听,甚至将它点亮。
    [作者系复旦大学中文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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